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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系情人 第一章

  黄昏时候,T大校园某栋大楼前的矮树丛后,聚集了数名男女大学生,年轻的面容闪烁著光芒。

  那种渴望,像极英国皇室举办盛典时,下方翘首的群众的表情,只差没有口水流满地。

  下课钟声响起,人潮如水般涌出,十五分钟过去,人潮散得差不多,只剩下几名学生在大厅附近逗留。

  此时,一个气势冷酷的男人走下楼梯。

  没有加入众人挤电梯下楼的行列,穿著天蓝色衬衫的高大男人拿著一叠讲义,沉稳安静的穿过大厅,与一群正在等电梯上楼,好继续上下一堂课的嘈杂大学生擦身而过。

  等电梯的男女学生瞬间变得安静,有致一同的看向男人这一边,十数双眼睛流露出惊讶和崇拜。

  仿佛没看到身后那群大学生引颈翘望的崇敬模样,男人面不改色的继续往前走,步下精益楼外的水泥台阶。

  后头等电梯的学生们又开始骚动,抢著挤进电梯。

  前方长长的行道树,高直枝叶在黄昏的风里摇晃,一旁系馆前的矮树丛后,几名男女学生慌张的蹲在地上。

  这样的景象,对回国才三个月,却已经习以为常的男人而言,根本没什么感觉,他头也不回的继续往前走。

  “就是他?”矮树丛后,小个子女生不解的发出疑问。

  “什么他?!没礼貌,他是所有理工科系的学生都梦想上他的课的伟大人物,人家可是美国名校毕业,对现今电脑科技贡献良多,在世界名人榜上,排名和……”

  身上穿著短裤,脚踩十元绿色塑胶拖鞋,一副迈遢样的大男生,激动得从矮树丛后站起身,好像要为了心目中的偶像当场开打。

  “和比尔盖兹一样,电脑科技业界无人不知的全球百大富豪之一……啐!你们都说过几百遍了,可是你们的教授,左看右看都不像个书呆子,反而比较像伸展台上的时装模特儿,长得好帅耶!”

  头发染成红色的高挑女孩站了起来,花痴似的望著远方逐渐变小的男人身影。

  “喂!我是叫你来看让时人杂志评选为全球百年影响深远人物之一的在世伟人,不是让你望著他流口水……你们这群念文学院的女生是怎么回事?!不懂电脑就算了,还这样污辱我们心目中的英雄!”一旁头发染成金色的雀斑男孩,不爽的拉回自己的女友,开始炮轰教训。

  女人就是这样,搞不清楚状况不说,还对著他们心目中的英雄犯花痴流口水,简直俗不可耐!

  “屁啦!我哪里污辱到你的英雄?”红发女孩大叫。

  “你肖想我心目中的伟人,就是污辱!你知道他是谁吗?他是唐毅,研发出AI介面系统的伟大人物耶!整个世界有哪国政府和民间企业不抢著用这套系统?!AI可以用无可比拟的速度,在短时间内传整巨大资讯,同时与不同软体相容……”

  金发男孩一脸恼怒,又要开始解释,却让红发女孩狠狠踹了出去。

  “闭嘴啦!你当我是笨蛋,我当然知道他是谁,他的丰功伟业,报纸和杂志上都有写,我不是文盲,我还看得懂字好不好?阿静、花花,可爱,你们说,那个唐毅是不是真的长得很帅?”

  懒得去管后头聒噪的男生,红发女孩拉来自己的姊妹淘,几个女生在矮树丛后兴奋得交头接耳。

  “金毛、顺仔……教授娶老婆了没?”另一个蹲在树丛后猛抽烟,一直沉默不语,长相粗犷像黑道混混的男生,要酷的开口。

  前面几名女生耳尖,立刻回头。

  “是啊,阿顺,你们教授结婚了没?”

  女生们瞪大眼,等著听答案。

  如果没有……哇!真是幸福,表示所有女性同胞都有机会,可以飞上枝头当教授娘了啦!

  “我不知道啦!报纸杂志上只写成就和贡献,可是教授的过去像一团谜,没人知道啦!”拖鞋男说话。

  “是啊,其他同学都称教授是T大一匹狼,独来独往,没人敢接近……”金发男也说。

  “一匹狼?你们教授那么帅,却被你们这群不识货的家伙说成是一匹狼?!你们当他是士林之狼,还是美工刀色狼?竟然这样形容他!一群白痴!”红发女孩双手擦腰,再次抬脚踹向金发男。

  “本来就是,只有狼才会独来独往,而且也没看过有女人来找过教授,搞不好教授是死了老婆,就像狼坚守一夫一妻制,他打定主意终生不再娶……所以看教授那样孤单的身影,大家才会说他像狼!”金发男抱头蹲在地上,委屈的又说。

  这些女人一看到帅哥,就立刻翻脸不认人……他当初是怎么看走眼,会挑上这个红毛番婆?

  “T大一匹狼?这个称号不错……”

  树丛后头,忽然冒出另一个男人低沉的笑声。

  “饭桶……呃……范……同教授……”

  死了,范教授他老人家怎么会在这?

  这下真的玩完了!

  让时人杂志同时评选为全球百年影响深远人物之一的在世伟人,和唐毅教授一起研发出AI的那个范大教授,竟然听见了他们的话,那……

  不就表示他们这学期三分之二的学分都要死当了?!

  三名资研所的大男生惊吓得下巴差点掉到地上,大哥男手中的烟更在瞬间掉落草坪。

  “同学,我知道你饿了,但我叫范同,不是饭桶……还有,研究所多念一年没关系,但是火烧草皮毁损学校公物,可能会让你先进牢里蹲几个月,要小心,知道吗?”

  伸手拍拍三个男孩的肩膀,顺便帮他们合上嘴巴,一脸非常“严肃”的范大教授,手里抓著原文书跨出脚步,忍著笑继续往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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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室里,唐毅坐在沙发上,合眼聆听从高级音响里传出的轻柔音乐。

  极浅、极淡的女人吟唱歌声,回荡在小小研究室里,如雾似梦的缥缈嗓音,让唐毅拧紧的眉目有了些许放松。

  除了钢琴配乐外,几乎没有任何多余的乐器声音出现,只有女子轻柔低吟,从头吟唱到尾。

  照理说,这样一张不起眼,完全是主流喜好外的CD,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但是从跨国快递公司将这张CD从台湾递送到他面前的那时起,他便爱不释手,怎么听都不厌。

  回国后,甚至还专程跑到唱片行,寻找这个名叫芬芳的女歌手其他的专辑。

  最后发现她虽然只出了这张专辑,却因为广受好评,盗版猖獗,而连换了三次封面。

  所以他索性也将另外两种封面的版本都买齐,一张留研究室,一张搁家里,另外一张则放在车上,让他随时想听,都可以听得到。

  至于会如此喜欢这张名叫相思情歌的专辑,则是因为里头的真挚情意令人动容,也让人羡慕。

  虽然只有十首歌,每首歌大都是短短几句重复吟唱,却莫名的就是有种力量,幽幽细细拉住人心最脆弱的那条弦,轻轻一拨,低吟几声,就能让人怔忡心窒。

  音响里,芬芳干净的嗓音仍旧继续唱著——

  “一天为你落一滴泪,三百六十五天,流成一个湖。一天为你唱一首歌,三百六十五天,流出满腔爱。亲爱的,我想你。深爱的,我爱你……”

  幽静清灵的女声不停吟唱,低浅的抑扬顿挫,像一条小小细勾,拉出了所有深埋在心底的痛楚往事。

  像飘荡多年的孤船,他找不到可以停泊的港湾,因为心里深藏的恨让他这些年上不了岸,爱不了任何一个女人……

  不该想……

  却怎么都忘不了:心里依旧紧抓著那份恨意不放。

  那个女人,他永远不会原谅她!

  不能原谅!

  寂静中,唐毅睁开眼,正打算起身去把音响关掉,却看见面前有张过于灿烂的男人大笑脸,正直勾勾盯著自己。

  “你进别人的地盘不懂得先打招呼?”冷冷丢给范同一个白眼,唐毅起身走到桌前。

  “这是你和芬芳姑娘的独处时间,你光听她唱歌就听傻了,哪还有空注意外头有没有人?我只好自力救济的推门进来啦!”高壮粗犷的范同不以为意的笑说。

  他是有敲,没人回应罢了。

  早知道唐毅习惯每次上完课回到研究室,都要听一下歌再走,而他听歌时,就算天塌下来都不管,所以他只好自己推门进来。

  没搭理范同,唐毅伸手关上音响。

  “干嘛要关?你不是很喜欢芬芳?没关系,你可以继续听,反正我也很欣赏她的声音,多听一点轻音乐,回去就不会发火揍女儿。”

  范同开玩笑的接话,却看见唐毅一点反应都没有的坐回桌前,当场只觉得无趣,皱皱眉,然后不死心的继续说。

  “对了,刚刚我在外头听见学生给你取了个绰号,T大一匹狼!虽然一匹狼听起来颇有劫财劫色的意味,但‘狼’这个字挺配你的……”

  也不管唐毅有没有回应,范同照样可以一个人杂念得很爽。

  “寂寞的狼,真像你的性子!一个人游荡这么多年,有没有考虑要找个人定下来?你看芬芳怎么样?虽然她从来没有露面宣传,连CD上都没有她的照片,但听她的声音这么甜,想来应该也长得不差,要不要我打电话去唱片公司,帮你约她出来吃个饭?”

  还是没反应。

  范同不以为意的继续再说:“不过,我想你应该也不会要吧!再怎么样讨厌,你心里还摆了个‘她’,我记得那女人叫什么来著……洛什么桐?洛小桐?洛桐桐……”

  眼见提到洛这个字时,唐毅立刻抬头,狠狠丢来杀人一瞪,和他当了多年朋友的范同,仍旧不怕死的抬头左右望了下,然后佯装很忙的站起身四处浏览。

  这个孤僻到极点,不懂得该好好招待朋友的男人,终于也知道要抬头看人了,早知道一开始他就应该在他耳边拚命念洛雨桐三个字,就能招回他的魂魄。

  “你不说话,没人会知道你是饭桶!”唐毅冷静的嗓音传了过来,声音里有种咬牙切齿的狠戾。

  “错了,我不说话,大家还是会知道我是饭桶。范同……饭桶……连我爸妈都知道我叫饭桶!”

  唉!真不知他老爸当初是怎么想的,竟然将他取名叫范同,害得他家里那一大一小,两个不像话的女人,都爬到他头上来,直接指著他的鼻子叫饭桶。

  “对耶,我怎么没想到,那个女人叫雨桐,雨后的梧桐……这么美的名字,难怪你要一直记在心里,怎么都舍不得忘!”

  抬起头,假装欣赏墙上看不懂在画什么鬼的抽象画,范同继续捋虎须,好像非得撩出满屋大火,才甘心收手。

  虽然面前的家伙过去有段很伤心的往事,可是他实在不明白,要就要,不爱就不爱,哪来那么多剪不断,理还乱,非得将一个人摆在心里那么多年,这样不辛苦吗?

  “你什么时候才要滚出去?”受不了聒噪的唐毅,终于放下文件,面色难看的瞪著他。

  他生平只有两次暍醉酒,一次是五年前,那次他失策的上了那女人的床,另一次是他出国后的第四年,在这个嘴碎长舌公面前。

  两次的失误都让他后悔莫及!

  记得那一天,因为收到晓蝶从台湾寄来的CD,听完芬芳唱的歌,他在沙发上狠狠灌了一夜酒,然后隔天就看见和自己同住一栋公寓的范同,笑笑的蹲在沙发前,问了一堆令人招架不住的杂念碎语——

  “谁是洛雨桐?你整夜在喊这个名字,吵得我和老婆都睡不著……”

  “洛雨桐是谁?你干嘛一直骂她?”

  “殷长天又是哪个该死的?你整晚都叫他去死耶……”

  “还有,谁害小蝶的眼睛瞎了?为什么要眼角膜才会好?小蝶又是谁?”

  当时他撑著快要裂开的脑袋,不断以脚猛踹眼前的大饭桶,结果这只只会吃的饭桶还是不肯停的继续问,一直问,搞得他差点神经错乱。

  为了让他闭嘴,也让自己可以爬回床上睡觉,他只能恼怒的开口解释。

  没想到这一说,从此以后便再也没有安宁的日子。

  做博士研究论文时,因为班上东方面孔少得可怜,可那个饭桶又坚持跟听得懂中国话的人一组,所以他才会倒楣的让这家伙缠上,不得不跟他同组做研究。

  奸不容易毕业了,准备要创业,这家伙又来闹场,嚷著要加入他和易天尧合开的电脑公司。

  若非AI是三个人在念博士期间一起做出来的东西,也有那个饭桶的心血贡献,他一定会一脚将他踢到太平洋。

  结果,他才回来台湾三个月,想为国家未来的主人翁做一点教育贡献,这家伙又马上跟进,进入T大校园当起兼任教授。

  然后每天下厌其烦的跟在他后头,念著那女人的名字!

  “你到底想怎样?我说了,你要提谁都好,就是不准说她!”唐毅冷冷的说。

  “哪个她?是芬芳还是那个雨后的梧桐?你说清楚点,不然我不知道你在说谁!”明显是活得不耐烦的范同,伸手搔搔头,一脸非常“无辜”的回头看他。

  如果不是他亲亲老婆想要写本小说来玩玩,过过当言情作家的干瘾,逼他一定得随时注意唐毅的动向,监看他和洛雨桐最后的结局,他才不会每次都冒著生命危险来踩唐毅这颗大地雷。

  害得他每每都怕得要死,好担心自己哪天会突然让人给串了,然后丢去填海。

  “范同……”唐毅眉宇一沉,站起身,抓起挂在椅背的西装外套,抬脚就走。

  懒得再跟长舌公废话!

  “喂!狼先生,你要去哪?倩儿早上还吩咐我,今天一定要记得带你回家吃饭。走啦!你一个人住,肯定只能吃外食,倩儿的手艺好得无人能比,到我家去,今晚帮你加菜,补补身子!”

  不等唐毅点头,热情过头的范同拉著他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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