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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金女郎 第三章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也够改变一个人的个性了。

  半趴在办公桌上,手数钞票,金迷清丽的俏脸带着一丝幽怨。

  “干么?不小心收到假钞啊?”宫昱提着一袋吃食走进来,她才怀孕三个礼拜,口味却变得非常奇怪,居然迷上盐酥鸡。

  “我又不是你。”闻到食物的香气,金迷强撑起乏力的躯体爬了过来。“又是盐酥鸡!你吃不腻啊?”

  “你都还没对你的钞票厌腻,我怎会吃腻盐酥鸡?”宫昱插起一块鸡屁股送进嘴里,九层塔和蒜头的香味充斥鼻端。真是好吃!

  “没有这些钞票,你能天天、三餐有盐酥鸡吃?”金迷也不客气地吃了块炸花枝。“你老公说要帮我整一整姓钟的那一家子,现在怎么样了?”

  上个月,金迷在路上被“红刃”伏击,虽被少炜所救安然无恙,但却惹火了万能社内诸人。

  后经风江调查,金迷前不久接过一趟“扮演尸体”的任务,一个姓钟的老人家委托她演一场戏以测试他三个子女;不料却促使一场争夺家产的好戏提前上演,钟老头被他的儿女们气得昏厥住院,一醒来便嚷着要改遗嘱,不再无条件将所有财产留给子女们。

  平白失去一大笔金钱的钟家三兄妹,遂将一肚子怒火发泄在金迷身上,以为是她挑拨离间,钟父才会狠下心收回经济大权;因此联合收买了“红刃”,欲除掉金迷而后快。

  金迷本来是想解决掉“红刃”就算了,但是其它伙伴们却认为这样的教训太少了,不足以警惕那些有意挑衅万能社的人。

  所以他们每个人都运用自己的能力给了钟家人和“红刃”一点小小苦头吃。而其中负责经济制裁的,就是宫昱的老公荣世澐和风江的老婆聂恦融。

  “包管他们以后只要听到‘神风万能社’这衔名,就会闪到天涯海角去。”宫昱对自己老公的能力可是很有自信的。

  “哦!”金迷漫应了声,埋头在盐酥鸡的纸袋里翻找东西吃。

  “你最近是不是生理期不顺?每天要死不活的……唔——”说到一半,宫昱突然脸色发青,抱着肚子弯下腰去,不住干呕。

  “我看你害喜害得挺厉害的!”金迷抽了张卫生纸给她。“怀孕是不是很辛苦?”宫昱擦干嘴角的涎沫,若有所思的视线定在金迷那张迷惘的脸上。金迷最近这种魂不守舍的模样倒挺熟悉的,好象……

  “还好,只要想着这孩子是我和世澐的爱情结晶,就会觉得辛苦一下也是值得的。”

  “是这样吗?”金迷美丽的眼眸睁得大大的。“我还以为你没那么喜欢荣世澐咧!”

  “不喜欢他怎会嫁给他?”

  “可是你结婚后还是一样到处乱跑。拿老大来说好了,她平常虽然很厉害,却还是会对楚飘风温柔,而你……我老看到你跟荣世澐大呼小叫的,有时候你整他的手段更是毫不留情,你真的喜欢他?”

  “每对夫妻都有他们的相处之道,恋爱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怎能用一个规则套住天下的有情人。”

  “是吗?”金迷显得非常矛盾。

  这样一双烟雾迷蒙的眼,根本就是属于恋爱中人所独有!宫昱忍不住好笑,看来万能社里最后一号单身贵族也陷入情网里了,就不晓得对象是谁?该不会是文非凡那个傻蛋吧?

  “当然,夫妻不是只要有‘爱’就可以的;两个不同的人要相处一辈子,还需要学会协调和妥协。老大会对楚飘风特别温柔是因为她平常太忙,有时候难免疏忽了楚飘风,她觉得愧疚,因此只要一有相处机会,就一定好好把握住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至于我和世澐就不一样了,我太爱我的工作和武术了,不管我再怎么喜欢世澐,我都想为自己的心留下一隅自由的空地,尽情徜徉在我的喜好中;世澐能够了解,也可以接受,可是难免会吃醋,在我心中,有其它东西与他排在同等地位上,所以我们偶尔会吵吵闹闹。不过我老实告诉你,世澐也不是个静得下来的人,他是一块冲浪板,只有在高低起伏的海浪中才能展现自我;因此,哪一天我们不再吵了,可能就表示我们之间的关系完蛋了。”

  “还有这样子的!”金迷似懂非懂地呢喃自语着。那像她的情况又该怎么算?

  她现在是摸着钞票就想少炜,想起少伟就情不自禁要拥抱钞票入眠。那个诈了她一千块的男人,她为何会如此思念他?“这种事情光靠想象是无法了解的,要不你说,咱们社里哪对夫妻交往是符合传统的?社长和薛宇完全颠覆了夫妻间的角色;风江的女儿都十岁了,才和老婆举行婚礼……在别人眼中,我们都是一群不正常的家伙。但有什么关系,我们过得很开心啊!又不妨碍别人的生活,谁有资格批判我们?”宫昱加把劲鼓励金迷。“你要觉得迷惘,亲身去体验一次不就知道了。”

  亲身体验吗?金迷混沌的眸光乍然发亮,这倒不失为一个好主意!找金少炜搞清楚,她念念不忘的相思究竟是所为何来?

  宫昱对金迷的反应感到兴奋。别看金迷平常一副精明厉害的样子,在爱情的国度里,她才是真正毫无抵抗能力的生手。

  向来排斥爱情的金迷对于挑明了要追她的男人从来就没有好脸色,否则文非凡也不会三天两头被摔得在家休养。

  究竟是什么样的男人能够不知不觉间在金迷的心里埋下情种,让她情根深种而不自知?对于这个男人,宫昱的兴趣异常浓厚!

  金迷一直是即知即行的人,昨日才与宫昱商谈,今天她就来到罗斯福路寻找少炜的身影。

  记得他曾说十一月过后要在这里为独居老人募款。说来诡异,她倒不曾遗忘他说过的任何一句话。

  那个男人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怎么说呢?他……勾起了她的好奇心,她的好奇一日得不到满足,她便一日忘不了他!

  罗斯福路路口,少炜领着一列女童军对着来往行人一一点头募款。除了他之外,金迷没见到第二个男人。挺荒诞的,难道他们基金会有限制义工性别?

  不过那与她无关,她要找他,不管他周遭的女人再多都不能阻止她勇往直前!

  “嗨!”金迷潇洒地举手与少炜打招呼。

  “是你?”一见金迷,少伟明显地露出欣喜的表情。“上官金迷。”

  “什么?”她说话有时没前没后的,常搅得他一头雾水。但很奇怪,对于这个不知姓名的女子,他一直将她记在心里。

  “我的名字。”她笑了笑,见到他之后,那磨人心扉的思念似乎淡了。

  “原来是上官小姐。”

  “叫我金迷就可以了。你还在募款吗?”

  “没错,所以请你别打扰我们的工作。”插话的是许琼茹,她小心戒备的目光一直不离金迷清丽的俏脸。这女孩有股媚惑人心的奇异风情,激起她心里的不安。

  “小琼!”少伟微低的嗓音里含着轻责。“上官小姐是我们的朋友。”

  “金大哥!”许琼茹跺脚。“像她这样高高在上的女人岂是我们高攀得起?你别太傻好不好?”

  “不分阶级,只要是帮助过我们基金会的人,就是我们的朋友。”少炜说这话时,已经板起了脸孔。

  许琼茹不禁瑟缩了下;少炜很少生气,但每回一生气那迸发于外的压迫感都非常可怕。

  “喂,你这种说法很奇怪耶!”金迷却丝毫未受他的怒火影响,讪笑地横肘撞了他一下。“是不是没能力帮助基金会的人就变成敌人了?”

  “啊!”少炜怔愣半晌,却未因被当众驳斥而恼羞成怒,反而很大方地道歉。

  “对不起,我说错话了,其实同样生活在这个地球上,不应该分彼此,大家都该做好朋友,和睦相处才对。”

  “这理想又未免太高了。”金迷没他那么乐观的想法。

  “只要大家都能抛弃成见,这一点应该不难做到。”在少炜光明璀璨的心理似乎没有一丝黑暗。“关于这一点,从来就没有答案,再谈下去,难免流于诡辩,那个人要捐钱了,你还是快做事吧!”金迷推了他一下,顺利转换话题。

  一个中年上班族自皮夹里抽出一张千元大钞,放进少炜手里的募款箱。

  逆光下,金迷看着那张千元大钞,美丽的双瞳危险地眯了起来。她走上前去,正想阻止少炜开发票给捐款人。

  许琼茹却快一步挤开她,占据少炜身旁助手的位置,笑容甜美地对着捐款人点头答谢。

  “不必这么客气啦!”上班族笑着摇摇手,突然脸色一变。“啊!我忘了我身上只剩下最后一千兀,全捐了我就没钱坐车回家,先生,我可不可以只捐五百元?

  你再还我五百。”他对着少炜要求道。

  这次的募款是没有金额限制的,少炜当然不能拒绝上班族的要求,当下打开募款箱,正想找出一张五百元还给他。

  “等一下。”金迷一手抢过募款箱,翻找着上班族刚捐的千元大钞。

  “你干什么?抢劫啊!”许琼茹脸色大变怒喊。

  “小琼,不要乱说话。”少炜注意到金迷阴晦的脸色,怀疑事有蹊跷。

  金迷找到了那张千元大钞,直接递还给那位上班族。“我们不要你的钱,拿回去。”

  上班族一张脸乍青乍白。“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们基金会看不起我吗?”他故意叫得很大声,引起路人的围观。

  “喂……”许琼茹正想骂人,却被少炜一记警告的眼神瞪定在当场。金大哥从没对她凶过,今天的意外全是上官金迷害的!她委屈地胀红了脸。

  上班族的虚张声势和金迷的冷凝沈静恰成一个对比,细观眼前的状况,少炜心里有了一个猜测。“那张钞票给我看看。”他举手正想抽过金迷手中的千元大钞。

  “先不要碰。”金迷却闪了开去,阴冷笑道。“我看你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本来是想给你一次自新的机会,但你既然有意将事情闹大,我也不会含糊。走吧,一起到警察局去,你可以好好跟警官解释清楚,这张伪钞是打哪儿来的?”

  惊天动地的答案震住了围观诸人,少炜沉下面容,很遗憾地印证了心底的猜测。今天若没有金迷,他们大概就成为人家洗钱的工具了。

  “你……你有什么证据证明那张钞票是伪钞?”上班族脸色发青。

  “是不是伪钞,警官大人自会检查,我没必要对你多说废话。”金迷毫不放松地逼近他。

  “你少血口喷人了!”上班族破口大骂。“那张钞票根本不是我的,你们想骗我的钱,才蓄意陷害我。”

  “你这么说,我就更想揪你上警局了。”金迷黠笑道。“咱们去验指纹吧!这个募款箱是密封的,除了捐款人外,也只有我方才找这张钞票时碰了下,这张钞票上除了我的指纹外,应该也会有你的,所以……”她还没说完,那个上班族转身想逃。

  金迷旋身飞起一腿,将他踹跌在大马路上。“我最恨轻待钞票的人了,今天你犯在我手上,算你倒霉,捉你去给薛大队长剥皮去。”

  “不要,小姐,你饶了我吧!我也是不小心捡到这张钞票,一时贪心才会财迷心窍,我不是故意的,请你原谅我这一次吧!”眼见情势不利,上班族立刻对金迷又跪又求。

  “你撒谎不打草稿,伪钞是垃圾吗?满街都是,可以任由你捡?”金迷踢他一脚,将他双手反剪在后。“你说老实话,或许我还会放了你,可你慌张的反应却点明了事情绝不简单。你乖一点儿跟我上警局,否则,就算要打晕你、扛你去,我也是不会手软的。”

  “我跟你们一起去。”少炜自告奋勇接过押解犯人的工作。

  “那我们怎么办?金大哥。”许琼茹可不想放着少炜和金迷独处。“他看起来很可怜的样子,也许真是无意的,不如就放了他这一次吧?”

  “妇人之仁!”金迷别开头,低骂了声。

  “你说什么?”尽管骂声低,许琼茹还是听见了,更是气得一肚子火。“像你这种铁石心肠、毫无仁心的家伙,有什么资格说我?”

  “小琼!”少炜紧蹙眉头。“方才他在我面前掏钱包捐钱时,我注意到了,他皮夹里还有整叠千元大钞,恐怕也全是伪钞。这是很严重的刑事案件,是应该交给警方处理的。”

  “那你刚才怎么不说?”金迷斜睨了他一眼,看他被人呼来喝去的,还以为他蠢到没药医了。

  “第一、我没发现这是伪钞。第二、我们无权决定捐款该捐多少钱。所以他的要求我是有义务遵循的。”少炜认真地说着。

  金迷猜他脑袋里一定放着一只天秤,随时在衡量自己的作为合不合宜、正不正确;真是个正直的人,可却也太过忠厚了。

  “既然真相已然大白,我们走吧。”

  少炜点点头,押着上班族,与她并肩离去。

  走了两步,金迷突然回头,迎上许琼茹深恶痛绝的双眸,传达出非常浓厚的醋酸味。不晓得她与金少炜是什么关系?但愿不是情侣!

  金迷没兴趣做那横刀夺爱的第三者,不过她也不想轻易死心,找个机会好好问问少炜吧!

  离开警局时已经过午两点了,金迷饿得前胸贴后背,都快没力气走路了。那个小气薛宇,亏她还送了薛宇一条大线索,居然连碗鲁肉饭都舍不得请,够抠门!

  “这回真多亏你了,否则,基金会被伪钞集团利用来洗钱,可能会被吊销执照,吃上官司呢!”少炜真是没想到,那个上班族背后竟隐藏了这么庞大的犯罪组织,他不敢想象基金会要不小心收了那张伪钞,会引发多么惨烈的风波。“没什么啦,运气好而已。”她溜目四顾,想快点找个好地方吃饭。

  “不过你真厉害,那张钞票你只看了一眼就分辨得出真伪。”

  “那当然!真钞是多么美丽的艺术品,岂是伪钞那种假货所能混充?”所有的钞票都是她的宝贝,她待它们就像伺候祖宗一样,怎可能错认?

  “钞票是艺术品?!”这种说法他还是第一次听到,真有趣。

  “当然,世上没有比它们更漂亮、精致又兼具实用性的东西了。”

  “听起来,你好象很喜欢钞票。”

  “爱死了!”她突然跳起来欢呼。“走快点、快快点,对面有家卖鸡肉饭的,我们去吃鸡肉饭,我快饿死了。”

  “咦?要吃鸡肉饭吗?本来我想请你到餐厅大吃一顿,好谢谢你今天的仗义解围。”

  “那一顿就留到晚上吧!现在我已经撑不下去了,再不补充能源,可能要麻烦你背我回家了。”

  “那好吧!”

  “耶!”她大叫,拉着他跑过马路,走进卖鸡肉饭的店里。“老板,来一碗特大碗的鸡肉饭、味噌汤、皮蛋豆腐、烫青菜和一份综合沙拉。你想吃什么?”

  “鸡肉饭、海带、白菜汤。”

  “就这样了别客气,我请客哦!”看在晚上有一顿大餐好吃的分上,她难得善心大发地请人吃饭。

  “这样就够了。”

  “那好吧!待会儿我的小菜分一点儿给你吃。”金迷撕开一双卫生竹筷,开开心心地等待食物送上来。少炜一脸温和的微笑注视着她毫不造作、纯美可爱的笑颜。很多女孩子为了博得男伴欢心,会故意在人前吃得很少,或者把自己饿成一副皮包骨。

  金迷却不一样,她是天真又带点霸道的,想什么、要什么,立刻表现出来;她不管别人的想法,恣意地做快乐的自己,这样的女孩特别得教人眼睛一亮。

  “喂,发什么呆?快吃啊!”饭菜一送上来,金迷迫不及待地大快朵颐。“芦笋很甜哦,要不要?”她挟了一根翠芦笋进他碗里。“我想不到你一个大男人却吃得这么少。”

  “刚刚在警局你和薛队长在会议室里讨论案情时,外头的女警请我吃了一块蛋糕,所以还不太饿。”

  “为什么只有你有蛋糕吃,我就没有?”抗议!亏“神风万能社”与警局关系向来良好,差别待遇却这么大?

  “嗯……大概蛋糕不够吧!你喜欢吃蛋糕,待会儿回程途中,我再买一个给你。”少炜不好意思说,方才他不只被请了一块蛋糕,还有咖啡、葱油饼、小笼包……那些女警对他可殷勤了。

  金迷也不是笨蛋,看他一副欲言又止、脸红红的样子,也猜得到刚刚发生了什么事。只是有些疑惑,他也不是帅到天翻地覆,怎会有这么多女人喜欢他?

  “奇怪……”

  “怎么了?”她又开始没头没尾地说话,他的头又要晕了。

  “你长得会很帅吗?”

  “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我觉得你的长相充其量只能算中等啊!”

  都是她在自问自答,少炜委实不知该如何回话了?

  “你有没有看过真正的上等品?”“什么上等品?”

  “俊男喽!”金迷翻出皮夹,一掀开,长串的帅哥照片溜了出来。“这些是我收集的上等品,酷吧?”

  少炜仔细看了看那些照片,好象天使一般的男人叫萧士诚;形容冷峻媲美撒旦的是玉司神;美如冠玉的是荣世澐;阳光男孩左士奇;白面书生风江;俊俏迷人的是楚飘风;还有一身神秘气质的阴有匡。全是些难得一见的人中龙凤,他们若进演艺圈,包管大红大紫。

  “这个偶像团体叫什么名字?”

  “偶像团体?”敢情他当他们是唱戏的?金迷抱着肚子,笑不可抑地趴在桌上。“我回去告诉他们,有人推举他们进演艺圈,包准大家笑死在地上。”

  “不是吗?我以为你们是同事。”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也当我是某个演艺人员?”金迷讶问。

  “因为你每次出现都有各种不同的扮相,所以……”他原先还猜过,她是不是特殊造型师呢!

  天哪!这误会可大了。“我不是演员,我扮成各种不同的人物是因为……”金迷可烦恼了,该如可解释才能说清楚她的工作性质?“呃!有人给我取了个绰号叫‘替身’,我的工作也算是演戏的一种啦,差别是,这个真实的世界就是我的舞台,我演的是现实人生。”

  少炜瞪大眼,这样的生活岂非介于黑白两道之间?原来她从事的是如此危险的工作。

  就知道他会误会!看到他大感诧异的表情,金迷的头又更痛了。

  “我们公司叫做‘神风万能社’,也许你听过这个名字,我们接受各种委托:

  保镖、情报汇集、商业间谍调查……甚至除灵、卜筮;只要有人提出问题,并且付出相当的报酬,我们就负责帮忙解决。我们的工作有点像征信社,但范围却比征信社大多了。”“相对的,你们工作的危险性也比一般征信社高上不少。”他一语指出重点。

  金迷只能嘿嘿傻笑着。

  “不过这确实是一份挑战性非常高的工作。”

  听他的语气好象还满欣赏这种工作的。“你真的这样觉得?”金迷讶问。

  少炜点头。“有什么不对吗?”

  “没有,只是……一般人对我们这种工作不是极端害怕,就是异常崇拜,所以……你的反应有点儿超出我的预料之外。”

  “我想这只是各人的想法不同吧!一样米养百样人,谁也没权利要求别人非同意他的想法不可。”他认真地说着。

  金迷一脸尴尬的笑容。这家伙什么都好,就是做人太认真了,老爱说些人生大道理;他若能活得更轻松、愉快一点,一定会更完美。

  “呃……我吃饱了,你还要再吃吗?”

  少炜喝完最后一口汤,放下碗筷。“我也吃饱了。”

  金迷看着他吃得干干净净的碗盘,满意地笑了。这年头,不管男女老少,懂得珍惜食物的人是越来越少,生活上的太过富裕造成了无端的浪费,想到这些用她可爱小宝贝们换来的物品被这么糟蹋,好几次她都气得想扁人;说她小气也好、抠门也罢,总之她就是爱钱,更加爱惜所有用钱买来的东西。

  “那走吧!”她付完帐,和他一起走出饮食小店。

  “谢谢你的午餐,晚餐让我作东,请你大吃一顿。”少炜很诚恳地道谢,并且邀约下一场饭局。

  又发现他一项优点。有些男人觉得让女孩子请客是件很没面子的事,因此就算穷得要死,也会打肿脸充胖子抢着付帐;也有一部分的男人和女孩子交往是抱定了占便宜的心态,要人又要钱。这两种人金迷看多了。少炜却不一样,受了恩惠,他会很大方地道谢,不管对方是男是女;然后,他会知恩图报。他若生在古代,肯定是一代大侠。

  “喂,你说你是个厨师是不?”

  又是一个天外飞来的问题,但幸好他还听得懂,晓得怎么回答。

  “对,我有厨师执照。”

  “那不如今晚的大餐就由你来做吧!”

  “你想吃我做的菜?”

  金迷点头如捣蒜。“上回那个火焰松饼一级棒,可见你的手艺一流,再做几道好菜来尝尝,你觉得如何?”

  “好啊!可是我家里已经没什么菜了,得去买些材料才行。”

  “我知道有一处黄昏市场卖的东西超级霹雳便宜的,我带你去!”也不管他愿不愿意,金迷拖了人就跑。

  金迷向来节省,舍不得坐出租车,转了三站公车,总算到达目的地。

  那是一个很传统的市场,而且所有卖菜的人好象都跟金迷很熟似的。

  少炜很快就发现了她所谓的“超级霹雳便宜”从何而来?

  “你需要什么东西?”金迷问他。

  “先买些海鲜好了,红蟳、花枝、大明虾……再来一尾石斑鱼。”

  “好,看我的。”金迷走到卖海鲜的摊子边。“老板,这红蟳怎么卖?”

  “上官小姐,又是你啊!”中年老板一脸又爱又恨的表情。“一只两百,算你三只五百啦!”“看在我每天都来光顾你的分上,算便宜一点啦,老板!”金迷开始杀价。

  “小姐,已经给你优待了,三只本来是六百块,我只收你五百耶!”

  “四只五百。”

  “不行,那样我岂不要亏死了。”

  “可是我们有两个人啊!”金迷指指身边的少炜。“只买三只的话,你教我们两个人怎么分?”

  “那你就再花两百块买一只啊!”

  “金迷,”少炜轻扯她的衣袖。“这样杀价不是太为难老板了吗?他也是要赚钱的啊!”

  “唉呀,你别吵啦,我又没教他不要赚,只是赚少一点儿嘛!”

  “可是老板已经给了优待,再从继续杀价岂非……”

  “我告诉你,台湾人真东西不杀价是有辱国风的,你懂不懂?”

  少炜真是被她打败了,杀价跟国风有什么关系?明明是她自己爱钱嘛!

  “总之你在旁边等我就是了,我会把你要的东西全部买来给你。”

  推走捣蛋的家伙,金迷继续投入杀价的战场中。

  少伟看得是目瞪口呆,从来没有女孩子在他面前这么肆无忌惮过;就算平时说话有些刻薄的许琼茹,对着他,也会收敛一下行止,装温柔一点儿,独独金迷……

  她硬是特别得独一无二!

  不过他还真是佩服她,最后她花了五百块买了四只红蟳,顺道拗了两只花枝走;她跟人家买一颗高丽菜会附赠一把葱、一把蒜,外加辣椒、生姜少许;而原本一斤三百六的大明虾竟被她杀成一斤两百,人家还给了她十颗虱目鱼头恭送她离开……老天!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孩?终于,他再也忍不住抱着肚子笑弯了腰。奇葩啊!她绝对是女性同胞中的奇葩,他——突然,他发现,他好欣赏她,而且有一点点喜欢她……不!或许不只一点点吧?

  凝望着她的目光不觉更加温柔了。他想追求她,期盼更加理解她、接近她!她,会给他这个机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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