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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捕俏娘子 第一章

  十年後,当朝权贵聚居的长安城南。

  一户看似气派的大宅子,匾上以朱漆写著:将军府,不过朱漆已斑驳不堪。

  宅内处处萧条,在这春暖花开的时节,满园几乎被杂草掩盖的花,正努力出头,虽然生气盎然,但仍掩不住乏人整理的凌乱。

  花园旁的绣房,忽地传出一声哀叫:“公孙凤,饶了我吧!待会儿娘要是瞧见我这副德行,肯定会罚我抄经书一百遍。不要啊!不要啊——我的眉毛!”

  低头拿著小刀的少女嘴里嘟嚷著:“不要乱动,否则又是一道血口子。别叫嘛!反正长得回来!”说著,硬生生将眼前两道英气好看的浓眉,修得歪七扭八的。

  随著门上传来一声轻叩,一个娇脆的声音问道:“小姐,你醒来了吗?

  我要进来罗!”咿呀一声,门开了,一个娇俏可人的丫鬟端著一盆热水进来。

  赫然看见小姐正握著一把刀在少爷脸上比划,杏眼圆睁的丫鬟惊呼道:“小姐,你要对少爷做什麽?少爷的眉毛在流血了!”手中的热水几乎全泼在地上。

  少女头也不回的交代:“嘘!春儿,小声点,过来帮我把他的眉毛修成现在最时兴的柳叶眉。”

  “小姐!少爷是男的,怎可以修眉?”丫鬟春儿几乎要哀嚎了。温文的少爷老是被活泼好动的小姐欺负,这回不知又在玩什麽花样了!

  “好春儿,我自有道理,帮帮忙嘛!先把龙儿扮成我的模样,待会儿我一定给你一个完美的解释。若有人问起,就说是我吩咐的,保证没有人敢拿你怎样。”少女边说边接过春儿手中的热水,搁在脸盆架上。

  眼前这对龙凤双生子,女的名唤公孙凤,男的名叫公孙龙,一模一样的外貌,个性却是南辕北辙,女的活泼莽撞、男的文静尔雅;这般出色的外貌,如果调换个性,该是多完美呀!

  春儿无奈的叹了口气,拈起小刀,俐落的把公孙龙原本被修得扭曲如毛毛虫的眉修成秀致的柳叶眉;接著将一头如女子般柔美的长发梳顺,加入假发,绾成雍容的高髻;又在脸上扑上香粉,用黛笔描绘眉眼,在柔软的唇瓣点上胭脂,眉间贴上花钿;最後在高髻上簪上一朵粉红牡丹。

  大功告成,看著自己的成果,春儿忍不住赞叹起来,“真完美呀!世间怎有如此好的手艺!又怎麽有如此美貌的小姐!”

  看见眼前的丽人一副不以为然、受尽屈辱的模样,春儿才回过神来,拍一下脑袋,转头对“正牌”的小姐道:“差点又被小姐诳了!好小姐,请问这又是什麽把戏呀?为什麽又欺负少爷了?”

  公孙凤眨一下眼,笑说:“好把戏啊!”然後牵著眼前的“美人”一起站在铜镜前。

  铜镜里出现两张一模一样的脸,只是一张有著细心装扮过後的娇媚,另一张则是未经雕饰的清丽。

  从小体弱的公孙龙几年前才见得良医,经过几年的调养,身体才和常人无异。长年的居家调养,养成他文静的个性,不像姊姊只要窥个空,就爱到处乱跑,大剌剌的个性跟个男子差不多。

  公孙龙难得发脾气的怒道:“你这样欺负我!若是被人识破,叫我脸往哪搁呀!”公孙凤笑说:“为了姊姊我的幸福,就扮这一次。待会儿在赏春会上,帮我会会那些公子哥儿,姊姊我今後就绝不再为难你了!”边说边和春儿合力帮公孙龙换上丝质单衣,穿上姨母特地请人裁制的粉紫锦缎长袍,披上上等的烟紫色纱罗披帛。

  公孙凤绕著装扮妥当的弟弟走了一圈,仔细地打量著。

  “奇怪!好像少了什麽!”公孙凤歪著头纳闷道。

  春儿掩嘴一笑,“少了这个!”拿起长巾,卷成团状,塞在长衫里,左右调整一下,公孙龙原本平板的身材,倏地显得婀娜起来了。

  公孙凤嘟起嘴,有点不屑道!“原来是这麻烦的东西!”

  “小姐啊,这是时下闺秀们求之不得的东西,只有你会把它们绑起来,小心将来长不大喔!”春儿劝道。

  现下的已婚妇女,流行穿著低胸的长袍,如果胸前不够“伟大”,穿起来就不够称头。

  公孙龙愣愣的问:“什麽长不大呀?”公孙凤急忙拍一下弟弟的头,“小孩不懂,别问!”

  “什麽小孩,我不过比你晚出生一刻钟,就被你占尽了便宜。”公孙龙不服道。

  为了掩饰已发育的胸围,大部分时间穿男装假扮公孙龙的公孙凤,总在胸前缠了一层又一层的布条。

  她转移话题道:“来,把绣鞋套上。美丽的公孙家小姐,该出门罗!让为弟的护送‘你’上马吧!”早已穿好男装的公孙凤,把帷帽套上因绣鞋太小而苦著一张脸的弟弟头上,扶著他走到大门前。

  被姨母派来充场面的家丁和丫鬟们这时已等在门边,看见表少爷、表小姐出现,立刻欠身为礼,“少爷!小姐!”她用故意压低的声音说:“立刻出发!”扶好公孙龙侧坐在马鞍上,假意整理帷帽的轻纱,低声交代:“记住,不要开口,就不会被识破的。”

  “可是,娘那里如何交代呢?”因惧怕马匹,也不太习惯侧坐,声音有点儿抖的公孙龙低声问。

  “昨晚娘已交代,她人不舒服,不想参加赏春会,我们两个去就可以了。反正姨母派来的家丁、丫鬟就够声势浩大了。”

  “春儿,过来小姐身边,她怕羞呢!”看见匆匆赶至的春儿,她大声喊著。

  “凤姊!”公孙龙气得几乎扯下帷帽。

  她吐一吐小舌,“对不起!你大人大量!有什麽冤情回来再说吧!”回头轻踩马蹬,优雅的跳上毛色光洁的栗色马,俐落的身手看得一旁的丫鬟如痴如醉。

  “走吧!春儿,跟上!”公孙凤回头交代著.看见春儿正努力爬上御史府借来的马匹,公孙凤不禁莞尔。整个将军府,只有她与父亲和马处得来,其他的人骑马总像如临大敌,偏偏现在长安城里正流行骑马赴会。

  “出发!”

  ***

  每年的上巳日(三月初三),皇上会在曲江边赐宴群臣及官眷,并开放民众游赏曲江,名为“赏春会”。

  达官贵人的家眷们,为这难得露脸的日子,莫不打扮得珠光宝气,藉机夸耀财富、和别家的夫人比美。

  未许人家的千金更是卯足全劲,把自己妆点得千娇百媚,希望能够被当朝权贵的公子看上,成就一段良缘。

  世家子弟们更是衣冠楚楚,一副英姿飒爽模样,期待能够掳获佳人芳心,若能被位高权重者招为女婿,更是美事一桩。

  赏春会几乎成了达官贵人们的“相亲大会”,是长安城里人尽皆知的盛事。

  而市井小民一年只有这一天能在皇家的园子里赏春、游玩、设摊买卖,因此人人几乎都把家中最好的衣服穿出来,欢喜的心情更胜过年。

  一匹黑色骏马上的落拓黑衣男子,睥睨著一切。清晨刚入城门,就被人潮推挤至此,一时难以脱身,只好先静立一旁。

  入眼的繁华、扰攘的欢乐景象,只让他不耐。在睽违多年後,长安变得如此陌生,让在此长大的他,觉得格格不入。

  “大哥!”突然有人如此唤道。

  一匹青骡马载著一位男子接近,一身的华丽,引人侧目。唤人的正是这位公子。

  一手拍上黑衣男子的肩,“大哥,你可回来了!”黑衣男子只轻轻颔首,算是回应,觑了一个缝,小心驾著骏马往人少的地方行去。而贵气公子立刻策马,紧跟在黑衣男子的马後。

  “大哥,好久不见,怎么匆匆离去呢?”贵气公子毫不介意黑衣男子的冷淡。

  黑衣男子说:“回家漱洗更衣呀!”重回长安,心情莫名的烦躁,也许是旅途劳顿吧!加上昨夜连夜赶路,此刻他已疲累不堪。

  “待会儿更衣後,陪我好好游赏曲江,好好赏‘花’吧!”贵气公子还不识趣的追著说。

  “赏什麽花?爹不是要你成亲了吗?还没决定要娶哪朵花吗?”落拓男子没好气的问。对弟弟一扯起来就没完没了的本事,他头痛得很。

  “所以罗,才更要好好的赏花,找朵倾国名花,既能赏、又能玩,还能传宗接代;如果是权贵人家的小姐,更是完美!”贵气公子越说越兴奋。

  落拓男子脸色一黯,“你嫂子的事,没有给够教训吗?如果这样,别成亲了!”

  “怎可以呢?爹等著抱面子,娘等著抱孙子,我则等著抱娘子,不成亲怎成呢?”贵气公子似乎不打算放他走。

  “回家再说吧!”黑衣男子拉起缰绳,好不容易在人潮稍减的街上马,正想策马离开,胯下的黑色骏马却刚好和另一匹栗色骏马眼对眼、鼻对鼻。

  互相嗅闻一下,两匹骏马竟厮磨了起来。

  栗色马的主人,正是要前往曲江的公孙凤。

  她正在思索著如何瞒过姨母的眼、该如何应对等细节,根本无暇注意眼前的路,反正只要让马顺著人潮移动就到得了曲江。

  前进中突然停下,害她差点从马上落下,毁了她“善骑”的美名。公孙凤赶紧捉住缰绳坐稳,抬眼一看,眼前一匹黑色骏马似乎和飞烟“对上了”。

  盯著害她几乎落马的黑马,公孙凤看也不看主人,瞠著一双大眼骂道:“喂!谁家发情的公马,别来诱拐我们家飞烟!”黑衣男子忙著安抚有些躁动的黑马,之後抬眼,正和一双清亮的眸子对上。

  黑衣男子暗想:好俊的人品!不过,如此蛮横,可惜了这俊俏模样!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长安公子!

  黑衣男子虽一身尘土,但双眼晶亮有神,有一种纯粹男性的俊朗,看得公孙凤心底一动,但是对方眼底的轻蔑,让她忍不住想跟他挑衅。

  两个人在熙来攘往的大街上对峙,四周突然静下来了,大夥儿等著看这两匹骏马、两个出色的主人,接下来是否会在大街上打起来。

  这时,後头的公孙龙急忙上前,拉住姊姊的手,低声说:“别忘了今天到这里的目的,别惹事呀!”一阵春风迎面袭来,吹开了公孙龙的帷帽,露出细致优雅的脸庞,让在场的人都看呆了。仔细看,这美人和栗色马主人像同一个模子印出来一般。

  人群中立刻有人说道:“是公孙家的龙凤双生子吧!”

  “果真百闻不如一见!”早已听说公孙将军有一对龙凤双生子,样貌出色,但几乎没有人同时见过,这会儿同时出现,希罕得很呢!

  “真的一模一样效!”众人赞叹道。

  “龙凤胎——好希罕呢!”双生子已是罕见,何况是一男一女,又生得一个模样的。

  “咦!公孙将军不是失踪多年了吗?他们还在京里啊?”有人大声的说著。

  公孙凤一听到有人提起父亲,闪过心头的伤感倏地令她热泪盈眶。如果父亲还在,她怎会落得到曲江任人挑选的地步……

  众人议论纷纷间,两匹马似乎对彼此“性趣”浓厚,显得越来越焦躁。

  公孙凤越来越控制不住飞烟,硬生生的眨回眼泪,交代骑在另一匹马上的春儿道:“送小姐到姨母的帐棚,我待会到。”春儿应了一声,帮忙拉下帷帽轻纱,和“小姐”一起走了。

  公孙凤同时调转马头,避开人潮,往城外飞驰。依飞烟的速度,很快能甩脱黑马的纠缠,不如奔驰一回,再回到曲江边陪龙弟和春儿。

  黑马见状亟欲挣脱,追著公孙凤的坐骑而去。

  为免伤到路人,黑衣男子只好顺著马儿,驰往城外。

  一时,周围看热闹的人都散了,继续往曲江移动;只有骑著青骡马的贵气男子,还愣在当场。

  待回过神来,贵气公子一脸的陶醉,自言自语道:“找到我的倾国美女了!待会回家告诉爹去!”马上拍马前行!追寻刚刚被风吹开帷帽的丽人。

  ****

  一到城外,公孙凤立刻避开人马杂杳的官道,策马急驰,让风在耳边呼啸。生活中的种种不快,只有在奔驰後,才能获得纡解。

  听到另一匹马疾速靠近的声音,回头一看,竟是刚刚在曲江边遇到的那匹黑色骏马。

  风飒飒的从耳边呼啸而过,两匹马像在竞速一般的奔驰著。

  在边境长大的公孙凤对马有著深厚的感情,从第一眼看到黑马就知道这是一匹旷世好马,绝对配得上飞烟;只是它主人那双似乎洞悉一切的双眼,让她心跳加快,心底升起的陌生悸动,让她直觉的想逃离。

  夹紧马腹,策马狂奔,公孙凤的脑海里,浮现和爹一起策马飞驰的画面。

  爹究竟是生?是死?

  官封骠骑大将军的爹,从十年前就一直上表请求辞去军职,偏偏皇上强力慰留,直到三年前在战役中失踪,至今杳无音讯。

  朝廷调查数年,毫无结果。眼红她爹成就的人,藉机排挤,屡进馋一言,使朝廷停发俸禄,甚至传言要收回御赐的宅邸,一家人贬为平民。

  幸好她姨丈魏雍官居御史大夫,一再进言:忠臣遗孤,怎可错待?

  皇上顾念旧情,才勉强留下宅邸,让他们一家不致流离失所。

  在没有收入的状况下,要维持生计,实在困难。为了节省用度,只留下几个年老仆妇,和两个看门长工,其馀一律遣走。

  本来靠著爹屡立战功的赏赐,家用尚不成问题。但是娘为了替失踪的爹祈福,开始捐钱修建佛寺、供养僧尼,往往一捐就是几百万钱,不过几年光景,当初的封赏便已用罄。

  家中的贵重首饰、奇珍异宝和马厩里的名驹,几乎都变卖殆尽,只有飞烟是因为她万般不舍,才勉强留下的。

  妹妹翎儿年方九岁,龙弟还在国子监读书,因此每天锱铢必较、安排家用的责任只有落在她肩上,让她早已遗忘尽情奔驰的乐趣。

  姨母劝她,趁今日打扮妥当,凭她的美貌,看能不能让哪位富家公子看上,嫁人豪门。虽然家道中落,但她毕竟是官家之後,又是御史的外甥女,总会有人看上这层关系的。

  她十七了,一般女子在这年纪,早有婚配对象。而且,依官宦人家的势利来看,没有嫁妆的她,只能给官宦人家当继室或当妾,嫁给不计较嫁妆的富商,反而是较好的归宿。

  她不愿在曲江边当待价而沽的大家闺秀,只好委屈弟弟“出卖色相”,自己扮成弟弟,混在公子哥儿里,听听他们的想法;也可以顺便打听看看,有何营生可以维持一家的生计。靠姨母的接济,总不是长久之计……

  不知不觉中,两人已奔至渭水畔。两匹马很有默契的缓下脚步,在河岸边停了下来,不时的互相厮磨,一副浓情蜜意的模样。

  黑衣男子见状,露出笑容道:“看来我们两个的马儿,情投意合呀!在下沈子熙,如不嫌弃,让我们的马儿结个亲,将来生牡马归我、生牝马归你,如何?”潇洒爽朗的笑容,让人眼睛一亮。

  公孙凤陡然觉得心漏跳了一拍。

  为了掩饰自己异样的心情,她一脸不以为然,“不行,我们家飞烟怎可以让你们白白欺负去了?不管,牡马、牝马都归我!”

  “这位兄台,想必你也知道这两匹马是难得一见的好马,论毛色、体态皆是上上之选,而且迅风不是随便与牝马交配的。多少名马,它还不屑一顾呢!”两人正争论中,两匹马有志一同,同时踢高前脚想将他们俩摔下马背,沈子熙只好一跃而下,回身正好接住也被抛下马背的公孙凤。

  除了弟弟,从没有接近过年轻男子的公孙凤,突然被抱在男子怀里,让她倏地红了双颊。

  她挣扎著落地,却又跟跄了一下,沈子熙扶住了她,才免了她吃一嘴泥土的命运。

  沈子熙抱住“他”时,闻到一阵隐约的少女馨香,心想:可能是刚刚那水边丽人的香味,他们是姊弟,身上有她的味道,自是正常。

  公孙凤正想开骂,才想到自己现在是男子的身分,连忙伸手一揖,“在下公孙龙,谢谢沈兄!”哼,登徒子!

  两人尴尬的相视一笑,一起望著两匹马绝尘而去。

  短暂沉默後,两人同时开口———

  “啊!你先说。”

  “不!你先讲。”谦让了半天,两人同时轻笑出声。

  “对不起!刚刚失礼了。”沈子熙道。

  “我也是,平常我可不会这麽别扭的。”公孙凤直爽的说道。

  说著,她终於憋不住,对眼前的状况大笑了起来。“我们的马私逃了!”看著公孙凤大笑,沈子熙愣了一下,接著被她爽朗活泼的笑容感染,慢慢的咧开嘴放声大笑。

  最後两人笑倒在地,在河边草地上打滚。

  “好久没有这麽畅快的笑过了!”沈子熙抚著微疼的肚子说。

  “我也是,自从……”公孙凤脸色倏地一黯。

  “忘了不愉快的事吧!难得你我今天因马相识,不如来个不醉不归吧!”沈子熙看著她的眼光流转,感觉她眼里闪过的一丝情绪,马上转移话题。

  “不醉不归?哪来的酒?”她果然又恢复精神,一脸好奇的问。

  “刚刚跌下马来,从鞍袋里掉出来的。”沈子熙摇摇手上的羊皮囊。

  “我刚从关外回来,关外夜里酷寒,只能喝酒御寒,所以随身带著酒。”

  “关外!”公孙凤两眼发亮,“我在沙洲出生长大的呀,现在那边怎样了?可以告诉我吗?我奶娘一家人还在那里呢!”

  “来,我们一边聊、一边喝。”沈子熙说完,就著皮囊喝了一口,然後递给公孙凤。

  公孙凤犹豫了一下。这不是等於和他亲嘴了吗?

  抬眼望向他坦荡清亮的双眼,她告诉自己:不管了,现在我是男的,还要他告诉我关外的消息呢,喝就喝了!

  她一副就义的模样,喝下皮囊里的酒。

  入喉的热辣,咳得她眼泪都流出来了!

  沈子熙拍拍她的背,关心的问道:“小兄弟,你不是在边关生活过吗?关外的酒是很烈的,别逞强呀!”

  “离开时,才七岁,早忘了滋味了。只记得有一次偷喝了忠叔的酒,醉了三天三夜,吓得娘抱著我到处求医呢!醒来後,还被爹罚抄经书,抄得手酸得无法拿筷子,还是奶娘心疼我,喂我吃了几顿饭。”

  “哈哈!这种事我也做过,我躲在酒窖偷喝酒,喝醉了,打破爹多年的珍藏,被罚得好修!”一聊起儿时,两人不觉一口接一口的喝著酒,笑声不绝於耳,就像认识多年的好友,久别重逢,话匣子一开,就停不下来。

  两人聊得愉快,公孙凤根本就忘了该想办法赶回曲江边,弟弟正扮著她,等待她这个正主儿出现呢!

  说著说著,在微风吹拂下,眼皮逐渐沉重,加上酒的催化,两人迷迷糊糊的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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