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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小姐 第5章(1)

  「赖品柔,你是白痴!白痴白痴白痴白痴白痴白痴白痴白痴白痴……」赖品柔克制不住,用额头去敲桌子,每敲一次,痛骂一次。

  当理智回笼,她才知道铸下大错。

  「别人随便激你几句,你就跟他拼了——你也要先弄清楚,到底是拼啥鬼呀呀呀呀!」砰砰砰砰砰……她还持续在敲头。

  然后,贴在桌面上的脑袋瓜,停下所有动作。

  「……今天跟他提分手,对,干嘛认真呀,结婚都能离了,交往也可以今天呀。」情侣分手,稀松平常的小事一件。

  虽然时间很短暂,仅仅一天,但不合适的两个人早分早好,省得浪费彼此时间。她刚做好打算,「新任男朋友」的电话,恰巧拨来。

  她深吸口气,打完强心针,伸手接听。

  夏繁木的声音,轻快传来——连他自己也意外,拨这通电话,心情真好。

  「赖小皮同学,明晚一起吃顿饭,赏光吗?」

  「夏繁木,我要和你分手。」

  他的问题和她的答案,牛头不对马嘴。

  他先是一愣,想再问清楚,电话已经被挂断。

  「这根小鞭炮,又在乱炸什么?……呀,理智恢复罗?」他对着手机喃喃道。

  另一端,赖品柔吁口气,脸上表情松懈,像处理掉巨大难题。

  「呼,解决了!」

  这样一来,她不用烦恼该怎么跟姐姐开口,自己竟然搅和进去她和夏繁木之间,更不用困扰着、猜测着,为什么夏繁木会提出交往要求。

  一切随着「分手」,迎刃而解,万岁——

  三十分钟前的她,确实好开心;三十分钟后,她刚甩掉的「前任男朋友」,出现在她面前。

  她要去帮同事、小朋友买下午茶,脚才跨出体能馆,他人就挡在门口。

  下午两点整,怎样?副总都不用上班哦?「我刚说得很清楚,我们分手了,谢谢不连络。」赖品柔先发制人,说完就想闪人。

  「理由呢?」被甩的经验太少,近乎于零,这让夏繁木难以接受——他说服自己,取消一场会议,匆匆杀到这里,只有单一原因。

  「左思右想,不合适,早早切了好。」这理由多理直气壮。但她故意不看他,掩藏心虚。

  「才一天不到。」

  「光用一分钟就知道,我们有多不对盘。」

  「我们甚至没约会半次,你的结论不会太早吗?」

  「你喜欢去的地方,我待不惯,我爱出没的地方,你八成觉得有失身分……所以约会嘛,不必了。」

  「赖皮天师,你未卜先知?你喜欢在哪出没?带我去一次呀,看会不会吓跑我。」一点点挑衅,有人就会回以大大反应。

  「好呀!我带你去,让你认清楚,我们真的不合适!」赖品柔手叉腰,人矮志气高。

  结果,星期假日她排休,带他去了创意市集——摆摊。

  她不是手作达人,还被友人戏称「手残」,身旁倒是有不少爱DIY的朋友,众人吆喝下,合租了摊位,贩售自己的作品。

  她提供不出成品,但她什么没有,义气和体力最旺盛。

  她自愿帮忙顾摊,无偿替朋友出力,朋友免费供应便当一个。

  「会很无聊哦。」她丑话说在前,希望他马上掉头走人。

  「我自己找乐子。」夏繁木完全没想退缩。

  「哼,随便你。」

  是他自己要跟,又不是她强迫,爱待就待,想半途落跑,她也不会笑他。

  赖品柔不管他了,排列桌面上的商品,种类琳琅满目——拼布包、串珠饰品、羊毛酕,还有她帮傅冠雅寄卖的蚕丝蜡线手环。

  夏繁木淡淡一眼,瞄向标价。

  这一桌子东西卖完,也不够付他的日薪。

  摊位很阳春、简易,木板桌子而已,不过看她认真对待,仔细摆放、乔角度,他也多出一分敬意。

  他开始「自己找乐子」——和她闲聊。

  他想知道更多关于她的事。

  「你有参加乐团吗?」

  「没呀。」

  「你一身的打扮,像晚上要去赶live现场演唱。」赖品柔排完拼布包,接下来吊挂羊毛娃娃,拨空回他:「衣服是我表姐的,她确实是乐团主唱,服装造型多变,常常汰换衣服,我负责接收,反正不用钱的衣服,不穿白不穿。」她才不会挑剔哩。

  今天,她穿一件超短热裤,搭配刺青裤袜,裹住小小翘臀,上身是合身衬衫,景致养眼。

  不难看。但是除了他,他不想其他人也看到。

  隔壁的摊位,正好在卖手染衣,他应该去买条长裙,把她包起来。

  可笑的念头,让他发出自嘲嗤笑。

  他从不干涉女友穿着,也欣赏女人展现性感,赏心悦目,是件愉快的事。

  没道理对她例外。

  赖品柔看到他皴眉,明明告诉自己别去在意,偏偏还是有点难释怀,只能口气倔强道:「我知道,我没时尚感,也不是衣架子,你想嫌就嫌吧。」哼。

  「我没有嫌呀。」

  若有,也是嫌裤子太短。

  「明明一脸鄙视,刚还皱了眉头。」别以为她没瞟到。

  夏繁木不想解释——因为连他都没弄懂,为何会有这种心思。

  「我可以送你几套衣服。」例如羽绒衣呀、爱斯基摩装呀、睡袋……包紧紧的那些款式。

  「免了,我衣服多到穿不完。」她不领情。

  而且她有听说过,男人送女人衣服,不是想看她穿上它,而是享受亲手脱掉它的乐趣,啐。

  男人,没几个好东西。

  「赖小皮同学,让我这「男朋友」宠一宠,有什么好客气的?」

  「是不是「男朋友」,过了今天再说。」

  她还怕他撑不满一天呢。

  堂堂夏大少爷,在小小创意市集里,会无聊到打呵欠吧。

  很快的,有客人上门,她忙着去招呼。

  年轻女客人看中两条手链,难以决定买哪一条,在摊位前考虑了很久。

  「红色那款比较适合你。」夏繁木出声,配以一抹微笑。

  「真、真的吗?」年轻女客人瞬间的结巴,源自于乍见俊男一枚。

  「真的,它衬托你的肤色,而且红色旺桃花、好人缘。」他笑。所以,买完赶快走,别站在摊位前,影响下一批客人上门。

  「那……我要买这一条。」女客人终于做出决定。

  「一九九,谢谢。」赖品柔把手链装进纸袋,递给女客人。

  「可、可以跟你拍张照吗?」女客人问着夏繁木。

  「我女朋友说可以就可以。」他将决定权抛给赖品柔。

  「可以,随便拍。」赖品柔摆摆手,只管迎战下一名顾客。

  真可惜,他料错了,在赖品柔心目中,他不是个独占品。

  夏繁木拍完照,很不满,凑到她耳边:「你还真是大方。」

  「拍张照,又不会少块肉。你等一下也要继续帮腔哦!」更理直气壮,把他当员工使唤。

  夏繁木翻翻白眼,眼底却有了笑意。

  拜他之赐,生意确实成长不少,「推波助澜」是他的强项,在最合适的时机,拐人上钩。

  他那套「红招桃花,黄招财,紫招贵人,绿招事业,蓝招健康」,完全正中人性,符合各式需求。

  「雅雅姐的蚕丝蜡线卖得不错耶,蜜蜜又可以买新玩具了。过几天再把钱拿给她,顺便去跟蜜蜜玩。」赖品柔清点今日收获,眉开眼笑。「我也一起去。」他说。

  他还没看过「蜜蜜」——傅冠雅和田圻炎的女儿——他实质上的「侄女」,也难有机会被邀进那个家门去吧?

  她斜睨他:「你干嘛这么爱跟?」

  「因为我要证明,你喜欢去的地方,我也不讨厌呀。」他和田圻炎的关系,他略过不谈。

  是啦,她确实没在他的脸上发现半点厌恶,连一丝丝的不耐烦也找不到,甚至他看起来挺快乐的,笑容很……纯真。

  「就算我爱去的地方,你能接受,不代表我跟你同一挂。你喜欢去的场合,太正式了,让人超不自在,我很不习惯,而且我绝不会配合你,假装很开心的样子。」赖品柔直白地说。

  「你又知道我喜欢那种正式场合?」真以为自己是天师,随便瞎猜?

  「你会不喜欢?不喜欢还常去?」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呀。」他感叹。

  「我还「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咧。」干嘛一副古人腔,演古装哦?

  「我看你挺乐在其中,享受得很呀。」

  第一次见到他,就是他的豪华生日宴。

  他在舞池中央,跳着舞,灯光聚集在他身上,全场属他最显眼。

  那样的奢华,他很适合,站在里头,半点都不违和。

  「正好相反。在那样的场合,我必须戴上面具,保持夏家儿子、王鼎建设接班人的形象。」夏繁木表情淡然,一席话说来,没有情绪起伏。

  不能翻白眼、不能说错话、不能表现出不耐、不能做他自己……说是「逢迎卖笑」,丝毫不为过。

  他,并不喜欢。

  「戴面具?听起来真累耶,那——你现在有挂「面具」吗?」赖品柔凑近他,看到他正在笑,一时好奇。

  这个笑……有没有发自真心?还是强迫自己挂上去?

  她动手想捏他的脸,伸过去的手,半途被捉住,然后他就没再放开了。

  「今天我没把「面具」带出来。」他的眼光带些深浓。

  应该说,在她面前,「面具」完全不需要。

  他最糟的一面,她早已见过——不,修正,他最糟的一面,全拜她所赐。

  被她扁成大鼻子、大庭广众挨她两拳,什么形象早就破碎光光。「我已经来过「你喜欢的地方」,接下来,是不是该换你跟我去「我喜欢的地方」?没尝试,哪知道是不是排斥?」

  「……我要是不喜欢,我们就切罗?」她谈起条件。

  这丫头,还在想这事。

  夏繁木真想痛拧她的脸颊。

  哼,不放饵,鱼儿不上钩,是吧?

  「好,你不喜欢,我们就切。」

  「为什么,我有一种被拐的fell……」

  赖品柔终于有所察觉,在和夏繁木约完第六次会之后。

  前一次,他带她去打小白球,热爱运动的她,高尔夫球杆当球棒拿,一样打得吓吓叫。

  再前一次,他跟她去参加体能馆远足,把体能馆从小到老的女性生物,迷得晕头转向,无一不称赞他、喜欢他。

  甚至当天,有三个小女生抢着长大之后,非他不嫁。

  再再前一次,他带她去小酒吧,听钢琴演奏,酒吧的隐藏版菜单,特色餐点太美味,她无法昧着良心,说出「不喜欢」三字……

  「能嗑完他们家招牌「六层海陆叠叠乐汉堡」套餐,而面不改色的女人,你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连薯条、炸鸡块也吃光光,看她小小一只,东西都吃到哪里去?

  他忍不住夸赞她。

  说得像嘲讽她大胃王,但他笑着的表情,没有半点恶意。

  「太好吃了,不吃完,对不起厨师,更对不起自己。」她吮着手指。

  「我还以为,女人是吃两口就饱的生物。至少我身边出现过的,全属这一类型。」明明才嚼了三根薯条,马上说「人家吃不下了,你帮我吃嘛。」

  「只要在我盘子里的食物,我都会吃光光。」没有她不敢吃的食物,她是不挑食的好孩子。

  「我妈总是只吃草。」他举了个实例。

  「唔?吃草?」

  「生菜沙拉。为了维持她永远四十五公斤的身材。」

  「那人生有什么乐趣呀?」她不以为然。

  「是呀,有什么乐趣呀。」他无法赞同更多。

  看她吃东西,连他胃口都开了,也扫光自己盘里的海鲜炖饭,其中有好几口悄悄喂给她吃。

  哦,对,他还带她去骑马!

  马耶!

  在电视上、书里、任何地方……看过马出现不稀奇,但现实生活中,亲手触摸到马鬃,跟马眼近距离互视的经验,又有多少人有过?

  夏繁木拥有一匹自己的黑马,寄养在朋友马场,他叫牠「黑炭」,一点都不威武的名,可是「黑炭」太漂亮,毛色乌金闪亮,她一眼就迷上牠。

  「这是我第一次让女人骑到「黑炭」背上。」当时,他帮她跨上马背。

  「你这么小气喊?不让各任女朋友骑他?」她摸摸马颈,爱不释手。

  「是没人想跟我到马场。」

  「为什么?」

  「她们嫌臭呀。」马场里,难免飘散着浓浓草味,以及天然的排泄物气味。

  名媛千金避之唯恐不及,只有她,因为开心,双眼发亮。

  虽然,第一次骑马的代价,是接下来好几天,屁股痛到像拆了又重组,但她觉得太好玩了,他随口那句「下次再带你来」,换来她猛烈点头,只差没高呼:谢主隆恩。

  还和相处了半天的「黑炭」,依依不舍,十八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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