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刷牙,突然想到这几天她忙,阳台上的盆栽闹旱灾,便打开纱门,走出去浇水。
她从家里剪来的那些向日葵还欣欣向荣,现剪的花卉真的就是不一样。这些花本来是打算送安亮晔,结果却……
唉——
一想到安亮晔,昨晚的情景马上浮现脑海,真的很要命。她这人无论喝了多少酒,即使会宿醉,也绝对不会忘了酒醉时曾做了哪些荒唐事、说了哪些清醒后会想把自己埋了的话,就算想当鸵鸟也没办法。她呀她,没事干哈乱吃飞醋?而且什么时候不告白,偏偏选在自己最口没遮斓的时候,安亮晔这辈子大概没接受过这么赤裸裸的告白吧?
因为寂寞而把自己装成无敌铁金钢一样的安亮晔,我喜欢。
因为和爷爷祖孙情深,勉强自己娶一个不认识、也不是你的菜的女人的安亮晔,我也喜欢。
因为工作,把自己累得像条狗,一上车就呼呼大睡,任由那个女人载着你大街小巷的绕了两个多小时的安亮晔,我也喜欢。
甚至……连欺负我,至今还是讲不出为什么喜欢我的安亮晔,我也喜欢。
欧买尬——
她也是第一次发现,喝醉后的她告白会走徐志摩风,她刷牙的动作因为想起了这段令人起鸡母皮的话而刷得更卖力,一口的白色泡泡像口吐白沬。
好……好想死!
现在可好,以后怎么面对安亮晔?厚!她的头更痛了!才这么想,纱窗前的玻璃门传来被小石子击中的声音——
是楼下公园又有淘气的小孩在玩弹弓了吗?她住在二楼,常成受灾户。转过身面对公园,正要寻找顽皮的小孩时,没想到却看到手臂高高举起,打算进行下一波攻击的大总裁。
安亮晔?她顿时呆若木鸡,是因为宿醉未退而产生幻觉了吗?她眼睛用力的眨了又眨。
天!他……他还向她挥手,真的是他!
喔!天呐天呐!她一身小熊图案的连身睡衣和一口的泡泡!妈呀!她红着脸连忙转过身,一溜烟躲回屋子里。
丢脸丢到家了!
她赶紧回到厕所把嘴里的泡泡吐掉、漱口,快速盐洗。回到房间她又想起,安亮晔不是那种要拜访人家不事先通知的人,又不是突击检查。她翻出了手机,有五通未接电话和三通简讯,全是他发的。
第一通简讯是九点三分—— 起床了吗?难得今天我有空,见个面吧!
第二通简讯—— 还生气吗?为什么不接手机?
第三通简讯——
我在你家楼下了。
向日葵看着那被她设定为“静音”的手机一阵无言,随即又胡乱的换了衣服,梳了梳头发,套上鞋就奔下楼,跑得太快又怕自己想见他的心事被看穿,太慢又有点假,要打开楼下的门时,她要自己稳下来,深吸了口气。
门打开,他已经等在门前了。
“早啊。”安亮晔难得有这样轻松,很休闲的笑容。
他的笑脸令她忽然有点不好意思,可能是拜那场告白之赐,此刻的她在他面前好像什么秘密也没有,浑身赤裸裸一般。
“早。”一时间不知道要说什么,她正好瞥见手上的手机,顺势解释,“那个……不好意思,我的手机设为静音,我不知道你有打电话来。”他无所谓的笑笑,“你早该给我你市内电话号码了。”她的市内电话很少用,就连家里人找她也大都打手机,所以她很少给人家里电话。
打量着他难得的休闲穿着,他可能天生就有大人物的架子,即使穿得轻便也让人觉得气势非凡。这样的他方才居然还扔石子引起她注意,她忍不住觉得好笑。
“没想到堂堂一个大集团总裁会学淘气的野孩子扔石头,当心扔错了,惹来一个拿扫把、凶巴巴的欧巴桑。”
“即使扔对了,也不是什么温柔女子啊。”
“喂!”她很自然的就出手整治他。
“你看吧?事实胜于雄辩。”
向日葵一怔,不禁笑了出来,笑到一半又停下来给了他一记白眼,然后再笑开了,弯弯的眼,大大的笑脸。
安亮晔柔柔的看着她。
“怎样,没看过凶婆子啊?”
他一扬眉,赞许道:“这才是我认识的向日葵!”
什么意思?想了一下她懂了,他大概是怕她在意昨天的失态吧,这才故意逗她的。这男人,其实很温柔吧!
她到底该拿这男人怎么办?她觉得很沮丧,因为自己的感情下得太快、太重,而他给得太慢、太轻,也怪不得她沮丧,说要追人的人感觉还停留在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阶段,这样怎么当男女朋友?说她遇到了爱情诈欺犯都不为过。
不过,她很清楚的知道,自己不会放弃,不会退缩的,只要安亮晔喜欢她。
假设爱情是赛跑,那么跑得快、跑得慢都会抵达终点不是,只要别半途弃权就好。但尽管坚定了心意,她还是有些不安,安亮晔是出自心动提出交往的吗?还是……因为想完成爷爷的遗愿?这个问题较之谁爱得多,或是韩楚琳的问题都来得严重,因为那意味着她和安亮晔之间的交往不是基于爱情。
她实在没办法忍受,自己的爱情建立在一个“孝”字上。
“安亮晔……”
“嗯?”
“我……我昨天是喝多了,可是……”深吸了口气,她觉得既然人也丢了、脸也丢了,那就干脆说清楚,不想暧昧的蒙混过去。“我说的话并不是随便说说,那都是真心话,其实我也知道你没有我喜欢你多。”她笑了,笑中含着满满的勇气和坚定,“不过,放心好了,有一天我会让你喜欢我喜欢到不行!”
这样的话听在安亮晔耳中,像朵柔软温暖的棉花落在心坎上,话很轻很柔,却有股强烈的力道冲击,他情不自禁的将她拥入怀中。“谢谢你这么喜欢我。”
向日葵放松自己,自然的偎着他。“不客气,希望你记得牢牢的,不要忘了回报我。”
他为之失笑,更加拥紧了她。
诚实、勇敢,有时有些小狡猾、有时又显得迷糊,向日葵展现感情的方式笨拙又好笑,可不知怎地,他就是感觉得出来。感情的事是双向的,如果他不在乎她,像他这样的男人又哪来细腻的心思去感受她的情思?
他温柔的吻着她的额,深深的看着她。在这一刻,他突然确定自己心里是有她的。这就是喜欢吧?不同于一开始是有目的,手段粗糙的只想“完成任务”的先追了再说。
他是真的喜欢向日葵,偶尔和她在一块时,他常常忘了自己是基于什么原因追她的,或许真如同她所说,他对她并没有那么深的情感。
意识到这点,他开始有些心虚……不过,会心虚表示他对她越来越在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