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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女郎 旧情人

  那是一个雾夜,我与妻子去一个宴会,宴会设在希尔顿鹰巢,妻穿得很得体,妻是那种……很体贴的女人。怎么说呢?她长得很漂亮,也很有一点亮光,没嫁我之前,是个颇有点名气的明星,婚后三年,还是像一个明星,一个有点小名气的明星,不是大明星。但她还是漂亮的,带她出去,只要她肯帮个忙,别说太多的话,她是很得体的一个少奶奶。  

  我们一同去赴那个晚宴。  

  那是一个雾夜。停车的时候便听见渡海小轮互相晌着号,大声地、绝望地。我知道这种雾夜,海与海之间隔三尺便什么也看不见,船一直驶,像是驶进永恒里。我知道这种雾夜,开看车子,直向前驶,也像驶向永桓,永远不会到达,在这雾里,除了一盏盏黄色的灯,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看不见。  

  我最近事务忙,赚了一点钱,房子也买了,妻忙,我比她更忙,我们少碰见雾夜,妻不会注意这样的事,妻的好处是绝不敏感,她的感性与马桶盖子差不多,这种女人太可爱了,只要把她喂饱,只要天天晚上回来陪她睡觉,她便换看我又亲又抱,三年来她对我亲爱如昔,这种女人,太容易满足了,我喜欢这种女人,娶了她,我才可以有精力去应付别的事情,所以我的事业才会这么成功,才会赚那么多的钱。  

  但这个雾夜,他们设宴在鹰巢。雾浓得这么奇怪,但又说不出怪在什么地方。  

  妻把手插在我的臂弯里,依偎在我身边,我们一走进鹰巢,我便看见了她。  

  她背着我,站在长窗前,看山下的景色。  

  她的背影我都认得出来。四年我没有见她了,但是我连她的背后都认得出来,窄窄的肩膀,细腰,很瘦,但看不见骨架子,她穿了一套雪白的丝绸衣服,网上衣,绸长裤,背着大家,手中拿一杯酒,一定是白兰地,杯子是大肚杯。  

  她以前是不喝酒的,并且讨厌人喝酒。  

  以前。  

  以前是多久的事情了。  

  以前我也不是这样的,以前。  

  人怎么能够提以前呢?  

  她回来了吗?什么时候?独自一人?她有没有老了一点?她快乐吗?窗外都是雾,什么也看不见,她在看什么?  

  乐队轻奏──歌手唱:  

  “昨夜街上我遇见旧情人,  

  她看见我似是这么高兴,我只好微笑。  

  我们详谈很久,  

  这些日子,隔这么久还是不能忘记──  

  我不是那种与群众混得很好的人,  

  我彷佛特别依赖熟悉的方式……  

  隔这些日子,还是不能忘记。”  

  我放下妻,走过去。  

  她没有注意。她喝了一口拔兰地,一看就知道是个能喝的人。她很静默,看看窗外,一点表情也没有。  

  我轻声叫:“丹薇。”  

  她一怔,并没有猛然抬起头来,过了几秒钟,她缓缓转身,见到是我,嘴唇动一动,看着我不出声。脸上还是不化妆,眼睛依旧那么圆,浓眉,乌黑的漆发。  

  她一时叫不出我的名字了。难怪她,四年没见面,她怎么会忽然想到能在这种场合见面呢?  

  然后她微笑了。  

  “丹薇。”我伸手,“你好吗?”  

  “好。你呢?”她轻轻的问候我,轻轻与我握手。她右手戴了五只银戒子,左手戴一只钻石订婚戒。  

  呵订婚戒子。曾经一度,我们一起到珠宝店去看过婚成,曾经一度,她是我的女人。  

  我垂下头,“好。”我说:“很好。”  

  她温和的说:“我听说了。他们说你事业很如意,那是你太太吗?穿紫色夹银线长裙的那位?她真美丽。”  

  丹薇的口气完全变了,那么温和客观,那么礼貌周到,她完全变了,一个微笑遮掩了一切,甚至达她的声音都不一样了,她的声音那么平,一点过份的语气都没有。  

  她说:“她是个电影明星是吗?”  

  我连忙答:“现在不拍戏了。”  

  丹薇笑一笑,再喝一口酒。  

  她以前是不喝酒的。以前,以前我怎么会娶一个三流女明星做老婆,还带看她到处晃?以前。人是会变的,不要问别人怎么变了,问自己是怎么变的,先问自己。  

  我问:“你是一个人来的?”  

  “不,”她答.“我与男伴来的。”她转过身去。  

  我看到一个年轻的男孩子,甚至比她还要年轻两三岁,正在与别人讲话,一个英俊的男孩子,浓眉大眼,高大挺拔。配得上她。  

  但是丹薇脸上没有欢容。  

  丹薇的脸上从来没有欢容!即使与我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如此。只有在看到一张名画的时候她才微笑,只有在看卡通的时候她才大笑。她的笑永远不留给男人。她太骄傲。或是因为她碰到的男人都太没有办法,不能得到她的欢心?像我?像那边那一位?  

  “他是你的未婚夫?”我看看她的订婚戎子。  

  “不,”她摇头,“未婚夫在伦敦。”  

  “他只是一个──男伴?”  

  “是的。”她动动嘴角。  

  她真的一点点也没有老,四年的光阴彷佛没有间断过我们两个人,只是我们都镇定了,可以和平的说话了。我与她在沙发上坐下。  

  她说:“看这雾──”  

  “你还是想得那么多。”  

  她笑,“不管有没有用,我还是看红楼梦的人哪。”  

  我惭愧的陨她微笑,我的妻子项管用,但是她连日常报纸上的副刊小说都没看懂。  

  丹薇说:“听说你的女儿漂亮极了。”  

  “读书读得不好,”我尴尬的说:“幼稚园都留级。”  

  她不在意的说:“女孩子读书好有什么用?”她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一点喜怒哀乐都没露出来。  

  天呀,她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她以前是爱恶分明的,脾气犹如雷霆一般,每件事情,黑是黑,白是白,但是现在可以看得出,她的心是死了,才会这么的淡然洒脱,甚至她的眼睛也没有了那种光焰。是什么悲哀令她变成这样呢?就像她身上那套白衣服,像蝴蝶标本,偶然动一动,那是因为风。  

  “你爱他吗?”我轻问。  

  “谁?”她问。  

  “那边那个男孩子,眼睛那么漂亮的男孩子,”我说:“你的男伴。”  

  “你知道得很清楚,自你之后,我不再爱任何人了,”她说得极之温柔,语气却这么震荡,“不,我不爱他。他只是一个玩件。有时候他来了,我觉得烦,有时候他不来,我觉得闷,烦与闷之间,没有什么选择,我不介意,日子一天天抱下去。”  

  “你有一份好的工作。”我低声说:“有多少女人有那种成就?”  

  “卑下的工作,看老板的脸色做人。我已经失去南京了,紫金山的风光是不可再见了,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  

  丹薇喝多了一点,话也多了一点,这种朦陇的神情是她以前永远不可能有的,以前她太清醒太清醒,太冷酷太无情,怎么可能有目前的可爱迷惘?  

  我低声说:“你将结婚了?”  

  “不,我不会嫁给那人的,要嫁不会等到今天。”她低声说:“不不。”  

  “那么怎么订的婚?”我奇问。  

  “我忽然被感动了,一时的糊涂。”她微笑,“戒子太吸引了。”  

  我笑,“丹薇居然由聪明而转入糊涂了。”  

  她也笑,一手撩起头发,“难呀。”  

  正当我们谈得高兴,像老朋友一样,妻走过来了。她靠在我身边,手搭在我肩上,身子依偎在我臂上,嗲嗲的问:“这是什么小姐?”我不出声。忽然之间,我觉得妻太胖,妻太俗,她太过份,她太肉麻,一个三流女明星坐在大学生对面,那种三流的态度就完全显出来了。  

  但是丹薇变了,丹薇以前的那种飞扬跋扈变得无影无踪,丹薇自己说:“我姓周。”她的声音很温和。  

  “啊,周小姐。”妻说。  

  丹薇的男件也走了过来,他走近来,更显得漂亮得惊人,微微皱起眉头,他低声问:“你在这里?又不高兴了?”  

  丹薇摇摇头,又喝一口酒。  

  “不要喝太多。”他说。  

  不要喝太多?谁管得了周丹薇?我花了三年时间,还没有管得她一只手指,你这小子算是老几?你这小子真是异想天开了,明天局丹薇另找一个伴,你就完蛋了!  

  可是妻的眼睛亮了,媚眼一个个抛过去,因为那个男孩子年轻貌美。  

  丹薇不动声色。丹薇呵,你早三年练成这个功夫,这三流女明星怎么有可能坐在我的身边?丹薇呀,那个时候你为什么倔强得像合金钢?丹薇,那个时候为什么你笑都不肯一笑?丹薇,那个时候,你怎么从来不肯妥协这种无聊的宴会?  

  迟了,丹薇。当你懂得迁就我,当我懂得欣赏你的时候,已经迟了。丹薇,迟了。  

  丹薇又缓缓喝了一口拔兰地。  

  那个叫唐的男孩子走开了,妻马上藉故跟着到那边一大堆人群去聊天。  

  “他好像很喜欢你。”我说。  

  “我有值得利用的地方,他这种人一辈子也结识不到一个上等人,新加坡舞女,电视台小明星玩腻了,泡泡大学生,多鸟?”  

  “你还是目光如炬。”我笑。  

  “没法子,老江湖了,没法子。”她微笑。  

  “你见到我的妻子了?”我问。  

  “很漂亮。色彩丰富,我常常希望有那么漂亮;一目了然的。”她说:“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喝醉了。”  

  我闭上我的眼睛。  

  丹薇与我,我们到弥敦道的广东小食店去吃鸡蛋蒸鱼肠场,到天香楼吃熏田鸡,送她去看医生,接她自法文老师处回来,阿丹薇,这些旧日子,真像梦一样哩。  

  “我对不起你,丹薇。”我忽然说。  

  她很惊奇。  

  “怎么了,隔了四年,忽而道歉了?不是我的脾气坏吗?不是我看红楼梦走火入魔吗?”她温和的低声问:“不是我不像女人吗?你都说对了。你不必道歉,失去你之后,我终于在今天有这个机会说这些话,我很高兴,失去你之后,我不再在乎了,连你都丢了!还有什么是不能丢的?还有什么是值得希罕的?”她举举酒杯,“长醉是长策。”  

  我看着她,我真是不敢相信,这些年来,周丹薇居然还记得我,不但记得,还记得这么刻骨铭心。丹薇,这是可能的吗?丹薇?三年来从来没让我过过好日子的丹薇,这是可能的吗?三年来从不给我一个笑容的丹薇,这是可能的吗?难道失去的东西才会变成好东西?丹薇,那时候你对我的厌倦,丹薇──  

  她说:“你还记得我的样子……”  

  她的男伴过来说:“丹薇,跳舞。”  

  “好。”她马上站起来。  

  丹薇,你几时变得这么随和。你几时肯跳舞了?丹薇,这是几时发生的事?那时候你连三步都不肯跟我跳,现在居然跟他们跳哈骚。  

  我看着她跟他们跳得兴高彩烈,跳得那么整齐,就像她以前做人一样,一板一眼、一步是一步,半点错不得。就像现在练这个舞一样,大家三三四跟看做,半步错不得,错不得。  

  她的黑发飞扬,沉醉在酒中,在音乐中,在今日中,在今日的生命中,但是丹薇,三年前为什度你不是这个样子?丹薇,三年前即使你不能够从我身上得到快乐,为什么不能像今日这样自得其乐?  

  迟了,丹薇。  

  迟了,丹薇。我那个穿紫色夹银线长裙的老婆向我走过来了。你记得吗丹薇,我们那个时候吵了架看电视,你指着电视上最恶劣的歌女说:“你将来会娶一个这样的老婆,而且不会觉得有遗憾,恭喜你祖宗十八代。”丹薇,那时候一时的赌气你能对我下这样的咒。你还真说中了,但是你也不见得快乐,而我的确没有损失,匆匆几十年,丹薇,我妻子纵有万般不是,她以嫁我为荣,她以高攀我为荣,她一家子捧着我,当我是她们家的荣誉。我在你面前算是什么?你的目无下尘,你的骄气凌人,你的压迫感,在你面前,我算是什么?丹薇,我没有选择的机会,我没有后悔的机会,我没有内疚的机会。丹薇,我只要一个女人,普通的女人,有正常体温的女人,当我回到家中,我不管她在午睡,不管她在搓麻将,我只要一个简单愚蠢的女人,丹薇,你明白吗?  

  丹薇在舞池中仰头大声笑,钻石耳环闪闪生光。  

  妻忽然之间说:“这个女人,她不好看,但她有特别的味道,你觉得是不是?”  

  但是丹薇也变了,她糊涂了。这些人,在以前,这些人,她的眼角不会去看一看这些人,我与她,吵尽管吵,但是我可以骄傲的说一句,她眼中心中没有第二个人。  

  妻说:“她跳舞跳得很好。”  

  还有很多其他的事,做得更好,跳舞算什么。像她这样的女子,我知道,是不可多得的,但我只不过是个平凡的男人,我不能娶她做一个妻子,或者我会后悔,我后悔吗中.男人很少后悔的,男人都是随便的,随便什么女人都可以娶为妻子,只要不太麻烦,只要将来的日子过得随便点。  

  妻问:“你认识她很久了?”  

  我点点头。  

  “她做什么的?”妻又问。  

  “她是律师。”  

  “她是什么?”  

  “律师。”我说。  

  “哗。”妻怀疑,“为什么半夜来这里跳舞?”  

  我温和的解释给妻听,“因为她是个女人。”  

  妻在银幕上与银幕下都有无数的情人,她在日常生活中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有许多事她是不能够明白的,但又有什么损失呢。她不会英文,她不会法文,她连读者文摘也不看,她连中文也写不好,但这有什么关系呢?我会好好的,合理的照顾她,直到她死那一日,或是直到她找到一个更好的男人。她什么也不必懂,她只要继续对我抛媚眼便可以,她只一直依在我身边便可以,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我的妻子不懂得这些,太不重要了。  

  我说:“我要去请周小姐跳一个舞上  

  “唔,”老婆嗲声嗲气的说:“只准一只,马上回来。”  

  我拉开椅子,走进舞池,拍拍丹薇舞伴的肩膀,那个浓眉大眼的男孩子有点愠气,但还是让我跟丹薇跳了。  

  丹薇咪着眼睛看着我,微笑。  

  我的心痛如绞。以前她拿起文件夹于上律师楼,短头发,一整套的考究的便服,神气十足,怎么看都像个小男生,而现在这么女性化了?这么的叫我心酸。  

  我轻问:“他们怎么会懂得你?”  

  她耸耸肩,“上班是上班,下班总要把时间杀掉。在他们眼中,至少我是个挂牌的律师,至少我是个略有姿色的女人。”她淡淡的答。  

  “丹薇,你岂止略有姿色。”  

  “但是我不像她们那么美丽,是不是?我不美。”  

  “是的,你是美丽的。”  

  “谢谢你。”她笑,真的七分醉了。  

  “丹薇,你喝多了。”  

  “没有,没有。记得那一日我真醉了,对你说了多少话,又哭又吐,你只是铁青着脸不晌。你对每个人都那么好,我得不到你的欢心,错一定在我。”  

  “我不知道你在乎。”  

  “当然你知道的,我太在乎了;所以才那么讨厌,爱是最不潇酒的,我太年轻,不知道如何爱你,然后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我欲告诉你,下雪的时候有多冷,我要告诉你,全章的商业条约我背得出,我要告诉你,我如何为你流泪。但如果你已经忘了我,这些噜嗦又有什么用呢?你从来没有再来找过我,好像我是你的仇人,我做错了什么?或者只是你根本不喜欢我,不是因为我做了什么,或是没有做什么。我很高兴今日见到了你,我一直没有忘记你,自从离开你,我潦倒至今,与这种人在一起,我是完了,他们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我是完了,无所谓,只有你是有所谓的,既然失去了你;既然失去了你……”  

  音乐早停了,换了一支。  

  我轻轻拥着她,默默的听着,以前她只会皱着眉头跟我像律师与律师似的答辩,以前。  

  歌女唱着:  

  “一日又一日,  

  我得面对一整个不属于我世界的人,  

  我真的那么强壮?  

  我可以忍受这世界给予残酷的一切,  

  但是没有你,  

  我一日也活不成……”  

  “我不再活着了,”丹薇笑,“我什么都做、拍马屁,低声下气,抢案子来做,开夜工,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人了,你也不是我那个时候认识的你,也许现在的我,碰到以前的你,两个人会过得很好。或许现在的你,碰到以前的我,也会过得很好。你听懂了吗?这就是缘份,时间是缘份。十年前你会娶现在这个太太吗?我还记得你怎么把这类型的女人批评得一文不值,然后转头说:‘丹薇,丹薇不是这样的,是不是丹薇?’”  

  我什么也不说。  

  丹薇说:“我讲得太多了,我要回自己的桌子了。”  

  “今夜你跟他们去了?他们是谁?”我忍不住问。  

  “今夜你碰见我,不是个偶然,你关心我,我感激你,但是明天呢,后天呢?我已经四年没见你了,你没有看见我的眼泪吧?我的眼泪太远了,你管不到了,谁没有谁活不下去呢?你要问他们是谁,让我也问你,那个名义上算是你老婆的女人又是谁?”在这一刹那,丹薇的眼神恢复了她一贯不可一世的神态。是的,她就算堕落了,那是她清醒明白的选择,我老婆的堕落,是一种猪猡活该出生在猪栏里的感觉。我无言,我放开她。  

  丹薇一身雪白,走起路来,绸衣飘飘拂拂,人的命运各有不同。  

  她忽然转过头来说:“真奇怪,我并没有找到比你更好的,没有。”  

  我还来不及说话,她又转身走了。  

  那个叫唐的男孩子瞪我一眼,抓看她的手。  

  我转过头也走了。  

  丹薇不再是我知道的丹薇。  

  我也不再是丹薇知道的我。  

  现在我们两个人都没有选择,问题是我不再苛求,我很快乐,因为我没有教育水准,我只不过运气好,赚了点钱。而她,她始终是不同的,曾经一度,我也有那个虚荣心,想发她为妻,她到底是不同的。  

  我们回家,妻换了花边透明睡衣出来,直嘀咕,“那女的真邪门,脸那么扁,又不漂亮……”  

  我一转身就睡着了,看,我已经练得这么到家了,没有任何事可以使我失眠,甚至不是丹薇,我爱过丹薇吗?我与那个大眼睛的男孩子有什么分别?当初与丹薇在一起,也不过是虚荣心,舞女酒女泡久了,妈的,约会一个法科大学生,多帅。只是丹薇那时年轻,她真爱上了我,而且在分手的时候才发觉她已经爱上了我。  

  我害了她?不不,她是不会被害的,她那样的女孩子,开玩笑,她是第一流的女人,一百个男人也害不了她,今夜她喝得更醉,明早她还是会准时爬起来去开庭的。  

  丹薇是什么人!谁能够影晌她的大局!  

  一星期之后,我到大会堂低座去等朋友。正在喝啤酒;一抬头又是丹薇!  

  的确是她。  

  她的黑发束在脑后,梳成一只髻,脸上粉红粉红的,精神饱满,纤细的身段,满面笑容,穿看一套米白色凡立丁西装,三件头的,背心上扣一只挂表,手挽鳄鱼皮文件箱,正与一个外国人说话。  

  那个外国中年男人替她挽着件银狐大衣,看着她的睑像看了迷似的,两个人不晓得在说什么。  

  丹薇没有看见我。  

  她太忙,她看见别人的时候是极少的。  

  她并没有完,她才刚开始呢。  

  酒后醉话难道可以当真吗?  

  看她现在这个样子,我凭什么去配她?我还是回去与我那三流明星老婆相处到白头偕老吧,宁可人高攀我,不可我高攀人。  

  不。  

  丹薇还没看见我,她与那风度翩翩的外国人走到门口,那个外国男人为她穿上大衣,大衣连帽子,帽子罩在丹薇头上,银狐的毛围在她不化妆的脸上,扁扁的,那种自然可爱是说不出的,四年了,四年前也是这份特别的感觉吸引了我。  

  她还说她无法获得我的欢心,其实是我怎么做,她怎么瞧不起我。  

  外头在下雨,她毫不在乎身上穿的是什么,这是她一贯的作风,那一年我认识她,她披蓝狐大衣,开巴哈马黄色跑车,也是倾盆大雨,前来看我,都是以前的事了。我为她买了姜花,她喜欢姜花,都是以前的事了。  

  我的确爱过她。  

  怎么能不爱呢?有几个丹薇呢?像我老婆,开过双眼皮,做过鼻子,还有一切暧昧的事,我容忍她,那是因为注定要容忍她,她知道我在容忍,因此感激涕流,我们的关系建于这种条件之上,白头偕老还有什么问题。  

  至于丹薇,当然她寂寞,她是为寂寞而活的。寂寞等于她生命的一部份。不过不是在白天,白天她一睁开眼有三千样的事等她去办,坐咖啡馆对她来说都是一项罪名,浪费时间。  

  当然她有寂寞的时候,每一天的工作成功地完成了,回到豪华的公寓中,那一刹那,才是寂寞的,找再多的小子们陪她喝酒跳舞,还是寂寞的,表面上她是妥协了,内心的反抗更强,对生命的反抗。这个世界只适合我妻子这种女人,因此我发她,我要利用她帮我尽可能愉快地生存下去,打打麻将,说说黄色笑话,拍拍我马屁,混混日子,一辈子就过了──哦还有,别管人种是否优秀,生半打孩子玩玩,我老婆可不懂生命的可怕,人生的哲理,这是丹薇的论调。  

  丹薇离开了。她没看见我。  

  我们都活得很好,十年后,廿年后,卅年后,我们或许还会见面,我也许不认得她,她也许不认得我。  

  毕竟一度,我们是情人。  

  她说她想念我,我绝对相信,她是个重感情的人,要求太高,无法有人配得上她,四年后她醒悟了,把感情降至最低要求。  

  然而谁来爱她呢?  

  我喝完啤酒,见完朋友,打道回府。  

  我那胖了三十磅的老婆给我一个吻,“亲爱的,我妈妈要买一双玉镯子过生日,你这个做女婚的,平常被她这么宠着疼着,怎么样?”  

  我说好。  

  我早说过,白头偕老太容易了,她那儿再找个呆子娶她去,她怎么能不百依百顺。我呆呆的坐在沙发上。  

  但是丹薇……  

  丹薇扁扁的脸,裹在银狐的长毛中,那张脸,我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她才廿二岁,多少人追求她,是我硬求软缠骗回来的,过三年找个籍口把她撇掉,因教育问题,她始终维持风度,因教养问题,她始终没有再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我应该骄傲?,应该悲伤?  

  但是我老婆缠在我身上说:“亲爱的……”  

  她晓不晓得她已经胖了三十磅了?  

  今天我又见到了丹薇,她并没有见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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