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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路西法 第三章

  艳然这场「感冒」足足「病」了二天。

  第二天她就藉著外出吃饭的机会,把崇华哄出家门,然後说什么也不让他再进自己家里「为非作歹」。

  接著,她闭门思过了两天,深深为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再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尤其当她想到跟崇华在一起时的火热激情……便不由得脸红心跳。

  诚实的个性逼她面对自己,是的,她对这个可恶的花花公子动了心。

  崇华是她规规矩矩的生活里从来没遇见过的典型——热情严肃的面对学术研究,但也同样热情严肃的对待每个女人,狂热得像一场飓风,将她平淡的生活刮得乱七八槽。

  最最可怕的是——崇华可是她的学生呀!

  她还有什么脸回去当老师……将脸深深的埋在掌心,不知道该怎么办。

  猛然响起的电话铃声吓得她跳了起来,心脏剧烈的鼓噪好一会儿,才颤著手拿起电话,「喂?」

  「干嘛?真的感冒了呀?」电话那头传来热情又戏谑的声音,「大小姐,你不是百毒不侵?想当初我出麻疹、长水痘,你都安然无恙,怎么现在天气不过冷了些,你就感冒了三天爬不起来?」

  艳然悬著的心放了下来,脸上露出真正的微笑,「大学才出麻疹、长水痘的糗事,你敢说,我还不敢听呢,说出去活活笑掉人家的大牙。」

  「你忘记算腮腺炎了。」爽朗的笑声扬起。「我终於知道为什么台语要叫『猪头皮』了,真肿得跟猪头一样,害我躲在宿舍里足足一个礼拜,连房门都不敢出。要不是你帮我送粮食,我早饿死在床上了。」

  艳然开怀的笑出声来,心里的郁闷驱散了不少。这位老同学总是让她很开心。

  她会和邹巧思合得来,可说是宿舍十大不可思议事件之一。她个性认真拘谨,念书态度一丝不苟,年年书卷奖都有她的芳名。巧思却人如其名,总想用最少的时间、最低的分数混过关,千方百计的跷课,穿著打扮总是辣得令人侧目,成天跟玩乐团的人混在一起。

  她不只一次笑巧思是T大玩乐系,副修摇滚乐,选修历史系,还爱来不来的。

  两人同寝室了好几年,直到毕业後,各自接了不同学校的聘书才分开。

  到过她们寝室的人都啧啧称奇,里头宛如楚河汉界,艳然那边乾净整齐宛如军队,连棉被都叠得像豆腐;巧思那头却像是大战过後,满目狼藉,五彩鲜艳的衣服和大红被褥混在一起,半埋在各式各样的书堆下,难为她每天都可以衣衫整齐的走出那堆混乱。

  只有艳然知道,巧思那片缤纷五彩的混乱,为她严肃枯躁的生活增添多少颜色。

  听巧思精采的情史,让她带著到处去PUB跳舞、看看这个花在世界,她热情无心机的豪爽,让艳然欣羡又欢喜。在巧思兼容并蓄的人生哲学里,她学到了一样学不到的生活态度——容忍并欣赏这个混乱的世界。

  「怎么突然打电话给我?」艳然含笑,「你不是让石材公司的董事长和小开追得晕头转向?你这个总是在恋爱的女人!」

  「喂,我又不是只会谈恋爱而已,现在我可是东大的王牌讲师了。」巧思老大不服气,「还问我干嘛打给你咧!你这女人,我问你八百遍了,你说今天要给我答覆的耶!你不来东大陪我,居然跑到沈老那儿,我不依啦!我在花莲快闷死了,你再不来,我就哭给你听喔!」

  她心里微微一动。当初她适逢情伤,匆匆接了临时聘书就来这所学校教课。这个学期之後,好几家学校都邀请她去讲课,她还没决定要去哪里。

  花莲。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打断巧思滔滔不绝的说服,「好,我去。」

  「……大小姐,我说了半天你怎么还是不点头……什么?!你真的要来?」巧思欢呼一声,险些把艳然的耳膜震破。「喔耶~~太好了!我跟这边的女老师都处不来……」她声音突然又低落下来,「可是还要好几个月欸……」

  被她逗笑了,艳然突然觉得松了口气。

  只剩几个月而己。很快的,时光会让她与崇华遗忘彼此,偶尔想起,也只是美好的回忆吧。

  这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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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知道自己会离开,所以虽然对崇华不再逃避。面对他深情款款的眼神,她也会回以温柔的微笑。

  对於她的回应,崇华感到无限满足。

  越认识她,对她的爱意越深。与她再次亲昵过後,证实了那夜的激情不是偶然,他们俩在身体上的确无比契合。但是除了肉体的欢愉,他对她掩藏在严谨面具下温柔可人的一面,更是动心不已。

  他明白自己很容易爱上女人,但是,来自来,去自去,除了不忍受伤的女人无所归依,才会主动追求外,他几乎没追过任何女人。

  艳然呢?

  若是艳然再次消失在他眼前……一思及这种可能性,他居然觉得心里阵阵发冷。

  这是不可能的。他知道艳然的家在哪儿,她又接了学校的聘书,至少会在这里停留一学期;就算她接了外校聘书,凭他的人脉,想要查出来也不是难事。

  她是逃不掉的。

  但是,人逃不掉,心呢?他这个百战百胜的花花公子,居然烦恼了起来。

  他对其他女朋友渐渐心不在焉,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破坏了自己严守的公平原则,和艳然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

  「跟我在一起,你是逃不掉的。」

  转头看了他一眼,艳然只是静静的微笑。牵著脚踏车,身边跟著可爱的男孩,迎著满天晚霞,的确赏心悦目。

  「我们没有在一起。你是学生,而我是老师。」

  崇华不满意这种回答,「我们很『亲密』了。」

  「那么,你要拉著被角哭吗?」下课後的她显得轻松愉悦,「我不会负责的。」

  崇华被她豆得又好气又好笑,「我知道了,你认为师生恋是不道德的。」

  「……坦白说,并不。」因为有了退路,让她得以从容面对,「学生总是会毕业的。如果两个人合得来,这种有期限的身分不会是种限制。」她最敬爱的老师就娶了她的学姊,虽然两人年纪差距甚大,还是恩爱非常。

  默默的注视了她一会儿,「但是,你喜欢我,对不对?」

  霞飞如丝,崇华美丽的脸上闪著珍珠光。在他专注的眼神注视下,纵是铁石心肠,也顿成绕指柔。

  她的心因此异样的柔软起来。

  「是的。」她温柔而坦白的回答,「我喜欢你。」

  孤独的静夜,因为他的笑语,因为他热情的陪伴,她明明知道不应该,却忍不住一再沉沦。

  「你爱我吧?」在她耳边轻轻引诱著。

  如此诱人的嗓音,却在吐出「爱」这个字时,让她惊跳而清醒。

  「『爱』是一个严重的字眼。」她的语气变得严厉,「我不爱你。」

  向来好脾气的崇华少见的激动起来,「那你怎么解释我们在一起时的感觉?每夜每夜,你在我怀里——」

  「那是肉欲,不是爱!」她的心情突然恶劣起来,快步想要离开他。

  现在他学聪明了,一把扯住她沉重的书袋,抓住脚踏车,怕她又会扔了车就跑。

  「就算你能解释在床上的感觉,请再告诉我,为什么我只想时时刻刻黏在你身边?为什么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你说啊?为什么你看到我的时候,整张脸都会亮起来?你不要躲!躲有什么用?让我听听你的理由!」

  她又气又窘,这条路虽然僻静,还是有行人来往,已有几个人投来好奇的视线。

  「你小声点行不行?」

  「给我理由!」他将声音压低,恳求著,「最少给我一个不爱我的理由。」

  「因为你不爱我。」她突然觉得虚弱,再也握不住手把,任脚踏车无助的倒下。「爱情是独占的、无法分享的,在你同时拥有其他女朋友之前,你连说爱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让我爱上你。」

  「我爱你呀。」他沉痛的说,「我是真的爱你!要不然怎么会把时间都分配给你?你跟其他人不一样,她们是她们,你是你!你是不可或缺的——」

  「有她们就没有我!」她斩钉截铁的回答,一把抢走崇华手里的书袋,「如果你对现况不满意,可以不要再来找我,我也厌倦当你的床伴了!」

  她敏捷的跑进小巷,在如迷宫的巷道里,崇华失去了她的踪迹。

  惶恐的到她家门口等待,里头的灯是暗的,打她的手机也一直在关机状态,她整夜没有回来。

  向来无往不利的花花公子,第一次遭遇这么严重的挫败。

  他呆呆的坐在艳然家门口想了又想,想了一整夜。从来没有这么在乎过一个女人,她决然离去的背影让他害怕,怕她这一去,再也不会回来。

  想了许久,直到蒙蒙的天色渐亮,他还是无法解释心中似喜似悲的感觉。

  艳然发这么大的脾气,只因为「你不爱我」,因为她不要他跟其他女人在一起。反覆咀嚼她的意思,心里慢慢升起一股酸甜的滋味。

  「我爱你呀。」他自言自语著,「我爱你。」

  爱她娇白的身体,爱她保守外表下火热的回应,爱她聪明而有条理的思虑,爱她略带洁癖而无瑕的灵魂。

  和她在一起,像是所有的污秽都可以得到救赎。午夜梦回自责堕落的污秽灵魂,只要看著她静静熟睡的容颜,就仿佛被洗涤了。

  只要和她在一起。

  「我要和你在一起。」他下定了决心,突然觉得没有什么不可以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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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崇华不再纠缠著她,艳然松了口气,却无法解释心里的失落感。

  他总是给她一个神秘的微笑,然後便匆匆走了。望著他的背影,心里涌上的寂寞,不只一点点。

  这样也好。她安慰著自己,在还没有沉沦太深的时候,他转移了目标,对他、对自己来说都是件好事。

  她已经无力面对情感的强烈变化了。男人总是用尽所有的方法,打开她坚固的心防;等她失守後,就会变得轻忽、不在意。

  她会记住这个漂亮的男孩,曾经深情的注视过自己,这样就够了。

  只是,艳然无法解释自己夜里的垂泪。或许只是因为寂寞,一定是因为寂寞而已。

  台北,又下起雨来,点点滴滴,连心都淋湿了。

  她放弃了骑脚踏车,打著伞,穿过冰冷的雨幕,走半个小时的路程去学校。怕泥水溅脏了丝袜,她索性穿上短袜短靴,到了学校,只要拭净小腿和靴子就行了,丝袜是擦不乾净的。

  像她阴蒙蒙的心,怎么也擦不乾净。

  下足了一个礼拜的雨,在她几乎要忘记阳光的味道时,崇华笑著迎向刚下课的她。

  「嗨,好久不见。」

  他那清亮而磁性的声音一响起,艳然才知道自己的思念有多么深。

  「课堂上都见得到的,不是吗?」她勉强笑了笑,撑起伞。

  他理所当然似的接过她的伞,「那不一样。想我吗?」

  不知该怎么回答,艳然只能低头默默走著。

  「我没有女朋友了。」崇华并肩走在她身侧,「你说过不要跟别人分享,现在只有你了……我有追你的资格吗?」

  讶异的望著他,艳然很了解这个在心成性的大男孩,身边围绕著各式各样的女人是他存在的意义,说什么都不可能改。

  「你……要为了一棵树放弃一整座森林?」

  「因为,」崇华美丽的眼睛像万里无云的灿烂晴空,闪烁著纯净与炽热,「那是一棵独一无二的白桦树。失去了我的白桦树,整座森林便不再具有任何意义。」

  默默的凝视著他,希望从他眼中看到谎言与矫饰,但是,她只看到无止境的温暖笑意。

  「你一定是开玩笑的。」艳然的声音仿微发抖;

  「我从来不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崇华的神情严肃了起来,「你知道我的。放弃所有的女朋友虽然困难,但是我下定决心後,就不会改变。」

  缓缓的,两行清泪从她眼角滑落。近来她总是容易哭泣,就像多雨的台北。

  这雨天,总是惹人多感伤。

  她渴望温暖而专一的情感已久,却总是为了将来可能的背叛而退缩。

  明知道眼前这个男孩的决心持续不了太久,但是……

  这份决然的心意却让她感动……

  非常感动。

  「我可以追求你吗?」环著她,像拥抱易碎的珍宝那样小心翼翼,「给我一个机会,一个证明的机会。」磁性嗓音在她耳边诱哄著,长长的睫毛刷过她的脸颊,像是蝴蝶轻拂。

  她用拥抱代替回答。两人的体温,足以燃烧寒冷的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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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会留你。」蜷伏在崇华的怀里,艳然的声音轻轻的,「如果你有了别的女人,我不会留你。你若不走,我走。」

  激情过後,他的笑容佣懒,却别有一股邪性的美,「你对我没有信心?」

  「看你以前的纪录……是,我没有信心。」

  「试著相信我好吗?」他的指尖在她线条优美的背上滑移。

  沉默良久,她羞怯的拾手抚摸他俊美的脸,「……你是第二个让我把心交出去的男人。」

  「那幸运的第一个男人没有好好珍惜你?」崇华怜惜的轻吻她的发际,「这世界上的笨蛋真多。」

  艳然眼神一黯,长长的睫毛在雪白脸上落下忧愁的阴影。即使是这样黯淡的神情,崇华发现自己仍是这样喜欢她,喜欢到心微微发疼。

  「……我是个只会读书的书呆子,一点情趣也不懂,不会说好听话,也不会把男人当神一样崇拜。」她幽幽的说,「你将来就会知道的。」

  「你才是该被崇拜的人。」他修长的手指轻轻梳过——滑顺的长发,「我崇拜你很多年了,才女胡艳然。要说好听话,我比较喜欢自己说,你只要负责听跟微笑就好。」

  「我不会给你任何优待,考不好、作业没交,我照样当你,说不定比任何人都严苛。」她声明在先。

  「我不会给你当我的机会。你知道我对学问的态度的。」

  「毕业之前,不能公开我们的关系。」她眼底闪烁著坚毅之色,「我不愿意给人任何私情上的联想。」

  「很合理。我也不希望因为和你相爱,让人怀疑我的学业实力。」

  「……不跟任何女性有亲密的接触?」她将脸埋进他颈窝。

  「除了你,我不会再有其他女人。」

  可能吗?心里悄悄涌上疑问,但是,她却选择自我欺瞒的闭上限。

  她总还有退路的。赌看看吧,她逃过一次,也不差多逃一次。人生就是一场豪赌,为了他……

  她愿意再试试看。

  一个人的雨夜,太寂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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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华和所有的女友分手、洗心革面的消息,短短一天内便轰动了整个校园。

  这个花花公子居然做了这么大的改变,让所有人跌破了眼镜。学妹们发现学长居然含笑拒绝了自己的邀请,甚至有礼的保持距离,不禁都有些失落。

  各式各样的猜测和流书在校园内蔓延,人人都猜是因为崇华最喜欢的女孩订婚之故。

  甚至那女孩还满怀不安的打电话向崇华询问,却惹来他一阵爽朗的笑。

  「你离开我,我很伤心。」他坦承,「但是我祝福你,因为那个人一辈子都会对你好,我替你高兴。」

  「那……到底是为了什么?」

  「因为……我找到了想要一辈子对她好的女人。」他的声音温柔似水、

  「是谁?」女孩心里涌上一股莫名的失落。无论她如何努力都做不到的事,到底是谁成功了?

  「秘密。」他笑得开怀,「一个美丽的秘密。」

  这个回答,让爱慕他的女孩都为之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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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的喜欢我?」

  「岂只是喜欢,我爱你。」

  每天,崇华都到艳然家报到,在餐桌上摊开所有的书和资料,埋首努力消化,一面在笔记型电脑上敲敲打打。

  艳然比他更忙,常常忙到忘记吃饭,而他总会为她做些简单的食物,顺手帮她整理客厅,知道她喜欢喝金萱,更不忘细心的呈上一怀金黄茶汤。

  从没被人这样细心照料过,感动之余,艳然还有一丝丝惶恐。

  「……为什么爱我?」捧著热腾腾的茶,眼睛也为之朦胧。

  「说得出道理,还叫作爱吗?」崇华从背後环抱住她,「好,那你说说,你爱不爱我?」

  「……爱。」她微弱的吐出这个严重的字眼。

  「那又是为了什么?请阐述之。」

  她在崇华颊上轻轻一吻,代替了回答。

  是的,她也说不出真正的理由。

  但是爱他这一点,却比什么都还要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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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日的电铃声,总是分外扰人。

  平日崇华还愿意忍耐,到了周末就不愿放过她了,总是要缠绵整夜,筋疲力尽後才愿意放她睡觉。

  才阖眼睡去没多久,又让电铃声给吵醒。

  艳然以棉被蒙头,想装作没听见,但是电铃声却一声比一声还急。见崇华熟睡的脸微皱,她疲倦的拍拍脸颊下床,一下子找不到自己的衣服,便套上了崇华的衬衬去开门。

  门一开,巧思和她隔著铁门面面相觑。沉默了将近五秒钟,艳然的瞌睡虫瞬间跑得乾乾净净。

  她该怎么对好友解释这种衣衫不整的状况……

  愣愣的开门让巧思进来,艳然有些心虚。

  「……你现在穿男人的衬衫当睡衣?」巧思直接排除有男人在她家的可能性,哈哈大笑,「你还真是的,刻意去买来穿喔……」

  「谁呀?一大清早的……」崇华只套了牛仔裤,揉著眼睛从卧室走出来。

  一见到他,巧思的眼珠子几乎要掉到地板上。「他……」

  艳然的脸烧红起来,「呃……是我的……我的……」

  「你……」巧思张大嘴,打死她也不相信艳然会随便跟男人上床,而且还是这样年轻漂亮的大男孩!

  崇华轻松的笑了笑,「嗨。」欣赏著巧思艳丽的外表,若是以前的他,一定会想一亲芳泽的……「我是艳然的男朋友。」

  「那真巧,」巧思稍微镇静了些,「我是艳然的女朋友。」

  「艳然没跟我说!」崇华显得很愤慨,「在外面交女朋友要先跟我报备的。」

  「我先认识她的欸,她有男朋友,没跟我报备就很说不过去了,还要先跟你报备?」

  「喂!你们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呀!」艳然叫了起来。

  唉,她一世的英名就这样毁了。她现在才猛然醒悟,为什么跟崇华有一见如故的感觉——

  那种花心却又讨人喜欢的调调,还真像她的好朋友巧思。

  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哦,她的头开始痛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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