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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玫瑰 第十二章

  道格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从来没有体验过如此强烈的挫折感,不用说,他一点也不喜欢那种感觉。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生依莎的气,幸好她并不知道他的感受。他可以肯定她没有注意到每当她在房间裹时,他是如何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席医生说的没错,她漂亮得对她自己没有好处。

  他尽可能跟她保持距离。他发誓不再设法使她承认他们之间的肉体吸引力,他知道那样做是不对的。何况她显然还不愿意承认她的婚姻不尽如人意,也不愿意承认她的丈夫派克有些令人无法忽视的缺点。如果她决心把派克当成圣人,道格也无所谓。从现在起,无论他个人认为派克有多么无知、无能和愚蠢,他也不会把他的看法告诉别人。毕竟他凭什么批评死去的人?他又何必在意她对派克念念不忘?

  因为她显然仍爱着派克。

  道格知道自己有点莫名其妙。真正困扰他的问题是忠诚。他向来欣赏忠诚之人,尤其是在忠诚不易时仍能秉持原则的人。那种人最令他敬佩,例如他的家人……和依莎。

  没错,依莎。她在丈夫死后仍对他忠心不贰。事实上,道格也认为她会如此。

  但是,她非要忠心得这么盲目不可吗?她给了派克她的爱、信念和不渝的忠诚,派克却在各方面都辜负了她。

  但这些对道格都不再重要了。一等宝宝增加了一点体重,他就要立刻把他们母子弄出甜溪镇,解决掉鲍力和他雇来的枪手,然后他就可以回家了。在那天来到以前,他打算对依莎保持客气而疏远的态度。

  说来容易做来难。

  日子一天比一天难捱。每次他一闭上眼睛,脑海裹就浮现各种对依莎的春梦。

  他在休息时控制不了他的思想,很快地他就开始害怕闭上眼睛了。

  依莎却雪上加霜地要求他别再睡他的铺盖和改睡她的床。她提出的理由令人无法反驳。她在白天时是醒着,如果道格把小派克的床移到外面的房间,道格就能不受干扰地睡觉。

  但是问题不出在婴儿的哭闹声。道格不想被她的女性幽香包围,但他宁死也不愿告诉她,反正她也不会了解的。因为他不想伤她的感情,所以他在床上辗转反侧,咬牙切齿,纳闷着一个男人在崩溃而能忍受多少折磨。

  宝宝成为他生活中唯一的喜悦。派克的体重缓缓增加,身体也一天比一天健壮。虽然好象不大可能,但他的音量也变大了。道格认为婴儿要到五、六个月大时才会发展出性格,但事实证明依莎的儿子跟他的妹妹玫瑰小时候一样的非比寻常。

  派克比玫瑰瘦小,但仍然能够施展他对两个大人的控制力。他只需要张开嘴巴尖叫着要求服务就行了。

  道格十分疼爱这个小暴君。老实说,有时三更半夜抱着宝宝在房间裹走来走去时,他也会想用棉花塞住耳朵求得片刻的宁静。但有时派克的小拳头紧抓着道格的手指时,道格也会看着熟睡在怀中的宝宝,感觉到两人之间奇妙而强大的情缘。派克是他帮忙带进这个世界的,因此他像个父亲一样渴望看着他成长。

  噢,是的,有派克在身边是莫大的喜乐。但有他的母亲在身边却是莫大的折磨。肉体的吸引力越来越强,虽然道格努力说服自己相信她是碰不得的,但那种伪装一点用也没有。在亲密地共同生活了八个星期之后,他的压力和沮丧已变得显而易见。

  依莎却有不同的观点。她认为道格等不及要摆脱她。他几乎不能忍受跟她同处一室,无论她如何千方百计想引起他的注意,他都公然漠视她。如果她不小心碰到他的手臂,或有意无意地靠近他,他就会变得紧张暴躁。

  他的态度令她难过和烦恼得超出她愿意承认的程度。天知道她甚至对他想入非非,在那些有伤风化的梦裹,她始终是采取主动的攻击者。她不明白她为什么没有梦到她已故的丈夫。她应该梦到派克的,不是吗?

  派克是她最好的朋友。道格也是朋友,但他跟她的丈夫完全相反。派克温柔体贴但有点不切实际。道格热情性感、活力充沛,几乎对任何事,从生产到政治,都讲求实际。他充满自信,她生平第一次感到自己终于遇到一个能够也愿意尽本分的男人。在道格出现以前,她一直是独力扛着重担。

  她对道格的渴望是她从来不曾对丈夫有过的,这一点令她十分难以承认。跟丈夫行房只是为了生孩子,而孩子是依莎和派克都想要的,但他们两个对行房都不大热中。发现自己怀孕时,她欣喜若狂也如释重负。在经过席医生的确认后,她和派克就不曾再碰过对方。

  依莎为失去好友而悲痛,但不曾体验过的事令她无从思念起……直到道格在她的生命中出现。她想要讨厌他,为的只是使自己不再对他想入非非。但她也很害怕他们终将分开的那一天到来。

  她不是唯一迷惘的人,她可以肯定上帝也被她搞迷糊了。因为她祈求道格离开,她也祈求他留下。希望上帝能够猜出她到底想要什么。

  有天傍晚道格无意中撞见她在洗澡。她以为他睡得很熟,因为卧室的门关着,而她把热水倒进金属澡盆时,没有发出半点声音。她不想吵醒他,所以悄悄地滑进水裹,洗干净全身每吋肌肤时,没有弄出丝毫水声,也没有大声叹息过一声。她刚刚把头发重新绾在头顶,往后靠在澡盆边缘,闭上眼睛准备好好泡一泡时,就听到地板嘎吱作响。

  她睁开眼睛时,道格正好走出卧室。

  他们两个都愣住了。

  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她只能目瞪口呆地望着他。他惊愕的表情说明他没有料到会发现她一丝不挂地坐在一盆洗澡水裹,只有肩膀和脚趾露出水面。

  她立刻注意到他的衣冠不整。他分腿而立,打着赤脚,光着上身,下面只穿著一条懒得扣上钮扣的紧身鹿皮裤。当她的视线自作主张地沿着长满胸毛的胸膛往下移动时,她强迫自己闭上眼睛。

  她终于找到她的声音。“拜托,你忘了扣上裤子钮扣。”

  她一定是在开玩笑,道格心想,一丝不挂的人是她,不是他。虽然他注视她的时间不会超过两秒钟,但已足够让他看到金色的肩膀、粉红的脚趾和其间的一切。

  真要命,她的酥胸上竟然也有雀斑。

  他用他唯一做得到的方式报复她无心的折磨。他转过身去,蹬蹬地踩着重步回到卧室,砰地一声关上房门。

  关门声吵醒了宝宝而激怒了她。她突然好气道格,气得忘了难为情,差点裹着一条小毛巾追进卧室告诉他,她厌倦了被他当成麻疯病人看待。幸好她在千钧一发之际恢复了理智。

  等她擦干身体、穿上睡袍时,宝宝已经哭声震天地吵着要吃奶了。抽屉在桌上;她把宝宝抱起来时,火气又升了土来。她的儿子不应该被迫睡在梳妆秮的抽屉裹,道格为什么不想点办法?.

  换好宝宝的尿布和衣服后,她坐在摇椅裹喂他吃奶。她对他轻声数落着道格的种种罪过,派克睁大着眼睛望着她,一副专心聆听的模样。等他吃饱时,她还来不及把他移到肩膀上,他已经打了个响嗝,闭上眼睛,继续睡觉了。

  她抱着派克摇晃着,直到头晕目眩才发觉自己摇得太快了。

  道格在一分钟后走出卧室。她不敢开口,唯恐自己在气头上会口无遮拦。她需要先冷静下来。

  她连头也不抬地就把宝宝交给他,换好抽屉的垫褥,接回宝宝放进抽屉裹让他睡觉。

  晚餐差不多好了。她早已炖好一锅汤汁浓稠的炖肉,现在只需要移走抽屉、摆碗盘和热小圆饼。

  他没有留下来吃东西,他告诉她他有杂务要做就出去了。她知道他跟她一样生气,但无论别人已经怎么撩拨他,他都不肯发脾气。如果这不是男人身上最令女人沮丧的特质,那么她就不知道什么才是。他一定要这么坚忍不可吗?现在想来,他从来没有失去自制过,那简直不是凡人能做得到的事,不是吗?

  他展现出惊人的自制力,她越想这个可怕的缺点就越生气。后来她又把小圆饼烤焦了,这下子她再也受不了了。她发誓,就算是必须用塞的,她也要逼他把烤焦的小圆饼吃掉。他还得吃掉她花了几个小时准备的炖肉。

  依莎知道她这是在无理取闹,但她管不了那么多了。尽情生气的感觉真好,她知道她可以对他大发脾气而仍然安全无虞。没错,安全。他令她感到安全和充满活力,即使他表现得像脾气暴躁的熊。

  她决定表现得像个大人。她要把他的晚餐拿去马厩给他作为谢罪求和之礼,这个体贴的举动一定能使他不再闹别扭。等他吃饱后,她要问他他到底有什么烦恼,为什么最近变得如此难相处。如果他想要细节,她可有一大箩筐。

  她察看了派克最后一次,用白缎带把头发束在背后,然后端着托盘走向马厩。

  她在路上练习要跟他说的话。

  “你现在一定饿了,所以找……”

  不行,她可以做得更好。她想要听起来漠不关心,而不是羞怯胆小。

  “我把托盘放在门口,道格。你饿了就自己动手。”她低声说。

  嗯,这样听来好多了。然后,她要建议他们在他吃完后坐下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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