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作家列表 -> 亦舒 -> 偶遇
加入收藏 - 返回作品目录

偶遇 开头

  我开头看见他的时候,一点也不喜欢他,他是姊夫的朋友,我根本没料到他会在那种情形之下出现。  

  那是一个夏天。我穿着长袖子的丝衬衫,到膝盖的裙子,戴一顶帽子,帽子是巴黎带回来的,草织,上面有一层米色的细网。我在夏天是不穿短袖子的。他们都说我讲究得离了谱的,跟我在一起,非得很小心,否则会得罪我。  

  这是言过其实,我承认我有点尴尬,可是不致于难于伺候,但是像康嘉这种人真是过了份。  

  他一身臭汗的坐在人家最好的沙发套上,姊夫的沙发套是“利勃蒂”料子的。他的汗衫象烂抹台布似的缠在身上,很含糊的颜色,牛仔裤全是补钉,然后是一双球鞋,那双球鞋。我的妈妈,臭闻十里,他又没穿袜子,真不明白姊夫是怎么放他进来的。  

  不看他的头脸还好,看了更生气,一脸的胡子,长发是髦曲的,一直至到肩膀,随时有几只蚤子会跳出来,这么热的香港,怎么可以这种头发?恨不得拿把剃刀,把他剃个光头。  

  他居然还有脸嘻嘻的笑着,一只脚搁在人家绿大理石的茶几上,一只手拿一杯啤酒喝。  

  我瞪大了眼,差点没昏过去。幸亏帽子上有网,遮住我苍白的脸色,我没想到姊夫居然还介绍我们认识。  

  姊夫说:“这是秀秀,我小姨。这是康嘉,我的同学。”  

  那个康嘉伸出手来,我倒退两步,一转身就躲到姊狭房里去了,我不敢与他握手,他的手上全是黑色的油渍,不知是什么地方钻出来的脏鬼。  

  姊姊进来诧异的问:“你怎么了?秀秀?”  

  “没什么,那人是谁?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我皱上眉头,“他走了以后,好好的喷一下杀菌剂。”  

  姊姊笑,“你别以貌取人好众好?人家是顶顶大名的海洋生物学家,人家不讲相貌,人家不靠脸吃饭,他为和平部队做工,刚自地中海回来,才发表了一篇了不起的报告。”  

  我说:“管他呢!有些人就这样,念多几年书,非得装个样子出来不可,表示与众不同。尊就好,他也是大学生,可是他永远端端正正的。”  

  姊姊说:“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尊除了会梳头,换衣服,开跑车之外,就会帮他老子花钱,连花花公子都还算不上,你真是——”  

  “姊姊!”我不高兴了。  

  她叹了一口气,“好,我不说,尊最好!”  

  我默然,他们都说尊不好。  

  我轻轻的脱了帽子,放在姊姊的梳妆台上。随口问:“那人几时走?”  

  “什么人?”  

  “那脏鬼。”  

  “他不走,你姊夫留他住一个星期,他就回去的,这次去阿流申群岛。”姊姊说。  

  “我管他去那里!他怎么以住这里?这是我姊姊的家,我还来不来?”我站起来。  

  “你太霸道了,”姊姊笑,“这也是你姊夫自己的家,他爱留什么客人,我也管不到,何况是你?”  

  我气得不得了,我说:“那么我避开他好了,我一星期不来,你也少管。”  

  我连帽子也不戴,拿了手袋就走,经过姊夫身边也不睬他,往楼下跑,只听到姊夫问:“什么事?秀秀怎么又闹脾气了?”  

  我把大门“砰”的关上。  

  是呀,嫁夫随夫,姊姊自从嫁了人,就不是我姊姊了,是别人的妻子,好妻子!  

  我到了停车位,看到我的车头盖被人掀得高高的,有个人在看我的车子的机器。我奔上去,那个人抬起头来,可不正是那个康嘉,我尖叫起来。  

  “你干什么?”我问他。  

  他说:“你姊夫说你车子引擎——”  

  “我车子是我的车子,你少管闲事”我大声的说:“我不喜欢人家碰我的车子,你没有道理——”  

  姊夫气呼呼的赶到,“误会误会!是我多事,秀秀,这与康嘉无关,是我的主意,你一直说车头有怪声,我向康嘉说了,他来替你看看。”  

  我忍气吞声,“车行也看不出道理,他懂什么?”  

  康嘉还是笑;他居然很有趣的看着我。  

  我上了车,姊夫把锁匙还给我,我开动了车子,一下子就冲了出去,开得非常快,往市区驶去。  

  在车子上给风一吹,我心就平静下来了。真的我也不算小了,怎么可以一直发脾气。不错,自从姊姊结婚之后,便与我疏远了,现在他们又嫌我的男朋友不好,但是我没有理由把气出在一个陌生人的头上。  

  现在我连帽子也忘了戴,头发被风吹得一场糊涂,偏偏又约了尊在半岛吃茶,像什么话?还是先回家换衣服,然后打电话给他,说要迟到。我喜欢尊,他一身上下总是无懈可击的。  

  谁要是找了像刚才那一位那样的男朋友那才倒霉呢,走出去有什么面子?  

  才想到一半,我的车子忽然呻吟了几下,停下来了。  

  我吃一大惊,连忙拉车锁,踩油门,弄了半天,一点反应都没有,车坏了!早不坏,迟不坏,偏偏这个时候坏,不是那康嘉是什么人?一定是他搅的鬼!我刚平下去的火又升了上来。  

  现在叫我怎么办?出了一身汗,站在车子旁边。我心里慌忙的打主意:把车子留下来,叫街车出市区?我不舍得,这辆莲花才半年新,抛在路上是不行的。  

  打电话给姊夫吧,可是公众电话在什么地方?  

  我昏了半截,靠在车旁。  

  刚在这个时候,一辆“兰路弗”出现了,在我身边停不来,康嘉自车上跳下来,向我笑。  

  我见到是他,几乎要拿刀砍他。  

  我瞪着他,双手握着拳头。  

  他笑:“不关我事,车子是被你开坏的,刚才我一看,就知道走不到三哩,你应该感激我来救你,你还站在那里干什么?快快帮着把车子推在一旁,我替你修。”  

  “我不要你修!我去叫车行!”我说。  

  “也得推到一旁再说。”他冷冷的说:“你妨路交通。”  

  “叫我推车?”我指着鼻子。  

  “为什么不能推?”他也提高了声音,  

  我只好帮他把车于推到一边去,我想我的情况跟他的尊容也差不多了。衬衫都撕破了一角。  

  他对我说:“你根本不会开车,车是被你开坏的,你不会慢车,要停车就踏煞掣,不会转排档,这车居然还会动,真是奇迹。”  

  我早就头晕脑胀,要服镇静剂了,我也不与他吵,我只是说:“你送我回姊姊家。”  

  “我要替你修车呀,怎么送你?”他反问:“你舍得这么漂亮的开篷跑车空置路旁?”  

  我七荤八素的叫:“你叫我走回去?”  

  他耸耸肩,“送就送吧,谢也不谢一句,太凶了。”  

  我只好上了他的烂车,他的车子比他人还烂,要不是今天倒了霉,他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我,我也不能坐这种车。  

  到了姊夫家,我用手擂门,佣人来开门,见了我,吓一跳:“二小姐!”  

  姊姊出来,“哎,秀秀!”  

  姊夫问:“发生了什么事?伤了哪里?车子出事了?”  

  康嘉在身后解释。我走进浴间,把所有的衣服剥了下来,扔在一旁,照镜子,自己都笑了。手是擦破了,还淌血呢,丝袜烂了,白皮鞋成了灰色,脸上一团脏,我放了水,泡在浴缸里。  

  怎么会有这样的一天?早知真该查过星座才出门。  

  姊姊问:“你还好吧?”  

  “我?”我笑了,“真活该。”  

  “最近你动不动发脾气,也太难了,唯恐人不知道你是小姐。”姊姊说我:“都廿二岁的人了!”  

  我说:“你少骂我,刚才已经有人好好的把我骂了一顿。你替我打电话到半岛去告诉尊,说我不去了。”  

  姊姊去了一会儿,回来告诉我:“尊早走了。”  

  我说:“怎么才等了一会儿,就走了?什么地方去了?”  

  姊姊说:“他这个人靠不住,多少人来告诉我,他跟你好是好,一转背,不晓得有多少女朋友。”  

  我闷声不响,我又何尝没有听见?否则为什么心情不好?常常借故闹脾气?  

  我只好苦笑,“现在才换男朋友?太迟了。希望他明白过来,我哪里管得那么多?”  

  姊姊不响,过了一会儿她说:“我把我的衣服借一件结你吧。”她取了一件袍子给我。  

  是的,我没有去赴约,可是尊也没有久等,也没有像以前那样到处打电话找我,事情是起了变化,不久将明朗化,可是我不能让他对着我说:“我不要你了!”我受不了这种摊牌式的结束。  

  我穿了姊姊的袍子,头发束起来,坐在露台喝啤酒。也好,刚才这么雷霆万钧的发了顿脾气,现在过去了,冷静下来,倒真觉得要为自己打算。  

  姊姊接了一个电话,听了很久,挂上了。  

  我问:“谁?是尊?”  

  姊姊说:“不是,是康嘉,他把你车子发动了,开到车行,交到工程师手里,他说要去理发刮胡须,顺便在外头洗个澡,享受按摩,回来吃饭。”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活的。”我说。  

  姊夫说:“他在船上,天天打捞深海标本,一上船就三四个月,做研究,人家是真的工作者,一大堆教授、专家,都是废寝忘食的,这次船上了香港的岸,他刚刚到我们家,自然是不修边幅,不好怪他。”  

  “我还以为是嬉皮呢。”我说。  

  姊夫说:“下星期他又出发了,阿流申群岛是试验核弹的地带,他们去观察海洋生物受了什么影响,一年去好几次。比起他,我老觉得自己是废物,就会躺在家里等老婆伺候我。”  

  姊姊说:“你别小器,象康嘉这样的人,真没有几个。”  

  他们夫妻俩真是恩爱,我看在眼内不出声。  

  我呢?眼看尊是靠不住的了,跟他说明白,我没面子,任事情冷下来,我们走走也两年了,太没意思,真叫我为难。本来他是专门在女人堆中混的,认识我之后,收敛不少,到底他想什么,我也不知道。  

  姊姊说:“……做他的女朋友、倒也够惨的。”  

  “康嘉?他没有女朋友。人家大丈夫何患无妻。”  

  我走到客厅打电话回家问,家里说尊并没有找过我。我一肚子的气变了罕纳。我不相信我会低头,不是我的,迟早不是我的。为这点小事借故不理我?随他去好了。  

  这时候有人按铃,我顺便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高大的年轻人,笑容满脸的看着我。  

  我只好也看着他。  

  我问:“请问找谁?”我并不认识他。  

  他说:“真的还是假的?这么快不认得我了?”  

  声音是有点熟。  

  我问:“那一位呀?”我瞪着他。  

  “我的天!”他说:“我是康嘉呀,怎么才剃了头,就不认得了?自然,我买了一套新衣服,喂,你也换了衣服!”  

  我既好气又好笑,只好放他进来。  

  人真是要衣妆,佛要金妆,他换了普通的白T恤白裤子,剪了头发,不瞒你,看上去还顶英俊,再也不像叫化子了,尤其是一管鼻子,挺得很,双眼有神。  

  姊姊也不认得他,直笑。  

  姊夫与他拍着肩膀,一直称赞他。  

  我虽然是心事重重,也只好陪着他们坐在客厅里。  

  康嘉说着他船上的趣事,什么一船七八个大男人,忙起来都不穿衣服,把船当裸体营等等。  

  他的豪放、快乐、积极,都是他的魅力。  

  我忽然有点羡慕他这种四海为家的生活,既有贡献又有意义。姊夫说得对,像我们这样,混混就几十年过去了。在短短数小时中,我对他的印象大变。  

  他器量很大,一点不生我的气,也可见他并没有将我放在眼内,我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自卑。  

  从他的口气听来,他是一个现代鲁宾逊,什么都会,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不要说是修汽车引擎了,我真看轻了他。  

  他说最高兴是无意捕到名贵的贝壳,可以卖钱,可惜不是常常有,我们听得入了神,一下子吃饭的时间就到了。  

  尊还是没打电话来;、  

  姊夫说:“便饭便饭,吃完我们去夜总会坐坐,再请客。”  

  我说:“康先生不会喜欢夜总会这种地方。”  

  姊姊笑着回头问我,“你怎么知道呢?”  

  我忽然就涨红了脸。  

  康嘉说:“我根本没有机会去,去观光一下也是好的。”  

  就这么说妥了。  

  我又换了姊姊的旗袍与鞋子,都稍微大一点。我存心不回家,不听尊的电话,他有耐心,应该可以找到姊姊家来。我也存心出去跳舞玩玩。  

  到了夜总会,人不多。  

  姊夫挑了张好桌子坐下。  

  我还笑道:“姊姊,你看姊夫这么熟练,一定是常来的。”  

  姊姊也笑,“让他来好了。”那种信任,根本是叫人妒忌的。  

  其实姊夫一下班便回家,怎么会到这种地方留连?  

  我叫了酒,叫了甜点心。才看了一场表演,听了几首歌,我便看见尊与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我呆住了。然后心里开始冷。  

  那女人的一张脸很熟,不晓得是在什么地方见过的,凭良心说,好看是很好看,脸上自然有一股妖冶之气。我不出声。  

  不需要解释了,我明白了。  

  这还用说什么呢?  

  两年来的精力时间就这么泡了汤。  

  我暗暗叹一口气,现在不是他怎么下台,而是我怎么下台。到底今天是个怎么样的日子,我也不大敢说,什么都凑在一起发生。  

  我转过了脸不响,没多久姊姊也发觉了。姊姊跟姊夫说:“我们换个地方坐吧。”  

  姊夫又不是瞎子,也说:“是的,别的地方也有表演,我们换个地方。”  

  康嘉无所谓,我们便走,一桌人站起来,尊也看见我们,他吃一惊,但并不慌张,只是笑着点点头,也不打算解释分辩,我们快快的离开,也没有给他这种机会。  

  在车子里姊姊拉住我的手,低声说:“这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如今亲眼看见,更好。像我们这种人家,难道还上门去跟他争不成?只当算了,你如果听姊姊的话,就忘了这件事。”  

  我早就心灰意冷,那里还听得见什么。  

  可是又要装个大方样,又兜了一个听歌的地方,才回家。  

  我这个人只会发脾气,不大会哭,因此到了家,跟爸妈说了几句话,便上床睡觉。反正爸妈也不喜欢尊。夜间我仿佛听见电话不停的响。可是我自己的电话就在床头,不会听不见。  

  到底两年了。  

  第二天醒来,我独自呆坐了一会儿,只有姊姊来过电话问我。我一生气,就换了陈年牛仔裤与衬衫,坐在床上看武侠小说。我不是伤心,只是气,伤心是慢慢来的。  

  女佣人没多久就进来说有位先生在客厅等我。  

  我第一个感觉是尊。可是女佣人认得尊。他不会在客厅等我,他多数是直出直入的。  

  我跑到客厅一看,是康嘉,他还是那种一身是太阳,一身是劲的样子。我默默的坐在他对面,看了他一眼。  

  “咦,你怎么了?还生气?”他问我。  

  “不不,不生气。”我说:“应该是你生我的气才是。”  

  “那里会。”他说。  

  他身边放着一盒糖,我笑了,他粗中有细,居然还做这种事。不不,他不是粗,他只是豪放。  

  “你来看我?”  

  “是呀,我想问你有没有兴趣到郊外去。”他说。  

  “这里郊外没有深海生物。”我笑说。  

  他也微笑。  

  他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  

  “我想去看看蚝。”他说。  

  “蚝?”我睁大了眼睛。  

  “是呀,这里郊外有个流浮山,出蚝,是不是?”他说:“你姊夫姊姊没空,他们说你知道路,所以我来请你陪我去。”  

  “真是好主意,太远了。”我说。  

  “你们香港小姐呀,都是这样子,风吹一下就倒了,雨淋一下就坏了,走路累,坐车闷——”  

  我既好气又好笑,听他说下去。  

  “——最好天天穿件巴黎新装,模特儿似的站着供人欣赏。”他说完了。  

  我越听越不对劲,这不是变了讽刺我?我反问:“你要我们怎么样?也脱得光光的,到海洋去打捞见壳?”  

  他哈哈大笑起来,我才想起说错了话,收回已经来不及了,因此只好干瞪着眼。坦白的说,跟尊在一起,根本是像做一场戏,他穿白,我也穿白,他穿黑,我配红,两个人进进出出,叫人家看,他就满足了,他是一个顶顶虚荣的绣花枕头。而康嘉,他是个活生生的男人。  

  康嘉问:“你到底去不去?”  

  “你那个车子!”我皱眉。  

  “车子,是用来代步的,凡是三十分钟内可以走得到的路程,我从来不开车。我那个车有什么不好?”  

  我看看他,默默的。他每一句话都理直气壮。  

  我说:“我换套衣服,很快的。”  

  “不用,”他笑,“这套就很好。”  

  我也笑了,只好依他,回房里换平底布鞋,女佣人说:“小姐,这位先生好。”她言下之意,就是说尊不好。每个人都说尊不好,尊偏偏又给他们说中了,我低头穿鞋子,心中默默叹口气。  

  走到客厅,我说:“就这样可以走了。”  

  康嘉忽然说:“把脚搁在茶几上。”  

  我觉得奇怪,只好照做,他替我把鞋带缚好。  

  原来鞋带散了。  

  我真觉得感动。也说不出话来,跟他出门,上了他的车,我知道康嘉这个人了,他给女人一种大树那样感觉,可靠,可以信任,有干劲。跟着他这种男人,到了天涯海角,也不怕会没饭吃,他的笑容就是他的保障。在车里我除了指点路程,不大说话。  

  他说:“我原以为你话很多。谁知一离开姊姊,也不怎么凶。”他看了我一眼。  

  我说:“你哪里知道,我心里有事。”  

  “什么事?”他笑,“因为你那个小阿飞男朋友跟别的女人在一起?”  

  我吃一惊,“你怎么知道的?你怎么看得出来?还是姊姊姊夫他们告诉你的?”  

  “当然是我眼观四方。”他说:“这还用解释?”  

  我不作声。  

  他说:“女孩子喜欢为恋爱而恋爱。”  

  我反问:“你恋爱过?”  

  “还没有。”  

  “你凭什么说我?”我又问。  

  “你自己想想看。”他说:“我觉得恋爱不是这样表面化的。爱是一种默契。”  

  “人人都得像梁山伯祝英台?”我又问。、  

  “你又凶了,又要跟我吵架了。”他笑说,  

  “你不该说我的男朋友——我以前的男朋友是小阿飞。”  

  “对不起,我太主观了。”他马上道歉。  

  “他根本是小阿飞。”我说:“好吃懒做,倚赖父荫,见异思迁,胸无大志,目中无人,标新立异,惨绿少年。两年来我竟没有看清楚!”  

  康嘉笑了。“将来你怎么说我?”  

  我诧异的问:“我为什么要说你?”  

  “因为我想做你的男朋友,见你这么批评你以前的男朋友,我不免有点心惊肉跳,以后得罪你,你不晓得怎么骂我呢。”他还是笑。  

  我失色说,“你这个人,好厚的皮!”  

  “我皮厚?”他收敛了笑容,“不不,我坦白而已。你不愿意我们做朋友?”  

  “朋友是朋友,男朋友是男朋友,怎么一样?况且挑朋友,也不必桃我,我只会穿个巴黎新装,站在那里被人欣赏,有什么用?”我讽刺他。  

  他静了一会儿,然后说:“穿巴黎新装,也不是个个穿得那么漂亮…那一日……你很美丽。我从没有见过那么美丽的帽子,那层网,是一种奇怪的恍惚,我很喜欢……”  

  他不会说赞美的话,因此说得很稚气很真实,我听呆了,我几乎相信自己是美丽的,几乎飘飘然起来。  

  我停停神说:“你要配眼镜了,你没看清楚。”  

  他说:“是呀,我的医生是叫我去验眼。”他又活泼起来。  

  我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  

  车子终于到了流浮山,我与他一路走下蚝田去。他这个人,真是太潇洒了,鞋子也不脱,便往水里走,我也跟着他,他身边有简单的测量器,我根本不懂他在做什么,坦白的说,我开始有点崇拜他。  

  我坐在一块石头上等他。他全神贯注的在做他的工作,卷着衣袖,脚踏在水中。我很久没有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了,太阳很烈,但是海风很舒服,我掠掠头发,呼出一口气。我在享受。  

  与尊在一起,永远是从一个冷气间到另外一个冷气间,永远不会有这种开怀,一直只是做作。  

  我是怎么跟他在一起两年的?因为没有比较?康嘉的坦白…他在车上说的那番话,我渐渐脸红。  

  早已过了午饭时分,我居然觉得肚子饿,但是我没有催他,我耐心的等,终于他过来了,他看见我的脸,我也笑着回看他。  

  他说:“脸都晒得红红的了,”语气很怜惜,“来,肚子饿了,吃饭去。”  

  我只好又跟他走,我们走到一个饭店,他叫了吃的,也不管卫生不卫生,便据案大嚼,我想:舍命陪君子,生黄疽病也只好生,也吃得十二分香。  

  吃完之后他建议回家,怕我累。我说我不怕,又陪他到海另外一边去。  

  这一次他留得更久,把衬衫交给我,同时叫我帮他捡一种带红色的石子。我索性脱了鞋子,一块块的挑,真是弄得腰酸背疼,晒得两眼发直,可是完全忘了我的烦恼,康嘉说他慢慢才解释给我听,这红色的石子有什么用途。  

  唉,这是怎么搅的,开头见到他,我是一点也不喜欢他的呵。  

  直到太阳一半落在海里,我们才开车回家。  

  一路上我们讨论著刚才的收获。到了姊夫家,我们两个人又脏又臭的出现。  

  姊姊问:“这是秀秀?”她几乎是惊叫的。  

  我解释:“洗完澡就不怕了。”  

  “秀秀,尊打过电话来。”她说。  

  我一犹疑,到底两年了。然后我下一个决心,“不要紧,让他打好了。”  

  姊夫说:“这倒不错,秀秀如今脸上有血色了。”  

  姊姊笑说:“也许你们不知道,秀秀在大学念的是生物。”  

  康嘉如雷殛,“不是!”他嚷。  

  我说:“怎么不是?有什么稀奇?”  

  “我有眼不识泰山,有眼不识泰山!”他懊恼的说。  

  我笑了。  

  姊姊轻说:“放心,爸爸还没见到你,你自然不识泰山。”  

  我老大的白眼给姊姊,太离谱了!  

  我说:“生物是生物,海洋里的,我可不大懂。”  

  “嗳,我们的组织要请女秘书呢。”康嘉直嚷。  

  姊夫说:“秀秀怎么吃得了那种苦。”  

  我说:“言之过早,我可没胆子跳到船上去看他们七人个男人裸体工作,对不起。”  

  康嘉说:“你会考虑,秀秀,会不会?”他双目有神的看牢我,看牢我。  

  考虑?  

  唉,我开头看见他的时候,是一点也不喜欢他的啊。  

  我对着他微笑。  




Copyright © 言情小说 2024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本站收录小说的是网友上传!本站的所有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执行时间 0.255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