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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换你心 第二章

  第6节

  汤明轩心里必定作如此想。

  这年头,男人的思想已成一个标准模式。

  当前的大事,是事业,直接点说,是金钱。亦即男人自尊心之所在。

  一个益丰集团内,见尽了众多形相。别看管理层上尽是郎才女貌,两年前,大太子董植康在外国学成兼任事多年后,回香港辅助父业,才三十四岁,一屁股坐到董事局里去,威风何止八面!昂藏七尺,玉树临风,甚或才德并重有如汤明轩,坐在满是法律书籍的办公室内,只消董植康一推门走进去商议公事,汤大律师就得立即起立相迎。这种情景,不见得有机会倒转来发生。

  太平盛世,没有何物比人的自尊更珍贵!更值得维护!

  多么的可惜,最普遍、最实惠、最有效的保障男人自尊之法,就是财雄势大!

  江湖上苦苦经营的男人,实在又比抛头露脸的女人还要难看。男人是天生要出人头地的,做不到了,绝对没有同情分。对人生角色的当然责任,世人划分得十分清楚。女人风光是锦上添花,因而挣扎不出个所以然来,也不过败掉一场风头而已!

  汤明轩是聪明人,他从来都对这个现代男人生活的模式,俯首称臣。

  至于女人,汤明轩采取一个比较审慎的态度,妻子是人生旅途的拍档。拍档出色的话,自然一路湖光山色,春风得意。拍档有何差池,就只好寻找驿站,稍示歇息,再续前程。

  漫漫人生长路,很难避免人疲马倦,驿站的出现成了补充阵营,有珍之重之的需要。

  汤明轩跟很多很多现代大都市的男人,都有着如此心态的话,实在不足为奇!

  在他眼中,盛颂恩可以带出来,亮相人前,丝毫不失礼。如若有红颜知己,仿似这位出色的同事丁逊君,也叫牡丹绿叶,相得益彰。

  光天化日之下,男人走在中环,碰见蜂腰盛臀的女人,踩着四寸高跟鞋,在天桥上跟自己擦身而过,也会觉着丹田下一股暖流,缓缓而上,通体舒畅。甚或在什么会客室,翻一翻杂志,看见影艺红星,袒胸露臂,波光胜雪,也会脸红耳赤,想入非非。

  何况眼前玉人,倩影双双,汤明轩如无非分之想,怕在情理之外了?

  一顿奇形怪状的年夜饭,终于用毕。

  泰国夜生活,不怎么样!

  丁逊君自然告辞,回房休息去。

  临别时,盛颂恩跟逊君握手,温和地问:“明天你会去拜佛吗?”

  丁逊君答:“你有兴趣?”

  “明轩不晓得路,男人对拜佛也没有诚心敬意,你把我带在一起好吗?”

  怎么拒绝呢?这位太太娇声软语,委实无法令人抗拒。她如有个千依百顺的丈夫,也是天公地义之事了。

  丁逊君含笑点头。

  回到酒店房间去,丁逊君首先泡了个热水浴。

  职业女性对洗澡多有癖好。何解?不单是为奔波劳碌,香汗淋漓,而是为伧俗的人一大堆,塞在小小一个食世界里,挤得透不过气来,天天弄得人外劳内伤,龌龊不堪,老是有种要将浑身上下的恶浊,不住洗擦的冲动。

  人的心态,说多奇怪就有多奇怪!

  浸在浴缸内憩息的丁逊君在想:又一年了!

  一年容易又一年!

  转眼,她就会是三十岁的中年人!

  除了年薪由五位数字,晋升至如今的接近七位数字之外,过往十年,实在一无所成!

  浴缸的水温热,很舒服!然而,丁逊君偏偏要想,那个叫盛颂恩的女人,现在一定比她更畅快。或在鸳鸯戏水,或躲在丈夫怀里,承受着细意爱怜……

  不能再照这个方向想下去,否则只有越来越鄙俗,越卑微,越下贱!

  丁逊君不是不委屈的,连个人思想都必须长期处于优越状态。老天,她很多时宁愿自己是在菜市场内成长的小摊贩妇人,粗身粗势,卷起了衣袖,蓬头垢面,猥言脏语,乱讲一通,但求畅快!或者,宁愿现在这个样子,慢慢地把身子滑进水里去,永远再抬不起头来,不就可以不再想那盛颂恩有多好,有多温馨,有多柔情蜜意了。

  盛颂恩其实并不如丁逊君想象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她有她角色的难演之处。

  见过了丈夫这位女同事,回到曼谷东方宾馆来,盛颂恩竟有点惴惴不安。

  她对这种情绪非常敏感。

  太阳底下何来新事!丈夫事业有成,家庭妥贴,跟着就闹婚外情,这有什么希奇?就算真个轮到自己头上来,还不是那句老话: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盛颂恩太知道自己的条件了,除掉一副细致的相貌,一身细嫩的皮肤,在丈夫眼中犹有可取之外,其他都一无是处。

  她出身富裕之家,父母把她自小供养得小公主似的,长大后送到加州去念大学,主修历史,副修英文。毕业后,还未考虑停当,究竟是要升学还是要回港做事。就在那个暑假,父母于长途电话中嘱咐她,好好地招呼自英途经美国回港的世兄汤明轩,就是这样,故事开始,随即结束。

  那一年,正好是明轩被政府派到英国去公干,取道美国回港。二人的年纪虽有十多年差距,偏就是颂恩迷醉明轩的成熟,明轩又喜欢颂恩的稚气。故而一拍即合。

  这没有什么不好,但明显地也没有什么好。

  跟了汤明轩这几年,虽未至于有七年之痒,然而,小夫妻的感情,平静无浪。姑勿论盛颂恩在闺房之内,扮演泼辣抑或委婉的角色,渐渐的,汤都无动于衷,很有点视而不见,置若罔闻。

  颂恩绝不愚蠢,她在年前已经发觉到自己在长期静态的生活中,培养出既非热辣辣又不是温吞水的性格,她沉不住气,变得多疑、噜苏、赘气!情不得已之余,连自己都讨厌自己。

  夫妻感情像神台前供奉的一杯茶,静静地躺着,圣洁干净,却无人饮用。

  盛颂恩不是不希望自己变得活泼一点,让生活多半分情趣的!可是,她就是缺乏盐酒酱醋的一盘菜,孤寡无味,无可奈何。颂恩曾经坦白地问丈夫,汤明轩说:“因为你没有好好接触人群社会,于是缺乏生活资料!”

  颂恩开始明白那些在人海江湖上打滚的职业女性,才是有料之人!

  对她们怀着戒心,是必然的。

  汤明轩老早淋了莲蓬浴,在床上睡好。

  第7节

  盛颂恩还坐在化妆台前,用冷霜洗面,她皮肤其实不错,用太多化妆品是没有必要的。只是颂恩知道要见丈夫的这个同事,她便刻意地下了功夫,不容自己失礼。

  颂恩问:“明轩,你的这位女同事在公司里头是不是风头顶劲的?”

  “这问题已经在今晚问过两次!”汤明轩没好气。

  “没有哇!我刚才只是问你,丁小姐人缘如何?她是否很能干?”

  “全部大同小异!你对丁逊君太有兴趣?”

  “你呢?”

  “我?什么意思?”

  “你对她没有兴趣?”

  汤明轩坐起来,按动电视机,试图选看节目。

  “明轩,你没有答我!”

  “答什么?”

  “我的问题!”

  “你的什么问题?”

  “你对丁逊君有兴趣?”

  “无聊!”

  “谁?”盛颂恩慌忙回过身来,一脸的面霜,汤明轩没法看清楚她的面色,只听得出语气一点不友善:“你说我无聊,还是那姓丁的?”

  汤明轩把电视机的声浪提高。

  “把电视机关掉!”

  汤明轩没有反应。

  盛颂恩干脆站起来,走过去把电视机关掉。

  汤明轩乘势钻进被窝里去,闭上眼睛,企图睡觉。

  “明轩,你先别睡!”

  “你想怎么样?”

  “我在跟你说话!你还没有回答我……”

  “我的天!”汤明轩伸手拿个枕头盖着自己耳朵。

  “明轩,你讨厌我了。你见惯那些女强人的潇洒爽脆,就觉得我们这些家庭主妇婆婆妈妈的,无聊至极,对吗?”

  汤明轩转了个身,枕仍盖着头。

  “明轩,不是这样的吧?我们当初结婚时,你说过不要我在人前卖艺!只消躲在家里当你的乖乖女便成!我于今不是做到了?”

  盛颂恩坐在床沿,微垂着头,自觉委屈。

  室内顿时一片静谧。

  汤明轩回过身来,把枕扔掉,看了妻子一眼。随即伸出手,拥住了颂恩。

  “别傻。今天年三十晚,家家户户都大团圆,你赶快把面霜擦掉,我们好好地睡一觉。”

  颂恩忸怩地转动一下身子,噘噘嘴,没有动。

  明轩坐起身来,伸手在床头拿了张纸巾,替妻子抹掉面上的冷霜。

  “你别胡搅……”颂恩嗔道。

  “我喜欢胡搅!”

  明轩乘势把妻子抱住,滚卧到床上去。

  到底是鹣鲽寻梦易,孤衾冷枕难!

  晨光熹微,盛颂恩与丁逊君都早起,前者是丰容焕发,双颊酡红,意态悠然,后者呢,心神散涣,面白如纸,一脸又要撑着过一天的无奈!

  汤明轩没有看到二人的模样,因为他仍熟睡。

  丁逊君的电话接到东方宾馆来:“汤太太吗?早晨!”

  “丁小姐,你早!昨晚睡得好吗?”

  “还可以!”

  丁逊君有过七十二小时之内,只在办公室休息过三十分钟的记录。一站在人前,半句怨言都没有,如常地精神奕奕。只有局中人才明白要在商场内生存,一样要有码头苦力的体力!

  “明轩还睡得顶熟呢!”

  “啊!我原想跟你们吃过早餐,就去拜四面佛!”

  “这好哇!我给明轩留个字条便成,等下再回酒店来陪他吃午饭吧!我们这就吃早点去!”

  礼尚往来,丁逊君造访东方宾馆。

  盛颂恩看看丁逊君大口大口地吃那份丰盛无比的早餐时,忍不住笑:“丁小姐,恕我不客气,你很能吃啊!”

  “这是人所共知的事!”

  丁逊君毫不介怀。任何人只看她的吃相,以为她任职建筑地盘,专业担泥。

  “我也很爱吃,只是老要节食。一旦吃多了,就长肉。”

  “你没有运动!”

  “这当然是其中一个理由,很多事都由天定,我是那种饮白开水,甚而呼吸都会胖起来的人!很惨!”

  丁逊君在心里重重地叹一口气,这位汤太太活在温室之中,专心服侍一个老板,只要这重宾主关系妥贴,天塌下来当被盖,有什么烦心之事可言?心广自然体胖,亘古常理!

  像丁逊君这种白手兴家的女人,家中没了盐油柴米,是自己的事;写字楼人事复杂,公司政治难缠,也是自己的事;连午夜梦回,抬眼望住天花板,设尽办法驱除寂寞,再度入睡,又有谁加以援手呢?

  从早到晚,都有数不尽的艰难,帮忙着虚耗一身的血肉!怎会胖得起来?

  第8节

  “汤太太,以前来过泰国吗?”

  “没有。明轩不大喜欢东南亚。前年复活节,我央他陪我到菲律宾走了几天,回来以后,声言不再到热带地方去!”

  丁逊君很想问,为什么今年改变了主意?答案可能对她很重要。

  “今年明轩突然改变主意,因为我们的父母都分别到美加去度岁,又只得几天假期,度来度去,只好委屈来泰国了。”盛颂恩补充:“我其实顶高兴有缘礼佛,都说四面佛灵验非常!你看呢?”

  “诚心所致,金石为开。神明其实无所不在,若在这儿有求必应,也是缘分而已。”

  盛颂恩用心地看着丁逊君。心里油然生了半点敬意,眼前这个女人,说的每一句话,都那么有意思,那么吸引。见过世面,自是非同凡响!

  “丁小姐常来礼佛?”

  这句话才出口,盛颂恩就惊觉自己的不得体了。如此查根问底,很有点干涉到他人私隐上头去的过态。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岂非间接指出对方心底有多少的不称意?

  于是颂恩红着脸,力图挽救:“拜得神多自有神庇佑,我们女人最要紧是积谷防饥,千万别临急才去抱佛脚。”

  丁逊君笑,没有回话,很专心地把那份早餐吃得精光,益显得对方言语的画蛇添足。

  盛颂恩无聊地拌着咖啡,单是眼前人的那份含蓄,就是自己学不来的修养。老早嫁掉了的女子,躲在睡房里陪丈夫,跟电视机为伍,又如何得以在智慧上发育成长?

  早餐之后,二人叫了部街车,到坐落于通衢大道的四面佛园去。

  早上,礼佛的人一般不比黄昏多。连那个四人一组、专业以舞蹈敬礼神明的泰国舞娘也不见踪影。

  逊君领着颂恩,买齐了一式四份的香烛、小木象、花环、金箔等,各自跪到佛前去祷告。

  除了天上神明,无人知晓这两位面目姣好,身光颈靓的小妇人,究竟许什么心愿。只看两张虔诚的脸,表现得一般的焦灼,就可以想像得出,她们是认真的,丝毫没有闹着玩的儿戏!

  人生本就多难,人心又永无满足。就这两个因素,造就了通天下的教堂庙宇,人来人往,香火鼎盛。

  拜完了神,盛颂恩要赶回东方宾馆去跟丈夫会合。丁逊君无意自大年初一开始,就把自己降格做人家恩爱夫妻的第三者,于是随便寻了个借口,就跟颂恩分手了。

  二人分别跳上了计程车,竟都是回旅馆去。

  丁逊君决定躲在香格里拉,睡掉这几天假期。

  盛颂恩刚相反,她一走出外头世界,就开心得像冬眠过后的小动物,仰着脸,迎着温暖的阳光,拖住丈夫满城乱走,把曼谷的所有名胜都逛个够。

  物以罕为贵,汤明轩一年里头,鲜有空闲放下公事,陪伴娇妻度假。因而,颂恩乐不可支。

  年初三的黄昏,汤明轩在宾馆游泳完毕,在泳池旁的太阳椅上小睡。

  颂恩跑到他身边来,坐下,也不做声。

  “你已购物完毕?”

  “嗯!”颂恩面有难色。

  “怎么?意犹未尽?”

  “刚买的一套泰丝晚装,回来再穿在身上,还是觉得色泽不对,我穿水红色比较好看!”

  “可以更换吗?”

  “路很远!”

  “对女人,这应该不是问题!”

  “一去就两小时的样子,阻碍了吃晚饭的时间!”

  “去吧!省得回到香港去,怨声载道,要飞回来的话,成本更不得了!”

  “知妻莫若夫!”

  “多谢夸奖!”

  “那么,你要是肚子饿,就自己先叫点什么吃吧?”颂恩站了起来。

  “可以找人陪我一道吃吗?”

  “为什么不呢?”

  话一出口,颂恩就有点舍不得的感觉,随即想起了丁逊君!

  “明轩,你是要找丁小姐一起吃饭吗?”

  “我没有想过!”

  “可是,这儿除掉这个同事,你并不认识谁!”

  汤明轩耸耸肩,不置可否。

  颂恩重新坐下,不动。

  “改变主意了?”汤明轩问。

  盛颂恩默不出声。

  “要去换衣服的话,快去快回!明天一早就得到机场了,今晚是最后机会!”

  丈夫分明地在催她。

  “今晚也是你的最后机会吗?”

  “荒谬!”

  “你知道我的意思?”

  明轩没有答腔。

  “心里头有鬼,才易露马脚,给人一下子戳穿了那重心思,就老羞成怒!”颂恩悻悻然地说。

  汤明轩坐起来,穿上泳袍,径自走回酒店去。

  这一下,教盛颂恩一时间不知如何反应。面子似乎已丢了一半,要跟在丈夫屁股后头走,很心心不忿,继续坐着不动,又如何是好呢?

  颂恩突然间眼眶一阵温热,觉得自己衣冠楚楚地独个儿坐在泳池旁边,很孤苦伶仃。

  原来一旦被汤明轩扔下,就会如此凄惶,不是不震惊的!

  在池畔憩休的游人,都禁不住望她一眼,怪怪的眼光,透着幸灾乐祸的鄙夷,那么教颂恩脸红耳赤,面目无光!

  如果真有一天,丈夫有了别个女人,把自己抛弃了,那种感觉一定比如今的难受百倍。

  可是,还能怎么样呢?汤明轩一去不回头,自己除了尴尬地重新站起来,快步逃离现场,再行处理事件之外,实在并无他法!

  盛颂恩鼓着一肚子的闷气,步回睡房去。

  第9节

  才推开房门,只见汤明轩刚放下电话。

  颂恩整个人蓦地往下沉,比一担铅还要重。

  明轩见她回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示。干脆把泳袍除脱下来,跑进浴室去洗澡。

  颂恩的心,开始七上八落。

  丈夫是不是已约好了那个姓丁的去吃晚饭了?他在曼谷分明并不认识什么人,拨电话给谁去了?

  自己千不该万不该,言语一时不慎,把心上的狐疑宣诸于口,反而让他打蛇随棍上。从来没想过丈夫会是如此厉害的脚色!初嫁他时,还觉得他太老实!真是看走了眼!

  待会汤明轩自浴室走出来,要赴他的约会去了,自己如何自处?

  拚死跟在他屁股后头,是不是最好办法?还是率直地向他大兴问罪之师?前一个方法,失之于小器,后者呢,又未免太过泼辣!

  然,如果自己失去了丈夫,还有什么呢?

  那姓丁的并不好惹,她条件相当棒。论相貌,各有千秋。论学识,自己起码输给她社会经验。论名气,更瞠乎其后。论机会,汤明轩除掉八小时睡眠时间,其余的光阴刚好让两个女人平分。说不定,丁逊君接近他的时候还多一点点!

  自己有哪一样是能轻易将对手比下去的?只有名分!然,今天今时,名分又算什么呢?太多非富则贵的成功人士,公开情人身分,予她特殊的社会地位!凡事你情我愿,就好商量!

  想着想着,阴风阵阵,不寒而栗。

  汤明轩自浴室走出来,瞥见颂恩苍白的一张脸,也微微吓一大跳。

  “怎么?你不舒服了?”丈夫问。

  颂恩摇摇头。

  “你面色并不好!怕是着了凉,到床上去睡一会吧!”

  颂恩像触电似地反应:“你这就要出去吃晚饭了?”

  汤明轩呆了一呆,倒抽一口冷气。

  “你究竟发什么神经病?”

  “我才不笨!你已约好了丁逊君吃晚饭了,是不是?”

  “你再要空穴来风,无理取闹,我就给你一个成全!”

  颂恩怔住了。

  “好好的一个假期,偏又要弄到不欢而散,才叫安乐吗?平日嚷着要我陪你到处散心,几艰难地出来走一遍,又乐得如此惨淡收场!我完完全全想不明白,你何解会踩着竽夹当蛇?”

  “你刚才问,可不可以约朋友吃晚饭!又打了个电话!”

  “哼!”

  汤明轩气得在房里团团转。

  蓦地,他抓起电话来,把听筒硬塞到妻子手里去,嚷:“我给你搭到香格里拉去找丁逊君,你问问她究竟我可曾约过她吃晚饭了?”

  汤明轩在拨电话号码。

  他和他的妻都没有留意到,何以有人能如此记牢香格里拉大酒店的电话号码?

  当时,房里的气氛实在乱作一团。

  颂恩手里拿着听筒,活像烫手似的,她慌忙地将之摔掉。

  一下子,坐到床上去哭了起来。

  颂恩是越哭越觉得自己凄凉。好好的一个娇贵人儿,就为嫁了人,一生的幸福全放在这个男人身上,稍有风吹草动,便惊得失仪。对方又不予体谅处境,连自己都觉着自己小题大做,千真万确的小家子气!总而言之,一股走投无路的委屈袭上心头,挥之不去,只有狂哭不止,意图宣泄。

  哭得头昏脑胀了,汤明轩给妻子递过一条湿毛巾,让她擦脸。

  “难怪人家说,年初三是赤口,无端端地大吵一场,将来有机会,再见到人家丁逊君,你怎么好意思了?”

  明轩拖起了颂恩的手,把她带到浴室去。

  “赶快洗把脸!我们到外头一间出名的泰国餐厅去吃晚饭,我刚才打电话订好了座位的!”

  明轩像哄小孩似的,又加多一句:“要是你快手快脚地装好身就出发,还赶得及陪你先到城中去换掉那件晚装,再去吃饭!”

  颂恩依然抽咽着,但已晓得自己下得了台,心上一宽,抓住别个话题开腔:“你看我要不要把那件翠绿色的晚装,换成水红色的!黄皮肤的人再白净,也很难穿一身的绿,是不是?”

  颂恩的眼光是对的。她穿水红色的确妩媚。

  当她穿着那套新鲜出炉的泰丝晚装,出席益丰集团年初四晚的职员团拜晚宴时,的确娇美矜贵,惹来甚多艳羡的眼光。

  益丰一共有二千员工,单是管理层就有上百的经理。

  最高层董事局成员共十八人,五个执行董事,是实际做事当权的,其余的都是挂个名堂,充撑场面而已。再下来的高级经理,包括汤明轩在内,还不过十来人。差不多清一色的男性,只一个丁逊君,成了万绿丛中一点红。

  因而举凡益丰集团有盛会,无人风头及得上丁小姐。

  常言有道:“有麝自然香。”丁逊君只消在人群中一站,就有男士们围拢上来,像足了苍蝇吮血,蜜蜂酿蜜糖。

  这种情况,盛颂恩还是头一次看在眼里。

  不知道是不是曼谷一役,颂恩心上无端端有管不为人知的刺在,她在益丰集团的团拜宴上,格外地疏远了丁逊君,却又舍不得不去留意她。

  颂恩坐在宴会上最前头的几围主家席的其中一席上,同坐还有三数位董事的太太。难得都一般心态,把个丁逊君从头到尾地留意着。各人七嘴八舌的议论着:“现今的职业女性,行头还真不差,丁小姐的那套圣罗兰,怕不在万元以上!自己赚钱买花戴,总是从容。”

  “如此大的排场,更难找户头了。”

  “大鸡不食细米,老早摆明车马,叫没有资格的人免开尊口,省掉麻烦!”

  颂恩把这几个女人的说话听在耳里,不是不震惊的。她并不认为一位以自己能力赚一口安乐茶饭吃的女人,该受如此的批评。

  也许时代不同了,这些在三十年代里头,只会对舞女说的话,竟移师到如今当时得令的职业女性上头。总之,女人一旦抛头露面就成众矢之的。

  盛颂恩下意识地打了一个寒噤。

  她似乎有点悔意,一直艳羡职业妇女经济精神独立的矜贵,没想到要付出的代价,原来远比自己想像的高。

  第10节

  “汤太太,你跟丁逊君见过面吗?”坐在盛颂恩旁边的王秋华董事太太问她。

  “不久以前,明轩给我介绍过!”

  “觉得她怎么样?”

  “言语玲珑,明艳可人!”

  “当心!男人也老是如此想!”

  颂恩只是笑,没有做声。她不致于是这群无事生非的女人之中的一员。

  “汤律师一表人材呢!”王太太很着意地添上这一句!

  颂恩的心,抽动了一下。

  任何人都会对品质上乘的人物倾心!

  颂恩环视这十来个控制着六十亿资产集团运作的男人。她也不由自主地赫然惊心。

  为什么?因为如果要她挑,挑来挑去,也只有一位汤明轩可以上眼。

  其余的董事与经理,不见得怎样出类拔萃。原来口袋里的钱,可以跟风采仪表如此的远距离。就拿这王秋华来说吧,颂恩差点笑出声来!

  那姓王的,五英尺六英寸不够,挺一个大肚子。一张圆脸,随随便便地堆齐眼耳口鼻。最难以忍受的还是那光掉了一半的头,偏又留那么一撮绝对可有可无的头发,从左面梳向右面,算是为那光秃秃的头颅充撑一下场面,更显寒伧,何必?别说是受薪董事一名,就是腰缠万贯又如何?

  当然,人不可以貌相,没有相当才干,无法掌握今天的名位。可是,每次跟那王董事见面,就是讨厌!他握住了女人的手,足有整整一分钟都不肯放下来。这种男人,能可爱到哪儿去了?他太太要管,是白管!反正如果大鸡不食细米的话,这种男人在颂恩的心目中,一定要归类到细米上头去!

  盛颂恩凭直觉,也凭推理,知道丁逊君要求的水准,绝不可能跟这位王太太同日而语。

  这么说,汤明轩一类的才俊,才真真是抢手货!

  夜凉如水,连在闹哄哄的饮宴场合,盛颂恩都觉着寒意!

  惺惺相惜,自不只盛颂恩一人!

  丁逊君虽忙于周旋于同事之间,她只消拿眼一扫,就已能轻易地把满场男女嘉宾的品质格调看得一清二楚。

  能上眼的只有汤盛颂恩一人!

  很恐怖的发现!

  丁逊君太清楚物以类聚所可能引起的后果!

  整个晚上,她都心不在焉。

  逊君并不跟汤氏夫妇同一席,那是公关部的安排。然,公关部是丁小姐管辖的部门,所有的位置编排,都要先得她的批准,才呈交主席过目。

  是丁逊君不要跟汤明轩同一席的。

  年三十晚的经验,犹在心头。何必跟在人家夫妻屁股后头走,算是享受那种暧昧的、似有实无的偷情吗?也太过得不偿失了!

  滋长这种冒险的情怀,肯定是一颗计时炸弹,早晚粉身碎骨!

  初五是星期日,得好好的躲在家里大扫除。把屋子里的杂物,身上与心上那些多余的、危险的、惹火的杂念绮思,都一并逐出门外去!

  丁逊君自知这几个月来,她在不自觉地自掘坟墓。

  初六上班时,必须是休养生息,改头换面的新人一个。

  好的开始,永远是成功的一半。

  谁不知道一年之计在于春?各人有各人的打算,都试着朝积极、健康的大路进发。

  连盛颂恩都跟丈夫商量:“我托二舅舅买一点股票好不好?”

  “何来如此兴致?”

  “都说新春期间,会得开红盘!”

  汤明轩笑。

  他在股票投资上,现今是熟手了。中国人都势利迷信,每逢过年,只要市道不是格外沉静,总会在开市时高升,持续一两天,才回复正常。这叫开红盘。

  他没有反对妻子拿私己钱找点外快。于是说:“祝你好运!有便见到你二舅舅,代我问候一声!”

  “明轩,我真跑上二舅舅的股票行去观光观光,你不反对吧?”

  明轩一定心情好,竟然幽她一默:“你别是挽个大手袋,穿套唐装衫裤,一屁股坐到金鱼缸去,丢尽我汤家祖宗十八代的脸便成了!”

  夫妇俩笑作一团。

  那些终日无所事事的女人,就是明轩所说的那套打扮,不是坐镇股票行的金鱼缸,就是乘水翼船即日往返澳门,都一般恐怖!

  盛颂恩的家势其实不薄,母家尤其显赫。

  颂恩的外公是大名鼎鼎、誉满香江的第一世家范祖田的亲侄子。换言之,外曾祖父正是范祖田的兄长祖德。范家跟英国政府同期开始在香江创业。祖田两兄弟原本跟在英国佬的屁股后头斟茶递水,由英资洋行的后生做起。只是弟弟生性比哥哥聪敏,看不懂英文,却能说一口番话,把殖民地的官绅哄得什么似的。于是未到四十岁就成了买办大班,这种一把抓的肥缺,立即使范家名利双收。于是祖田一支繁衍下来,不论声势与资产都比祖德一房要劲百倍。

  诚然,山大斩下来有柴,凡是跟范祖田沾得上关系的亲戚朋友,都身价百倍,局中人与局外人都作如是想时,势力自然坐大。

  颂恩虽长养深闺,但她天性聪颖,也算谦和,因而对家庭背景,亲戚家属,倒有一套相当清明冷静,公平正直的看法。

  简而言之,她未尝过世态炎凉的滋味,却看得出跟红顶白的举止。她又没有领受太多富贵荣华的恩惠,却绝对明白财雄势大的威力。

  别的情况且不去说它了。单是自己嫁予汤明轩时的风光,就是香江一景。

  明轩父亲也是律师,家资不弱。然,把婚礼点缀得金碧辉煌的,还是她娘家的人。无他,都姓范的缘故。

  范祖田的第三代范兆堂是尚存于世的范家族长,兆堂的二子三女,跟盛颂恩只不过是隔了肚皮的表兄妹。然,汤盛联婚,仍以范兆堂为头号家长,分明借助了他们的声势,使汤家上下认定要了个富贵双全的得体儿媳妇,又使有份参加婚宴的一干人等都自高身价。

  连她家翁的律师楼生意,都在那段日子里,一下子其门如市,那些交给任何律师楼都能一下子办妥的楼宇买卖契约,蜂拥而至,既然与汤家建立了客户关系,就当然会拿到一份请帖,进而有机会跟范家的人名正言顺地见面相访,同桌子的客人非富则贵,辗转攀上交情,何愁生意?

  于是,汤盛两家忙不迭地把个范兆堂捧到天上去似的。差不多连范家大宅那几条看门口的狼狗都要特备一围,请到丽晶酒店另外一个小偏厅去入席!

  没有人问过范家的人给盛颂恩送什么礼物,各人都去想当然。

  只有盛颂恩翌日在自己闺房内拆利市和打开礼物时,笑得连眼泪水都挤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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