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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为小女人 第三章

  星期一我睡得很晚,差不多八点半才醒来。昨天玩得太累啦,我的两条腿开始发酸,不过心情满愉快的就是了。

  如今想起来还觉得好笑呢,克坚姨丈竟会利用吃晚饭的藉口把他的优秀部下邱杰夫介绍给我,做得不露痕迹,手腕一流呢!

  昨天的约会,我就明明白白的问邱杰夫:

  「事先你知不知道这是……呃,变相的相亲?」

  「这很重要吗?」

  「当然啦,也许你有女肌友了,可是又不好拒绝我姨丈……」

  「没有,没有,如果有,我会明白拒绝襄理。」

  「这麽说,你是知道啦?」

  「多少看出一点苗头。」邱杰夫的声音带著很好听的沙沙声。

  「我是从头到尾被瞒著。昨天我答应你的约会之後,就问姨丈这一切是不是他安排的,他还很无辜的辩说:不关我事,邱杰夫喜欢谁是他的自由,这是民主时代,不是上司可以专横的时代。」

  邱杰夫和我都笑得很愉快。於是我们逛通了亚哥花园,导致今天腿酸得不想起来。

  然後我想到今天下午的「任务」,更慷慨不想起床了。

  「爱丽丝,」姨妈敲我房门,「爱丽丝。」

  我勉强下床开门。

  「姨妈,早啊!」

  「你是不是不舒服?」

  「哦,没有,只是昨天走了一整天的路,亚哥花园好大,——哦,我的脚酸死了。」我边说边将自己抛向粉嫩色调的布沙发椅。

  敏柔姨妈放心的笑了。

  「你就是平常不运动才这样。」   「

  「我最讨厌运动了。以前在学校,我宁愿上数学课也不上体育课。」这些话我说过不下四十遍。

  「我给你买了一碗蚵仔面线和锅贴,快不来吃。」

  姨妈交代完就下去了。

  我做了几个简单的瑜如姿势,恢复一点精神。我不把瑜如当作运动。然後下楼吃早餐,我想我将来也会像姨妈一样体贴家人。言教不如身教啊!

  接下来我打电话给「奇章徵信社」的经理,确定路华坐的车子在六点到达台中车站,所以我同陆经理约好我四点去。凭我的巧手,两个小时绰绰有余。

  其他的时间我都在陪姨妈。和她一起织毛衣,研究一种新的图案;中午照著食谱做一道「萝卜牛脯筋」,须慢火炖而小时,正好留作晚饭吃;还玩了五子模……全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谈不上贡献社会,我们却乐此不疲。

  下午三点五十六分,我再按「奇章徵信社」的红门铃,陆星座得天独厚的俊脸首先出现。

  「又来打扰你了。」

  「欢迎之至。」

  我还是听不出真实性有几分。

  他又说:「我已经把锁全开了,你自己进去吧!」一副「我很忙」的表情就打发了我,又钻进办公室。

  我那麽缺乏吸引力吗?还是打扮得大土了?思及被我列为「蔡克坚第二」的邱杰夫,甜蜜涌上心头,信心倍增地开始工作。

  我检视一下放在厨房的作菜材料,全是超级市场配色好的速成品,下锅炒一炒、煮一煮就可上桌,简单方便。

  怀著一种补偿心理,我跟姨妈商量带一小袋精炖的「萝卜牛腑筋」来,说是给凡凡的,其实我从路先生家的厨房里找出泡面用的盖碗,装著佳肴放在锅里蒸热了留待主人归来,当然,我得在他露面之前溜之大吉。

  六点,我向陆星座告别。整个办公室只剩他一人,他两脚搁在桌上,以疲倦的表情看著我,突然问:

  「六O一的简凡凡是你朋友吗?」

  我点头。「你怎麽知道?」

  「她那里出事了。」

  「出了什麽事?」

  「她的老板程春野,你认识吗?」

  「见过一次。」

  「印象如何?」

  我急。「你先告诉我凡凡发生了什麽事?」

  「刚才,我要下班的时候,程春野和你朋友一起来找我,程春野说他丢了六张很重要的设计固,怕是商业间谍偷去了,要本社……,不,委托本社负责找回来。这种案子向来由路华负责,所以我要他们明天再来,」

  我松了口气。

  「这跟凡凡没有开系嘛!」

  「未必,屋里就两个人,而那个服装设计师裨经质得很,不轻易让人进去,外人根本不知道他设计什麽东西。」

  「你的意思是指凡凡会做那种事?」我嘟嚷著。

  「干我们这一行的不得不把所有的关系者……」

  我爆发出来。「你神经有毛病!凡凡不是会偷东西的人,地上有一百块不是她的,她连看都不看一眼。」

  陆星座站起来向我一鞠躬。

  「谢谢你的情报,我会转告路华的。」

  我愕然。原来他在套我的话,还洋洋得意的向我说道:「情急之下吐出来的话,才比较具有真实性。」

  侦探的狡猾,今天总算见识到了。

  我这辈子嫁不出去,也不嫁干侦探的。

  我不再理他,迳自走了出来,直上六搂找凡凡,敲门按铃都没人应,只好回家。八点多,我打电话到简家,凡凡的妹妹安安告诉我,凡凡一个礼拜没回去了,他老爹气得要命。再打到「程春野工作室」,照旧没人应。

  我没辙了,两脚搁在矮凳上松散片刻,重温方才安安告诉我的那段话。凡凡一星期没回去了?他家又不远,怎麽这样懒,难怪她老爸要生气。换了克坚姨丈……

  「爱丽丝,」姨丈的目光转移到我脸上。「你和邱杰夫交往得如何了?」

  「才见二次面,不晓得啊。」

  「总知道印象好不好吧!」

  「很好啊,他跟姨丈一样好。」

  大哥轰笑。「完了,我们爱丽丝有恋父情绪。」

  我瞪他。「不要胡说啦。我还不了解他,所以只有拿他和家里的男生比。——他跟大哥一样体贴哦!」我笑他。

  「哦,还有恋兄情绪。」

  姨妈轻打他手。

  「你别说爱丽丝怎样,你自己呢?什麽时候才打算成家?」

  「妈——」

  「每次问你,就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你这麽大啦,我还爱管你吗?亲戚朋友问起来,我都笑不出来啦!」

  「妈一—结婚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事。」

  「王小姐若没意思嫁你,你也不用再费工夫,难道找不到其他的好女孩?」

  「妈,对方才二十五岁,不想太早被绑住嘛!」

  「你自己呢?」

  信介哥闷不哼声,幸好广告结束,连续剧的情节吸引住姨妈,大哥乘机溜上楼去。我尾随在後,劝他说话小心点。

  他停在楼梯问跟我发牢骚。

  「你知道我最大的麻烦是什麽吗?就是你做得太好了,在爸和妈的心中便认定将来的媳妇起码要不比爱丽丝差。」

  「这很正常睐!我也希望将来的丈夫能像姨丈或大哥一样。可是希望只是希望啊,不真的要完全符合啊!一

  「问题是——她跟你是完全两种不一样的人。」

  「王小姐?」

  大哥直往上面走,我跟著。

  「哥,王小姐叫什麽名字?」

  「掌珍。」他头不回的说。

  「掌上珍宝?怪不得你烦恼,你很重视她吧?」

  「废话!」

  「她重视事业?」

  大哥回头看我。「你怎麽知道?」

  「你自己说她跟我是不同的两种人啊!」

  「对。」信介哥说:「你很有脑筋嘛,这一点倒跟掌珍很像。」

  「拜托,哥,别再拿我跟她比。你不是一向挺自信的吗?」

  「我不知道,」他阴沈的说,「这阵子我的心有点乱。」

  我说老实话。「哥,就算你娶了个女董事长,只要你喜欢,我想爸妈都不会说什麽。他们若真喜欢像我这种没出息的女孩,还有二哥、信实可指望。你又不是独子,自组小家庭或住在家里,一切好商量嘛!」

  「多谢你的提醒,小妹妹!!」他没好气的说,好像方才我说的那些话,他用脚趾头想也想得出来。

  我转身,到姨丈的书房找小说看。我爱看的书只限小说一类。

  「卡拉马助夫兄弟们」看没几页,姨妈以对讲机告诉我有我的电话。正好把书扔到一边去,又臭又长的人名,看得好累。人间好书俯拾皆是,不想勉强自己。

  走进书房接电话,一个陌生的男子声音吓了我一跳。

  「张丽丝小姐?」声音宏亮有力。

  「我就是。抱歉,我听不出你是谁。」

  「路华,奇章徵信社。」

  我差点摔了话筒。我的天!

  「张小姐,你在听吗?」

  「是——」

  我一颗心提到心口,他找我干嘛?那碗牛肉让他吃坏肚子,要找我算帐?

  那男人单刀宜人。「张小姐,我向四丽公司问了你的电话,一来谢谢你的晚餐,再来是想跟你见个面,你过来本公司或约在外面见面都成。」

  「做什麽?」我才不去。

  「我见过程春野先生,据他说,他消失的六张设计图,有可能是你‘借‘走的。」他决断性的说。

  「什麽?」我压下一声尖叫。

  「他的意思是,设计工作室一直维持隐密状态,他向来严禁外人进去,可是他的助手简凡凡小姐曾利用他不在的时候让你进去了四次。这点你承认吗?」

  这个男人是工作狂吗?今晚刚回来就立即展开调查,连我进去「程春野工作室」几次,他都知道。

  「凡凡告诉你的吗?」

  「这个不关你的事。你承认你进去程先生的工作室四次吗?」

  「你不告诉我,我也不奉告。」

  「厉害,小姐。」他声音冷淡。「我想你在难过好友背叛了你是吗?大可不必,她不得不把一切说出来,免得程先生控她监守自盗。当然,她也为你辩驳,说你是个诚实的好女孩。我这样说,你是不是舒服一点?」

  「是。」

  他轻笑一声,似在笑我的老实。

  我不悦,遂一言不发。

  「现在你可告诉我,你进去设计室几次?」

  「四次。可是我根本没见到什麽设计图。」

  「保留你的自诉待见面时谈。张小姐,明天你方便过来一趟吗?还是由本人亲自到府请教?」

  请教?假惺惺的客套!明指我是小偷,连怀疑也不怀疑一下,这种人真过分,可能比「四丽」还难缠,我才不理他。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没有其他情报可提供。」

  「你的意思是拒绝合作?」

  「不是拒绝,实在不开我的事。」

  「我明白了。」他出口惊人:「你年轻不明事理,我不见怪,我将找你家的大人谈一谈,也许他们会出面劝你为自己洗清冤枉。再见,张小姐。」

  「喂,喂!」

  他真挂了电话。他真的说到做到?

  要是被姨丈、姨妈知道有人怀疑我是贼,我不如死了算了,虽然我很清白,可是怎麽证实呢?

  对了,与其由外人进馋,不如我自己去报备,好在姨妈知道凡凡在「伯爵金星大厦」工作,她一定会同情我受了不白之冤,而姨丈顶多告诚我以後别去那种地方,不至再生其他风波了。哼,让姓路的去枉作小人好啦!

  我拔腿要走。电话铃唬了我一跳,赶紧先接了。

  「喂!」

  「张小姐?抱歉,我找这家男主人张先生。」

  又是路华。他好狡猾,竟然要抢在我前头去告状。

  我对著话筒一字字的说:「这里没有张先生,你再打十次来也找不到张先生。」希望他听出我的不满。

  一阵沈寂。

  「张小姐一个人住?」

  突然的柔和语气使人不好太强硬。

  「没有,我住亲戚家。」

  又无声一会。

  「你为什麽害怕出面?你不是自认什麽都没做吗?」

  我照实说:「你说我是小偷,我讨厌你,不想见你。」

  「我何时说过你是小偷?我不过将程先生、简小姐说的话拿来向你求证而己。你说话这麽老实,倒真今我讶异。」

  他在责备我说讨厌他吗?「因为你说话的用语、口气,让我觉得你己认定小偷是我。」

  「请不必如此敏感。偷服装设计有何用?卖给另一个服装师吗?这必须调查你有没有这一方面的来源。还未展开调查之前,我怎会直指谁是小偷呢?」

  然後他缄口不语。我也莫名所以的静默著。

  「喂,你怎麽不说话?」他突然不耐烦起来。

  「我说什麽?」

  「如果你已经不疑心自己就是雅贼的话,请明天上午十时到本社一趟,好吧?」

  「非去不可吗?」

  「不是不可以,只是你一味逃避,容易加深别人的疑心,自己心里也留个疙瘩不是吗?当面说清楚就没事了。」

  「好,我去。可是你不能再打电话向我姨丈告状。」

  「告状?好鲜的名词。放心,我要找也找你父母。」

  他这样说我最放心。要找我父母比做什麽事都难。

  缓缓放下话筒,我在躺椅上歇歇气。跟那个人讲话乱不自在的。在社会上打滚过的男女毕竟不是我这种草包可比。

  一开始就说我「借」走了程春野的设计园,後来却变成他在「求证」。

  我发现了侦探的第二个讨厌处:舌底翻云覆雨,杀人是他,喊救命的也是他。

  附带提醒自己,侦探头一个被发现的讨厌点:不小心就成了他套话的对象。

  归纳,小心侦探的大嘴巴。  

  我想我可能是感冒了。一早起来,头晕、喉痛因扰著我.这是很少有的现象。快乐的人通常也是身体健康的人。

  可是昨晚闷著一肚子的不舒服上床,辗转反侧,生气自己软弱没用,被人小用诡计一恐吓,我就乖乖答应上门报到。虽然读书不多,也看过几则推理小说,不管是那个作家写的,都是侦探登门寻求线索,那有关键人自己找上门的?碰上我这种草包,路华一定在偷笑吧?

  结果一晚上不断地作同一个噩梦!

  梦的内容无法记得很清楚,只恍惚知道有一个庞大的黑影一直挡在我前面,不让我过去,不管我跑往那个方向,黑影始终在我前面。记得我问他:「你要做什麽?」他突然把我推倒,喝道:「还我老婆一—」

  当我醒来时,拳头仍紧紧抱在胸前。

  我向来少作梦,怎麽突然做起这样的怪梦?

  后来发现冷气开得太蜈,整晚没有察觉,只是下意识的把自己全身裹在凉被下;被里一团黑,怪不得噩梦连连。

  如果有什麽是我害怕的,那就是感冒。(除了德国麻疹,感冒是我唯一生过的病。虽然缺乏正确的统计数字,但比照过去多次的经验,我有预感,这次还是会跟以前一样——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这是十分难受的经验,所以我赶紧下楼找「康得六百」、「速定」,全吞进肚,因为医生大人尚在高眠哪!

  现在吃药希望为时不晚。昏昏沈沈的感觉侵袭著我,还是强迫自己走到三楼,把信介哥叫起来。

  他摸摸我额头。「有点热。好,我去买早餐。不过还早嘛,我再睡十五分钟就好。」他又钻进被子里。

  我拉他。「哥,快起来啦!」

  「拜托别吵:我一点才睡,你别来吵我。——出去的时候把门带上。」

  叫一个大男生起床真累,除非他今天有约会。我写了一张字条从姨丈、姨妈的房门底不塞人,然後回房继续打盹,希望一觉醒来、所有不舒服的症状全跑光了。

  敏柔姨妈一定被我吓了一跳,怎会突然生病呢?

  「你前天去亚哥花园玩的後遗症,」她说:「太累啦,再加上你不听话,不带件薄外套去,那地方风比较大……」她的推测言之成理。

  我没说出冷气太强的原因。原谅我,邱杰夫。

  .敏柔姨妈嘀咕:「那个邱杰夫也真扫把,第一次跟他出去约会,回来就感冒了。会不会你跟他犯冲?」

  我忍不住要把原因说出来,姨妈又接下去说:「你光睡觉不行,起来去看医生。」

  她就坐在梳妆台前等我起来,我心知她也有执著的一面,只好笨拙的起床,一时晕得厉害,便坐著不动。

  姨妈她另有一项特点,她坚持生病的人更需要打扮齐整,邋塌只会使心情恶劣,病情将加重不会减轻。而且她非常乐意在我没心情打扮时替我选择衣饰,重温我小的时候她当我是洋娃娃一样的替我打扮。所以当我穿著一袭饰有蕾丝的紫色洋装,发上别著两只漂亮的发夹,踏著低跟皮鞋走进小诊所时,那位老医生一脸讶异「怎麽来了一位美丽的病人?」我一点也不奇怪。这是姨妈的嗜好之一。

  老医生在开药之前,眼睛瞄向上头的时钟,他在等下班吗?我也跟著瞄了一下,十点十五分。在等候领药时,我一直在苦思,想我今天要做什麽?我很敏感的,总觉得忘了做某件事似的,这时候的昏脑袋却又想不起来。   !

  「张小姐,张丽丝小姐。」

  我走到领药口,付了一百八十元,拿了药和药水,胖护士在解释药水的服用时间时,电话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我彷拂被针刺了一下。那个胖护士把电话转给医生,对我笑说:「有约会吗?穿这麽漂亮。」

  我差点跳了起来。我这猪脑袋,怎麽忘了昨晚跟路华约的时间?希望他也忘了,否则他若打电话向姨妈告状……坐在针程车里,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车程极快,车一停,我几乎是冲进了伯爵金星大厦。

  「嗨,爱丽丝。」

  女牙医田习如在窗口向我招手,我走过去。

  「爱丽丝,你现在有没有事?」

  「有,我要去找我同学。」我说得很快。

  「你要回去之前来我这里一趟好吗?」

  「有什麽事吗?」

  「等你下来的时候再说好了。」

  我望著她不像是有三十七岁的面孔,点了点头。我太好说话了,虽然人不舒服,还是没办法太拒绝人家。

  经过管理员室才到电梯」我每次都想一溜而过,没有一次成功。

  郝瑶菁用她独特的嗓音再一次抓住我。「啊,她来了,她就是小甜甜,爱丽丝,真实姓名叫张丽丝。我记性好。」

  由於她的声音兴奋得奇怪,我才注意到管理员室不只她一人,还有一个年轻的男士。他盯著我看了一会,才走出屋子,几乎是命令的跟我说:「请上楼吧,小姐,你迟到太久了。」看一眼手表,加一句:「二十八分。」

  那时候我没想到他就是路华,只当是徵信社的一员。「我去看医生,耽误了。」他的态度使我非为自己解释一下不可。

  他把我「请」进电梯,压「六」的数字。

  「我以为你忘了。」

  不知何故,他的眼睛始终盯在我身上,是我太漂亮了吗?使我都不好意思正眼看他。

  头昏使我忘记说谎的技巧。「我很不舒服,」所以忘了,不过去看医生的时候又想起来了,只是晚了一点……」

  他突然说:「我就是路华。」

  我看看他,那说不上英俊的脸上有一种我说不出来的古怪表情,好像……好像……想咬我一口似的。」

  他逼近我,凶狠狠的说:「你会忘了,我可不会。你这副模样一这身衣服,我每次作噩梦的时候都会梦到!」

  路华一定认为他成功的把我吓住了。因为我在猛然晕眩中倒了下去,醒来时他的话依然刺在我心坎上,噩梦?对!他对我说噩梦,什麽噩梦?我却想不起来,也许他没有说完,然後我就晕了一下,现在呢?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真的生病了,我以为你……」

  这个声音似乎穿过遥远的时空而来,我一时不以为是真的,等到逐渐复苏,我才意识到我是靠著椅背而坐,电梯门就在我面前,我已经不在电梯里面了。

  温柔的独白继续著:「你好一点了吗?如果你可以走了,我就送你回去,你现在需要的是休息。」

  我习惯的不争什麽,然後他真的把我送回家。对於姨妈的疑问,他也适切的回答:「简凡凡小姐托我把她送回来,她人不舒服还去探望朋友,因为简小姐那边出了点事。」满足姨妈的疑问,他便走了。

  我坐在沙发上二日不发,直到他走都没再看他一眼,只顾想自己的事。当姨妈坐过来问我:「你那同学出了什麽事?」我哭了起来:「我很不舒服……,」我已经忘了上次哭是什麽时候,突然的哭泣,姨妈和我都吓了一跳!

  姨妈安慰了我,把我送回房里睡觉。她大概以为凡凡的事十分严重,我才会哭,殊不知  我是为自己哭。

  无精打采过了几天,星期五下午,凡凡提著一袋零食来看我,我正在看漫画,躺在床上正舒服,她就闯进来了。

  她叫:「你几岁了还看漫书!」

  「我老哥买给我的。」我有数百本的漫画,再多加一套蔡志忠的作品也不算多。

  「这些天你就躺在床上看漫画你也太舒服了吧!」

  「对病人说话要温柔一点。」我警告她。

  凡凡撕开一包牛肉乾,拿起一大片就吃。她每回带零食来我家,都会自己吃掉一大半,所以我从来不把她带来的零食当作礼物看待。

  「喂,别看了,起来吃东西,我有话跟你说。」

  她硬把我拉起来。反正我习惯了她的强制态度。

  「梳子。」」

  「又不出去,别梳了。」

  「没梳发不能见客,我姨妈说的。」

  「老古董!」

  她把梳子递给我。

  「喂,你也别留长发了,像我这样剪得短短的,又舒服又俐落,才像个新女性啊!」

  她的「新女性定律」自成一格,我无意多学。

  「你们那件设计图失窃案侦破了没有?」我问。

  「我就是来跟你说道件事的。」凡凡一屁股坐在我床上,把我的脚挤到一边去。「设计图根本没丢,是程先生自己忘了放在女朋友家里,还赖我呢,真过分。」

  「我也是嫌犯之一啊!」

  「谁跟你说的?」

  「徵信社的人。」

  「那一定是总侦查长,他好厉害,到我们设计室走一趟,到处看一看,就说东西不是外人偷的,叫程先生和我仔细想一想是不是忘了放在什麽地方。」

  「然後程先生就想起来了?」

  「一开始也想不起来,真绝,刚好他女朋友和他吵了架,东西放她那里她故意不说,就变成这样啦!」

  「什麽时候查出来的?」

  「大前天,礼拜二,他上午去了一下,就侦破了。」

  「你知不知道星期一晚上,路华打电话给我,说你和程先生认为我很有嫌疑,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哈哈,你别信他,他一张嘴好厉害,三两下就套出我的话。程先生那个人有点神经质,一直认为有人要偷他的作品,所以派我晚上要住在那里守著,一听到我让你进去,发疯似的直指我跟商业间谍勾结,真受不了。」

  很难将斯文秀气长相的程春野跟「疯子」联想在一起,不过经历这次事件,我相信人真的不可以貌相。

  「那你还跟不跟他?」

  「谁?程先生?本来我想起这时候转行做侦探。」

  「什麽?」我瞪著凡凡,她花样可真多。

  「你紧张什麽?谁规定女孩子不可以做侦探?」

  「以前你还跟我说要做一位闻名国际的女设计师。」

  「本来我是这麽想,可是跟了程先生那麽久,也没学到什麽,反倒成了他的看门狗似的,脾气又那麽古怪。」

  凡凡毕业至今,转业四次,每次都有一堆牢骚。

  「做侦探也不好做啊!」我劝她少打怪主意。

  「自从我领教了路先生的本事之後,对他就很欣赏,我自己上门推荐,头一个月不要薪水没关系,结果他怎麽说你知道吗?」

  我摇头。她也太太胆了。

  「他说,第一。公司没缺人手;第二,须有基础法律常识,最好大专毕业;第三,女性不宜。」

  我知道凡凡不会这麽轻易放弃,一定会搬出「新女性定律」来反驳。

  果然她又说:「我说他不应该歧视女性,不试用看看怎知道我不行?我从来没见过那麽不好讲话的男人,女孩子这样求他还不行,简直不是东西。」

  「後来呢?」我开始有兴趣了,最好路华被凡凡击败。

  「他问了我一个问题,後来我才知道他在考我急智。」

  「你一向反应快,怕什麽?」

  「结果我输了。」

  我失望。」

  「他问你什麽问题?」

  「他说:如果你跟踩一个人,被对方发现了,他质问你为何跟综他,那时候你怎麽说?」

  「会有这种事吗7.一旦对方发现了,你应该转身就走,那里还会问你为什麽跟踪,要不

  然就是被跟综的人钻进人群中消失,这样才符合常情,一般人都是比较胆小的。」

  凡凡鼓掌。「你真聪明。」

  「我猜错了吗?」

  「没有,你猜对了。」

  「那你的答案是什麽?」

  「我会告诉被跟踪的人说:你太太怀疑你有外遇,所以我来调查是真是假。他若生气,我就给他一个过肩摔。」

  我大笑。

  「不傀是简凡凡,好勇敢哦!」

  「勇敢有什麽用,我被三振出局了!」

  「人家是做生意,那能够像你这样,你好像在打抱不平似的。」

  「不是吗?做侦探不就是要打抱不平吗?」

  「我不知道。」

  凡凡闷闷的大啃豆干、饼乾。

  「爱丽丝。」

  「嗯?」我嚼香蜜饯。

  「你怎麽会猜到答案?」

  「我不知道。可能我的头脑比较简单,想的是一般人的共通想法,我又胆小,没有你那麽勇敢去面对被跟综者。」

  「我想路先生出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陷阱。」

  「也许吧。」

  「我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你这麽容易激动,还是做艺术家好,因为艺术家的性情再古怪,人家也视如理所当然。做侦探可能不好。」

  凡凡嗤之以鼻。

  「你少呆了,我的目标是路华和陆星座。」

  「做什麽?」

  「星期一晚上我和程先生到徵信社去,就是陆经理通知我们路先生回来了,说愿意立刻为我们服务。那时候我就很注意陆星座,他好英俊,我敢说他去做明星一定压过那些大牌男星,他太好看了。」

  「男人长得好看未必是福。」

  「怎麽不是?在奇章微信社里,有关男女外遇案,都由他全权负责,可见他的魅力。」

  「你要追他?」我以为她在开玩笑。

  凡凡露出固执的表情。「还有路华,两选其一。」

  「凡凡,拜托——」我真要笑死了。

  「你笑什麽?我当你是好朋友才特定跑来跟你商量。」

  我开玩笑的挪愉她。「你说真的?」

  「废话,不然我干嘛跟你说。」

  我笑不出来了。

  「凡凡,你猜他们几岁了?」

  「总不会超过三十。」

  「就算三十好了,你才二十一,他们大老了啦!」

  「做朋友又没说要做夫妻,差几岁有什麽关系。」

  「可是你又不了解他们。」

  「慢慢就会了解啊!」

  看她那副认真的样子,我想她在玩真的了。

  「凡凡,你可以告诉我,他们那一点吸引你吗?」

  「嗯,」凡凡支腮打量我。「陆星座外友好,和他在一起有面子,而且我们同学会的日期快到了,不快找个伴,到时候瞪眼看人家成双成对吗?要是陆星座能陪我去参加同学会,包准叫刘淑芳那批人羡慕死了。」

  我不以为然。「你的动机好像不太纯正。」

  「唉,你又不是不知道,在学校时,刘淑芳、沈里音、王萱萱她们那一票死党最花了,成天炫耀情书,也不怕被导师抓到,这是我们第一次开同学会,不带个帅哥去压过她们,我吃不舒服睡不舒服。」

  我真受不了她乱吃这种飞醋,还自谢是「新女性」呢。

  「那路华呢?你难道要带两个男朋友去?」

  「这主意不错,如果我摆得平他们的话。」

  「你少胡说人道了,」

  凡凡哇啦哇啦大笑。

  「喂,你没见过路华你不知道,他虽然远不及陆星座好看,但是我觉得他很有男性的魅力,跟那群小毛头一比起来,真的不一样就是不一样。」

  我当然不说我见过路华的事。一想到我居然晕倒在他面前,我既困窘又羞惭,这几天不知暗骂自己几百声没出息了。

  「那些小毛头全被你三振出局了?」

  凡凡耸耸肩。「他们跟不上我的脚步。」

  「你还是要跟著程春野?」

  「没办法,,离三楼近,只好勉强将就。」

  「凡凡,你不是一直想闯出一番事业的吗?以前你都是事业第一,男朋友顶多排到第三去,今天很反常哦!」

  「我想,我是爱上他们了。」

  「骗人,才见二次面就爱上,而且那有一人一次爱二个的。」

  「你别管我,我自己有安排,倒是你,同学会的时候可不要形单影只,很难看的。」她一副看扁我的样子。

  「你有毛病人谁规定同学会要挠伴参加?」

  「算了,你是古董脑筋,说不通的。」

  我们聊了几个同学的近况,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凡凡,你最近有没有回家去?」

  「我那有空。」

  「你爸爸脾气不好,你最好不要做得太过分。」

  「过分的是他,重男轻女,回去看他对我弟弟那麽宝贝,我就不舒服。」类似这种牢骚,我听她说过六七十遍。

  简家据我所知有四女一男,平平、凡凡、安安、静静和简大器。凡凡曾经不服气的说:「看我爸取的名字就知道他在想什麽,他呀,希望我们女孩子平凡安静,他的儿子成大器。重男轻女也不要这麽明显嘛!」

  「你一直说自己是新女性,怎麽可以嫉妒弟弟。」

  「你是独生女,当然可以说这种风凉话。男女平等提倡了这麽久,还是没用啦,形势比人强,谁叫我不是男生。」

  「你生气你爸不爱你?」我怀疑这种可能性。

  「不是,他不公平。」

  「你也真奇怪,那家父母不疼老么。」

  「你们家也是?」

  「信实只比我小半岁,我们是两个老么。」

  「我真羡慕你生活在阳盛阴衰的地方,不像我们家阴盛阳衰,女孩子永远不受宠。」

  「我看你姊姊就不会有什麽不满。」

  「因为她是老大,」她的口气好像我是一个白痴。「她是我父母的第一个小孩,曾经被专宠过。」

  「照你的说法,少数才稀奇,可是我们家有三个男生,一样受到重视,也没听谁抱怨自己是受忽略的一个。」

  「男女有别啊!你怎麽还搞不仅。」

  「算了,我看是你自己的脑筋太复杂了。」

  凡凡将零食吃得差不多时,正好四点钟,她说要赶快回去「准备撒网」,因为没结婚的一流男人愈来愈少了,虽然不想在二十八岁前结婚,但事先「预约」一个,更能够放心的在事业上冲刺。

  她的怪论真多,我也只能笑笑跟她道再见,提醒她不要忘了常回家。她一味敷衍,心早飞到「奇章徵信社」了。

  我把床上的饼乾屑清除乾净,开始「工作」,使用书房的电话跟几位客户聊天,做成一笔生意,再打到「长青牙科」,跟田习如女大夫解释我礼拜二因贫血而不能去她那里,请问她到底要跟我商量什麽事。

  女医生说,「我妈最近身体不好,不能常来帮我,所以我想找个人代替,不知道你肯不肯来做?因为大家都很喜欢你,我认为你是最适合的。」

  我脑中浮现出一幅林爱理张牙舞爪想抓住小沈大夫的画面,心想还是别膛浑水的好。於是婉言拒绝了田大夫,实际上一天十二小时侍在外面,姨丈、姨妈邵会很不乐意,上次去代工的时候我便察觉到了。

  我不能说两位长辈很不高兴,只能形容之不乐意。怎麽说呢?大家彼此清楚对方脾性,信介表哥说我是吃软不吃硬的个性,在很多事上显得马马虎虎,心无大志,很好骗很好商量,但绝不接受命令的指示。我想就因为表哥这麽说,姨丈也接受了我去牙科那里「做看看」的事实,姨妈例嘀咕了几天:为什麽要做那麽累的事,有一份工作就好了嘛,女孩子不要太强才好哟!

  在女性日求进步的现代社会,姨丈、姨妈给予我的家庭教育委实说不上现代,但能说他们错了吗?他们实在非常的爱护我,不愿我出去吃苦受罪,最好能像姨妈一样少忧少虑过一生,这未尝不是幸福?

  男女平等固然不错,但要我出去跟男人一争长短,赚得要比男人多,说话要比男人大声,我缺乏那份魄气和实力。尽管凡凡骂我没出息,依然无法改变整个的我。

  我是爱丽丝:水远也没办法变成简凡凡啊!

  十年後,二十年後,或许我会瞪著电视,羡慕凡凡功成名就,但我更希望那时候我己成熟得能够诚诚恳恳向她说一声「恭喜」,不合丝毫拓意。

  我等待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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