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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爱耍心机 第一章

  嫁入了豪富之家,没有多愁善感的权利。当然,通常也没有时间多愁善感。

  总是不断的忙。或许忙于进入家族事业体发挥商业长才,挣取自己的一席之地;或许忙于参加每一场名流派对、艺术品拍卖会、跑名牌服装秀;更或许忙于教育下一代,跟著到世界各地的名校陪读,因为相信孩子才是你真正的人生保障。偶尔,回来清理一下丈夫身边的花花草草,精明的你当然明白切莫因为一时的大意,而让二奶三奶什么的登堂入室,对著你叫姐姐,还生下孩子跟你抢财产。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战争,即使是贵妇亦不能幸免,步步为营,才能保有一切的荣华富贵、身分地位。

  全世界的人都忙,而贵妇忙的事物,绝对跟一般凡女俗妇的柴米油盐大不同。因为不同,所以才让人羡慕,即使有著烦恼,也是世人眼中的闲恼——吃饱了撑著的那种,统称为太幸福的烦恼。

  而她,现在就是有著这种闲恼,并且已经让她困扰两个月了……

  初冬的清晨,通常不太有天光,即使已经六点半了,落地窗外的天空仍然灰暗得像块没洗干净的抹布,带著点可怜兮兮的水气,仿佛就要发霉了。

  外头灰蒙蒙的,而卧室里也是灰蒙蒙的,连盏小灯也没有。记得她以前是怕黑的,但为著这个男人的睡眠品质,她选择忘记自己怕黑的事实,反正怕久了,也就麻木了,也就不怕了。黑暗虽然会令人感到恐惧,但并不会带来真正的危害,而人的潜力是如此无穷,没有什么恐惧无法克服……至少大部分的恐惧是这样的。她对此感受特别深刻。

  躺在她身边的这个正熟睡著的男人,是她的丈夫,嫁了八年的丈夫。

  这个丈夫,是她追来的,强求来的,不顾一切也非嫁不可的男人。当时每个人都被她吓呆了,惊吓于她竟会“发花痴”!惊吓于对名牌一无所知、对商业冷感的她竟会迷恋上代表纸醉金迷、浮华肤浅的富家子,而且看起来还那么的金玉其外!惊吓于即使被父母亲友反对、被他无视,仍然狂热的追上去,像著了魔似的,让她这个优雅的书香世家乖乖女,二十年来从来没让父母担过心的女生,差点被父母赶出家门,断绝关系。

  可,她还是什么也看不见、听不到,那时,她只是好迷恋他、好爱他,恨不得可以化为他毛衣上的一缕棉絮,沾粘著他,让他无法甩脱。

  那时她有满腔狂热欲爆的爱恋,却没有合宜的疏导与处理,太过年轻而又没经验的她,只能横冲直撞,伤人又伤己,以无比拙劣的姿态来到他身边,纠缠。现在想想,他愿意接受她,实在是不可思议。

  至今,她仍然没有勇气问他:当年他为什么接受?接受那么不优雅、不特别、与其他缠著他的花痴没两样的,还像是得了疯狂偏执症的她?

  不敢问,但对他有著感激。

  这个男人啊……她多么的爱他。

  她仍然崇拜他,一如初相见;仍然觉得他是她心目中无所不能的神——虽然他并不是,但这并不能阻止她盲目的认定。

  当所有人都认定婚姻这个枷锁终会将她自以为的爱情磨损殆尽,让所有美好的表象破灭,露出可憎丑陋的原来面目时,她却没有等到那一天的到来,因为她对这个男人从无抱怨。

  他晚归、他忙碌、他受挫、他情绪不佳时,她全都接受,只会为了他的不快而不快,为了他的劳累而担心,从不会因此而抱怨,即使有数次她希望可以陪他度过低潮,却被他排拒于门外,请她走开,让他独处时,亦然。

  他是她的神,他的一切都是对的。她所做的种种,都是她该做的,而能帮到他的却是如此的少……她总是这么认为,所以抓紧每一个可以学习的机会,拼命学习,只为了能在他的生命中起一点作用。

  朋友们不了解她对他的爱,总是说:你没救了。别人生个病,总会有痊愈的一天,而你打从生了“罗以律病”之后,一病八年九年,没有退烧,反而被烧坏了,脑筋傻到无可救药。你跟一个男人生活八年,看过他不修边幅最惨不忍睹的一面之后,居然还坚持著他是世上最优秀的男人!他是你的天、你的一切……不,我不认为他有多好。是,我不认识真正的他,没与他相处过,但我只看到你对他无尽的包容,而且永远觉得自己做得还不够,这是病哪!翠微,你去看看心理医生吧!我怕再这样下去,你会被自己毁掉。

  她们觉得,她的爱,很病态。

  似乎即使是遇见了自己最渴求的那份爱情,也该把自爱自尊自重平等施与受等等的,都随时摆在一个天秤上去秤著,理智的拨拨打打,像打算盘似的计较著,绝对不能输给爱情。她们渴爱,却又要求在爱情里,让理智高高在上。切莫因为爱而失去自我,因为那就不是爱了,而只是没来由的狂热而已。

  许多人没有爱过,有爱过的人也总是一场感情又一场感情的流浪著,经历丰富,却找不到最后的归处,于是更深信爱自己才是人生最大的忠实,其他人全都不值得信任,即使,她们还是想要遇见爱情。

  现在的世代,独立自我是绝对的主流,而她也从不以爱情为议题,与友人开辩论大会。没必要,爱情毕竟不是从辩论中得来的。就算以绝对的胜利辩得全天下人哑口无言,也不表示你就能遇见一份让你宁死也不愿放手的爱情,不表示你会遇见那个让你飞蛾扑火失去性命也不在乎的男人。

  而,当你遇到了,你敢为了挣取这份爱而不顾一切吗?

  她敢,所以她们说她病态。说这个男人,不值得。

  这样的话,听得已经够多了。而许多人在等的,就是一个结果——婚姻失败,她心碎梦醒的结果。

  墙上的时钟已经接近七点,她知道他快醒来了,而且他醒来时,不喜欢有人在一旁看著他。所以她轻轻的下床,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赤足走在羊毛地毡上,滑开更衣室的拉门,进去,开始张罗他今天要穿的衣服。

  更衣室里放置一台电暖器,搁在网状桌台下面,用来给衣服煨暖。她仔细搭配,从内衣裤、袜子到整套西装,秋冬的主流是铁灰色,所以以这个颜色为基调,搭配出渐层又沉稳的效果;还有,一定要注意衬衫上不可以有太明显的熨线,但又必须显得笔挺。她仔细挑弄好了之后,轻轻放置网上,让暖器给它们一点温度。待一会儿他穿时,不会感到凉意。

  冬天是他的大敌,他讨厌冷,但却又奇异的无法接受伴著暖气入眠的感觉。以前在美国时,实在是不得已,温度太低,不用不行,但总会使他睡眠品质极差。回台湾后,又是另外一个症头,湿冷的天候,让他鼻子过敏了。

  他的另一个厌恶冬天的理由是静电,总是常被金属物品上埋伏著的静电给电得身子僵直,这种伤害不大,却让他难以忍受,可又无法宣之于口,一天只要被电三次以上,便会不自觉的臭脸到天黑。

  为此她想尽办法去解决他这个困扰,家里的每一扇门都是木制把手,所有他会接触到的家俱,一定要排除掉金属。听说日本发明了一种可以阻隔静电的线与布料,她买了一堆回来,给他裁衣、做手套什么的,甚至还用那种线编了个如意手环,上头编缀著墨绿色玉石,造型沉稳独特,是很男性化的饰品,求他好久,才让他同意戴上。确实多少有一点效果……当然,他是不会跟你讨论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的,所以她只能靠观察,注意他的脸色来了解效用如何。

  然后,她又去找他的特助、秘书们谈了一下,希望每每进出电梯、大门等但凡需要接触到金属物件的时候,恳请他们帮忙开门、按电梯。这种要求,打死他,他也不会说的,他一点也不想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他有手,员工更不是他的佣人,没有必要帮他服务这些。

  他在乎别人的看法,她可不在乎。毕竟金属物件确实是他冬天时的心理障碍,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却非常扰人。即使被外人认为他耍派头好了,那又怎样?只要他好、他感到舒适,一切都无所谓。那些下属在知道了上司这个“可爱且人性化”的缺点之后,都很乐于帮这个忙,也都很有默契的没跟他提起这件私下运作的事。

  她是个主流以外的女人,很落伍的那种,她太爱他,爱到除了他,心中再也没有别人——没有自己,也没有子女家人。朋友说她应该投生在古代,最好是明朝那种礼教吃人的朝代,肯定可以成为所有腐儒的梦中情人。真开玩笑了,谁想去明朝?明朝又没有罗以律!

  随便她们怎么说,她无所谓。她的人生,还是很乐意围著这个男人打转。即使……这两个月来,她心情是如此的不好、如此的低落、如此的……伤心。

  探手轻触衣物,确定温度够了之后,正打算将电暖器调成微温、转身离开更衣室时,却发现他已经走进来了。

  “早。”一贯的微笑道早。

  “嗯。”他点头。虽然清醒了,但精神还没有振作到锐利的地步,有些慵懒闲散,是他一天之中,最不菁英的时候。

  她很喜欢这样的他,所以从以前就喜欢在他晨起时索吻。虽然他总是忘记该给她一个吻,但也并不拒绝,只要她举高双手,将他肩膀揽住,他就能意会,给予。

  即使,他从来不觉得把吻当成例行公事,对夫妻感情的增进会有什么帮助。他是个太不浪漫的男人,对你侬我侬的粘缠非常不耐烦。

  但他有个最大的优点——只要别人提出的要求不过分,合适于他的身分的范围内,他通常不会拒绝。她是他的妻子,索吻是天经地义的事,所以他不会拒绝。这个男人在私人感情上很好懂,她能看得一清二楚……事实上,也真的是,太清楚了。所以……

  在他越过她,打算进入浴间漱洗时,她双手揽住他脖子,踮起脚,将唇印上……他脸孔偏开了点,道:

  “我还没刷牙。”

  “没关系的。”

  “你刷牙了吗?”他有关系。

  她笑:“有的,我刷过了,你尝尝看。”说完,印上。

  他还是有点抗拒,搂住她纤腰,忍耐了三秒之后,算是尽完丈夫的义务,坚定的将她抱开——

  “去忙你的吧,我得早点到公司。你今天与我一道走吗?”

  她想了一下,摇头。

  “宝宝昨天有点发烧,我今天约了林医师来家里帮宝宝看一下,会晚点到公司。我让司机在七点四十五分准备好车。需要更改时间吗?”

  “不了,就七点四十五。”他点点头,走进浴室。

  他是个从来不回头的人,所以他不知道他的妻子这两个月来,总是痴痴望著他的背影看著,以著一种诀别的眼神,蓄著满满的忧伤。

  “以律……”她轻轻唤著他的名字,发出只有自己才听得到的声音。

  她好爱他,好爱他……

  是迷恋也好,是疯狂也罢,认识他九年,嫁了他八年,从二十岁的莽撞到如今即将三十岁的沉著。许多人事物都变了,唯一没变的是,她还是爱他,好爱他。

  所以,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怎么还在这里?”十分钟后,晨浴完毕的罗以律光著身子走出来,抓过平台上已经薰暖的衣物,一件件穿著,衣服上迷人的温度,迅速驱走了满身的寒意,他满意的眯著眼。

  “以律,下星期二,你从香港回来之后,给我两个小时,我们一同晚餐好吗?”

  “我那天晚上没有行程吗?”他问。

  “有的,原本你排了要去打网球。”

  “那好,没有问题。”答应了之后,才带著点疑惑的问:“你的生日?还是结婚纪念日?”他们夫妻很少刻意出门吃饭的,除非是谈公事,或一同接待重要客户。私事的话……他记得在结婚的前几年,每有纪念日,还会特意上馆子吃饭,后来也就因为太忙而没有了。

  她笑了笑,摇头。淡淡的道:

  “都不是。”

  “那是什么?”

  “可能是,协议离婚那一类的事吧,也许。”她耸耸肩。

  他闻言顿了下,仿佛在思索她为什么会拿这种事开玩笑。算了,多想无益,如果她觉得好笑,那就随便她说吧,她都不介意了,他又何须皱眉?

  不理她,迳自拿过一件羊毛背心套在衬衫外面,没将她的玩笑话放在心上。

  今天,仍是相同平淡无奇的一天,不会因为他妻子开了个不好笑的玩笑,日子就变得缤纷多彩起来。

  外头天气,阴,气象报告说有寒流。

  比起妻子的玩笑,他还比较介意外面的天气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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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个不太妙的日子。

  原本以为上一波寒流离开台湾之后,至少会有几天好日子让人喘口气。然而,却是来了更强劲的冷气团,张牙舞爪的将台湾牢牢笼罩,八度以下的低温逼得所有人都不敢轻易在街上逗留,只想快快回家窝在棉被里喝热茶……

  天气不太好,可以想见他一下飞机之后,脸色也肯定不太妙。

  看来她不幸选了个诸事不宜的日子约他啊!是否预告了她准备与他谈的事情,只会得到最糟糕的下场?

  担心,让她的心不断的在瑟缩。在前来这间餐厅之前,她还在犹豫,却不容许自己退缩,虽然在今天之前,她已经闪过无数次退缩的念头了。但她来了,就表示再也不给自己退路了。

  不管好日子或坏日子,这件事总是要做的。

  为了不让他一下飞机就要赶赴这个约会,所以她将时间订在八点半。算好了他四点半下飞机之后,能有充裕的时间可以回公司听取下属的简报,甚至还能挪出时间到大老那儿去报告一下此行的收获。

  她对他的行程与时间了若指掌,不在于她每周都会收到他的秘书传过来的行事历,而在于,她总是无时不刻的在了解他、凝望著他。

  公司里的人都觉得她是个太厉害的女人,非常的有手段,把丈夫盯得牢牢的。亏得罗以律是个在生活上没什么叛逆性的人,不然以他在商业上的作风与霸气而言,哪容得她这样紧迫盯人的“贤内助”啊。

  因为他是个商业金童,是个目前媒体上炙手可热的人物,所以身为他的妻子,不管做什么,多少都要招惹一些闲话的。

  “请这边走。”

  侍者的声音在走道另一侧响起,将她从沉思里拉回。她低头看了下手表,才八点十分,所以不会是他。他向来准时,总是提早三分钟到达。如果会更早到的话,则会打手机通知一下。

  这样的天气,还有人会出门吃饭吗?而且还是在晚上八点的这个时候?因为有些无聊,所以纵容自己小小的好奇,从金色半透明的纱帘看出去,发现正经过她这个桌位的两名客人,她并不陌生。

  侍者将那对客人引进了她前方的桌位,所以她的眼光可以毫无阻碍的看著那名女子,也隐约可以听到他们在侍者走开后,对谈的声音——

  “在家吃不就好了吗?干嘛出来……”男子嘟囔。

  “难得可以来这里开眼界,你就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嘛。”女子温柔又撒娇的说道。

  “这里吃一顿不少钱吧?”男子小声问。

  “缴了会费之后,一年之内任你吃个够,不必付帐,多好。”

  “这样啊,那就好。我听说这里超贵,光小费就多到吓死人。我身上只带了一万八,怕付小费都不够。”

  “别老道听涂说的,才不是这样呢,小费也是刷卡的,也不一定要给,你要是觉得服务不好,根本不用理他。我说你,给你办了信用卡,总不见你用。”女子轻柔嗔道。

  “你知道我以前常说:等有钱了,一定要在皮夹里放一大叠现金,尝尝什么叫腰缠万贯的感觉。”

  “偏偏这个年代,不流行用现金了。”

  “那又怎样?钱总是钱吧,谁不爱?”

  “你啊……”

  这间餐厅是个只对会员开放的高级餐厅,平常人进不来,再有钱的散客也不得其门而入。想来这里用餐,可不止买得起千万会员卡就可以了,还得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才行,所以能进来这里的人,也代表著社会地位的被认可。

  极高的隐密性,精美的餐点,优雅的环境,保证不会被打扰,让这里成为名流的最爱。每一桌之间的距离很宽,而且还以金丝纱帘隔著,既不会有包厢的局促,亦不担心用餐时被别人详细窥探;虽然说,会来这里用餐的人,通常不会左顾右盼张望得一如狗仔队。

  但今天倒是成了例外,她在看那对夫妻,虽然隔得有点远,听不太到他们谈话的详细内容,但那一点也不重要,她并不在乎那个。

  那个男人,她知道,叫盛北川。是个相当知名的科技界名流,身家钜亿,在短短十年内累积了无数的财富,但就如同一般人印象中的科技新贵——虽然满身名牌,却总是看起来邋遢。还没适应自己社会地位的提升,却已经有太多的钱;还没有学会如何去享受荣华富贵,所以只好被名牌品味压制得奄奄一息,浑身不自在。他五官端正,但没有型,因为还没将如今面对的一切处之泰然。找不到自身安适的男人,是不会有型的。

  而他身边那个女人则是全完不同的典型。她是那个男人的妻子。

  柯顺芬,一个美丽优雅、出身音乐世家的温柔大美人。从她先生的电子公司在四年前因为接到一笔近百亿的代工订单,股价在数个月之内翻了五倍,造成轰动时,她的美丽优雅、下嫁穷小子、如今苦尽甘来的传奇,就成了世人瞩目的焦点,一般人茶余饭后热爱谈论的话题。虽然这两年罗以律爆红,将她从话题榜首上挤下来,但她仍是台湾女人永远谈不倦的话题。

  她是一则女性励志的典型故事,听过的人都忍不住要传颂。男人都幻想可以娶到她这样美丽高贵贤慧的女子,陪著自己吃苦过平凡人的日子,而不被那些金玉其外的公子哥儿迷惑,所以她是男人的梦中情人,教育女生切莫嫌贫爱富的最好教材。

  她有高贵的出身,学生时代,常常是校花榜首的不二人选。身边从来不乏公子哥儿追求,但她在大学时偏偏在众多追求者中挑中了电机系的呆头鹅,简直跌破世人眼镜。

  如今所有人都说,她真是个很有眼光且充满智慧的女子,能让她委身的男人,真是烧了三辈子好香。

  本来,她与柯顺芬的人生是没有丝毫交集的。即使她们两人的出生背景如此雷同,甚至是读过同一所高中的音乐班,是隔了四届的学姐学妹,但她们两人未有机会认识。

  如今,勉强算是有所交集,则是因为罗以律。

  “翠微。”罗以律低沉中带著点鼻音的声音,在她身侧轻轻响起。

  她抬头看他,同时起身。

  “外头很冷吧?”虽然侍者正等在一旁准备提供为他脱大衣的服务,但她总是习惯自己来。轻柔的为他解下围巾,脱下大衣,拉下手套,交给侍者时,吩咐道:“请先将我点的煲汤送过来。”

  侍者有礼道:“请稍等,马上来。”

  “这里有热毛巾,你擦擦手。”她打开角落的小巧保温箱,拿出叠得方方正正的雪白毛巾。被那上头的热度烫红了手指头,但她从来无所谓,他喜欢在冬天以热到足以烫人的毛巾擦手,将他容易冰冷的指尖煨热。只要能让他舒服,她怎样都无所谓。

  当热毛巾围住他双手,终于驱走满身的冷意时,才忍不住有些抱怨:“怎么觉得台北的八度,比纽约的零下八度还冷。”

  “嗯,今天是冷了些。来,坐下喝汤,暖暖胃。”她让出她方才的位子,挽著他坐下。这时侍者已经将汤送来。随著沙锅的盖子掀开时冲起的白烟带出的浓重干贝香味,让再怎么没胃口的人,都要食指大动。

  对于餐点,他没有特别的偏好,但每到冬天,则一定要喝煲汤,味道一定要醇厚,但颜色一定要是清澈的金黄色,不能浊,十几年来都如此。

  她静坐在一旁陪著他喝,有一口没一口的,所有的注意力还是在他身上。也在等著他的反应——当他发现了隔壁桌的客人是谁时,会有什么反应?他会发现吗?会多久之后才发现?

  答案是,两分钟之后,他发现了她。

  虽然他没有多余的动作,没有跟她说见到了认识的人,甚至很快就把眼光移开,仿彿很专心的对付起一道又一道端上来的美食,心无旁骛。但她还是发现了,他总会不自觉的望过去一两眼,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带著欣赏。

  他的胃口很好,不知道是因为饿久了,还是餐点太过美味,总之,当最后的茶点送上来时,他还吃了两块才停手。

  当然,她更注意到了在这一个小时之内,他看过去十一次……

  以秀色佐餐,果然可以让食物更加美味啊!

  “你约我来这儿,是为了谈什么事?”吃完饭,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他问道。

  感谢不太明亮的灯光,让她眼底的泪意可以被藏住。她深吸了口气,缓缓开口了……

  “以律,我要跟你谈的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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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那个人好像是哪个大财团的公子,是哪家啊……他叫什么?最近非常有名,怎么会一时想不起来……”盛北川因为发现妻子的目光不知为何频频朝他身后张望,于是也忍不住转头去看,抓著头苦思,喃喃道。

  “北川,他是罗以律!是那个罗以律耶!”

  “哦,原来是他哦。”

  即使是天生优雅、不容易大惊小怪的柯顺芬,也忍不住抓著先生激动到滔滔不绝起来——

  “你记不记得去年我们公司办了个慈善拍卖会,想说碰碰运气,向他们公司征件,就算被拒绝也就算了,你也知道那些商业世家的人,通常不太与我们这种新富往来。本来我们被挡在公关部那里,眼看事情是不成了,毕竟宏图的高层不是那么轻易就能见到,我们也被拒绝得很习惯了。没想到那时刚好罗以律下来公关部,就遇上了……他真的很nice、很棒!听到我们的来意之后,就同意以私人的名义,提供一件书法作品,就是书法家商容大师的那幅‘仿快雪时晴帖’耶!我去年跟你说过了不是吗?”

  盛北川努力想了一下,总算有点印象——

  “哦,就是那幅后来拍到八千八百万的书法作品?我记起来了。我知道商容很有名,但一幅毛笔字就叫价到快九千万,根本是疯了!我还特地上网找了一下,商容的书画价码通常也就在五百万到二千万之间,那次飙到那么高,根本太离谱。我那时不是还跟你说过吗?那个用八千八百万标下的人,一定是疯掉了。”

  虽然他如今也非常有钱了,在网路上下单买美国股票与海外基金也是几千万、上亿的丢,可是真要他掏钱买那些说起来是珍贵艺术品,其实在他看来不过是鬼画符与涂鸦的东西,还真是太为难了。

  “北——川!”柯顺芬有些无奈又带著些撒娇的语气指正他:“我当时还跟你说过,买下那幅名作的人,就是捐它的人,也就是罗以律自己。商容那幅书帖虽然被誉为生平最出色的代表作之一,但那价格确实太高——”

  “就是!虽然我不懂艺术,但我总也知道活著的艺术家的作品价值是有限的。要知道梵谷活著的时候,想送画给人,还被当成垃圾呢!现在满世界都是什么新锐艺术家,动不动就身价吓人,还不都是被投机客给哄抬起来的。”

  “你别又扯远了啦!”柯顺芬摇了摇他的手臂,已经很习惯这个老公常常跑题的性情。“我是说,他花八千八百万标回来,其实是为了捐钱给我们做公益。再说,那幅书帖是不能落到别人手中的,因为那可是他丈人的大作呢。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一个非常体贴周到的人,你不觉得吗?”

  “怎么说?”盛北川往嘴里塞了口松阪牛肉,满足的享受著顶级牛肉甜嫩的口感。

  “你看嘛,他以八千八百万让我们的慈善拍卖会声名大噪,又成功将他岳父的知名度与身价又抬高了三倍,所以成了第二天财经版、艺术版的头条,让世人一阵好谈。”

  “所以你的意思是,他很善于操弄媒体?深谙人性心理学,随随便便就把一个人的身价给抬上了天……”

  “北川!”她再度小抗议一下。“你可不可以对那些生来就有钱的人有点正面的评价?不要那么的讥诮好吗?”

  “我哪有?”他不明白只是说出事实,为什么会让妻子觉得他语气里带刺?“对了,你干嘛对他印象那么好?”有必要吗?

  “这几个月来我们曾经在几次商宴上碰过面,虽然没有说什么话,但他都非常有礼貌的对我点头打招呼。”她美丽的面容上浮著一层梦幻的粉红。

  “他不会是想拉你投资他旗下的基金吧?你要小心点,国内基金很不稳,现在总统大选又快到了,不管哪一党上台,市场都会乱上一阵子,你小心点。”

  “才不是呢!他不是那种人。而且投资这种伤脑筋的事,我才不要管呢!”

  “你太单纯了,不知道他们那种商场菁英有多厉害。看他现在这么有名,就知道多有手段。”他点点妻子的挺秀鼻尖。

  唉,说不通。他们这种科技人,就是觉得商业的人太油滑、太有心机,每每谈起时,总不自觉地带著批判语气。想跟他谈罗以律这个白马王子,只会遭致扫兴的结果,所以——

  “唉!算了。总之,我觉得他很出色,是个很好的男人。”她又望过去一眼,幽幽的叹了口气。

  盛北川清完了盘子里所有美味的食物,确定不浪费的目标达成了之后,也跟著看过去一眼。

  “顺顺,他身边有个女的耶,我们会不会正巧遇到一则大八卦?”

  “什么大八卦?”柯顺芬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不解的眨啊眨的。

  “你知道,他们那种豪门男人都不太安分的,哪个不三妻四妾。这里又没有狗仔队,正是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情的好所在不是吗——”

  “盛北川!那个人是他的妻子啦!人家罗以律才不是那种花心的混帐呢!”

  “啊?”盛北川搔了搔头。再看了一眼,虽然隔著金色纱帘,但仍是可以隐约看到那名女子长得相当秀丽。“哦,原来是他妻子哦。长得还不错……”迎上妻子的大眼睛,非常识时务加上一句:“不过还是你最美。”

  “讨厌!”她娇笑。

  “好啦,别看了。”见妻子还不时会偷看过去,他轻轻扳回她的脸,指著她盘中的罗西尼鹅肝黑松露牛排,“还有一大半,你快吃完,我们好回去了。”

  “我吃饱啦,你帮我吃。”她叉起一块,往他嘴里塞去。让他忙点,她好可以多看那名女性梦中情人几眼。

  “北川,你觉得,他们可能在谈什么?”

  “唔……不知……那女的看起来很像我们公司里的女性主管那种样子。可能是在谈公事吧!那种女白领形象的人,总觉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战斗……”他尊重有能力的女性,但这种女性可不能与他一同生活,会很要命的,是男人就受不了。

  “可是那样看起来很神气啊。有时候我也希望自己可以是那个样子,你不觉得很有威仪吗?”

  “你真的希望当女强人?还是只是说说而已?”

  她想了一下。皱皱小鼻头,笑了。

  “我讨厌变成咄咄逼人,所以当不了干练的女性。就是因为知道自己做不来,才会偶尔幻想一下嘛。”

  “那就好。那种女强人,事业心那么重,婚姻通常不太好。”

  “乱讲,有罗以律那种丈夫,她作梦都要笑了,怎么会允许自己的婚姻不好!”多好的男人啊!就算是笨到无可救药的女人,也会死抓著不放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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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不可以请你再说一遍?”罗以律不是没听清楚她说了什么,他只是不相信这样的话,今生今世居然会从她嘴里说出来。

  “以律,我们分居吧。”她的声音还是那么稳、眼神还是那么澄澈,证明她是在无比清醒的情况下,把这话说出来。

  罗以律静静的看著她,确定她没说错之后,他以轻且冷淡的声音道:

  “我不问你为什么做出这个决定。既然你对我开口,如果这是你要的,那何不做得更彻底一点——不必分居,就离婚吧!”

  “离婚……”她语气有一瞬间的飘忽不稳。

  他察觉了,语气更冷,但带著疏离的笑——

  “你忘了?我总是给你你要的,并且习惯多给。”

  沉默,好久的沉默。她低首,而他缓缓啜饮饭后的普洱茶。

  “那就,离婚吧……”她这么说著,但不敢看他。“反正……那正是我原本要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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