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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精闺女(上) 第四章 卖酒发了家(2)

  两兄妹告别了高僧,便往前寺大殿走去,雄伟的盘龙柱盘踞两旁,正门大开,漆红的寺门正对下山的天梯。

  “大哥,背我。”一看到天梯她就头晕,有现成的人轿为何不用,她纤细的双腿不是用来爬阶梯的。

  “你羞不羞呀!大哥都替你害臊。”说是这样说,宫明湛还是弯下腰,心甘情愿的当起妹妹的坐骑,他还能背她几年。

  “不臊、不臊,我脸皮厚,有哥哥真好。”她的上一世是独生女,从来没有感受有兄弟疼惜的窝心。

  “就你嘴甜。”宫明湛飒爽的笑了。

  “大哥,我重不重?”她摸了大哥的额头,看他流汗了没。

  “不重。”是他能背负的重量。

  “我就说我长高了,不是胖兔子,再过几年我会美得像仙子一般,把所有人都迷倒。”

  她长得像娘,是美人胚子。

  宫清晓考虑着要不要把蒸馏酒做出来,此酒一上市绝对是一件大事,他们三房被留了下来,若是没有相当势力在后头撑着,他们一推出也是遭罪,酒方子比白酒更引人注目,极易惹来杀身之祸。

  “谁说你胖,大哥把他揍胖。”

  瞧!全无原则的兄长,为了疼爱的妹妹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惜。

  “是臭明沅,他叫我少吃点。”她吃很多吗?啊——啊——她正在发育,本来就要吃饱,不吃会变成矮矬子。

  “好,大哥揍他……”臭小子居然敢欺负姊姊,皮在痒了,太久没挠他几下就忘了痛。

  “我没有,她又栽赃我,大哥不能偏听偏信,你要明察秋毫,不能受奸佞挑拨……噢!”

  又挨揍了,他真倒霉。

  双生子的性情十分相近,在山脚下等了好久的宫明沅等到没有耐性,他性子有点急地往上爬了一阶又一阶,不知不觉的走了快一半,想下山?他觉得不划算,继续往上爬又太费力,懒驴上磨屎尿多,干脆等在中途看风景。

  “你说自己的姊姊是奸佞?”太不象话了。

  被揍狠了,他也学精明了,赶紧低头认错,“我错了,大哥,我嘴巴长疮,坏了,小小不是奸佞,她是深明大义的大善人,肚里能行舟,心胸宽大,能纳百川……”

  “大哥,他又说我胖。”捉到现行犯。

  “明沅——”宫明湛声音一沉。

  宫明沅气急败坏地往下一个阶梯跳。“哪有,你哪只耳朵听见我说你胖呢?明明白白的诬蔑。”

  “有,你说我肚里能行舟,还能纳百川,分明是话中有话的暗讽,人不胖怎能装进这么多的东西?”她就是要黑他,每次看他上躐下跳的喊冤她就乐得很,谁叫他长得和她一模一样。

  其实仔细一瞧还是有些许差异,随着年龄的成长,面容有了变化,一个柳眉弯弯,杏眸含春,肤色偏白,一个眉毛略粗,眼神刚正,秀气的五官渐有锐角。

  “大哥,小小欺负我……”鸡蛋里也能挑出刺,太过分了。

  “叫姊姊。”没规矩。

  宫明沅又被打了,他是宫清晓的对照版,专门来受气的倒霉鬼,两人打从娘胎起就八字不合。

  “大哥,你不公平……”

  “你说什么?”还敢有怨言。

  大哥的气势一压,小老弟就气弱了。“没什么,我在磨牙,你听嘎吱嘎吱,我牙都磨平了。”

  哪敢不平。

  “大哥,你骑马来吗?我想……”一到了山下,一见到雪白毛色的雪里青大马,宫清晓又不安分了。

  “不行。”没有第二句话。

  “大哥,我还没说完你怎么知道我要说什么?”半途拦话很不厚道,还说最疼的人是她。

  “你,不许骑马。”太危险了,马很危险。

  “大哥……”她都十岁了,还当她是不懂事的小姑娘。

  一旁的宫明沅猴儿似的往上蹦,毫无手足情的落井下石。“上回那匹马差点被你骑死了,你一紧张就把缰绳往马脖子绕,再上一回居然喂马吃毒棘草,马拉了一夜的血只剩一口气,再上上一回不小心掉了簪子,就插在马屁股上……”

  她和马有仇。

  “那是意外……”她想解释,但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一旦她接近马匹,马儿就会  “不慎”出事。

  “小小,你看那边,那是我们的茶园吗?”宫明湛的脸色忽然变得凝重,望向冒烟的茶山。

  “咦!好像失火了?”她大惊失色。

  “明沅,你陪着小小,大哥去看看。”爱护弟妹的宫明湛将弟妹护在身后,不让他们以身涉险。

  “大哥,你小心点,多带一些人过去,这火起得古怪。”好像只有浓烟冒出,没见到火光。

  “好,我知道,你们两个别乱跑,给我乖乖地待在原地……”

  “我去看看,大哥去太久了。”

  待不住的宫明沅根本是一只拴不了的野猴子,他见兄长久去不归,那颗蠢动的心就不安分了,哪里有热闹就往哪里凑,而且还很机伶,一溜烟就钻进层层相迭的茶园。

  被留下来的宫清晓气得跳脚,她就知道弟弟靠不住,谁说双生子就一定感情好得蜜里调油,他们是前世的冤家,互相来扯对方的后腿,谁臭着脸,另一个肯定开心。

  “该死的宫明沅,居然把我丢在这里,要是有狼,我被吃了做鬼也绝对不放过他。”

  有这样做兄弟的吗?不顾她的安危自个儿跑去看戏,她回去要向爹告状,把他打个半死。

  申时过后,上山的香客陆续出寺,长得直入天际的天梯渐渐地被山上的岚雾掩住,人踪越来越稀少,最后已然不见,桃花飘落的山谷中只听见风声呼啸而过,日光隐隐。

  宫清晓就像被遗忘的小狗,久久没人来寻,孤伶伶的身影在夕阳余晖中被拉长,形成孤立的影子。

  其实她可以一个人独自回府,但她担心宫明湛一回来找不到她会慌乱,所以她一直等着,怕和大哥错过。

  可是等了又等还是不见人来,山上的浓烟已经淡得如缕缕炊烟,等到脚酸的她决定先到附近的慈善院歇歇。

  走着,走着,她突然觉得不对劲,脚下的绣花鞋似乎踩到什么,有点粘粘稠稠,像是……血?!

  “怎么会有血?”

  看到脚底踩到的一滩血,宫清晓先是抽气,震惊的查看四周是否有打斗的痕迹,她看血还很鲜红,并未凝结,判定是刚留下不久,且此人受伤不轻。

  说实在的,她真的不想管闲事,别人的死活与她何干,可是莫非定律真是太可恶了,她越不想碰上偏偏遇个正着,只差几步路就能到慈善院,拐个弯就到了……

  为什么会有一双男人的脚倒在她必经之路?

  “救,还是不救?”

  她犹豫了半炷香后,本想掉头回去,跟桃花寺借宿一晚,但是此时沾满血的脚忽然动了一下,她想见死不救的心动摇了,良心跳出来和她唱反调,救人也是修行。

  “算了、算了,我认了,世上有几亿人口呀!他遇上我算他命不该绝。”老和尚说的,上天有好生之德。

  捂着一颗狂跳不已的心,被赶鸭子上架的宫清晓脚步很轻的靠近,乱石掩盖的草丛里,一具伤痕累累的上半身出现眼前,满脸的脏污看不清长相,血和汗粘在发上,盖住他大半张脸,只露出干裂的唇。

  “谁?”

  以为昏死的男子忽然臂肌债起,握住身侧沾血的长剑,直指宫清晓的胸口。

  “唉!小心,我的皮肉很薄,你别伤到我,快把剑移开啦!明明就软成一滩泥,你还有力气杀我吗?”这剑很不错,是精钢铸造,她外公家就收了一把,还挂在墙上。

  剑抵心窝,她还有心情研究别人剑的好坏,这是真傻呢,还是死过一回不怕死?

  “你是谁?”受伤的人气若游丝的问,眼看着就要断气了,那双冷傲的眼却锐利如鹰。

  她没好气地由鼻孔喷气,“救你的人。”

  “你不怕我杀了你?”他不能死,他还有父兄的仇要报。

  “死就死了呗!要是你真杀了我,我大哥会把你的尸体剁成九九八十一块喂狗!不过老和尚说我是长寿之相,勾魂使者勾不走我的魂魄。”她其实想说她魂属异世界,这一世生死簿上没有她的名字,她寿长百岁。

  “老和尚……”这语气、这气死人不偿命的调调,她……她是……  “你是……小小?”

  正想着怎么把剑移开的宫清晓听见他喊出自己的小名,当下惊讶的往前一凑,全然无视锋利的剑芒,要不是男子剑收得快,她胸口就被洞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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