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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张爱玲 第七章

  自己的操作有欠水准

  我有些彷徨,怀疑自己的操作有欠水准,未必认清楚时间地点,可别一下子把自己送到了西太平洋去。如果是说英语的国家又还好些,若是法语德语甚至葡萄牙语可怎么得了?

  然而这时我听到转街一声清脆的碎玻璃响,接着传来男人的呵斥声和孩童的叫骂声,声声入耳,说的分明是国语。不知如何,平时痛恨人家说脏话的我,此刻只觉那粗鲁的谩骂听在耳中是如此可心适意,亲切无比。

  我顺着那声音找过去,正看到一个彪形大汉揪住一个男孩的衣襟在斥骂,老拳高高举起,眼看就要打下去。我顾不得害怕,本能地喊一句:“住手!”

  三言两语问清楚,原来是这孩子淘气,掷石子砸了男人家的玻璃。我诧异,问他:“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孩子扭过头,一脸倔犟,沉默不语。

  我便又问大汉:“你们认识?”

  “谁要认识这小赤佬?”大汉怒气未消,“这附近天天有人喊家里窗玻璃被人砸了就跑,今天被我逮个正着,原来是这小赤佬干的,撞在我手里了,饶不了他!”

  我心里一动,定睛看那少年,肮脏的泥渍汗渍掩不去他本来眉目的清秀英挺,一件脏稀稀的白衬衫上涂满墨迹,一望可知是随手涂鸦,然而笔意行云流水,颇有天份。

  “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翻我白眼,不肯做答。

  我再问:“你是不是姓沈?”

  “不是。”

  错了?我愣了一下,忽然想起来:“对了,你是姓曹?”

  男孩子抬起头来:“你怎么知道?”

  世事弄人!我顿时感慨不已,泪盈于睫,许多想不通的往事蓦然间澄明如镜。是沈曹,年幼时的沈曹。我想起沈曹对我讲过的那位貌若天仙的白衣女子——“那个女人,非常地美丽。虽然那时候我还小,什么都不懂,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她的长相,真的很美,很美,她穿着一条白裙子,那款式料子,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她的笑容,就和天上的月亮一样,有一种柔和的光芒……那个美丽的女人,她使我相信,我是个好孩子,她给了我一个希望。在我心目中,她美如天仙,她的话,就是命运的明示……”

  当时,我还曾嫉妒过他用如此炽热的语调赞颂过的这个神秘女人,却原来,竟是我自己!

  一切都是注定的,台辞和过场早已由沈曹本人对我预演,此刻只需要照着剧本念对白:“衣服上的画,是你画的?你画得真好,比很多人都好。你将来会是一个很出色的人,有许多伟大的发明。所有认识你的人都会尊敬你,佩服你。你可不能因为打架闯祸就把自己毁了呀。”

  小小的沈曹十分惊讶,抬起大眼睛望着我,眼里渐渐蓄满泪水。

  我将他抱在怀中,紧紧地抱在怀中,百感交集。然而就在这时候,提前设定的回归时间到了,仿佛有谁从我怀中大力将小沈抢走,怀中一空,接着,就像每天早晨被闹钟叫响一样,忽然一阵耳鸣心悸,只觉得风声如诉,暮色四紧,我头部一阵剧烈的疼痛,眼前先是一黑,既而大亮,已经安全着陆,“回到人间”……

  我睁开眼睛,只觉怀中萧索,眼角湿湿的,伸手一抹,沾了一手的泪。

  沈曹,哦可怜的沈曹,可亲的沈曹。原来你我的缘份,早已上天注定。注定你会发明这样一件伟大的仪器,注定你会教我使用它,注定我会回到二十多年前为你指点迷津,注定你我今天要再度相遇……在时间的长河里,到底什么是先,什么是后,什么是因,什么是果?

  我在常德公寓里独自坐到天黑。走出来时,只见万家灯火,恍如梦境。谁又知道什么是梦,什么才是真实呢?

  刚回到家,子俊的电话已经追过来:“锦盒,你到哪里去了?”

  “没去哪里,就在街上随便走走散心。”我这样敷衍他的时候,心中有很深的抱歉和疏离感。可是不如此,又做何回答呢?对他讲“时间大神”?那是一个太大的惊异。以子俊的理解力,会视我的说法为天方夜谭,甚至保不定还会扭送我去看精神科医生的。

  子俊说:“要不要我现在过来看你?”

  “不要,人家会以为我们同居了。”

  子俊沉默了一下,然后说:“其实锦盒,我们就真是同居,也是非常正常的。现在人不都是这样的吗?”

  “所以说我不是现代人。”我温和地说,“子俊,你不是总说我不食人间烟火吗?”

  “我尊重你的选择。”子俊最后这样说。

  于是我心安理得地拔掉电话插头,开始蒙头大睡。

  每次使用过时间大神,我都会有颇长一段时间的震荡,宛如坐船。

  船荡漾在烟水苍茫间。

  仍年轻风韵犹存的外婆

  是一艘小船,除了艄公外,只坐着两个人——哦不,三个。因为坐在船头年纪稍长的那位怀中还抱着一个小小女童。那女孩大大的眼睛,嘴唇紧抿,神情间有种似曾相识的熟稔。

  对手的女子脸容清丽,神色忧戚,仿佛有不能开解的难关。

  再后面就是艄公了,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桨。

  然而我呢?我在哪里?

  这小小的船,这船上转侧惟艰的几个人,哪里插得下我的位置?我站在哪里看到的这一切?那老老小小的三代女人,那悠闲的艄公,他们为什么似乎都没有看见我?我又为什么会置身于这样一个奇怪的场景中?

  这时候那不足三岁的女童忽然回过头来,与我眼光相撞时,诡异地一笑。宛如有一柄剑蓦地刺入心中,我霍然明白,我见到了外婆。我在做梦。借助时间大神未能去到的地方,居然在自己的梦中抵达了。

  我终于看到已经做了外婆却仍然年轻风韵犹存的外婆,抱在她怀中的那个大眼睛小囡,是我么?

  一望可知,这是一艘租来的观光小船,岸边高楼林立,让我清楚地判断出这水便是黄浦江,是在外滩一带,多少年后,那边将竖起一座举世闻名的建筑——东方之珠。

  外婆如此风雅,竟然晓得租一艘小船来做谈判之所。载沉载浮间,人的心反而会沉静下来,大概是不会开仗的;又或者,外婆做一个赌,如果那贺小姐不答应退出,外婆便将她推至水中,埋尸江底?

  我在梦中笑起来,原来那忧郁的女子,便是贺乘龙了。

  本来以为天下所有的情妇都是一般嘴脸:妖艳,邪气,说话媚声拿调,穿着暴露花俏,喜欢吊着眉梢用眼角看人——然而全不是那样。贺乘龙小姐高大健美,穿一套做工考究的职业装,微笑可人,声线低沉,她将一只手搭在船舷上,侧首望向江面,眉宇间略略露出几分彷徨,千回百转,我见犹怜。

  那个时代的职业女性,比今天的所谓白领更具韵味。

  我暗暗喝一声采,老爸的眼光不错,我是男人,我也选她。她的确比我母亲更加精彩出色。

  梦中的我脸孔圆圆的像个洋娃娃,被抱在外婆怀中,大眼睛一眨一眨望住贺小姐,大概也是被美色所吸引吧?我更加微笑,嘿,三岁时我已经懂得鉴貌辨色。

  那贺乘龙回望我的眼神哀惋而无奈,她最后说:“外婆,我答应,为了这小天使,我不会再介入你们的家庭。”

  天使。沈曹回忆二十多年前对他布道的白衣神秘女子时也曾这样形容过我。

  梦中的我,三岁;而借时间大神回到那个时代的我却已近三十岁。两个我,咫尺天涯。一个在我梦中,另一个,在时间大神的掌控下。三个我,到底哪个才是本尊哪个是变身?

  神话里美猴王七十二变,不知与这是否异曲同工。

  三岁的我和三十岁的我一齐望着贺乘龙,满心无奈。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喜欢低头,却是所有的女人都擅长忍耐。

  慢着,贺乘龙,为什么我会知道她叫贺乘龙?

  心里一惊,也便醒了过来。而梦境历历在目。为什么我会知道她叫贺乘龙?刚才梦到的一切,真的只是一个梦?

  我按捺不住,拨一个电话回苏州家里,越急越出错,按了半天键听不到任何声音,这才想起昨晚睡前特意把插销拔掉的。定一定神,接好插头,终于听到彼端传来老妈熟悉的声音,带着一丝慵懒,明显是刚刚醒来。隔着长长电话线,我仿佛已经看到她睡眼的惺忪。

  “阿锦,是你呀,怎么这么早来电话?回上海后还习惯么?”

  我顾不得寒暄,急着问:“妈,那个女人叫什么?”

  “什么那个女人?你这丫头,讲话老是没头没脑的,哪个女人呀?”

  “就是和爸爸有过一腿的那个上海第三者呀。”

  完成我再见她的心愿

  “什么一腿两腿的,你嘴里胡说些什么。”听妈妈的语气,似乎颇后悔跟我说了往事,“怎么你还记得呀?”

  “那个女人,是不是叫贺乘龙?”

  “是呀,你怎么知道?”

  我呆住。我怎么知道?我梦到的。梦中,那个女人说她叫贺乘龙。可是,那真的是做梦吗?或者,是小时候的记忆回光返照?或者,是外婆灵魂托梦完成我再见她的心愿?又或者,是时间大神的余作用未消?

  然而还有后文——妈妈吞吞吐吐地说:“那个贺乘龙,她又出现了。”

  “又出现了?什么意思?”

  “她打电话给你爸爸,说要来苏州,想见见你爸。”

  “见面?”我愣了一下,接着劝慰母亲,“他们俩加起来都快一百岁了,见了面又能怎样?也不过是想说说心里话罢了。难道女儿都三十了他们还要闹离婚不成?何况就算离婚,也没什么大不了,你已经和爸过了大半辈子了,趁机可以换个活法儿。”

  “你这孩子,胡说八道。”妈妈就是这点可爱,经了半个世纪的沧桑,偶尔还会做小儿女状撒娇发嗔。

  我继续巧舌如簧:“要来的躲不过,躲过的不是祸。妈,他们也忍了好多年了,想见面,你就让他们见一下吧。既然爸爸能把这话告诉你,就是心底坦荡,不想瞒着你。依我说,你不如干脆请那位贺女士到家里来,把她当成一位家庭的朋友好好接待,反而没什么事会发生。越是藏着躲着如临大敌的,越反而会生出事来。这种时候,爸爸心里肯定是有些动荡的,你可要自己拿准主意,小心处理了。”

  “也只得这样了。”妈妈无奈地说,声音里满是凄惶无助。这一生,真正令她紧张的,也就是这个家吧?爸爸一次又一次让她仓惶紧张,算不算一种辜负呢?

  挂断电话,我半天都不能还神。这件事越来越不对,时间大神远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那是一种可怕的发明,它可以将过去未来真实和虚假完全颠倒过来,让人迷失在时间的丛林里,不能自已。而且,冥冥之中,它似乎在左右我们的情感,改变生活的轨迹,虽然它是由人类发明,可是它对于人类所起到潜移默化的能力,竟是我们无可逆料不能阻挡的……

  我终于重新抓起电话,拨给沈曹……

  电话铃声响了一次又一次,回应我的却始终是冷漠的电话留言:“这里是沈曹的家……”

  我第一次发觉,自己和沈曹其实是这样的陌生,一旦他关掉手机,我便再也没有办法找到他。

  所有的疑虑都压在了心底。我不敢再去招惹时间大神,也刻意地回避与子俊见面。我不想在沈曹失踪的情况下和子俊修复旧好,那样对他们两个人以及对我自己都相当地不公平。

  我不能在这种情绪下做出任何判断。

  一次又一次地独自探访常德公寓,打扫房间,给水仙花换水,坐在沙发上听一会儿音乐,甚至学会了抽烟——是照着沈曹留下来的烟蒂的牌子买的。

  虽然没有见沈曹,可是他的痕迹无处不在。

  我也终于回公司上班。

  在苏州呆了几天,已经生了厌工情绪,再回到工作岗位上,只觉漫漫长日苦不堪捱。上头交下来的工作,直做到午饭时间还不能交差。

  阿陈于是有话说:“做人要知足,每天在冷气房里坐八小时就有薪水可算,还要唉声叹气的话,只怕天老爷也嫌你罗嗦。”他说话的口吻就好像他就是天老爷了,至少也是在替天行道,一副圣人智者的腔调,只差没在额头上凿四个字:永远正确。

  不过话说回来,工作管工作,情绪管情绪,我是不应该把八小时以外的喜怒哀乐带到上班时间来晕染的。

  因此我低下头说:“对不起,我马上做好。”

  阿陈对我的柔顺很满意,或者说是对他自己的训诫如此奏效很满意,于是越发用告解的口吻滔滔不绝地说教起来,并且老调重弹地又批评起我的白衬衫来,似乎我从头到脚无一是处,简直就不配做一个女人。

  我终于忍不住:“陈经理,如果你再一直这样说下去的话,我只怕做到下班时间也做不好了。”

  阿陈的脸瞬间充血,变成猪肝色。

  我觉得快意,早就应该叫他住嘴的。

  一个可以轻易言败的人

  但是阿陈不是一个可以轻易言败的人,他的脸由红转白,由白转青,忽然一扭脖子,咬牙切齿地说:“顾锦盒,别以为你攀了高枝,搭上沈曹,就可以狗仗人势,三分颜色开染坊了,姓沈的早就另结新欢了,未必还肯罩你!”

  这已经迹近污辱了,我忍无可忍,暴喝:“我不需要任何人罩!”

  整个办公室的人都抬起头来,他们习惯了我的逆来顺受,大概没有料到兔子急了真会有咬人的时候,脸上纷纷露出吃惊和好奇的神色。

  我受够了,忽然间,我觉得这一切是这样的无聊,阿陈的见风使舵,同事的幸灾乐祸,我自己的隐忍含糊,都让我觉得再一分钟也不能忍下去。我摔出手中的档案,一字一句地宣布:“我辞职。凡是沈曹势力范围,我绝不涉足。我和他,井水不犯河水!”

  众目睽睽下,我拂袖而出——这样的任性,一生能有几次呢?

  坐在电梯里的时候我恨恨地想,如果借助时间大神去到三十多年前,阿陈初出生的时辰,我扮个护士进去婴儿室,掐住他的脖子猛一用力,或者这个人便从此消失。

  忽然觉得这情形似曾相识——岂非有点雷同美国大片《终结者》中的桥段?

  我独自在电梯里“嘿嘿”冷笑起来。

  但是一来到常德公寓,我的眼泪便垂下来。

  沈曹另结新欢?难怪办公室里每个人见到我都是那么一副怪怪的表情。开始还以为是我多疑,然而连实习小女生们也满脸好奇,对着我不住打量并窃窃私语,原来在她们心目中,我已成了沈曹昨日黄花的旧爱。

  在我最需要安慰的时候,沈曹,他并没有在我身边,反而雪上加霜地使我更立于无援之地。

  我抚摸着时间大神的指针,犹豫着要不要再借用一次——不不,当然不是三十年前的医院婴儿科,想一想还可以,真要杀人害命我还没那胆子,况且阿陈那种人,并不能伤我那么深,也就自然不会让我恨得那么切——我想见的,仍然是张爱玲。

  张爱玲爱上的胡兰成,曾是一个声名狼藉却偏偏才俊风流的多情种子。他追求她,却又背叛她,终于使她写下了那封哀艳凄绝的断交信:

  “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这次的决心,我是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彼时惟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

  那封信,写于一九四七年。

  一九四七年,那便是我想去的年份了。

  彼时的张爱玲,在明明白白地面对了胡兰成的负心之后,却还是要忍辱负重,“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才终于痛下决心写了这封绝交信。当时的她,是如何思虑清楚的呢?

  信中的“小吉”,指的是时局动荡,日本战败,国民政府全城搜捕汉奸,胡兰成当时四处逃亡,十分狼狈。那时的张爱玲虽然实际上早已与胡兰成分开,却不愿意在这种时候绝情分手,故一再延俄,宁可受池鱼之灾被时人误会迁责,也要等到胡兰成安全后才致信正式离异。这样的一个女子,在政治上也许糊涂,然而在情义上,却不能不令人赞佩。

  后来她去了美国,后来她再婚,后来她孤独地死在异乡。其间,一直拒绝再与胡兰成相见。她说她把他忘记了。

  她把他忘记了。就像我多年后也会忘记沈曹一样。

  曾经的伤害,仿佛皮肤被刀子尖锐地划开,塞进一枚硬币,然后慢慢地发炎,化脓,经历种种痛苦折磨,终于结痂,脱痂,愈合,长出新的皮肉,并经过日晒雨淋,使那一寸皮肤完全恢复如初,再不见一丝伤痕。

  所有的痕迹都被抹煞了,皮肤假装忘记了一切,可是肉体记录了一切,血脉深处,埋藏着那枚硬币,每一次血液循环,都从它的身侧经过,都将它重新复习,然后带着它的气味流遍全身,渗透每一寸肌肤每一缕神经末梢。直至呼吸也带着记忆的味道,带着难言的痛楚,就好像早晨刷完牙后,会呼出牙膏的味道一样。

  是这样么?是这样么?

  即使他真能做到那样

  我想见张爱玲,我想面对一九四七年的她,问一声:你后悔过么?

  再见沈曹时,恍如隔世。

  他去南美拍片,刚刚回来,说:“我听说你辞职,立刻就赶来了。是阿陈那小子得罪你?我把他的头拧下来做成足球送你可好?”

  但是这笑话并不好笑。而且即使他真能做到那样,我也不会觉得开心,因为那样的话,阿陈的话就得到了验证:我是由沈曹罩着的。

  我摇摇头,说:“和他无关,是我自己情绪不好。”

  沈曹体谅地问:“发生了什么事?”

  “我外婆去世了。”我说,声音忽然哽咽。

  “原来是这样。”他恍然大悟,“上次在常德公寓和你分手,第二天你便告失踪。接着有天回家,我听到了你给我的电话留言,可是光叫我的名字,却不说话。你知道我有多着急!第二天我就去办了来电显示。可是你又不再打来了。偏偏我又有新工作,赶着上飞机。在南美,隔着千山万水,锦盒,我真怕再也见不到你。”

  听到这样的话,怎能不心动呢?我泪眼朦胧地望着他,泪珠儿还留在腮边,却已经微笑了:“沈曹,还记得你跟我说起过的那个白衣女人吗?”

  “他是我生命的天使。”

  我笑起来,一提到那位神秘的“白衣女郎”,沈曹就拿出这副唱赞美诗的腔调,却不知道,他的“天使”,此刻就坐在他对面。我故意再问:“那个女人,长得漂亮吗?比我怎么样?”

  沈曹细细打量我,微笑:“锦盒,你堪称美女,在我心目中,没有人可以与你相比。不过那位天使,她清丽端庄,言谈中有种高贵的气度,如悲天悯人的仙子,她是不能与凡人相提并论的。”

  我又好气又好笑,继续问:“那么,到底是她比较漂亮还是我稍胜一筹呢?”

  沈曹烦恼:“锦盒,你平时不是这么小气的。她在我心目中,是无与伦比的,请你不要再问我这样的问题好吗?”

  哼,他居然以为我是个小气计较的浅薄女子,是为了吃醋才和他无理取闹呢。我决定说出真相,让他大吃一惊:“可是那个人就是我呀。我就是你小时候见过的所谓天使,她怎么可能比我更漂亮呢?”

  沈曹吃惊:“锦盒,你在说什么呀?你是不是很在意我心中有别的女人?不过,我已经说过了,她不是什么别的女人,她是一个天使。你根本没必要和她比的。”

  我气急:“我不是要比。我是跟你说真的,那个人,就是我。”

  看到沈曹满脸的不以为然,我只好再多一点提示,问他:“她当时是不是穿着一件白衬衫?”

  “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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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就和我现在身上穿的这件一样?”

  他打量我,满面狐疑:“怎么可能一样呢?二十多年前的款样。”

  “那她是不是对你说:你将来会很有成就,有很多人会崇拜你,要你好好的。”

  “是呀。”

  “你看,我都知道,因为我就是她。”

  “可这些都是我对你说过的呀。”

  我为之气结。

  沈曹还在设法安慰我:“你放心,锦盒,对她的崇敬和尊重不会影响我们的感情的,这是两回事。”

  我没辙了,这家伙油盐不进,早已将记忆中的我神化,抵死不肯承认童年时相遇的顾锦盒就是面前这个顾锦盒,她在他心目中,早已长了光环与翅膀,成为一个神。他拒绝将她人化,甚至拒绝面对真实的她。我真是哭笑不得。

  “锦盒,你生气了?”  沈曹更加不安。

  我苦笑,没好气地答:“我在吃醋。”吃我自己的醋。

  说到吃醋,我倒又想起另一件事来。“对了,阿陈说你另结新欢,这是什么意思?”

  沈曹的脸一沉:“锦盒,你不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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