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才睡姿端正,睡在内侧的银心睡相却很差,手脚攀在他身上,像是将他当成了抱枕。
他感觉到身子被什么东西重重压着很不舒服,尤其勒着他脖子的手很重,害他难以呼吸,被迫醒了过来,他看着连睡觉都不安分的妻子,轻叹了口气,随即轻轻的将她的脚从他身上挪开,她把脚放在不该放的地方了。
被挪动手脚,银心依然无所觉的熟睡着,还发出轻轻的鼾声。
马文才从来不是个会赖床的人,但看着她可爱的睡脸,他真舍不得起身,于是又阖上了双眼。
不知过了多久,银心缓缓睁开惺忪的睡眼,翻了个身想继续睡,但一看到身旁躺着的男人时,她瞬间清醒了。
这是她的丈夫。
这些天来,马文才一直体贴的陪着她,他们会一起念书写字,一起吃饭散步,两人总是形影不离,让刚嫁来马家还不适应的她,因为有他的陪伴,她慢慢习惯了在马家的新生活。
他说不准她比他早睡时,一开始她还胡思乱想着他是不是想洞房,但后来也只是单纯的睡觉,他并不会强迫她做任何事,他要她慢慢习惯他,她也慢慢习惯有他这个丈夫了,唯独每晚和他同睡在一张床上,让她始终不知所措,就是觉得别扭,心跳还会不由自主的加快。
若是银心知道,刚刚她睡到把手脚都攀在他身上,肯定会烧红脸吧。
既然醒了,银心决定趁着马文才还在熟睡时下床,但她却忍不住多看他一眼,由上而下看着他紧闭的双眸,那高挺的鼻、优美的唇,他的喉头也微微滚动着,吸引住她的视线,他的存在感是那么的强烈,诱人无比。
她发觉心有点痒痒的,很想碰触他,这个念头真是一天比一天多,想着,她还真的朝他伸出来手,怎料一对幽深如海的黑眸骤然睁开望向她,将她吓了一跳。
银心瞠大了眼,像做了亏心事般,快速抽回手。
马文才揶揄道:“娘子这是想偷袭为夫吗?”
“不,不是……”她摇头如波浪鼓。
“我不介意提早洞房。”他笑得温柔无害。
“我想起床了。”银心充耳不闻,越过他跳下床,朝他讨好的道:“我来帮你更衣吧。”
“该叫为夫什么?”马文才坐起身,好笑的瞅着她故意问道。
银心倏地红了脸,羞怯的道:“夫君……”
“说得很好。”他满意的点点头,招了招手要她上前来,奖励似的摸摸她的头。
唉,他真觉得自己好像在养小宠物,要花时间陪她,要调教她,现在她终于能对着他喊出夫君两个字了,也被他三餐加宵夜,还不时端来糕点的喂食,长了一些肉,脸颊丰润点,更有女人味了。
可惜,他还不能碰她,每晚和喜欢的女人睡同一张床却不能做些什么,让他饱受煎熬,但他要的不只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心,他还是想等她真正爱上他,再将她拆吃入腹。
马文才望着她那含羞带怯的大眼,深深吸了口气。
他还是下床好了,省得胡思乱想。
银心有意为他换衣服,甚至是服侍他洗脸漱口,她努力的学着为人妻子该做的事。
但他不想一早就被欲火焚身,全都拒绝了,又摸摸她的头,安抚她一下,免得她的小小心灵因此而受伤,没想到她居然半眯着眼,一副很享受的模样,让他真是好气又好笑。
“好了,我叫芬芳进来服侍你。”
马文才踏出内室,芬芳马上端了水盆进来伺候她洗漱。
“大少奶奶,我方才去厨房看过了,今天的早膳很丰盛呢,大少爷真疼你,每天都帮你补身子。”芬芳一边递上湿帕子,一边说起大少爷的好话。
这可是她的工作之一,不只是要服侍好大少奶奶,也得帮大少爷说尽好话,让大少奶奶愈来愈喜欢大少爷。
“是啊,我都被他养胖了。”银心捏了捏自个儿的腰,都长出肉了,马文才果然没骗她,三餐都有好吃的,可是她再这么吃下去,总有一天会变成小猪的。
“大少奶奶吃胖一点才好看,大少爷喜欢你胖一点。”芬芳笑说。
银心听芬芳这么说,决定抛开烦恼,尽情的吃,而且心里还偷偷想着,马文才对她的好,何止让她吃美食而已。
公婆在他们新婚第一天就去了一趟祝家,要求见重病的小姐,祝家推说送到山上静养了,但最后仍是纸包不住火,被公婆知道小姐逃婚之事,虽说目前公婆还不晓得小姐是和男人私奔,但光是逃婚就兹事体大了,逃婚又加上恶意欺骗,公婆可是勃然大怒,说容不得日后再让小姐嫁入马家。
马首辅对祝家恨之入骨,真想在皇上面前狠狠参祝尚书一本,可碍于那该死的面子,只能暂且吞忍,还对内下了封口令,不想此事被传得人尽皆知,害他在朝堂上颜面无光。
想当然,她这个代嫁新娘,十足十是公婆的眼中钉,他们恨不得撵她走,而下人们看她的目光也充满鄙夷,尤其是那些怀春的丫鬟们,心里不平衡的认为她和她们同是下人,怎么能嫁给她们的大少爷。
但马文才在婚假期间每日陪伴在她左右,保护她不受公婆刁难,也向下人们宣示她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他对她真的很好、很好,好到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有多感动了。
照理说,他都知道小姐逃婚了,他应该会很生她的气,气她对他撒谎,但他非但没对她发火,还对她很温柔,他娶了她,真的是对她负责到底。
可是她却没察觉到心里突然涌上的淡淡愁绪,也跟着浮现在脸上了。
当她踏出内室时,马文才也在长春的伺候下打理好了,他见她一脸忧愁,以为她是每天闷在家里闷坏了,便摸摸她的头道:“今天带你出去玩吧。”
“出去玩?真的吗?”银心双眸一亮。
“你每天在家里陪我念书,应该很无聊吧。”见她这般兴奋,他不禁失笑,其实今天要去的地方,是他早就安排好的,自有他的“用意”。
“要去哪里玩呢?”她迫不及待地问。
“我们先去向爹娘请安,吃完早膳后再出门。”
“请安啊……”银心立即垮下脸,在马家什么都好,就他爹娘很讨厌她,每次见到她,都会用森冷的眼光瞪她,把她的身子都瞪出好几个窟窿了。
“怕了?”马文才调侃道。
“才不怕,反正你会挡在我面前。”她抬起头来,笑吟吟的道,彷佛她刚刚只是演给他看的。
“知道就好,走吧。”他牵着她的手,往大厅方向走去。
进入大厅,马首辅和马夫人都坐在主位,马文才先行请安,“爹、娘,早。”
银心要跟着道早,但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瞪了。
她其实怕极了,尤其婆婆在得知代嫁真相后,对她的嫌弃更加明显,彷佛她从头到脚都令人厌恶,然而不管怎么说,公婆都是长辈,她可不能失了规矩,反正被瞪又不会痛,就让他们瞪吧。
于是银心今天仍是面带微笑,精神很好的请安道:“爹、娘,早。”
马文才含笑的望着她,她表现得这么好,看来他不用担心了。
马夫人不满的瞪着她,明明是个低贱的丫鬟,要是别人早就畏畏缩缩的躲到角落去了,只有她还笑得出来,每天大大方方的来向她和丈夫请安,真是不知廉耻。
马首辅虽不喜银心,倒不会像妻子一样连这等小事都看不惯,笑着总比一早摆着一张苦脸给他看好,他只对儿子颇有微词,“还不去书院吗?一直待在家里好吗?”
“书院的进度早就学过了,在家里儿子也是在读书,没一天懈怠,儿子自有分寸。”马文才不卑不亢的道。
“又不会趁你不在时把你媳妇赶走,何必日日留在家中。”马夫人不满的哼道。
“儿子没这意思,是儿子想多陪陪银心,过几天就会上书院的,爹娘别担心。”马文才态度放软的道。
“好了,没事了。”马首辅知晓儿子做事向来有分寸,用不着他操心,挥挥手,示意他们可以离开了。
银心一听可以走了,又想到待会儿要出去玩,脸上大刺刺的写着好开心三个字。
马文才见状,立刻拉着她的手将她转过身,一同快步离去,免得被爹娘看到她这样的表情,他们就走不了了。
两人离开后,马夫人气愤的道:“祝尚书派出这个小狐狸精不怎么美,道行倒颇高的,居然把儿子迷成这样,为了护她,宁可不去上书院,祝家若以为只要这丫头能成功赖在这里,就有机会让女儿进门,那可就想错了。”
“暂且忍忍,我是不会放过祝家的。”马首辅也相当不满,但此时把这件丑事闹开,并没有好处。
她也知道要忍着,但,又能保密多久?马夫人咬牙,早分家的小叔们,还有许多位居高官的亲戚们、晚辈们,都好奇的想见新进门的媳妇,但怎能让那丫头见人,要是被发现娶进门的不是祝家小姐还得了,只能推说媳妇身体有恙,暂时不便见客,但看儿子成天和那丫头黏在一块,她就是气不过。
“老爷,儿子明明都知道祝家小姐逃婚了,还那么维护那丫头,对她那么疼爱,看起来是真喜欢上那个丫头了,我们可不能继续放任,他们的感情若是愈来愈好,可不是件好事啊!”
儿子从来不沉迷女色,洁身自爱,连个通房都没收,会这么维护一个女人还是头一遭,这让马夫人相当不安。
她曾经想过要让银心降为妾,总比当正妻能让她接受,但看儿子疼宠银心的态度,她并不认为儿子会接受,也奈何不了。
想到这儿,马夫人又翻起旧帐来,“我当初就说,要娶就要娶我那个远房侄女,好歹是个将军之女,况且我那个侄女的品性我是清楚的,一定能成为儿子的贤内助,她在去年见过儿子一面,对儿子也很有好感……”
马首辅自知理亏,难得默默的让妻子叨念。
当初儿子主动说要向祝家提亲,他也是听说过祝家小姐,知道她才貌兼具,配得上儿子,且祝尚书风评好,祝家也是有名的世家,他才答应这桩婚事,哪里想到祝家小姐会逃婚,而儿子会迷上一个代嫁丫鬟。
马夫人愈想愈是惋惜,当初若能让她中意的侄女当媳妇该有多好,现在家里反多了个碍眼的丫头,看儿子对那丫头着迷得很,真让她气闷……等等,她想到好法子了!
“你说,不如让我那个侄女来府里小住一阵子吧,我那侄女今年十七岁,人长得美,又温柔贤淑,比起那丫头不知好了多少倍,儿子见到她,一定会喜欢她的,到时就让儿子娶她当平妻,日后再找个理由把那个丫头休了。”
“好吧,儿子的婚事交给你了。”他忙着朝野大事都来不及了,况且自己看走眼一次,他也懒得再插手儿子的婚事。
闻言,马夫人心一喜,想着等等回房要马上写封信给自己的远房亲戚,若她那侄女还没许人,又有意愿嫁给儿子,就马上把人接过来。
马文才和银心吃完早膳后,偷偷溜出府。
她坐在马车上,倚着窗,望着热闹的街道,兴高采烈的道:“夫君,我们是要去哪里玩?”
“去了就知道。”他故作神秘地道,同时摸着她的头,真是愈摸愈顺手,她愈来愈像他专属的小狗了。
他挨在她后方,虽说不能吃了她,但他对她总会有亲密动作,像这样摸摸她的头,然后顺便摸摸她的脸,或是搂住她,凑近她耳边说话,在外人看来十分亲昵,就像一对恩爱的夫妻。
街上有些壅塞,马车速度渐缓,然后停了下来,先让小贩推着摊车过去,另一辆马车随之停在一旁。
银心瞪大了眼,那辆马车窗子开着,她看到隔壁马车里的人——是王志尧。
马文才也看到了,既然和对方打了照面,他便主动打招呼,“还真巧啊,王兄。”
王志尧堆起笑,说起不怎么真诚的客套话来,“是真巧呀,我正陪我妹妹出门。啊,听说你成亲了,真是恭喜你啊,没能去参加你的婚礼真是失礼了,刚好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办,我向来很忙的。”
“王兄客气了,不能来还差人送来红包,我以为连红包都不会有,王兄可比我想的有诚意多了。”说客套话的本事,马文才不遑多让,还故意损了他一番。
“这是祝家小姐吧,你们新婚燕尔,感情真好,不过我以为祝家小姐会长得更美,跟别人说的不太一样。”王志尧望着银心,没认出她曾女扮男装当书僮,只觉得她尚称清秀,跟美人差远了,有点幸灾乐祸,马文才娶的妻子不过尔尔。
王志尧的妹妹拉拉他的袖子,小声地道:“哥,那不是祝小姐,是她的丫鬟,之前去庙里上香时有碰过面。”
王志尧有些诧异,故意拉高音量道:“原来不是祝小姐,难怪不是个美人,左拥右抱真令人羡慕啊。马公子,我先走一步了。”
见对方的马车快一步验过,银心不免担忧的道:“怎么办,在婚礼前夕,我家小姐曾被祝夫人带到庙里上香,我也一道去,当时和王家小姐碰个正着,打了招呼,我们一起出游,会不会被怀疑小姐她……”逃婚了。
马文才好笑的打断她的话,“他说你长得不美,你不生气吗?”
她愣了一下,才呐呐的道:“呃,我没想那么多。”
他一笑,又摸了摸她的头。“你被认出来是有点不好,不过这样也好。”
“那到底是好还是不好?”他说话怎么像在念绕口令,她都听不明白。
“不要紧的。”马文才搂住她的肩,眸底闪过一抹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