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手时,望着镜子时,发现嘴上的唇蜜有些掉色,连忙拉开包包拉炼准备补妆。
她才刚从包包里拿出唇蜜,一张她思慕已久的英俊脸庞突然显现在镜子中。
是凌荀?
林雨桐微微一怔,以为是自己酒后的幻觉,用力甩了甩脑袋,双手撑在镜子上,才发现,这不是梦,顿时耳后根莫名发烫,唇边漾起淡淡的笑意。
凌荀对她越来越靠近,手几乎快拍上她的肩膀,林雨桐的心跳得越发快了,心里想着他是不是终于发现自己了,接着听到他道:“小姐……你的裙子……”
“很漂亮是不是?”林雨桐朝镜子中的他露出微笑,“我是特别穿给你看的。”说完这句话之后,她自己也不由一愣。
看到镜子中凌荀那张僵硬得要命的脸,怔愣了许久,突然一个冷颤,才察觉自己喝醉了,居然说出这种白痴的话,直到她清醒了些,不好意思地对着镜子呵呵两声。
凌荀很快就冷静下来,冷笑一声,“小姐的品味不错,内裤上还穿了一条小猪尾巴。”
闻言,林雨桐的脸色瞬间变得燥热,转身看了一眼,终于明白了事实的真相,忙将不小心塞到内裤中的裙子拉下,匆匆忙忙地溜了。
太丢脸了、太丢脸了!
她不住地暗骂自己,不过幸好幸好,他还不认识她。
她在他身边做了那么多小动作,可是他根本记不住她,或许这次也不会例外。
凌荀啊凌荀,梦里百转中,她的脑海中皆是他的影子。
自己认识他四年,与他也有过数次对话,可是再见之时,他总是不认识她。
林雨桐自认长相不算是太差,虽说没有艳冠群芳,可还算得上可爱,五官特色也算突出,但次次被当作路人后,教她还真是有些伤心。
第一次见他,她只是一个刚进大学的新生,刚从联考中解放出来的她,再也不想背负学习的枷锁,终日游手好闲,只懂得睡觉看小说。
“小桐,我们刚才看到凌大帅哥了。”飞飞和萧萧扯了扯正趴在桌上睡觉的林雨桐,林雨桐眯着眼,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唔了一声挥了挥手,“凌大帅哥是谁啊?”
“凌大帅哥你都不认识,是凌荀啦!”飞飞夸张敲着林雨桐的脑袋,硬是将她从睡梦中敲醒,“你太逊了吧?凌荀人长得英俊又挺拔,是学生会的会长,主持过很多活动,学校有很多粉丝哦。”
“切!”林雨桐冷嗤了一声,这两人是花痴,她可不是,帅哥是什么,电视上里的偶像剧看多了,她对所有帅哥都过敏了,“听都没有听过,他有名,演过什么戏,唱过什么歌?”
“萧萧,雨桐居然用这种语气说凌荀,太过份了!”飞飞很是粗鲁,一把拉起林雨桐往外走,她的力气大得惊人,让给人挣扎的机会都没有,“居然不相信我们的眼光,我让你自己去看看凌荀,哼!”
萧萧也赞同飞飞的话,一定要让林雨桐看看凌荀。
这个丫头天天作白日梦,天天嚷着梦见了帅哥,梦见被帅哥吻、被帅哥抱,每天醒来之后与她们讲得绘声绘色,可是具体的样子都说不出一个,只会说很帅很帅的男生。
萧萧和飞飞一直不相信,这次非得让她好好见见什么才叫帅哥。
这是林雨桐第一次看到凌荀。
她被拉到操场,顺着飞飞指的方向看过去,她看到一个穿着白色的T恤的男孩,他似乎刚运动完,随意坐在草地,带着耳机看杂志。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她只能看见他的侧面,长得确实还不错,鼻子很挺,皮肤很好,但是可能是运动过后,微微有些红,还流着汗。
他看杂志看得很专注,没有注意到周围偷偷看他的花痴。
林雨桐对于这第一面并没有太大的印象,敷衍地笑了笑,“还不错啦。”
然后她就抱着书回宿舍了,留下身后两个几乎要用眼神杀死她的飞飞和萧萧,心想这丫头太没有眼光了!
可这世上有一种东西叫缘份,所以第二次的见面就来了。
这次,两个人是正面见到了。
那天林雨桐正与萧萧及飞飞在楼梯间打闹,突然不知道踩到什么差点摔下去,而在这个时候却正好有一强健的双手捞住她,教林雨桐松了一口气刚想说谢谢。
可是,可能是她太重了,或者说她还没有站稳,很快地就感觉到两个人一起从楼梯上滚下去了。
滚下去之后,她以一种无比暧昧的姿势摔在那人的身上,林雨桐清晰地听到安静的楼道里皆是她朋友的抽气声。
她微微低头,看着他微眯起眼睛,一副吃痛的表情,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她慌忙从他的身上爬起来,然后使劲地摇着凌荀的身体,“喂,你没事吧?”
凌荀恼怒地将她推过去,“走开,别碰我。”他缓慢地从地上站起来,林雨桐讨好地拉住他,“我带你去保健室好吗?”
“不用。”他的声音淡漠,眼中闪过几分不耐,一瘸一拐地往楼下走,林雨桐突然想起了什么,“那个……你是、你是那个叫凌荀的人吗?”
眼见着下楼梯的那个人微微一怔,并没有转头,走的速度却越来越快了。
林雨桐站在原地抓了抓后脑勺,转过身来却看到飞飞和萧萧两人瞪大着双眼,睁着眼睛看着她看,“哇,小桐,你、你压倒了我们心中的王子!”
就这样他跌进了她的心,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
她突然想了解这个人,他那副冷冰冰的样子,一点也不温柔的态度,可是他安静的时候又是那么迷人。
她为他的容貌心动、为他冷冽的气质所吸引,站在走廊的阳台上看到楼下那修长的背影,她的心加速跳着。
林雨桐缓缓转过身,“飞飞、萧萧,我发现一个大秘密。”
“什么?”
“我、我喜欢他。”
闻言,萧萧飞飞呆了,一会儿她们便按住林雨桐,对着她狠揍一顿。
林雨桐即使被揍的过程中,她还是坚持嚷着:“我喜欢他,我就是喜欢他,反正我就是喜欢他。”
可是小女生的喜欢,能够大胆到哪种地步呢?
林雨桐生性胆小,虽然她心里有好多奇奇怪怪的想法,但是她从来不会表现出来,也不知道如何表现,对于爱情,没有机缘巧合,她甚至不敢上去搭话。
如今唯一能做的,便是不时拉着萧萧飞飞去操场上看凌荀运动,她不敢叫他的名字,只敢在心里念着他的名字为他呐喊,对着他奔跑的样子痴痴地笑。
萧萧和飞飞倒是很支持林雨桐去表白,“不管他接受不接受,你好歹去表白一下,也算没有遗憾了。”
“不行,我的爱是独一无二的,一定要在最恰当的时机说出来,你们不许多嘴哦。”林雨桐威胁她们,带着她们去吃了一顿冰,心里更多的是忐忑,其实她根本是不敢。
飞飞和萧萧在林雨桐的威胁下叹了一口气,心想她真是无可救药了。
从此之后,除了吃饭睡觉林雨桐还多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在不远的地方看着凌荀。
他双手修长总是放在口袋,背影倨傲挺拔,平日里似乎没有与谁打交道的习惯,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可是到了学生会的会场时,他就会变成一个人似的,热情洋溢,口才风趣幽默。
林雨桐在台下看的痴迷,总是想若是他就那么对着她笑上几秒,她一定会昏过去。
为了能够偶尔与他搭上一句话,每次林雨桐听说他要主持哪个活动时,就会跑过来当义工,布置会场,装点气球鲜花什么的。
若是正好碰到凌荀在,就会在他面前晃,凌荀偶尔跟她说上一句,“这里摆得有些歪”、“这里气球多放几个”的话,林雨桐都会觉得很快乐,然后回味一整天。
凌荀主持活动一直有个搭档,那女孩叫于灵珊,高挑漂亮,皮肤白皙,笑起来很甜美。
在学校里与凌荀接触的最多的就是这女孩,可是他们之间却从来没有传出绯闻,因为他们是亲戚。
一日林雨桐因为留下来帮忙,突然发现整个会场居然只剩下凌荀与自己,心噗通噗通跳得很厉害。
因为差不多弄好了,她便收拾了包袱,跟在他身后往下走,整栋大楼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她跟在他的身后看着他削瘦的背,身上剪裁精致的黑色风衣,有几分傲气,她想贴近他一些,脸色微红,突然就有了勇气,准备与他表白。
她盯着他的背影,想了很多开场白都被自己给否决掉,眼前的男人突然停下来,林雨桐怔了怔,也忙停下。
刚才想得太入神,此刻却发现外面下着密布大雨,整个天空灰沉沉的,校园笼罩在迷蒙水气中。林雨桐刚想说点什么,却听见于灵珊的身影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她扯了扯凌荀,“表哥,走吧。”
于灵珊往凌荀的身后一看,突然看到林雨桐那个娇小的身体,微微一笑,将雨伞塞到她的手里,“小桐,你还没有走?伞借你,明天还我就好了。”
“谢谢你,灵珊。”林雨桐感激地朝灵珊笑了笑。
就在这个时候林雨桐听到了一句话,她听到凌荀在于灵珊的耳边轻声道:“灵珊,她是谁,你为什么要把伞借给她?”他的话虽然很轻,可是她却清清楚楚地听到了。
林雨桐拿着伞,看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蒙蒙大雨中,有些手足无措地站在那儿。她的玻璃心碎了一地,眼泪毫无预兆地掉落下来,原来自己多番努力对于他来说,都是无足轻重。
想想也是,她林雨桐算什么?虽然自认为长得还有几分姿色,可是往于灵珊旁边一站,就相差得太远,与凌荀这个太子爷相比,更是不配。
她平日懒散,成绩不好,运动也不行,基本上没有什么专长,还有一些婴儿肥,越想越觉得自卑,她突然想将自己埋在土里,将自己狠狠地埋掉。
林雨桐低着头呆愣了许久,举起一只手来朝自己说,凌荀,我一定要努力做到配得上你为止。等到那一天,我一定要向你表白,凌荀是凌氏唯一的继承人,她想若是有一天进入凌氏,她便能更加接近他了。
只是凌氏是大集团,哪里是她这种什么都不会的人能进去的?
就在这一刻,林雨桐找到了自己人生的目标,突然一切不重要的东西全都被抛到一边,将自己整个人扔进了努力念书的世界里。
飞飞和萧萧都说林雨桐是不是被鬼附身了,可是只有林雨桐自己知道自己被刺激了,她是太卑微,所以他才记不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