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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娆舞娘 序

  一直很想写一本类似美国早期西部风骚酒娘的故事,但因为资料取得不易,只好退而求其次,把人物、场景拉到古代。

  根据野史记载,舞娘存在于中国社会中有很长一段时间。从秦汉开始,青楼艺妓多擅长歌舞,以取悦寻欢客,只是人们很少将其独立归类在一般烟花女子之外。

  如果按照现在的职业分类,她们就是人人钦羡的明星喽。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释其为“倡,乐也。”因此倡也称倡优或俳优,俳优即歌舞者,可见汉代的青楼女子已和歌舞表演密不可分。

  而香绫特意将舞娘独立出来,让她自成一格,并非为了搞怪,而是希望呈现她不同的风貌。

  事实上,在古中国的社会里,女人若不幸得扛起一家生活重担,出外谋生,最简易可寻的打工机会就是风月场所。春秋以后,女乐在女闾(即书寓、河房的别称)业中格外走俏,红衫翠袖成为士大夫们宴饮寻欢时必备的娱乐节目,只要长得貌美,又能歌善舞的姑娘,一日所得几乎够寻常百姓半年的开销。

  这和现在明星们的收入倒颇为类似。听说某吴姓本土天王主持一集一个小时的综艺节目,就有几十万的收入,香绫就算趴著、弯著、躺著,卖命的爬格子也跟不上他的一个尾数。

  现实生活不能满足,不如编个故事,自娱娱人,这是当作者唯一,但也是最佳的发泄管道。

  同理可证,找不到超优质男朋友,干脆就自己办一个?不是啦,男朋友这类生物已是生活必需品,千万得多花点心思,捺著性子积极发掘,一旦相中目标,就该抱著不成功绝不罢休的决心,如此幸福方能手到擒来(当然,这幸福没人能保证会维持多久。)

  香绫曾经在一本小说中,看到该作者写了这么一句话——一辈子只爱一个男人或女人,是不可能也是违反人性的。

  我不敢批评这论点有几分真切,但香绫绝对相信,现实生活中没有情圣,你爱得再深、再浓,对方也不见得能等质等量回馈。

  记得一名非洲裔女作家  Nozipo  Marrie也说过,世上没有一个男人值得你牺牲尊严,不要将自我牺牲和爱混为一谈。

  的确,谈恋爱是要快乐的、要甜蜜的,婚姻是要美好、要幸福的,剥除了以上这些要件,它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但它还是会让一个女人盲目到昏头转向,分不清敌我善恶是非,甚至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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