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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的交换礼物 第五部分

  第五部分  第33节:卫生巾外露事件

  心静

  因为楼上装修,嘈吵不堪,惟有避难到父母的家,好让我可以继续工作。

  在父母的家写稿曾经是每一天都发生的事,早年我的数本小说,以及一些散文,都在这小小地方内完成。由于没有书桌,我多数捧着稿纸在床上写,又或是伏到地上写……姿势痛苦,但灵感还是源源不绝。

  有人知道我在这种环境下写作,显得非常惊奇,但其实,我试过在更差的环境写作呢!譬如在巴士上、地铁车厢内,那时要上班,惟有争取最多的写作时间。

  环境不是最重要,重要的是心静,只要心够静,写作就会顺利。我很多年后才搬离家独居,皆因家中气氛安稳,多年来,为我提供了安静的心情,因此,一直都没有意图搬离家。

  父母没有特别鼓励我写作,只是,他们永远那么安静,为我造就了最静心的环境,让我坐在睡床写写写,惬意地度过很多年头。

  好父母有很多种,我的父母性格文静、静悄悄,无论我做什么,他们也不干预,甚至不问一句,任由我去做。而且,父母品性安分守己不惹麻烦,是非常不用子女担心的父母。因此,每逢我步入父母的家,他们就知道我又回来了,令我静心的环境,屋细细,甚至没有书桌,但我推开茶杯,就可以伏在饭桌上工作。将来,我也会是别人的父母,我也希望,能为子女提供最安静的环境,让他们寻梦,无后顾之忧。

  会烹饪的男人

  我认为会烹饪的男人很性感,你同意吗?

  他日理万机,有深度,有自己的世界。然后,你发现他居然会做菜……男性化与温柔这结合,真令人晕浪。

  当男人带女人上他的家度周末,如果他能够为她准备美味佳肴,再加一点气氛,女人心动的机会就会很大,比往最高级的餐厅用膳的心动机会更大。

  或许,女人觉得男人有点点家庭特质,才是真正的吸引。

  有女人对我说过,看见手抱婴儿的年轻爸爸,就想抢他回家。

  我很喜欢木村拓哉,因为他除了可以妖艳、放浪、害羞、刻薄、爱理不理之外,他在烹饪方面也很了得,《SMAP》的节目中,要数他的烹饪手法最利落,他总是"嘴嘟嘟"地煮,既享受又深思熟虑。如此这般,教人认为这个男人是完美的,他什么都会,气质包罗万有,既神秘又有浓厚的"家"的感受。

  但我却不喜欢结交真正的厨师,以煮食为职业,新鲜感就全失,意料中的事就不性感,这是他的职业,他做得再好,也只是应分,当他把饭菜送到我跟前,我反而以为吃完之后就要付款。

  有点极端,有点猜不到,才是性感。

  卫生巾外露事件

  与朋友吃饭,想从手袋中拿出纸巾,却错手拿出卫生巾,举到半空三秒才知自己拿错,朋友笑得死去活来。这倒叫我记起一件更令人尴尬的卫生巾外露事件。

  那时候还在上班,公司内人来人往,于是在不寻常的日子里,我习惯把卫生巾藏于长袖衫的手袖内,方便出入洗手间。

  有一天,与一名男子初约会,未见面之时,整天我都在办公室内失魂落魄,春情荡漾,有人约会,真好啊!放工之前,我就补妆涂香水,心荡神弛的我,忘记了手袖内有我的好朋友。

  约会地点是Cova餐厅,够气派够古雅够情调吧!男孩子与我都扮高贵,烛光中互相表现出最优雅的一面。然后,忽然,从我的手袖中,跌出一包宪生巾——像变魔术那样,跌在大家眼前。

  我急急忙收起来,而他,扮作看不见。我全身肌肤变冷,绝望狠狠涌至。天啊!有谁会追求一名手袖内藏卫生巾而又在Cova内跌出来的女人?

  后来,我们还是成为情侣,他告诉我,他在那一刻很想笑但不知怎么笑,于是只好扮作看不见。但他想,或许,与这样一个女孩子拍拖,天天都会有惹笑的事。

  第五部分  第34节:谁是癞蛤蟆

  想不到,卫生巾外露造就了一段恋爱,只可惜,我再没有尴尬事让他发笑,随后,我一直正经四八,不到三个月,我们就分手了。

  谁是癞蛤蟆

  有一次,被一个我认为是貌丑的男人追求,我就婉拒他,说大家只能做朋友,他事后的一连串行动与反应,都在表明一件事:"椾!你好叻咩!"

  原本,是我视他为癞蛤蟆;原来,我才是一只癞蛤蟆。皆因,后来我才知道,那男子的前度女朋友极之迷人,有了她做样版,其它女人就变成次一等。我觉得他配我不起吗?他觉得我更配他不起。

  这些男人,被美丽的女人宠坏过,以后,眼角就十分高。

  之后,也结识到一些外型、个性、身份也不过尔尔的男人,他们对女人的内外要求却高如摩天大厦,啊,原来,他们都曾经与一流的女人拍过拖,因此,他们要求高之余也自视甚高。

  从此,他们不能回到现实来。

  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曾经得到过一级美人,但就是千真万确,有美人爱上过他们,姑勿论相爱时间有多长久,美人从此就成为了他们对女人的标准。

  前两天碰上一个属于以上类型的男人,他失业多时,忍不住向我慨叹人又老钱又无。当中最深刻的一句话是:"我知从此再找不到如Nancy那种女朋友。"啊,忽然,他重回人间。

  大打击,是唯一能把这些男人唤回现实的方法,从此,他无法对女人要求过高。

  在美丽跟前低头

  我们总在美丽跟前低头。在极美丽的人跟前,低头成为情调,他太美了,你需要低一低头来回气,宁愿被美丽的余光洗礼,而不是傻瓜似的直视他。

  我是女人,当遇上美丽的男人,我会害羞,我早已接受了这种长不大的反应,而当我害羞时,感觉也实在很好。是的,我还很能被外来事物所感动,包括一张魅力非凡的脸。当被美丽包围着之时,我就看见圣光。

  当遇上美丽的女人,我立刻想变成她,我渴望了解长得那样美的感受。一定是奇异地了不起吧,当美丽女人走在人群中,她便成为吸纳月光的宇宙磁场,吸收得愈多,她就愈美丽,美丽的女人,是吸取能量的恶魇。尽管瞪着她来看吧,迟早她把你吸干吸净,只余人皮掉到地上。

  如果跟前人不漂亮怎么办?那样,我们就抬起头,直视他而面不改容。女人不会害羞,男人不会心软。没被美色所迷倒的我们,运作正常,随便喝骂,面无惧色。

  两个人放到你跟前,两个人都能与你沟通,而当一个美丽一个不美丽时,你爱上的那个,一定是美丽的他。爱意就是这样而来,总要有一点激发。

  当一个男人被美女牵着鼻子走,实情是:他十分情愿被欺侮。一生都未领略过美丽,如今美丽就在眼前,能被牢困于内,也是大大的幸福。

  绝对讨厌的约会对象

  我是十分差劲的约会对象,改了十多年仍然改不到。

  先说何谓好的约会对象:总是笑咪咪的,在烛光下双眼闪着亮光,专心而优雅,有问必答,笑意盈盈。就算不是真的喜欢眼前人,她也努力地享受这一刻,尊重这个约会她的男人。

  然而,我呢?就变态极了,如果我喜欢他,当然就优雅甜美愉快,非常合格,无问题。可是,当我不太喜欢他时,就口出狂言,反对声音连连,死也不肯笑,兼且事事占上风。

  我的目的明显不过:别以为我肯出来就是喜欢你。

  而对方一定接收得到。因此,多数没有下次。

  既然我不喜欢他,因何出现在他订下的餐桌前?皆因我希望参与一些公余活动。

  像我这种约会对象,要倒扣一百分。我拒绝一个人拒绝得太快了,我不会得到任何忠心的追求者,皆因我太落力打沉他们。那些不被我打沉的,又一早看穿我对他们的欣赏,所以,他们不用怎样追求,我已成为囊中之物;而且,都令我成为了不智的女人。

  其实人家邀约,都只不过是尊重我。人家尊重我,我却竭力落人家的面。真是绝对讨厌的女人。

  第五部分  第35节:是你有眼无珠

  我是神仙,你是凡人

  当我被人欺负时,在哭泣过后,就这样想:我其实是一位神仙。

  是的,我是神仙,你是凡人。所以,你凭什么来欺负我?你配吗?你有资格吗?本来,你连爱我的资格也没有。我是神仙,你知不知道?

  是你有眼无珠。

  当我受了大打击之后,就会想起我的真身:我其实是森林女王。

  我雄霸整个非洲,狮子也被我降服,我骑于它的背上,奔驰万里,山崖、峡谷、草原,都是我的。

  我怎可能失败?只是有人有眼不识泰山。

  当我做了少少的坏事,表现讨厌而狂妄时,请你这么想:其实,我是天使。

  原本,我就圣洁而美好,纯善清逸,只是不知怎的,翅膀拍不动,飞不起,就做了坏事。你就原谅我吧!请把我最好最乖最疼你的脸孔记起。原本,我是天使,今天,我依然是。

  我是神仙我是森林女王我是天使。我可以是任何一样最美丽之物,只是,我不会是那被你欺负的人。你搞错了,你看不到我的真面目,你欺负错了我。

  停止惹我哭吧,我不想最后变成恶魔。是的,我更有这么一个身份。你还是小心一点好。

  鸳鸯浴的美意

  今年情人节,我收到一份由海外读者寄来的礼物,是肥皂两块。

  不要笑啊!是极美妙的肥皂,一块给缚上小麦枝,另一块则被一只胶蜜蜂伏卧着,即是说,那是小麦肥皂与蜜糖肥皂。

  读者并指出,这两块肥皂是一双的,代表爱情,应与情人一起使用……啊,原来是鸳鸯浴肥皂。

  可惜可惜,我辜负了人家一番美意,那天晚上,就在情人节当晚,我一人用了两块肥皂。效果非常滋润,多谢多谢。

  不过,就算有情人在身旁,我也不会与情人共享这块美妙的肥皂,因为,我不喜欢鸳鸯浴。只有对自己身材信心十足的女人,才会喜欢鸳鸯浴。

  浴室内太光亮,赤条条的,令人很恐惧。还是返回房间好了,那里调校了合适的灯光,令我肥的地方变瘦,瘦的地方则出现阴影与曲线,令我感觉安全得多。有自信,才可以进行之后应有的活动啊!

  你爱洗鸳鸯浴吗?那我只好羡慕你了。别人说得对,有秘密的人也总过不了自己那一关。我身体上太多缺陷,这是秘密中的秘密,当然不可用大光灯照射!

  洗白白这回事,我注定了一世孤单进行,呜呜呜……

  间歇性怕丑

  当面对喜欢的人,就自然变陈冠希。

  肌肉哩,都不受控制。发呆,不懂笑,严重肌肉抽筋,好像一个傻人。

  我知道,男人会被女人在初相识时那种自然美所感动,一个能够自然地谈天说地的女人,是很讨人欢心的。可是,之所以能够如此精灵面对着他,只是因为不喜欢他。爱他,总是有一点点怕他。

  遇上过一个男人,魅力非凡,一边与你交谈一边双眼放电,不能幸免地,就中了招,之后每次见到他,无能为力地只能头耷耷,一张口便打结,害羞极了。他会对别人说:"原来她很怕丑!"

  对啊,见到你自然就害羞,如此而已。

  我知道,他终于会与一名伶伶俐俐的女孩子一起,她自然,会主动提问,她从一开始就表现聪明。啊,像我这种间歇性害羞的女人,专门在紧张关头失蹄,真奈自己没何。

  有没有人能在喜欢的人面前表现挥洒自如?因为喜爱的人在跟前,于是十八般武艺就使了出来,目不暇接。

  间歇性害羞的我,只能在不喜欢的人跟前活色生香,最后,就是这班人爱上了我。

  吸引了错的人,就是因为只有在错的人跟前我才懂得如何去吸引他。

  一个人在吞蛇

  第五部分  第36节:照片绯闻

  与一班旧同事聚会,我大大声告诉她们:"某某说我不食人间烟火,很有气质耶!"

  她们听见后瞠目结舌,齐声高叫:"唔系吓嘛?"

  她们永远只会记得我在办公室内每天表演一次"吞蛇".所谓吞蛇,就是把一条玩具布蛇吞进口腔中,最厉害那次,可以吞进三分一,并且被拍下威水的一刻留念。

  后来,我进化到"生蛇",生蛇是把一条粗大玩具蛇塞进肚中,继而一边行走一边把蛇生下来。不过,此项表演,只限于让另一班朋友观看,也是有照片为证,生蛇技巧高超。

  我看,事情是这样的,对着什么人就会做什么事,尤其是飘忽而不统一的我。对着某些人,我自然地就淑女起来,也母性地温柔,无办法,因为眼前是他,我的行为就被调校成这样。也当然,我认为他值得我温柔地款待。

  另外一些人,不知怎地就激发起我的癫狂,总是要怪形怪行才能与他们相处。这班旧同事,年纪也不轻,但位位气质如小女孩,走在一起自然没有办法高贵正经。

  身边的人行径高贵,才会激发我的潜在高贵。

  对着这班旧同事,我也会大言不惭。我说,要向诺贝尔奖进发。最终,我也得到鼓励,有人说:"你写本《一个人在吞蛇》,包你硬!"

  嘻!或许吧!

  照片绯闻

  照片,很多时是谎话。

  三岁的时候,我与一个四岁的亲戚在海边拍了一辑照片,照片中的我们快乐温馨,海风吹着我们的头发,我们手上拿着一本小书,每人扯着一边嚷着要看。

  因为这辑照片,大人们监视了我和这个亲戚几十年,他们总觉得我和他有可能。

  事实上,自青春期后,我就没有与他见过面,大家说话不多,也不大合拍。但时至今日,仍然有些大人久不久向我报告那男子的近况。直至新年期间,我才破天荒首次反抗,我说:

  "我和他只friend了一辑相,之后完全唔再friend,你们的幻想完全不成立!"

  对了,我在三岁时与他friend,不等于几十年后我要再与他friend.事实上我也忘记了,为何我愿意在镜头前笑得那么甜,一定是有雪条之类的利诱。

  谁说照片最真实?拍摄下来的一个定格,可能只是千载难逢、万中无一的时刻,只是特殊情况,毫无代表性。

  明星常常有些"照片绯闻",只拍了几张照片,便被别人认为是一对,"搭膊头"老友状只是十年一闰,可是定格下来,居然成为永恒。

  最真挚的一刻,根本不在照片中。

  假假假。

  回到旧时再考试

  久不久,就有人问这样一条问题:如果有机会,你会不会重回少女时代,然后从头开始过。

  以前,我要三思才能回答。但今时今日,我已经有了实时的答案:一定不会。

  原因是,少女的生活,包括考试。

  少女时代,我是考试能手,由预科以至大学毕业,所向无敌,一到试场就像表演,不停举手要求监考员加派纸张,行文流畅,遇敌杀敌。只是,最近两年,我做得最多的噩梦,就是踏入试场考试,放满一排排上数百张桌子的试场,高角度望下去,就如一个又一个断头台,我坐在其中一张桌子前,不是读错书就是不懂回答,那种无助,由心震出来。

  我死也不要再参加考试!

  有时候,我们会抱怨,如果可以重来,便不会这样那样。或许,我会努力增高,我会吃多个木瓜扩胸,我会箍牙……但然后,我也依然是我。我的少女时代已经够努力了,余下的遗憾,补救不了就算数。最重要的是不要考试。要我再考会考与大学,就算你给我藤原纪香的身型,也不会与你交易;我宁愿不完美了。

  第五部分  第37节:我爱你-我爱我

  但当然,假若你有非补救不可的遗憾,我也希望你能返回从前,重整一个人生,再活多一次。

  其实,说真的,少女的成长日子,是苦多于乐!一点也不好受,非常难捱。除了年纪小是美好之外,没有什么太值得重温与推荐。

  经痛那天不工作

  预科的那两年,一心一意要考进大学,于是非常重视每一个大小测验,但身边约三分之一的同学也有到外国升学的打算,因此,她们的态度是不一样的。

  有一次,测验完毕,便与同学讨论试题答案,而一名同学的反应是:"我好求其呀!都无读书,经痛嘛!"

  经痛便不读书?当下令我既羡慕又不屑,如此这般,女人一个月就有数天完全可以不事生产,做大懒猪。

  此后,每当经痛,我就想起这位同学,不知她是否仍然在经痛那天休息。出来做事了,经痛之日,她会不会告病假不返工。富家女,就多病痛,特别矜贵。

  生成辛苦命,痛得死去活来都要苦干。但我仍然颇为渴望感冒,患上感冒,我不能像其它人那样请病假,稿,天天要写。但我可以有借口多睡两小时,也可享受感冒药带来的迷离,脑袋可以清空一两日,少想一些无谓事情。

  感冒,我仍然要工作,经痛时亦然。

  有一日母亲说,如果父亲是有钱人,我就不会那么拼命。但我相信,我也仍然热爱我的工作,因为很有满足感,只是我为人更有安全感,而且,可以在经痛时放心休息,有钱的话,就有享受病痛的权利。

  我爱我

  这半年,肥肥肥。

  自从搬了家,再没有在七楼的楼梯之间步行,于是就胖了。一直都嚷着要减肥,却只是敷衍式少吃半餐,结果是,换季买衫时,发现我已由"细码"身型变成"中码",成为小胖女。

  沮丧源于此,对着试身镜愁眉不展,老板娘薄责两句吹毛求疵,她说如我生在她年轻那年代,一定被称为瘦,她不明白现今年轻女子为何有小小缺点就放大又放大。

  "吹毛求疵!"她再说多一遍。

  是的,我们这一代天天洗头;长一粒暗疮,便嚷着要自杀;增了五磅就绝食;男朋友有一晚没有致电,就闹情变……对于上一辈女人来说,我们大惊小怪,矫枉过正。

  她们一星期才洗一次头;肥了便算;出了皱纹也随便涂些油便了事;丈夫在外面有女人,她们忍耐半生;丈夫不太爱她,她们不计较……上一代,总是十分麻木的。

  其实,分别在于现今的年轻女子极爱自己,爱得出了一点乱子也痛恨饮泣,近乎神经质。是的,我爱我,怎可能容忍自己有少许缺陷。

  上一代的女子,爱的是家庭,她们看不见自己。

  家中放了两箱减肥代餐,地狱式减肥开始了。我不敢让母亲上我的家,她不会明白,免得她看见了心惊胆颤。

  只不过为着一种美

  大概你也是这样的。

  就在很早的时候,十多岁的日子,你已决定了,日后,你只为了自己而活。

  生活,是为了寻找一种美。这种美来自爱情、美食、人与人之间和睦的相处、物质、情歌、电影、性爱、美景,甚至是寂寞、挫败、血腥、幽暗。你得到的是一次又一次抚摸心灵的感受,那寻回来的美,你知道一旦吸纳了,就永远属于你。

  为着美丽而活,为着自己而活。却在某一天,你忽然发现,怎么,心神给锁在别人的手里,你的情绪受他所控,你的言行受他所影响,你觉得他比你为大,你在他跟前,永恒地只有垂头这一幕。你悲哀了,不喜欢一个不为自己而活的自己。

  不如,朝这方向想:他的肆虐、操控,也可以是美感。你在他的幽暗中,得到一种接近黑色的美。你是被他吊着吊着,你不能自已。然而,失控,也可以很美。

  第五部分  第38节:危机感淡忘法

  把掉下来的眼泪当成一种美,你便不会那么迷失。他令你痛苦,你却把它视为一种美,慢慢,那操纵权又会重新落在你手中。这就是你追寻着的其中一种美呀,现在双手迎接它,你知道,当你收集够了,感受够了,便会停下来,由这美丽中爬出来,是时候要走,太多了,都够了。

  今日,我受你管,我为你流眼泪,不因为什么,只因,我Enjoy这种美。

  我的最好朋友

  朋友是这样的,有些朋友一同看电影,有些朋友逛街最开心,有些朋友是"蒲伴",有些专唱,另外,有灵性的分享朋友,又有工作上的好朋友……

  朋友,功用性以外也是知心的。

  每一个阶段也有人问我,最好的朋友是谁。

  想不出来啊,因为根本没有。从小至大,也没有谁是最好朋友。

  男朋友大概就是那位最好的朋友,每一次的男朋友也发挥了多项功能,他比任何朋友更亲近,更知心。而当男朋友离开了,我就等待另一位男朋友的来临,他将成为我最新的最好朋友。

  如果久久没有男朋友呢?自己就是最好朋友。说到知心,谁会比自己更明白我?不用迁就不用解释不用道歉不用内疚不用怨怼,永远的最好朋友。

  有哪个朋友能像自己对自己那样守秘密?谁可以像自己爱惜自己般?当我作出一个意料之外的决定时,外人再知心,还是不明所以,只有自己才最清楚当中十万个为何。

  你喜欢与自己做朋友吗?如果你是讨厌自己的那类人,便会觉得困难;你不够Enjoy你自己,你与你做不成朋友。

  我不是说我是最好,但我是最能接受与明白自己的一个人。我对自己很有要求,也守着一切道义。祝我与我友谊永固,永远相爱。

  心事

  大家在讨论着写日记这件可爱的事,然后发现,我从未写过日记,当然,在网上写的"日记"不算真正日记,只算是向大家分享生活的纪事。

  少女时代已执笔写点东西,但都是创作,写一个故事给同学、妹妹看。我有发表的欲望,但没有向自己的心坦白的欲望。

  或许,是因为没有太多心事,心事少的人,就少自说自话的倾向。有些朋友心事重重,非找个对象倾诉不可,如果无人倾诉,就写日记。心事少的人,如我,心中了无牵挂,就没有太大的倾诉欲望,不觉得有甚么话是非记下不可的。

  恋爱中,沉默无语。当恋人要求我向他说心事时,我就勉强向他报告工作状况,譬如说说角色的背景、剧情进展。心事?真是没有啊,逛街看中一件恤衫但怕肩膊太窄穿不下于是没有购买……这算不算心事?大概,我很令人觉得无瘾的。

  但是,我却接收很多心事,这已是我的生活了,走进一个又一个人的心灵内,听取别人的心事,然后尽量以三言两语开解之。别人的心事,可能就因此成为我的心事。

  大概以创作为生活中心点的人,都没有太多心事要说,每天写写写,字里行间怎样也会流露一点点心迹,这样子,心中所思所想有了出口,要抓住一个人来倾诉的渴望就削弱了。因此,创作人都沉默,有点Cool.

  危机感淡忘法

  有一段日子,疯狂想念着一个人,朝朝夕夕都是他,影像中是他的说话与小动作,来来去去是同一段,然而想来想去想不完。我以为,下一刻,我就会发疯。

  就在死角之中,我阅读了一篇小文章,是关于猝死的人的病征:心虚、心悸、手震、精神不集中、疲劳、情绪低落、力不从心……一直看下去,没十项都有八项说中,因此,剎那间,我把所有心神都重新投向自己,忘记了那个朝思暮想的人。

  真是一剎那的事。皆因怀疑自己有猝死的可能性,我就忘了自己有多牵挂他。对不起,我的心由今天起给自己占据着,无位置留给他。

  第五部分  第39节:无闲情无浪漫

  你以为你的心被他偷走了吗?谁知自身危机感一到,就忘记了那个人,全心全意只有自己自己自己。

  所以,当你被别人吊着吊着苦痛非常之时,不如往危机里钻一钻,保证所有爱情的悲凄一扫而空。危机,包括忽然被裁员、忽然发生车祸、亲人忽然病故、忽然破产……你发现了,原来,一切都比那个人重要,一下子,你就忘记了他。

  要把心中那个人赶走,原来都不算太难。

  其实,所有生活困难为口奔驰的人,甚少在爱情中胡思乱想,花尽心神去想着一个人,是很奢侈的。如果根本没有任何危机感可以打动你,那么恭喜你了,除了爱情之外,原来你没有烦恼。

  无闲情无浪漫

  朋友正与她的男朋友在外地,她陪男朋友公干,想必是天天心情兴奋。

  最兴奋的是惊喜,当初知道男朋友远赴欧洲,她还与我计划好逛街作乐行程,男朋友一走,她就闷了。谁知,临行前一天,男朋友才告诉她,一早购买了她的机票,整件事是预谋的一场惊喜。

  女孩子到了机场还致电给我,表示如在梦中,不能置信。他日,她会记起男朋友曾如此令她开心过。

  我当然替她开心,只是转换身份,我也无福消受这种惊喜,我会推辞,更会怪责别人怎么不一早通知,"明知我多难做!"是必然的台词。

  忽然,我又有浪漫的新定义。要构成浪漫,其中一个因素是有闲情,要不然,只会辜负了别人一番心意。

  预订了钟爱的餐厅的位子,"不来了,我要加班!"心血来潮想去一次周末外游,"怎么行?十万样事情要处理。"不如午夜行沙滩?"傻咩!明天早上九时正开会!"

  无闲情,怎会浪漫?

  很多男人不喜欢结交职业女性,因为工作忙的女性常常扫他的兴,他欢天喜地讨好她,想令她惊喜,她反而觉得他不体谅她的工作。男人被淋了冷水,就不会有心思筹谋下一次的浪漫搞作。

  我常常骂我这位朋友不努力工作。但看吧,她享受到的,我不能享受。

  要对自己残忍

  男孩子问我,有什么方法取得好成绩,他今年读中六。

  作为经验分享,我的办法是:达不到目标,我便不会原谅自己。

  那时候我的目标是,先在班内考第一,再在全级考第一,肯定了自己的能力后,便决心要考到大学为止:公开考试,我要全部考护AABB.

  有了目标,便要有实行方法,要考第一,除了留心听书之外,还要由学期第一天便了解考试题目,把历年有关那章节的公开考试题目研究一遍,当教到有关内容时,又特别留心,那样,到了最后,那个章节内所有可能被问及的问题,我也懂得回答。

  卒之,我真的考了全班第一,证实了方法没有错之后,我照做,然后考了全级第一。继而,我以非常漂亮的成绩考入大学。

  每天都想着同一件事,一心一意的,两年来不做别的事情。那预科两年,很少逛街,也不去学校舞会,更立心不被男孩子追求。我要自己只能在那两年间做着一件事:读书。

  我对自己很残忍,每一晚临睡前,我都在想,要是考不到大学,我就一世也不原谅自己。我也明白自己,要是做不成要做的事,望着镜子,我会抬不起头来。

  就是这样了,以目标为本地达成心愿,一心一意,对自己残忍,就是要诀。

  多余的电话号码

  旧的手机内大概有一百个电话记录,四年来我输入了近一百个人的电话号码。

  昨夜把电话号码重新输入新手机,却发现,我只输入了二十多个,已经是朋友和工作伙伴的电话号码了。换言之,我只需要记录下这二十多人的联络方法,便能好好活在世上。

  第五部分  第40节:第一次的黑色迷幻

  人事关系愈简单,便愈心旷神怡。其余八十多个电话记录,潇潇洒洒地铲除,这些人,此后也不会有联络方法了。

  从前握着旧手机,溜过不需要的电话之时,我总是当作看不到,明明有人名有号码,我也当此人不存在,不明白自己为何不干脆删除掉。

  大概是因为懒,因为根本不理会也没关系,因为不痛不恨不怨,所以可以任由此记录存在。

  有些人,你不需要去忘记,但也会自自然然消失,因为,他从来不重要。

  要强迫自己忘记,删除记忆的,其实都是入骨入肉的人。

  所以,当你发现伴侣的手机内有那些她她她、他他他的电话号码之时,不要伤心,不要以为保留一个号码等于未忘情,现实的情况反而多数是,这些一干人等,存在与不存在,早已撩不起他的感觉,于是,他不会刻意去铲除。保留了,只因为完全不在意。

  第一次的黑色迷幻

  有一晚,我问母亲,在某条街上是否有一个在铁皮屋卖糖果的老伯死了。在我的记忆中,两岁那年,某天母亲拖着我的手走到那糖果摊子外,店门被封了,前面站了很多人,有一名看似是老伯的儿子说,老伯已经死了。母亲拉着我便走,我边行边问:"他怎么死的?"然后我又问:"他是否用被蒙着头睡觉焗死的?"我那样问,是因为母亲屡次告诫幼小的我,不可以用被蒙着头来睡觉。

  母亲听见我的问题,便回答我:"是啊,那条街上有很多一档档小店,有个我每天拖着你去买糖的老伯死了。"

  原来,两岁的记忆是可以如此清晰。我一直记得此事,因为那是我一生人中首次感受到的"黑色迷幻",自那老伯死了之后,我由那年纪开始,便不停地想象一个人在被窝中焗死的景象,我小时候的结论是:一定是由被窝外的人用钉钉着那张被,以至老伯在被窝中不能作出"踢被"的动作,结局是断了气。

  为什么会说起这条街?因为母亲问我记不记得三岁之前我们住在哪里,怎会不记得?我怀疑,就因为我经历了老伯的死亡,所以今天才会迷上黑色而又破解不了的迷幻之事,童年阴影困扰之余,最后居然叫人爱上了。

  Zita

  我的英文名字是Zita,当我告诉别人我的名字时,他们大都会说:"你自己拼出来的?"又或是:"印度吉他那种串法?"

  其实Zita是英文的圣名,我出生时已有,因为家人为我选择了天主教。但我一直不知道Zita是谁,什么圣人会有这样的名字,直至我找到两本圣人故事书。

  原来Zita是意大利人,一二一八年出生,她是一个富有家族的佣人。她自十二岁便开始为此家庭服务,公余时,把所有心力贡献给贫苦大众,甚至把自己所有也送给别人,譬如把自己的床褥送给贫苦的人,自己则睡在冰冷的地上。

  她被家族中的其它佣人排斥,皆因她对善行的坚持,而风雪也改变不了她上圣堂的渴望。一天,风雪很大,Zita的主人把一件毛大衣借给她,让她上路去圣堂,但在圣堂之外,她遇上了一名抖震的乞丐,于是把毛大衣给他裹暖,然后她便步过走廊走进圣堂,可是自圣堂出来后,乞丐却不见了。Zita惟有冒着风雪以及受惩罚的心情回家。

  回家之后受了严苛的惩罚,直至半天后,一名男人把毛大衣交还Zita的主人,并当着家族众人面前隐没,留下了神圣的光华与喜乐。而教堂外那条行善的走廊,以后被称为"天使之门".

  这就是Zita的故事,我看后为自己而感动,简直有愧用此名字。从此,每当我遇上一个人之时,便能从他的名字找出故事。嗯,遇上这两本书,真是一件美事。

  幻想爱情

  第五部分  第41节:伟大的母性之爱

  女孩子说,她怀疑自己有精神病,未拍过拖的她,时常幻想与不同的人拍拖,而且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幻想的情节非常仔细,像真的拍拖一样。

  她问我怎办,而我的意见是,继续下去吧!不要停啊!

  少女或少男,理应是被爱情所笼罩的,心思思想谈恋爱是少女时期的特点嘛,无真的恋爱已经够惨了,难道连在脑海中想想也不可以吗?

  幻想,是现实中得不到的最佳出口。

  我小时候也幻想与DuranDuran中的JohnTaylor拍拖,那时候读中三,很喜欢他们,甚至写了信去英国给他们,他们没有回信,但我收到他们的歌迷会会讯,这令我开心了很久很久。

  幻想与JohnTaylor拍拖的得益很多,一来恋爱的渴望得以找到出口,因此我不会真的跑出街找一个男朋友,学业也没有受到影响。第二个意想不到的好处是,因为他是外国人,于是在幻想中,也以英语对话,因此我的英文比一般同龄少女少男为好,都拜胡思乱想所赐。

  就算成年人也该有幻想的爱情对象啊!生活已经逼人,连幻想的空间也失去的话,如何生存?

  我爱你,因为我温柔

  有人问我。为什么我那么爱猫。因为,猫能令我释放一点点温柔。

  看着它的美丽,就心软了,很有冲动去呵护它、拥抱它、亲吻它、对它好……因为它,我变得温柔,这使我非常喜爱自己。

  正如,你那么爱你的男人。你一见他,笑容便变得可人,目光内是怜惜。你的手勾在他的颈项,然后,渴望变作一头树獭。你依靠他,另一方面又盼望保护他。你忽然像个母亲,宅心仁厚,爱人如己。

  你变得很温柔。最后你发现,你最爱自己这状态。

  我们喜欢爱上人,因为,我们享受自己的温柔,忽然,我们讨厌竞争,也不再凶巴巴,好勇斗狠不再存在,我们变成祥和、纯良、坚定,却又与世无争的女人,我们的眼眸内,有柔和的星星在闪亮。

  爱上了你不因为你太吸引,而是因为我太享受我的温柔。

  事情又是这样的,倘若,我温柔了,你就更男性化,你的男性化促使我又更温柔。最后,我温柔如同一个鹅毛软枕,功用是让你霸占。躺于我之上,而我,用我的温柔温暖着你,太温柔了,你动弹不得。

  是了是了,你尽管爱我爱得很深很深吧,让我最终温柔地变成你的梦,每一晚都怜悯着你的灵魂。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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