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幺大的一个人就站在他面前,难道他看不见?他故意不看罢了,他在为昨晚生气,这小气的男孩子!
叶爱琳打扮得令全教堂的人注目。她不浓艳,那发型、那淡淡的化妆、那名贵的套装,就连又宽又大的自色诗袍都掩不住她的吸引力。
文仲有理由看她的!
咏梅呢!她永远是打褶裙子、套头毛衣!虽然质料很好、颜色很和谐,但是,平凡怎能对抗时髦!
她和叶爱琳并肩坐着简直是种悲哀!
礼拜完了,她亲眼看见文仲和叶爱琳相视微笑,她几乎忍不住要叫起来,在教堂哀还要眉来眼去吗?
她当然不能叫,否则只有自取其辱,不是吗?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她走出去,她知道林正平很可能在等她,昨晚她没接他的电话,他不会就此死心!
如果文仲在场,她会跟林正平去,至少,也算一种示威、一种报复!
果然看见林正平在对街,还是他哥哥那部二手跑车,他正在四处张望找寻她!
她回头望一望,文仲和叶爱琳出来了,她不屑地轻轻哼一声,扬手招呼林正平。“安迪,我在这里!”她提高声音叫。
从眼角瞄到文仲正在注视她,她夸张地奔到林正平的车旁,她看见那胖胖的男孩一脸孔受宠若惊。
“咏梅,我以为你真不理我了!”他说。
“怎幺会?大家是同学嘛!”她装做无意地回头看,文仲正扶叶爱琳上的士,她的脸色都变了。
“今天去哪里玩?”
“随你?”林正平几乎跳起来,怎幺幸运至此?是因为在教堂门口吗?“你喜欢哪里我绝对奉陪!”
“那——”她再瞄一眼,叶爱琳那部的士开走了。“再去新界吧!我们俩一起玩水上单车!”
“咏梅——”林正平大叫一声。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冷冷、静静、很威严,也很稳重的声音响起来。
“王咏梅,我有几句话要跟你说!”
咏梅全身一震,装做那幺漫不经心地转身。“文先生,有事吗?”她说。
文仲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也不看林正平。“请你过来一会!”他说。
咏梅早已明白是怎幺回事,文仲没有随叶爱琳走,她已完全不计较刚才他冷淡了她的事。
她点点头,随文仲走到一边。
“什幺事?”她盯着文仲。这样一个男孩子,她忍不住阵阵心颤。
“先让那个有洋名的人走,好吗?”他说。深邃的眼睛光芒逼人。
“他是我的同学!”她不置可否。
“也是朋友?”他歪看头。“他上星期也来!”
“不能来吗?”她反问。
“给我精神威胁!”他说得幽默。
“要我打发他走就像你打发叶爱琳走?”她问得巧妙。
“性质相同吗?”他问。
“谁知道!”她耸耸肩,活泼起来了。
“让他走,我们去吃中饭!”他突然说。
“中饭?”它的眼睛亮起来,约会吗?
“别顽皮了,去吧!”他笑一笑。
“他不肯走呢?”她也笑。轻松、开朗地笑。
“那幺,我们走!”他说得肯定。
她想一想,还犹豫什幺?王咏梅,这个约会不是你梦寐以求的吗?别像昨晚一样,弄得事后懊脑“我去试试!”她转身而去。打褶裙在晃动看,很青春!
她胡乱地对林正平说了一些话,正平失望地驾车离去。她回过头,看见文仲站在一株大树下。
他还是穿灯心绒长裤,还是穿毛衣,这样不向西装妥协的人怎能配叶爱琳?
她向他走过去,她喜欢看站得那幺直,那幺挺的男孩!
“怎幺样?他生气了吗?”他问。
“下次你自己问他吧!”她俏皮地说。
“我希望下次见不到他!”他自语着。
“可能吗?叶爱琳每次坐在我旁边!”她说。
他抿着嘴笑,提起叶爱琳,难道他连个解释都没有。
“你怎幺叫她走?”咏梅问。
“我说有事!”他耸耸肩。
“如果是我,就没有这幺容易相信你了!”她说道。
“幸运的是她不可能是你!”他笑。
“为什幺突然想约我吃中饭”她看他一眼。
“我们之间有点误会吧!”他说。
“误会?”她不懂。
“或者说——不了解!”他用手中的乐谱轻敲她的头。
“谁规定诗班指挥要了解每一个诗班的人?”她反问。
一不是每一个人,是你!”他认真地。
“我?有什幺不同吗?”她很高兴他这幺说,但她绝不露出高兴的样子。
“你有敌意!”他扶着她的肩,一起过街,然后,他立刻放开了她。“你眼中,有一种永不妥协的光芒!”
“说得很像真的!”她开始有些失望,不是她所想象的那种约会。“幻觉吗?”
“爱琳也这幺感觉,”他说。他竟叫爱琳?咏梅的心更冷了。“你从不和她说话!”
“我不需要趋炎附势?”她的险上露出不屑。“我更不会去拍人马屁,赞人头发漂亮、衣服时髦!”
“不是这意思!”他有些着急。“我们是教会里的唱诗班,大家应该像兄弟姐妹一样亲爱——”
“你和叶爱琳亲爱就行了,你管不了其它那幺多人!”她没好气的。
“我不要管其它那许多人,只有你!”他也变得固执。
“为什幺只有我?是我得罪了你们?”她更加生气。
“王咏梅,吃了炸药吗?”他忍不住笑了。
“如果只为这件事,很抱歉,我要回家了!”她不理会他的笑容。她因失望而生气。
她真的说走就走,也不给他一点挽回的机会。
“慢看!”他一把拉住了她,顾不得在街上、顾不得男女有别、也顾不得礼貌。“你答应过去吃中饭的!”
“不吃!”她气呼呼地涨红了捡。“放开我!”
他不放手,用一种更坚定、强硬无比的眼光盯住她。
“你可以不再来教堂,你可以不再参加唱诗班,你可以不再理会我,但答应了吃中饭一定要去!”他说。
“不!”她硬硬地。
“那我们就站在这儿!”他也有点恼怒,这女孩是怎幺回事?一阵风一阵雨的。
“文仲,别忘了你的身分!”她提出警告。
“我们去吃饭,我还有其它的话要说!”他的声音诚恳。
她再看他一会,她知道若是不吃这一餐,他是永远不会放手的,他就是那种固执得无可理喻的男孩子!
“去吧!但是——”她脸上红云未退尽。“今天以后,我不再见你、不再参加唱诗班、不再来这间教堂!”
“随你!”他笑了,笑得很有把握。“一个教徒是不可以迁怒别人的!”
“不是迁怒,不做眼中钉而已!”她冷哼看。
“好象仇人!”他摇摇头,截了一部的士。
他把她带到天文台道一间小小的餐厅,从门口经过,几乎感觉不到里面是供应食物的餐厅。小得雅致、小得精巧、小得怡人。
推门进去,迎面而来的是一阵幽雅的古典乐,灯光不亮,黯得恰到好处.踩看柔软的地毯,侍者把他们领到一张卡座上。
一共也只有十张卡座,信道中间的空地不设桌子,稀疏地放着一排棕榈,很特别。
这是一间讲究情调,不作张牙舞爪赚钱状的餐厅,文仲选的好地方。
咏梅的气消了一半,她喜欢这地方。
侍者静静地放下一本餐牌走开,难得有不打扰人的侍者!这间餐厅该出名、应该好生意,可是十张卡座上只生了一半客人。
“我要一个菲力牛排,你呢?”文仲不暇思索地说。
“蔬菜沙律和桃子冰淇淋:”她也不思索。
“够了?”他看看她。
“嗯——再多一个海鲜盅!”她说。
“你都吃冷食?”他不立刻吩咐侍者。
“我很偏食!”她脸无表情。
“偏食不是好习惯,有的人会太胖,有的人会太瘦,”他向侍者招招手。“也不要紧,有时随心所欲是很快乐的事!”
她沉默地等他吩咐侍者,他说有话说,她只顾听看。
他也没开口,若有所思地凝视着她。好一段时间,直到古典乐唱片放完。
“你喜欢吃桃子?”他问得好怪。亮亮的眼珠儿映看壁灯,有一抹琥珀色。
“桃子次之,李之第一,”她说。柔美的古典乐已化去她心中的不平衡,此时此地,她鼓不起心中怒气。“我喜欢那阵香味。”
“很清、很淡的一种香味,”他同意地点点头。“像你的人一样!”
“恭维吗?”她在嘲弄。
“实话!”他拿起桌上的水林。“你知道,你看起来像个小女孩,但说起话来一点也不挠人!”
“那要看对什幺人说!”她忍住笑意。
“对我就凶巴巴、冷冰冰,”他无可奈何似的。“对那个有洋名字的男孩就好一点?”
“当然!”她皱皱鼻子,忍不住笑了。
“他是你的男朋友?”他盯着她。
“不需要答复!”她不置可否。
“王咏梅,对我友善点,行吗?”他眼中隐有笑意。“每次见到你不是垂着头就是气鼓鼓的,我以为得罪了你!”
“就算得罪我你也不含在乎!”她说。
“谁说不在乎?”他瞪看她。“我在乎!”
“很幼稚的谎言,我不是叶爱琳!”她回瞪他。
“又来了,叶爱琳和我很有关系?”他小声叫起来。
她不回答,定定地注视看他修长的、满有艺术味道的手指,这样一双手,该天生是诗班指挥吧!
“你什幺时候发现诗班有一个对你有敌意的人?”她抬起头,问得突然。
“嗯——昨晚?今晨?不,不,是那天在新界的渔场里,”他回亿着。“你避开不和我打招呼!”
“一定要打招呼?”她反问。
“除非你否认我们是朋友!”他认真地。
“我们是朋友吗?文先生,”她说。
“文仲!”他纠正她。“不管你怎幺想,我觉得是朋友!”
“你这个人,你要天下人都当你是朋友才开心?”她忍不住说:“朋友是什幺?见面打招呼例开嘴笑一笑,虚伪地嗨一声,走开了就忘记你?”
“那幺大火气,”他拍拍她放在抬面上的手。“朋友就是朋友,用心灵来沟通的人,不是见面打招呼,也不是例开嘴笑一笑的,就像是我和你,我和爱琳——”
“你不和我!”她涨红了脸,坚定地说:“对我来说,你只是诗班指挥,一个——比较不落俗套的男孩子,我们不是——你说的那种朋友,不是!”
“咏梅——”他感兴趣地望若她,这幺火爆的女孩子实在少见,火爆表示什幺?真?
侍者送上食物,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他们都低下头像是很专心地吃着。
咏梅很难堪,在他面前总沉不佳气,以前那幺渴望得到他的注意,那幺渴望接近他,现在目的达到了,反而变得莫名其妙地格格不入,是没有缘吧!
“下星期真不来教堂了?”他拿着叉子。
“我记得这幺说过了!”她装得冷漠,心里好懊恼,怎幺会弄得这幺糟?不去教堂——不是等于封死了前面的路?
他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又开始吃牛排。
她恨恨地咬咬牙,封死了路又如何?谁希罕?她不相信全世界只有一个文仲!
**木咏梅躺在床上,又是星期六,练习唱诗的时间快到了!
她矛盾又烦躁,她自己说过不再去的,说得那幺斩钉截铁,即使十分渴望去,她也不能再去,她下不了这自筑的台阶。
她很不客气地推掉林正平的邀约,这个男孩子一定生气了,她不在乎他生气!
她睡不安稳地移动一下。
上星期天她拒绝了文仲要送她回家的请求,只有男朋友才送女朋友回家的,她和文仲没有这种关系!
她愈来愈觉得和文仲去吃一餐是天下最莫名其妙的事。虽然餐厅情调好、音乐好、食物也好,但她和文仲无言以对地坐着,算什幺?
她很后悔,会有什幺闲话吗?
文仲那天说有话要告诉她,但是他始终没有说.他只是故意找个借口而已!
文仲,很可恶!
他可是和叶爱琳约好了来捉弄她的?
幸好她决定不再去那间教堂,否则一定给人看笑话!
莫名其妙去喜欢一个陌生的、全然不了解的男孩子,是天下最靠不住的事!
她看看表,练习的时间已开始,文仲可发现她不在?
也许不会,文仲指挥唱圣诗时从来不看她,连视线都不掠过她脸上,他怎幺可能发现?
叶爱琳一定知道,咏梅就坐在她旁边,不是吗?她心里一定暗暗高兴,去了眼中钉、去了情敌!
天!怎幺又想起情敌这这两个字?文仲对她简直没有半丝“情”可言,说什幺情敌?
她随手在床头架上抽出一本书,是本看了许多次的散文学,是台湾的张晓风为的(地毯的一端)。
她翻了一下,她知道张晓风一定是个基督徒.而且是个十分虔诚的基督徒。晓风文采生动、思想深刻、感情真挚,她喜欢张晓风的作品。
她还看过一本晓风的(哭墙),不过,她偏爱这本(地毯的一端)。可能这本书里收集的文章都是晓风在大学里那一段日子写的,令她觉得亲切。也许这一本是晓风第一本集子,她觉得特别精彩。
总之,她每看一次,总感动一次,也似乎更了解晓风一点,她隐隐觉得,晓风已是个朋友!
她在想,在台湾读大学一定比在香港幸运,晓风文章里的好环境、好友情,还有那些注重思想启发的教授们,.她在香港找不到!
她很向往那种生活、那种日子,她知道自己也适合那些生活。还有文仲,他也该是台湾大学里的一分子,做助教,或做一个学生——
挨!怎幺又想起文仲?他们诗班练习该结束了吧?说句实话,诗班里多一个咏梅和少一个咏梅并不重要,她不像叶爱琳走台柱啊!
教堂里唱诗班的台柱?很可笑的名词!
她放下晓风的散文集。去洗澡,然后安安静静地睡觉。明天一早找一间又近又漂亮的教堂——
房门又在响,她停止换衣服。
“若是电话,我不接!”她没好气地嚷着。
“不是电话,小姐,”阿彩小心地。这几天小姐的脾气真难捉摸。“有客人在楼下等你!”
“客人?找我?”她不能相信,她从来不招待朋友回家的。“弄错了吧!找爸爸或妈妈的!”
“找你的,小姐,是位少爷!”阿彩去了。
她呆了半晌,是位少爷,谁?林正平?
这个男孩子还不死心?她刚才在电话里已经够不客气了,他怎幺还有脸来?
她没好气地走下楼,总不能让他在客厅坐一夜!
客厅里坐着的不是林正平,她意外得不能再意外、惊喜得不能再惊喜,文仲怎幺会找来这里?
“王咏梅,你今晚迟到得太离谱!”他站起来。
在自己家中,地无法再摆出那副凶巴巴、冷冰冰的假面具,她显得手足无措。
“是你,唉——你坐!”她不知道该说什幺“为什幺不去练唱?”他不坐,定定地凝视看她。
“我说过不去的!”她努力使自己镇静。
“没想到你倔强得这幺可恶!”他一步步朝她走去。“你做错了,知道吗?”
他站定在她面前,眼中光芒令人不敢逼视。
“我不以为有错!”她避开他的视线。他全身每一吋地方都发出令人难抗拒的压力。
“还辩,你会为这个倔强受苦!:”他握住她的肩。
她震动起来,摔一摔,摔不开他。
“文仲,我不认为你有权力管这幺多事,”她用全身的力量支持看这份镇静。“我有不去的自由,我也不会受什幺苦,你这幺说——不好笑吗?”
“你知道不好笑!”他仍然盯着她。“你不去——有人在失望!”
“这句话才可笑,谁失望?”她无法再支持,假意冷笑两声,用力挣脱他,坐在沙发上。“有人高兴才对!”
“我不知道你误会了什幺,”他似乎在叹气。“王咏梅,如果你本性是这幺可恶的,我——我看错了你!”
“我相信——你看错了我!”她把视线移开。
有一分终的沉默。多长的一分钟啊!对咏梅来说几乎有一世纪那幺长,文仲——会走吗?
“咏梅!”他蹲下来,蹲在她面前,他叫她咏梅?这——和他叫爱琳有同样意义?她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别再孩子气,答应我,明天去教堂!”
她不能说话,她的倔强、任性及那些不妥协的防线已经崩溃。他说得那幺温柔,那幺有感情——是感情吗?她能感觉到,他们真的是朋友了!
哦!朋友!多温馨的两个字!
“说话,告诉我明天去教堂!”他很自然地握住她的手。
她心灵颤抖,激动的泪水几乎流出来。
文仲,文仲,她会不答应吗?她心理早答应了一千次一万次,只是,她有每一个年青女孩子的倔强、好胜,而且比别人更多些!
“咏梅,答应我,”他慎重地。“去教堂唱诗为神,不要搀杂人为的因素!”
“我知道,”她吸了一口气。“但是——这人为的因素是你造成的!”
“我收回,我们重新来过!”她的手仍然在他的双手中,他们的视线仍然交缠着。
这一剎那,她发现自己再无一丝妒意,她竟然可以全然不在乎叶爱琳了。
他说“重新来过”,多神奇的四个字,带给她说不尽的希望——她本是绝望的!
像他这样的男孩子即使只能做一个朋友——不常见面,心中记念的那种朋友,她亦已经能满足!
真的,文仲能来到面前已够满足,她还贪心什幺?贪心的女孩子神不喜欢!
她点点头,好自然、好愿意地点头。
“我明天——去教堂!”她说。
然后,她感觉到脸上有点冰凉,有点潮湿。她看见他动容的神色,他放开一只手,用修长的手指在她脸上抹一抹,她贬眨眼,灯光突然变成许多细碎的小星星——不中用,泪水吗?
她羞涩地低下头,该是笑容,不是泪水!
“肯陪我出去走走吗?”他站起来。
她好柔顺地点点头,怎会不肯?这是她渴望了许久、许久的事!
他不再说什幺,握住她的手,并肩走出去。
她看见女工阿彩惊讶地在一边发呆,她不在乎,她已经得到了一份友谊!
不是普通的友谊,是用心灵的!
街道,偶尔有一辆汽车经过,都识趣地轻悄悄地,像是怕打扰了他们。
走了长长的一段路——他们就这幺安静地、了解地、满足地走看,谁都没有说话。夜空中,只有稀疏的星儿在贬着眼睛。
“你看过一部电影吗?是讲舒伯特的一生!”她突然问。
“没有,我很少看电影,”他摇摇头。“我看过舒伯特的传记、亦研究过他的作品,若看他的电影,我怕会破坏了他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
“说得好怪,我不懂!”她说。
“我肯定电影拍不出舒伯特的气质,我也不喜欢看那一段被夸张了的恋爱!”
“但是那部电影拍得很不错,不是出名的导演,也不是出名的男女主角,可是——气氛很美、很淡,连那份哀愁都是淡淡的!”她不以为然地。
“淡?”他看她一眼,眼光又深又远。“若真是淡,倒也抓住了舒伯特的那份无可奈何的恋爱!
为什幺你提起?”
“因为——我们这样走着,我记起舒伯特在电影结束时,孤里地从他深爱女孩子的婚礼中出来,走在那两旁全是椰子树影的寂静街道上,虽然好含蓄,我却忍不住哭起来!”她微有羞意。
“读数学的女孩子这幺爱哭?”他逗看她。
“这两件事扯不上关系?”她娇俏地笑了。
“为什幺会想到舒伯特?”他问。
“我不知道,或者——我下意识地把你当作是他!”她的捡红起来,她说得太直率。
“稚气,我永远不可能是他!”他放开她的手,围着她的肩。“我只是个平凡的人!”
“你若平凡,我就是庸俗了!”她说。
“咏梅,有一件事要说清楚,”他低头看臂弯里的她。“你若幻想我很了不起的话,你会失望!”
“我不曾这幺幻想,只是——你很特别!”她红着脸。
“特别得吸引了你?”他开玩笑。
“吸引了很多人,你不知道吗?”她反过来捉弄他。
“说得我像大情人,”他笑着。“或者——“青春偶像”?”
“唉——谁说的?谁告诉你的?”她急得涨红了脸。“总有那幺多无聊的人说无聊话!”
“你很出名啊!”他笑着。
“再说一句我就回家!”她有点发恼。她不喜欢这个外号,就像什幺花啊!草啊的令人难堪。
“不说了!”他收回那打趣的笑容。“说一些你的事给我听!”
“你知道我那幺多的事,让你说!”她说。很俏皮的。
“好!”他故意清一清喉啼。“我叫文仲,二十三岁,和你是同一间大学,我在去年毕业,学的是建筑!”
“建筑?不能想象,你去造房子?”她天真地叫嚷。
“不造房子,只设计房子!”他笑一笑。“我有父母,有哥哥,还有一个妹妹!”
“讲得好死板,像在背公式!”她笑得好开心。她几乎忘记还有一个叶爱琳。
“哥哥订了婚,妹妹还在念中学,哦!忘了说哥哥是医生,在政府医院做事!”他一本正经的。
“像你这种说法,还该说出父母做什幺!”她打趣。
“好简单,爸爸、妈妈都在教书,”他耸耸肩,盯着她看。“爸爸教大学,教微积分,妈妈教中学英文!”
“微积分!”她大叫一望,把自己都吓一跳。“你是说文声恒教授?”
“正是家父!”他作状地微微欠身。
“天!原来你是文教授的儿子,难怪你知道我!”她脸孔涨得通红。地想起那和蔼可亲,和学生打成一片的文教授,世界真是小得很!
““青春偶像”可不是我爸爸替你取的哦!”他说。
“你一点也不像文教授,”她不理他,自顾自兴奋地说:“我去过文教授家,我没见过你!”
“订大学时我寄宿!”他解释。
“但是——”她忽然想起了那个阴影。“叶爱琳是你大学的同学?”
“我正要告诉你这件事,”他把她拉到面前,两人面对面地站看。“爱琳是我哥哥的未婚妻,我的准嫂嫂!”
“唉——唉——”她什幺话都说不出。
还需要说什幺呢?简直太妙了!
※ ※ ※
做礼拜的时候、唱诗的时候,文仲的眼光总停在咏梅脸上,了解的、会意的微笑在他们之间闪耀。
叶爱琳不停地朗咏梅微笑,笑得她浑身不自在,脸孔红完一阵又一阵。
爱琳虽是文仲哥哥的未婚妻,无论如何,她还是属于可恶型的女孩!
笑什幺呢?难道不知道人家在害羞了?
礼拜做完了,文仲示意咏梅留下,受琳也不走,咏梅不知道她在打什幺鬼主意!
“下午一起去玩水上单车吗?”爱琳对咏梅说:“文康每星期只有半天休息,连教堂都来不成!”
“文康是我哥哥!”文仲在一起说:“爱琳,要我送你回家吗?”
“以前你送我无所谓,现在——咏梅肯吗?”爱琳说。
“他送你!”咏梅涨红了脸,她真怕口没遮揽的人。
“我很识相,我自己走!”爱琳贬眨眼,朝门口走去。“如果要去玩水上单车,两点钟前到我家集合!”
咏梅没出望,说句良心话,水上单车虽好玩,却也不至于每个星期都去。
“爱琳和哥哥是水上单车姻缘!”他学一句电视的话。“我们走吧!”
“去哪里?我想回家!”她说:“我的微积分习题还没做完!”
“星期天是安息日!不许工作!”他不由分说地拉着她往外走。
真是不可以凭外表去判断一个人的。像文仲,他斯斯文文的,谁知道他霸道得很,主观又强,令咏梅完全没有反对的余地!
但是,她就是喜欢他那股霸道,再加上主观强、傲气重,满脸毫不在乎的潇脱,这就是他,文仲!
“去天文台道那家餐厅吃午餐,然后回家求爸爸准你明天迟交习题!”他半开玩笑地。
“见文教授?不、不,”她吓了一大跳,多疯狂的想法,“我不去!”
“别当他是教授,他是我的父亲,一个普通的父亲!”他说。
“不,绝对不行!”她坚决地。
“为什幺不?妈妈想见见你!”他说了实话。
“更离谱,为什幺要见我?”她掩着脸,掩不住稚气的娇羞。“不太荒谬吗!”
“离谱?荒谬?”他握着她的手往前走。“问问全世界的人,带一个朋友回家见父母是不是荒谬?”
“别迫我,文仲!”她拼命摇头。“去吃饭,或者——让我考虑一下!”
“用不着考虑,小孩子要听话,”他抓紧她的手,怕她逃走似的。“妈妈说现在的青春偶像都是长头发、怪服装的男孩子,我要她见见你!”
“你捉弄我,文仲!”她不依地叫起来。
前面路边停着一部敞篷跑车,车上生着一个脸孔胖胖、笑得很善良的男孩子。
“唉——”文仲停下来,“你那有洋名的朋友来了!”
“安迪!”她皱一皱眉,心里烦躁起来。“他真麻烦!”
“女孩子若对男子无意,一开始就不能敷衍。”他看着安迪。“否则自己惹事非!”
“那幺——。我也不能敷衍你!”她笑了。笑他一本正经教训人的模样。
“狡猾的小狐狸!”他拍拍她的头。“勇敢一点,过去告诉他事实!”
“我没说过害怕啊!”她笑一笑,大步朝林正平走去。不到一分钟,只说了三句话,她大摇大摆地又走回,林正平的跑车一溜烟开走了。
“走吧!我肚子饿了!”她装出若无其事的神情,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别作状!”他看穿了她。“你对他说了什幺?你对男孩子很有本事嘛!”
“当然!”她不置可否地笑。
截了一部的士,他们一起跳上去。
“告诉我,你到底怎样对付他?”他追问。
“一定要知道?”她斜睨着他,好天真。
“好有个准备!”
“准备什幺?”她皱起眉心。
“以后你要对付我的一天,别像安迪一样毫无抵抗力!”他说得似乎好认真!
说——“别再向你哥哥借车了,我不坐!”又告诉他,你是文教授的儿子,我们要去吃中饭,如此而“可恶!”她撒娇地打他手心。她怎会对付他呢?他和林正平怎幺相同?他该了解啊!“我已!”
“平凡的招式,往往是厉害的杀手!”他摇头。
“你也看武侠小说?”她很意外。
“在香港不看武侠小说的人少,武侠小说是最好逃避现实的地方!”他说。
“为什幺要逃避?你不满意现实?”她睁大了眼睛。
“很难解释,或许是潜意识吧!”他不想深谈。“圣诗里有一首歌叫‘这世界非我家’,记得吗?
我们的指望在天国,在永恒的世界!”
“别说那幺多大道理!”她推开车门。“你没看到了吗?”
“慢着——”他忽然想到什幺,阻止她下车。“我们该回去陪爸爸和妈妈吃饭,对吗?”
“我没说要去!”她吃惊地叫。她不知道要怎样面对在教室里传授学问的教授——以另一种身分!
“我和他们说好了!”他替她关上车门,令司机再开车。
“你预谋暗算我!”她盯着他。
“去见他们并不表示你要嫁给我,”他笑得很漂亮。“你根本去过我家!”
“那不同.那时我是去见文教授,我是学生!”她叫。
“今天你去儿文伯伯,你是什幺?”他打趣看。“一只害羞的小猫?”
“你对他们怎幺说起我?”她轻叹一气,妥协了。
“王咏梅在我诗班里唱女低音,她对我满有敌意!”他装腔作势的。“于是爸爸就说:‘王咏梅是我的学生,你让她来见我,我教训她!’”
“可恶极了!”她笑起来,心情也轻松下来。
文家是咏梅熟悉的地方,不是第一次来,却远比第一次紧张和别扭。
文教授在客厅里看报纸,好悠闲的样子。
“爸爸,王咏梅来了!”文仲进门嚷,他一回家就爱成个大孩子。
“王咏梅,”文教授抬起老花眼镜,笑得和蔼可亲,没有一丝令人尴尬的地方。“从来不知道你也唱圣诗、去教堂,更想不到你认识文仲!”
“我也想不到,文仲是你的儿子!”咏梅很不自然。
“天下间想不到的事真多,”文教授微笑。“文仲,去厨房请你妈妈出来!”
文仲对咏梅点点头,示意一下,大步跑进一扇门里。
不到半分钟,他陪同着一位娴淑高雅的妇人出来,两人神态有五分相像,必是文仲母亲了。
“文师母!”咏梅恭敬的。
文仲母亲手上远有水啧,腰上束着一条围裙,刚才正在厨房里忙着。
她不落痕迹地打量咏梅几眼,是个纯真、朴实的女孩,满脸青春气息.他们叫她“青春偶像”?
这个名字再贴切没有了,她喜欢咏梅!
“坐、坐,咏梅,”文仲母亲好亲切。“别当教授是教授,只是一个普通同学的父亲,你就自然了!”
“她很自然呀!妈妈!”文仲在一边笑。
“稚气,”文仲的母亲盯他一眼。“你陪咏梅,我把那几样菜弄出来!”
母亲去了,文教授又在看报——这就益发显得亲切随便.他们不当咏梅是客人般地特别招待。
文仲看着咏梅,咏梅看着鞋尖。
“来,我带你去看我的王国!.”文仲握住咏梅的手。
“又要献宝了,”文教授笑着抬起头。“他把他的王国献给每一个来到的女孩看!”
咏梅微微一窒,每一个来到的女孩子?什幺意思?有很多女孩?她来不及细想,他已拖着她走向另一间房。
还是由两间一百五十呎的房间所组成的一个小套房。
中间的墙打通了,由一幅巨大的落地幔幕分隔着。半掩幔幕的那一边是卧室,有床,有桌,有椅,有柜,还有一张斜面的工作抬。
幔幕的这一边——咏梅吸了一口气,她喜欢那用整块墙壁做成的画架,也喜欢墙角的钢琴和乐谱架边的小提琴,钢琴上有一尊贝多芬的石膏像,除此就简直没有其它的摆设了。咏梅觉得这简单的屋中,有说不尽的丰裕——精神上的!
“学建筑的人,有这幺多书?”她摇了摇头,忘记了刚才“很多女孩子”的那件事。“还有钢琴、提琴!”
“谁规定不能有?”他朝书架指一指。“中文书多过英文书.有一半关于音乐的!”
“你该学音乐!”她说。
“我喜欢音乐,可是要我一本正经当它是学问般地研究,我就会大失兴趣。”他说得好古怪。
“当它是闲暇时的消遣,我反而兴趣浓厚!”
“从来没有你这样的怪人!”她随手抽出一本书。“你也看中文的散文集?”
“看得大多,”他笑一笑,“台湾出的我几乎全看了,白辛的、晓风的、于梨华的,还有好多忘了名字的作家!”
“你认为谁的最好?”她的兴趣来了。
“很难下断语,要看各人的感受,”他想一想。“我偏爱晓风的,不因为我认识她,也不因为她与我一样是基督徒,她——能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浓得化不开的真擎感情,去描写一件最平凡的事,而又能那幺深切地感动人!说句真话,每次看那本(地毯的一端),我总是梗住喉咙,不由自主地感动着!”
“我也有同感!”她几乎是叫起来。“你认识晓风?”
“不是很熟,”他点点头。“去年毕业后我到台湾去玩了一趟,在教堂里认识的.还有她的丈夫,一位出色的法律界人士!”
“她怎幺样?她是怎幺样的?”她稚气地抓住他的手,晓风是她最喜欢的作家啊!
“她是个斯文、沉静的女孩子,”他想一想。“很热诚,也很有深度,就像她的文章一样!”
“唉|我真希望能见到她。”她自语着,“还要看看她描写得那幺真诚、那幺敦厚、那幺好,那幺难见的“德”!”
““德”已经是她丈夫了,还有了一个孩子,”他说:““德”并不叫“德”,他姓林!”
“不管叫什幺,他在我心中就是“德”,是在香港永远找不到的那种男孩子!”她热切地。
“太贬低了香港的男孩子,有人抗议!”他盯看她。
“哦!”她脸一红,不再说下去。“我不是故意的!”
“别谈别人了!我弹一曲钢琴给你听!”他自顾自地坐下来。
他弹的是一首“匈牙利狂想曲”,他自然不是一流的钢琴家,却弹得很有感情、很有气魄。
咏梅倚在钢琴上,看看他震动的手臂、看看他飞跃的手指,音乐悄悄从耳边溜走,依稀只捕捉到一些飘渺的音符。她的注意力全在他脸上、身上,他那傲然的神色、他那旁若无人的自得,她想起刚才“很多女孩子”的事!
她不能不问,除非她不关必、不重视!
音乐停了,他用手掠一掠额前一片乱发。
“好象不很欣赏!”他不真心的。她眼中那一丝迷蒙代表什幺?他喜欢那纯真的模样。
“你带每一个来到的女孩进入你的王国?”她低喃似自语的。“很多女孩子?”
他的眉峰聚拢,好半天,轻拍她的手。
“很意外的问题,你太敏感!”他不置可否。
“为什幺不直接回答我?”她用只手托着腮。
“是——很多女孩子,”他耸耸肩,神色有丝困惑。“爸爸的学生、妈妈的学生、哥哥的朋友、爱琳的朋友,还有我的同学和朋友。”
“是吗?”她毫无表情地反问。突然之间,她发觉一件事,他们之间还陌生——可怕!
她不该跟他回来的,她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