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决定引发珩瑛强烈不满,但她的不满被父亲和秋姨压下,她只好私底下找匀悉“沟通”。
然有了前车之鉴,匀悉无论如何都不肯同珩瑛独处。不小心碰到一块儿,匀悉便展现高度耐心,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面对她的威胁恐吓,只当玩笑话,听听就好,她永远端起笑容迎接珩瑛的愤怒。
匀悉越是这样,珩瑛就越火大。她的怒涛无处发作,眼睁睁看著霁宇和匀悉飞往澳洲,却不能发飙,她咬牙切齿、指天发誓,要让匀悉后悔莫及。
*
公事处理完毕,霁宇拿观光指南,带著匀悉逛遍雪梨。他们在岩石区的跳蚤市场买东西,碰到同是华人的小贩,就多聊几句华人在澳洲生活的点滴。
第一次,匀悉知道有人是这样过日子,飘洋过海,对未来种种都不确定,便支身前往新大陆,展开新旅程。这样的人生,需要很多勇气,而她,不是有勇气的女生。
霁宇问:“如果我带你移民呢?”
她连想都没想,直接点头,“好啊,这样我就不怕了。”
话出口,她才想到,从什么时候起,她顺理成章让他成为自己的避风港?
匀悉有几分心惊,心惊自己的理所当然,却也多了几分安心。她想,至少下次台风来袭,不必担心自己孤伶伶地在汪洋大海中任狂风吹袭。
她知道,自己既矛盾又鸵鸟。
霁宇在QVB(Queen Victoria Building)替匀悉买个澳币五千块的娃娃,听说这家店的娃娃专门供应英国皇室,匀希则买了福气袋回赠他。
听过福气袋吗?那是袋鼠睾丸皮做的零钱包,一只雄袋鼠只能做一个,形状和男人的差不多,只不过尺寸大了一些些,几乎到过澳洲的人都会买,福气福气嘛!
他笑问:“这算不算交换信物?”
她举起自己的手,指指上面的戒指,回答:“这才是信物。”
他反对,勾住她的腰说:“那是官方信物,这才是私订终生的信物。”
私定终生?多么暧昧的语言,如果她再一厢情愿些,她会大方否认,否认他有个知心女友,在他们结婚之前:她会笑著忘记对方正在等自己退位。
“福气袋只值五块澳币。”
“价值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诚意和……”话没说完,他露出暧昧诡谲,然后大步跑开。
“诚意和什么?”她追著他问,在三五步后追上他的速度,交出手心,握上他的掌心。
“和它背后的隐喻。”
他笑得更黄了,匀悉左想右想,想不出什么隐喻,抓抓头发,他的语言太深奥。
“女人送男人睾丸袋,你觉得隐喻是什么?”挑眉,他挑出她满脸绯红。
这下子,她听懂了,忙转移话题:“我好饿。”
他郑重点头。“我了解,从结婚到现在,我们一直都很饥渴。”
他的回答,让匀悉后悔转移话题,干嘛干嘛,她干嘛转移这个烂话题?
他不放弃逗她,却也没忘记她的生理需求.
十分钟后,霁宇带匀悉买牛肉馅饼,这家摊贩非常有名,很多好莱坞的大明星到澳洲都会特地绕过来尝尝。
霁宇和匀悉各自拿馅饼站在摊贩旁边吃,摊贩背面是海,几只海鸥飞来,匀悉忍不住剥馅饼喂食。
“不好吃?”霁宇问。
“嗯……”她笑笑,再喂几只海鸥。“比台湾的葱油饼难吃一点点。”
“小姐,客气点,这个馅饼可以换十个不加蛋的葱油饼。”他虽然是高高在上的黄金老板,对于民生物价也有充分了解。
“没办法,我爱台湾嘛!”说著,她把最后一口馅饼丢到地上,很快地,两三只海鸥抢扑,食物没了踪影。
“是你自己说饿的。”
“我又不想吃这个。”匀悉说完,在三秒内,霁宇立刻让她明白,又说错话了。
“我当然知道你想吃什么。唉,事到如今,我只好牺牲,走吧!我们回饭店……”
“不、不用,真的不用!”
他的明示教她慌了手脚,虽说他们夜夜在同一张床上相伴,自同一张床醒来;虽说他们在好几个月前就走过红毯,念过证词;虽说他们都戴了效忠对方的信物……但他们还是单纯的朋友啊,对于男女之间,她的知识……有限。
“意思是,你又不饿了?”他闹她,闹得非常开心。
低头,她盯住他的鞋子猛看。 “我很饱,饱到不能再饱。”她随口胡诲。
“了解了。”
他的手环住她的肩头,领她大步向前走,他们上车、他们下车,当他们双双站在饭店门口时,匀悉连耳根子都红透。
“我不是说我不饿吗?”
“知道啊!”
他轻快地牵起她,轻快地走上楼,霁宇一面唱歌一面走,曲子不是别首,就是匀悉迷到不行的“我相信”。
“我相信自由自在,我相信希望,我相信伸手就能碰到天,有你在我身边,让生活更新鲜,每一刻都精采万分,I do believe……”
精采万分?无庸置疑,今晚绝对精采,不管谁饱谁饿,明天清晨,保证两人同时获得饱足感。
*
匀悉醒来,不敢相信他们成了真正的夫妻。
可不可以猜测,他决定和她维持婚姻?或合理怀疑,他打算放弃之前的爱情,和她建立感情?
侧脸,望望霁宇的五官,他的眉毛很浓,比大部分男人都浓,不说话,眉头一皱,自然散发的威严让人害怕。
就是这样,徐秘书才嫌他对员工不够温和,对吧!他的鼻子很挺,有点像外国人,把整个脸型变得立体;他的嘴唇薄薄的,人说,薄唇男女最无情,可是他啊,哪里无情?
初结婚,他多么不甘心,但他同意了演戏,同她扮起恩爱夫妻,一演二演,演出几分真情。她看得出,他真心为父亲的死感伤,真心为她的悲哀忧虑,这样的男子,怎能批评他寡情?
她不真正了解他,只是喜欢他,从以前到现在,日复一日,爱他的心,在岁月更迭间不褪色。
她是这么爱他呵,爱他的自信、爱他的果决,也爱他的温柔。有什么地方可以让她少爱他一点点?恐怕没有。
“到此为止,再看下去就要以秒计费了。”霁宇醒了。
红红脸,她想下床,却让棉被下的手臂圈回。
亲亲她的额,霁宇从没想过会受女子影响,他交过几个女友,来来往往,情起缘灭。他不因爱情来临而快乐,也不因爱情消失落寞,哪里知道,这个毫无杀伤力的女子居然自动自发跑到他心脏正中央,单用无辜眼神就教会他,爱情好重要。
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她有好感?
新婚夜里,她误认珩瑛是他的女友,主动退让时?不,在他们见第一次面,她恳求他结婚时?或者要追溯到更远的十年前,那时,她吹著长笛、泪流满面?
他不是同情心氾滥的男人,相对的,他现实势利,可是他居然走到她身边,给了她一只玉蜻蜓,留待他日相认。
该说他们很有缘分,还是解释上天已将他们安排成对,要他们在未来人生相互扶持?
因为她,缺乏同情的他有了同情心;因为她,不信命运的男人开始相信前世注定;因为她,他的温柔被挖掘;因为她,他越来越不像自己。
他喜不喜欢这样的改变?喜欢!
她窝在他怀里,不敢乱动,潮红在颊边久久不褪,像喝了烈酒,醺然……
“今天,我们到哪里去玩?”临时,她抓来话题。
“今天,我们哪里都不去。”他只要拥她在怀里,细细品味她的甜蜜。
“不是计画去休闲农庄?”
她仰头,他顺势封住她的唇,一样的香滑、一样的柔软、一样的让他想一次次侵犯。他的吻加入热烈,五十度的酒精成分教她微醺,意识败退,情欲攀升。
照理,澳洲的春天没有这么高的室温,是他的热情为澳洲的春天增温。
他的刚硬是陌生,第一次她了解,哦……原来那就是男人,那就是和女人截然不同的身躯,然后她理解了安全感来源,理解了为什么生命企盼和他相交叠。
他的吻越见热烈,他的抚触教人心悸,他每个动作都是她心动来源,他呵他……这个男人,她愿为他献上一生,她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