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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夫 第1章(1)

  盛夏里,燠热暑气逼人,忙了一整日,金乌仍迟迟不肯西坠。

  陆想云一进了村子,便放慢步调走在田间小路上,与擦身而过的邻里亲友打招呼,这自幼生长的一草一木、每一张脸孔,都让她熟悉、并且喜爱。

  回到家,心也就踏实了。

  过了这道木桥,再拐个弯,那放眼望去的一片果园,养大了她家三姊妹,不远处高挂的「陆」府门匾,就是她的家。

  眼看木桥在望,前方蹲了个人,既不过桥也不离开,就蹲在那儿,一动也不动。

  她送上一记浅笑,上前打招呼。「阿风,怎么了?」

  男人抬起头,只是定定瞧着她,不说话。

  陆想云也见怪不怪,由包袱里取出一块杏仁糕。「喏,给你。」

  男人倒也没迟疑,接了往嘴里咬上一小口,确认是他喜欢的味道,第二回便咬得大口些。

  男人吃着,目光还瞄着桥下某一处,陆想云留意到了,心下了然。

  蹲下身,挑出他发上的草屑。「又被孩子们捉弄了?」

  全村几乎无人不知,这昂藏七尺的大男人竟然不敢过桥,甚至惧桥而远之,彷佛那是什么大怪兽,随时会将人吞吃入腹似的。

  幼时听爹说过几回,约莫知晓原由,可孩子不懂事,总以此笑话他,甚至,捉弄于他。

  陆想云搁下包袱,拎起裙摆便踩着斜坡而下,为他拾回被扔在桥底的猎刀以及弓箭。

  此处地势偏高,这桥在夏日里多半是干涸无水的,得要到了雨季,水量多了,疏往此处来,才会蓄上浅浅水流。

  拾回了他被扔到桥下的物品,她拍拍裙上的干草屑。「好了,天快黑了,你也快快回家去吧。」

  才拎了包袱起身,便觉裙下一紧,男人扯住了她裙裾。

  「怎么了?」

  男人张了张口,又紧抿。

  她看了看男人只余些许糕饼屑的手,笑了笑。「杏仁糕好吃吗?」

  男人想了想,点头。

  这是她近期带回来的糕点里,最好吃的一种,不会太甜腻,还有淡淡的梅子咸香味。

  于是她又给了他一块。「好了,快回家去吧!」

  她误会他的意思了……

  他张口想说,又因长年来不习惯与人交谈,最终仍是沉默,松了手让她走。

  入夜后,家人全睡下了,陆想云披了外衣,到院子里走走,吹吹风。

  不料,向来早睡的父亲竟也没睡,静静坐在廊下。

  她悄然上前,关切地探问。「爹有心事?」

  若不是苦恼着什么,不会深夜未眠,一个人坐在这儿发愁。

  娘亲早逝,她自幼便已学会察言观色,才能为爹爹分忧,姊代母职地帮着爹撑起这个家。

  陆庆祥回眸瞧她一眼,也不说什么,只是轻轻一叹。

  她低头,瞥见父亲握在手中的青玉。「那不是阿风自小戴在身上的吗?」

  听说是他爹娘留给他的,可宝贝了,谁都碰不得,怎会在爹这儿?

  陆庆祥又是一叹。「他奶娘来提了。」

  提什么?

  她正要回问,蓦地领悟过来。

  十岁那年,她爹因不识字,遭人讹骗,险要遭陷入狱。那时,全家等于是暗无天日,家中三个小孩全靠爹拉拔,他这一出事,一家人都得陪葬了。

  阿风他爹是读书人,有功名在身,懂得的事儿也多,有门路、也肯出面为爹奔走,出钱又出力,这才平了这桩事。

  那时,爹简直感恩得痛哭流涕,这救的不是他一条命,而是他一家子,以及三个心肝宝贝儿的未来,无以为报之下,便冲动又热血地说,要将女儿许给他们家的长子,将来阿风长大了,要娶哪个,任由他挑。

  爹娶娘时,没什么好东西,唯一上得了台面的,便是这只龙凤青玉,当下便送了出去,以为凭信。

  祝家夫妻原是施恩不望报,后来见三个孩子灵巧可爱,颇有他们的缘,问了闺名,当下表情微妙,说了句:「这倒妙了。莫不是天定良缘?」

  于是便为独子订下了这门亲。

  当初原是看阿风那孩子聪明俊秀又伶俐,祝家门风好、家世也不差,祝家伯父饱读诗书、待人谦和,见村民目不识丁,还出钱出力,盖学堂亲自教授想读书的孩子,初初搬来流云村定居便博得全村村民的好感。

  原本,还说来年要上京考个状元回来,大伙儿也都很看好他,谁知……

  也不晓得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只知一家子出游,遇上匪徒洗劫,马车翻覆,夫妻俩跌落溪壑,找到尸首时,已泡得浮肿溃烂了。

  独生子是幸存了下来,却再也不开口说话、也不太理人了。

  让大夫瞧了一整年,都说是受了太大的惊吓,需要慢慢平复,急不得。

  也不知是吓傻了还是怎地,刚开始他是一个人缩在角落,神色空茫,谁来也不理,日子一久,连脑子也坏了、不灵光了。

  傻乎乎的,又憨又愣,这样的人,如何能托付终身?可这事儿,在当年全村都见证了的,想赖也赖不掉。

  这几年,陆庆祥天天都在忧心,没想到还是来了。

  无论哪一个女儿嫁去,都是委屈,他怎舍得葬送女儿大好的将来?

  「爹,阿风没你想的那么糟,嫁他不见得是坏事。」不必如此愁云惨雾。

  「这是说——你愿意嫁?」

  陆想云愕笑。

  说什么呢!阿风不差,与她愿不愿嫁,那是两码子事啊。

  「我还长了阿风三个月呢。」哪里适合了?

  虽说是三个女儿任他挑,可她年纪较他略长、而想容尚幼,大伙儿心里早就认定,与他较为般配的想衣才是祝家未过门的妻子,这些年她也都当是亲人、是弟弟、是妹婿在关照他。

  以至于他谁也不理会,倒是会瞧上她一眼,她开口喊了,也总会愿意回眸等待。

  如今想来,他今儿个下午,伸手拉住她裙摆,就是要对她说这件事吗?想与她分享,他要成亲的喜讯?

  「爹,想衣那儿,我去跟她说,您别愁。」

  陆想云找了个说词,说是姊妹们久未谈心,约了两个妹妹到城里头逛逛市集,好联系生疏了些许的手足情谊。

  她长年在城里头工作,少有与家人同聚的时刻,确实也需要花点心思多了解妹妹些。

  想容一到了城里便玩疯了,看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想摸摸瞧瞧。

  她也想宠宠妹妹,给想容买了些小玩意与零嘴,想衣则要了珠钗和胭脂水粉。

  找了茶楼歇脚,静不下来的小妹又四处遛达去了。

  果然还是孩子气颇重,这样如何能嫁为人妻,为丈夫撑持起一个家呢?如此想来,还是想衣较为适合。

  见二妹目光仍不时瞟向街上那摊没买下的绣花鞋,她于是道:「别舍不得,那鞋底太硬,穿了会磨脚的。」

  想衣闷闷应了声,噘着小嘴仍是满脸不开怀。

  她知道,二妹仍没死心,心里多少会认为是贩子开价太高,她是舍不得花那些钱。

  「想衣,很多事情不能只看表面漂亮,那样式我也会绣,你要真喜欢,明儿个我给你做上一模一样的,布料挑最好最软的,穿了才舒适。」

  这番安抚,好说歹说总算让陆想衣对那双绣花鞋死心。

  她啜了口凉茶,顺势便起了话头。「我看,可得加紧赶工了,挑个喜气些的料子,让你穿上我做的新鞋上花轿。听爹说,那祝家来说亲不是吗?」

  「谁说要嫁那傻子了?」

  陆想云眉心一蹙。「别开口闭口傻子地喊人,他是你未婚夫婿。」

  「为何是我?」陆想衣不服。「当初是说三个女儿挑一个的。」凭什么大姊小妹就能逃过一劫,偏要她去嫁那傻子受罪?

  「可你最适合——」

  「哪适合了?我们性子根本不合,要说合,大姊你与他不是挺处得来的,他谁也不理,偏偏就理你,依我看,大姊更适合。」

  「这……」说到哪儿去了?她、她当阿风是亲人啊。

  「我也不瞒你了,想衣,爹一直攒着钱,想买下那块养活我们一家子的果园,我想帮着爹,这辈子,是不打算嫁了。」

  「那我也实话说了,葛家差人来提亲,我想嫁。」

  「这事我也听爹说了,可葛世民你才见过几回,你了解他多少?听姊姊的,退了葛家的亲,阿风比他好得太多太多。」

  妹妹是她的,她多少也了解想衣的虚荣性子,这些年来,一心想离开这小村子,嫁进繁华城市。

  可该如何让妹妹明白,城里没有她想象的美好,她不想妹妹走她走过的路,跌跌撞撞一身伤后,才来悔不当初。

  妹妹一心贪图人家的家世,想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但她双眼看得分明,那葛世民在城里的风评并不好,多半也只是贪图妹妹的美色,兴头过了,想衣又该怎么办?

  而阿风,这些年是大伙儿看着长大的,那耿直踏实性子,要吵了嘴,多半也只会让着妻子,嫁了他,这一生都会被宠着、疼着,将保护妻儿当成一生的使命,有什么不好?

  偏偏妹妹目光短浅,嫌人家憨傻,不懂得讨女孩子欢心,可小俩口殷殷实实过日子,何需要舌粲莲花?

  「想衣,听我的,回绝葛家,嫁阿风。你是我妹妹,我不会害你。」

  「他要真有那么好,你怎么不嫁?」陆想衣被她说得烦了,口不择言便道:「你分明是想推我入火坑,好逃过一劫。」

  这话说得重了。

  陆想云也不是没脾气,面色一沈。「陆想衣,我这是为你好,你别不知好歹!」

  若不是为了妹妹一生的幸福,她需要这样苦苦劝着吗?

  「反正,我会叫爹收下葛家的聘礼,你若真要我嫁那傻子,我就死给你看!」

  连狠话都撂出来了,陆想云也知,再如何劝说也是无益了。

  「记住今天的话,陆想衣,你不要后悔。」

  想衣那头没劝成,回到家来,又见父亲面有难色,细问之下才知,阿风来过,抱着他的瓦罐子来给爹,里头是他攒了数年的积蓄,说是要当聘金。

  「可我问了,想衣不嫁——」

  「不是想衣,是你。他指名道姓,说要娶你。」

  陆想云傻了。

  陆庆祥才傻呢!那男人一直以来总是沉默,头一回见他那么坚定的神情,清清楚楚表明自己的意见,罐子搁了就走人,以为这样就算下聘完成,也不懂得托媒、请个什么长辈来见证的,傻傻交出所有积蓄,就不怕别人赖了不认帐啊?

  唉,愈想愈担心,这么个愣小子,怎么能让女儿托付终身?

  「我去找他!」

  陆想云二话不说,抱了瓦罐便冲出家门。

  一路奔至祝家,门虚掩着,她站在院子里,朝内喊了喊:「阿风,你在不在?」

  靠窗那一处被推开,男人探了探头充当回答,又缩回去。

  过了一会儿,他才想到应该要回答她。阿娘说,不说话,会生气。

  「……在。」轻轻又补上这一句。

  陆想云推门入内,见他坐在厅里,低着头在缝那只破了个大洞的鞋。

  「春水婶呢?」这种女人家的事,阿婶怎会让他做?

  「在午憩。」食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他再补一句:「阿娘眼睛不好了。」

  所以他自己补。

  原来如此。

  瞧他补得歪歪斜斜,东一针西一针,乱无章法又惨不忍睹,她看不过去,接了过来。「我来补。」

  心疼乳母年纪大了,眼力不好,便将破衣破鞋藏起来,不让人操心,宁让自己被针头扎得坑坑疤疤。

  闲暇时,常看他给乳娘捏肩捶背、松缓筋骨,乖巧地常侍身侧。

  这么一个懂得反哺亲恩、事母至孝的孝子,谁有幸嫁了他,都会被善待,一生担起责任的,想衣怎如此肤浅,看不见他的好?

  男人看了看被随手搁在桌上的瓦罐,又瞧瞧她。

  陆想云拆了歪斜线头,三两下娴熟利落地重新缝妥鞋,收了针,顺手便将鞋往他光着的右脚丫子套上,抬眸正好对上他在瓦罐与她之间游移的目光。

  真怪,她似乎总能读懂他的想法,一如此刻他眼底的疑问。

  「你刚刚去过我家?」

  「下聘用的。」他还在瞄瓦罐。

  「是,我爹都跟我说了,那是你辛苦存了好久的积蓄,怎舍得全拿出来?」随意瞄上一眼,那里头数目可不少呢,有些出乎她意料了,没想到他还小有家底。

  「阿娘说,要讨媳妇用。」他赚的银两交给阿娘,阿娘不收,叫他好好存起来,将来要讨媳妇。

  他都有听话,一分一毫存起来了,没敢乱花。

  这男人,不懂得太花稍的言语,只是以行动、掏出所有的积蓄来表达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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