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非烟被看得浑身不自在,如芒在背,有点莫名地心虚,但又不想在成童面前漏气,挺直着纤背,若无其事地跟小V打了个招呼。
她是进退得体、落落大方的杜大小姐,怎能因为一个吻就张惶失措、形象全无!
在小V的注目礼下,两人神色自若地上了楼,回到了那间充满少女色系的卧室。
成童直接走到鞋架前全神贯注地挑起鞋子,背后幽幽地传来一句话:“你为什么吻我?”
要是他敢回答“想看草莓甜不甜”,杜非烟一点都不保证自己会不会持凶杀人。
他头也不回,也幽幽地回了一句:“如果你的嘴巴只用来接吻,该有多好!”就不至于经常口无遮掩地把他气到吐血。
杜非湮没来由地红了脸,恶声恶气地反唇相讥:“如果你的脑子好好用来工作,或许你也早就飞黄腾达,在大都市里有了一席之地。”哪会还窝在一个连信用卡都不能刷的破地方!
杜非烟到底是个不知民间疾苦的大小姐,不明白成功对于最底层的人来说,光是低头苦干,是远远不够的,若抱着“只要努力就能梦想成真”这种想法,不啻于痴人说梦。
成童不置一词,心里明白她在记恨,把挑好的鞋子放在她面前。
“我不穿。”杜非烟看都不看一眼,毅然拒绝。
“只要最好的?”他试探地问。
“废话!”不过,她不穿不是出于这个原因,本来今天破例得已经够多了,也不在乎再多一桩;何况,粉红色的露趾绑绳凉鞋,比兔娃娃软底拖鞋要好上太多了。
成童再次被磨出了火气,忽然一把拖过椅子,强迫她坐了上去,左手压制着她的身体不允许挣扎反抗;右手把脚丫子从拖鞋里拽了出来,正要往凉鞋里塞,然后,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表情乏善可陈的俊脸上,露出一个大吃一惊的表情。
“你穿不进去?”他不可思议地喃喃。
杜非烟恼羞成怒地从发怔的男人手里,抢过自己的脚丫子,却被反应过来的成童中途拦截,黑亮的双眸促狭的笑意一闪而过,“你的脚好可爱啊!”
两只手忙不迭地在她的脚背上左捏捏、右搓搓,兴致高昂。
想不到装在三寸细高跟鞋里的玉足,没有像表面上一样纤细小巧,白嫩的脚背肉嘟嘟的,如同婴儿胖胖的小脚,别提有多可爱了。
杜非烟又气又恼,这双脚一直是她的心病,所以她的每一双鞋子都是请专人订制的,在巧夺天工的设计里,小心翼翼地藏起她的秘密,甚至连亲密无间的家人,她都不允许在他们面前自曝其短;现在,这个几乎称得上陌生人的男人,却把她的脚当成玩具,玩得不亦乐乎。
“你够了没!”一双凤眸盛满了腾腾的怒气。
她都委曲求全地穿那双唯一能穿下的没品拖鞋了,他还想怎样!
成童没有吭声,趁机又摸了两把,才慢吞吞地给她套上拖鞋;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何况这个不知天高地厚骄纵成性的大小姐!对付这种吃软不吃硬的人,一定要懂得适可而止的道理。
他心猿意马地回味着之前那细腻柔滑的触感,忽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转身出门;杜非烟有些怔怔地望着房门“啪”地关上,等了好一会,门都没有再次被打开。
她走过去打开门,外面就是弯曲的楼梯,哪有成童的影子,下了楼问小V成童的去向,小V只说成先生脚步匆匆地出去了,随后还用一双好奇的眸子盯着她猛瞧,杜非烟轻咳几声,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说:“我只是随便问问。”
她低头嫌弃地看了看自己的拖鞋,实在没有勇气出去丢人现眼,便打消了寻找成童的念头,重新上楼回到了房里,心里却没有意识到自己为什么会那么依赖成童,只是有些意想不到成童就这样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隐隐地只觉得有些生气。
昨晚可以休息倒也罢了,现在已经是白天,总不能再跑到床上消磨时间。
杜非烟告诉自己,没必要为一个没品的男人生气,一边搜枯索肠地思考一些问题来转移注意力;活了二十几年,过惯了循规蹈矩的日子,每天都赶在晚上十点之前到家,而昨天却是一夜未归,不知爹地、妈咪有没有在担心她?
要不然打通电话回去报个平安?他们不仁,受良好教育的她却不能跟他们一般见识,顺便探探昨天她离开后,云哥哥与成家小姐的后续发展,不知她有没有反败为胜的可能。
小算盘打得劈哩啪啦地响,杜大小姐却忽略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她的手机还在那辆不知身在何处的法拉利上,而她那精贵聪颖的大脑,自然不肯把脑容量浪费在区区号码上,所以,即使这间房间床头就装了家用电话,她也只能,望“机”兴叹,束手无策。
小镇里没有像样的专卖店,成童随便逛进一家鞋店,仔细询问了老板的建议,又挑了颜色,热情开朗的老板指了指鞋架上的另一个颜色的同款鞋,“可可喜欢粉色。”
“就这双好了。”成童态度坚决地掏钱付帐,从老板手中接过装了鞋的袋子。
正要离开,老板在后面叫住他,一脸语重心长,“成先生待可可的好,一点一滴我们这些街坊都看在眼里,但可可是女孩子,有时候也需要用点心思哄哄。”
成童明白她误会了,本想解释几句,但转头望见老板郑重其事的神色,一时间恐怕不能让她转过弯来,而杜非烟却一个人待在房里,也不知厌倦了没。
他只辩驳说鞋子不是买给可可的,朝老板点点头后,就拎着袋子疾步拐出了店门。
来去总共花了二十几分钟的时间,回到可可的房门前,成童象征性地敲了敲门,由于没有任何回应,他就扭动门把推门进去了,杜非烟坐在床头,两只漂亮的眼睛正瞪着他。
“没礼貌!”
这自然是存心找碴了。
她一没手机、二没现金,甚至没双能穿出门的鞋子,而成童却没交代一声就走了,扔她一个人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心里自然火大,想要发泄出来。
成童知道自己做得有几分不恰当之处,但他也是硬脾气,听了责问,故意摆出一副惊讶的表情,“我敲了半天,杜小姐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原来这便是杜家引以为豪的家教。”说罢,又装出虚心求教的神色,“这些社交礼仪,我确实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只能劳烦杜小姐为我提点解惑了。”
杜非烟气得几乎要吐血,红唇颤抖,漂亮的黑眼睛覆上了一层浅浅的泪光,带着几分委屈的湿润;成童见了便停嘴,把鞋盒子从袋子里拿了出来,并打开鞋盒。
是一双浅灰色的球鞋,鞋身比一般鞋子高上两公分的样子,成童又取出了鞋垫,杜非烟嘀嘀咕咕了一会,大概想通了自己的处境,终于抱着大无畏的精神试了试,非常合脚。
杜非烟带着几分兴致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眼睛里的委屈还没有散尽,但红润的唇角却弯了起来,像极了一片色泽美丽的花办。
“喂,我穿成这样奇不奇怪?会不会觉得我在……装年轻?”后面三个字犹豫了一会才说出来,她有些不安地轻轻踢着地板,在他尚未开口前又恶狠狠地补充:“这次不许敷衍我!”
成童有些讶异于她的心思单纯,前几句话两人明显还处在针锋相对的阶段,转眼间却雨散云收,白皙美丽的面容精致而清澈,带给他一种惑人的感觉。
他低低笑了起来,这个大小姐,虽然脾气大,任性嚣张、不可一世,却也并非一无所取,脾气来得快、去得更快,而且想法直来直往、单纯明朗。
成童抬眼看着因为他突然的低笑而不知所措的杜非烟,无比真诚地说:“虽然跟你平时的风格大相迳庭,不过很适合你,十分养眼。”
杜非烟在房间里踯躅了许久,在成童真诚的赞美中,才迟迟疑疑地迈出了第一步;但她一出门反而没有一点扭捏之色了,挺直着背,整个人如同山间的一株小竹子,清新美好,顾盼间又有一番独特的优雅从容气质。
处在远郊的小镇并没有她想像的穷苦贫困,宽敞的街道两边,大多是三层高的白墙红瓦房,房前各家都有一个小小的院子,随意地种点瓜果蔬菜,养一条可爱的小狗,别有一番趣味;街上走动的人不多,但每个人几乎都相互认识,看见了就会很大声地打招呼,那声音一直能传出老远,震得杜非烟耳膜隐隐发麻。
成童就常有这个待遇,小镇的人似乎都认识和尊敬他,见了面总会恭恭敬敬、热热情情地称一声“成先生”,但成童却惜字如金,也不把她介绍给那些对她充满好奇的人,只是点个头,就继续带着她走自己的路;不过杜非烟莫名其妙固执地认为,成童不打招呼,只是沉默冷淡的本性使然,丝毫没有对这些人存着轻慢的心思。
大概走了十几分钟,两个人拐进一条小巷,又走了几步,成童停下脚步,说:“到了。”
杜非烟抬起眸,镂空的铁门上方挂了一块一尺左右的木框,上面装了一张以大力水手为背景的海报,海报上弯弯扭扭地写着“麦莎育幼院”这五个字。
她当时被吻得浑浑噩噩,耳边似乎听到成童说要聘请她当麦莎的老师,因为没逐字听清,以为听错了,又没什么心情追问清楚,就没放在心上。
成童颇有深意地望了她一眼,跟守卫说了声,守卫便高高兴兴地打开铁门,身子笔挺地站到了一边,仿佛他迎接的是一尊受万人敬仰的大佛。
杜非烟实在有些不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