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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格的童话 第二章

  “老板娘。”工人阿土叫唤着丁水柔。

  “嗯…什么?”

  “那锅……不,素‘那个’,偶说那个林老板订的花,什么时候要给他送过企?”阿士努力想矫正自己不标准的国语,却是徒劳无功,白惹了一身汗。  他拿出污黑的手帕随意抹了抹额头。“林……花?”比起阿土的台湾国语,丁水柔也没好到哪里。她的国语标准是标准,却一样让人听得——

  很痛苦!

  其实她想说的应该是“林老板的花?”,却省略了太多,只说出关键字,因此在旁人听来就成了破碎不全的句子。

  “对、对啦!你昨天素有告诉过偶,可素偶事情一多,就给它忘了。”已经习惯了和丁水柔的对话方式,阿士愍愍地搔搔头!很不好意思地红了脸,为自己的记性不佳耽误工作而感到差愧。

  他向来记性差,又是个乡下人,没读过什么书、大字不识几个,否则让老板娘写张字条就是了。

  这样一来,老板娘也就用不着说得辛苦,而他也背得辛苦了。  尤其老板娘难得有清醒的时候,每次同她说话,他总有自己在逼迫她说话、打扰她睡眠的错觉。

  唉!老板娘人好是好,就是——

  太重眠了!

  “唔,下午三点。”手里拿着花剪,丁水柔另一只手抚向手腕。

  霎时,她被小绿冰凉的触感给震了下,随即难得语句清晰增这出时间。

  这、这是一种感应吗?还是神迹?阿土眨了眨眼,微愕了下。不管看几次,他始终无法适应。

  每次只要老板娘遇上需要清醒的时候,她总会碰触不知或挂、或盘踞在她身体哪一处的小绿,然后就会恢复成常人状态。

  正常的说话、正常的工作、正常的走动……一切都再正常不过了。还是应该说是不正常呢?阿土又烦恼地搔了搔头。反正,常人的正常就等于老板娘的不正常;老板娘的正常在旁人眼中,是不正常的。阿土下了这个结论。

  其实,看小绿就知道了。

  虽然乡下人不怕蛇,不过小绿可真是只吓人的宠物啊!

  它可是青竹丝呢!

  大名鼎鼎、令人闻之丧胆的台湾毒蛇——

  青竹丝啊!

  他真不懂,像老板娘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小姐,怎么会喜欢蛇当宠物呢?他是知道台北人都喜欢养一些奇奇怪怪的宠物,像是蜥蝎、水母、蜘蛛啦!当中一定也有蛇。

  不像乡下,养来费去就那么几只土狗,不是叫阿黄就是小黑的。

  不过,老板娘也跟流行吗?阿土着实感到纳闷。

  有钱人的想法,还真是令人想不透。

  看门口那部名牌脚踏车就知道老板娘是个有钱人,因为那可不是平常人买得起的。  更遑论老板娘换车速度之快……他都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部了,恐怕他十只手指都不够数呢!

  他不但记性不好,算数也不好。不过,他阿土再土,也看得出老板娘定是好人家的千金。而且,跟了老板娘这几年,他怎会不知道老板娘赚钱的手腕有多高明?  要不,他每个月暴增的薪水是哪儿来的?算数不好归不好,他可没笨到连自己赚了多少钱都不知道。他每次可都是小心翼翼地对着整叠千元大钞一数再数呢!

  总之,这可是份极为难得的好工作呢!

  尤其像他这样说学历没学历、说经验没经验,更别提长相不佳,只是空有一身蛮力,也真亏老板娘愿意雇用他。所以他可是非常感激老板娘,自始至终都诚恳努力地在做这一份工作呢!

  这下,他连老婆本都快存够了,再过一、两年,他就可以回乡下娶阿花,然后再生两个胖小子。想着想着,阿土黝黑的脸都红了。

  阿花是他论及婚嫁的女友,虽然只是一个村姑,配他却是绰绰有余了。阿土极有自知之明,即便来到台北工作,也从不妄想高攀其他女孩,只是死心场地守着家乡的阿花。说来好笑,第一次领薪水时,他以为老板娘给错了,还傻傻地将多得的钱退还,退还——

  “红利?”

  “我…没……说……吗?”丁水柔费力地从柜台上撑起身卫,头却仍陷在柔软的鹅黄色抱枕中。

  “可能有吧!”或许真的有吧!他这记性实在是不行。

  “给……”半张脸埋在抱枕中,丁水柔不清不楚地动了动唇瓣。

  “什么?”

  丁水柔皱了皱眉,似在思索阿土的问话,好半晌,才吐出了两个珍贵的字:“你……的……”

  “你素说,那素给偶的?”阿土看着她,不敢相信世上竟有这样的好事。丁水柔在抱枕上的头几不可见地微点了下。

  “可素,偶才工作不久……”

  “没……关……”剩下的“系”字,很可悲地没有出场机会。丁水柔摆了摆手,阻止阿土的上诉。

  “可素……”阿土还有话要说。

  “我……要陲……要……”丁水柔吐出了微弱的前半句话接下去就没了声音。

  “老板娘!”阿土紧张地往前大跨一步。

  结果,他发现她竟然是陲着了!

  老板娘还真是……说睡就睡呀!

  阿土愣了好久、好久。

  以上,就是当时的情形。

  也或许是因为这样的缘故,让老板娘觉得他诚恳实在,才一直让他在这儿工作。

  话说回来,老板娘也真是有本事,否则也不会将一间小小的花店扩充到今日的局面。

  不说花店有多大,光是拥有自己的花房,不用向花商批花,直接自己经营,这就很了不得了。虽说种些花花草草向来就是老板娘的兴趣,不过她也真是有心;非但努力经营,后来甚至还盖起了花房,干脆自己种、自已卖,也省得被盘高剥削。

  其实他们花店刚开始也是批花来卖的,顶多有时候老板娘会将自家种的几盆花草拿来店里一块儿卖。听老板娘说,她家里还有个专门种植花草的阳台,让她可以种着玩。

  说到兴趣……不是他要贬低老板娘啦!

  不过,他怀疑——弄坏脚踏车也是老板娘的兴趣之一。

  对门外那部原本价值不菲,如今却只能用“惨不忍睹”四个笋来形容的第N部脚踏车寄予无限同情,阿土心疼极了。

  那都是钱呢!

  就不知道老板娘一个娇滴滴的姑娘家,怎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把脚踏车弄成面目全非。  要是他在屏东乡下的阿母看到了,一定会“矢寿喔!天意喔!”地大呼小叫个不停。

  偷偷叹了口气,阿土看向眼前不知何时又陷入昏睡状态的丁水柔。

  看来,小绿的效果也是有限的……

  老板娘怎会重眠重成这样呢?

  “唉……”这回,他叹了更深更长的气。

  还是工作去吧!

  顺手将玻璃门掩上,阿土决定来个眼不见为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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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日,街道一片喧嚣。

  行人来来往往,各有各的目的地,不曾为谁停下脚步……

  此刻!市区内的某卖场——

  “小艳,帮忙提一点,很重耶!”楚琳皱着一张白净的小脸,喃喃地抱怨着,对同伴的见死不救很是气愤。

  呜……她的手快断下啦!

  然而,前头那抹艳红的人儿却仿佛浑然不觉,依旧踩着红色细跟高跟鞋,优雅地往前走,身上一袭质感甚佳的红衣还因而随风半掀,引得行人纷纷回头注视。

  她到底是来干嘛的呀?

  她、她、她根本就是来炫耀的嘛!

  不傀是相知甚深的手帕交,楚琳马上就察觉到葛红艳的虚荣心又在作祟了。

  不过……

  好美喔!

  连向来看惯葛红艳美貌的楚琳都一脸痴迷,用仿佛在看女神般的目光膜拜着她,更遑论是一旁的人们了。

  霎时,依稀可以听见有人在窃窃私语,以为葛红艳是明星,但也不乏有人发出不以为然的评论,心里实则既羡又妒。几个大胆一点的男士更是放肆地直盯着葛红艳,目光毫不

  掩饰对她的欣赏,还引来身旁女伴的娇嗔与警告。不过,身处这种环境,葛红艳倒是十分怡然自得,她甚至还停下脚步,大方地回报众人的目光,绽开一朵美艳的笑,然后迳

  自前行,全然不顾被她抛在身后的楚琳。接着,卖场响起了一阵巴掌声,几个女孩甩下身旁的另伴一巴掌后就头也不回地离开。

  嗄?

  被周遭的声音震醒,楚琳眨了眨迷蒙的水眸,恢复了些许清明。

  现下是什么情况?

  环视卖场,只见人群做鸟兽散,只剩葛红艳一人独自闲逛着。

  不管怎么看,她果然……  是个美人胚子!

  不不不!怎么连她都被小艳的美色给迷惑了呢?楚琳连忙甩头,力图清醒。

  “就说我不认识她了嘛!”

  身旁一对情侣走过楚琳身边,男人辩解的声音夹杂一丝无奈。

  “还说不认识,那她为什么对你抛媚眼?”

  “我怎么知道?”大概是看上他了吧!男人耸肩,脸上闪过一丝自豪。

  “什么你怎么知道?你是怎么招惹上那只花蝴蝶的?”女子个头虽小,却泼辣得很,边走边问,手指还不忘往男人身上戳去。

  “就说了不知道嘛!”男人也恼了,干脆停下脚步,抓住女子的手。

  “你、你、你,你这个花心大萝卜!”女子气得浑身发抖,肩膀更是颤动不已。

  “你、你别哭啊!”看女子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男人也慌了,连忙出声安抚。

  见状,楚琳马上了解发生了什么事。

  她是故意的!

  她绝对是故意的!

  她绝绝对对是故意的!

  楚琳敢打包票,她这个手帕交向来唯恐天下不乱,刚才刻意流露的抚媚风情除了测试近日个人的魅力指数外,另一个原因,大概就是——

  害情侣吵架!

  没错,害情侣吵架!

  呃,有人会这么无聊吗?

  就是有!

  而那人的姓名不巧就叫作“葛红艳”,堂堂葛大小姐是也,同义词则是TroubleMarker.  卖弄风情兼害情侣吵架,向来就是葛大小姐乐此不疲的游戏,甚至引以为生活乐趣。

  换言之,赢得众人的注视,会让她很愉快。

  说很愉快还算含蓄了呢!

  责则是……非、常、愉、快!

  至于愉快到什么程度呢?

  简单说来,就是四个字:无以复加。

  卖骚!

  呃,或许这么说是有点难听啦!只能说她对自己的美貌具有十足的自信,而且引以为傲,不吝于展现。

  如果,她展现风情的附带效果是惹得情侣吵架,那么她当天的心情便会High到最高点,不管做什么事都很带劲。

  巫婆!

  呵呵,是颇像的啦!不过葛大小姐向来不知自省为何物。若是有人责备她故意离间情侣,她绝对会回以一个艳丽的微笑,然后冷冷地反问“干你何事”。

  然后,事后她会躲在厕所或是阳台,肆无忌惮地大笑,笑不了解她真面目而被她耍弄的人,而这对她的心情有正面提升的功效。

  身为葛红艳的闺中密友,身兼良友、益友,楚琳自认不能对她的行为坐视不管。

  因此,秉持着益友三大标准之一一友谊,了彰显公理与正义,楚琳决定挞伐她。

  没错,挞伐她!

  楚琳活像个小媳妇儿,一手提着大包小包,一手拉着神游太虚的丁水柔努力往前跑,一直跑到正在生鲜冰柜前选购食材的葛红艳身边。

  “喏,二……二选……一。”楚琳断断续续、上气不接下气地道。并不是她吃了丁水柔的口水,感染了丁水柔说话的方式,而是她真的太喘了。

  开玩笑,提着这一堆重物,还得跑百米,不喘才怪。

  楚琳一边无奈地试举着发酸的右手,一边看着经过激烈运动后却仍然牢牢挂在自己左臂上昏睡的丁水柔,不禁对她的睡功大感佩服。

  小艳也是,爱招蜂引蝶就算了,何苦连累她呢?

  不用回头,她就知道那群怨女妒妇虽已走远,却仍频频回顾,朝她们所在的地方抛采“关爱”的目光。

  好讨厌的感觉,仿佛有芒刺在背。

  她就知道跟她们出门绝对没好事。

  没错,是复数,她们。

  根本就是吃力不讨好嘛!

  楚琳在心里发表着怨言,并努力高举自己手中的“物品”,坚持要葛红艳二选一。  待她喘够气后,定要好好骂骂小艳,以伸张正义。

  “我不要。”葛红艳举止优雅地以指尖轻挑着高丽菜的叶面,探测新鲜度,很干脆地拒绝了楚琳。

  “不能不要!”不愧是向来活力充沛的楚琳,喘了几口大气后,她已经能够正常地说话了。

  “麻烦。”葛红艳美艳的唇中吐出无情的字眼。她竟敢说麻烦?这里有一大半的东西都是她的耶!

  “不管,二选一。”楚琳也很坚持。

  “不要,我的指甲油是新上的,剥落了怎么办?”葛红艳眯起美眸!就着卖场内明亮的灯光检视自己的手,左看右看,满意极了。

  “这可是你说的!”楚琳语带威胁,恫吓着葛红艳。

  “我说的,怎样?”孰料葛红艳根本不当一回事,只是屈起食指轻敲着水果罐头。

  “那…那我要把这些瓶瓶罐罐都扔掉了喔!”楚琳也发狠了,作势要倒出购物袋里所有的粉底液、蜜粉、面霜、保湿液和隔离霜等所费不赀的保养晶与化妆晶。

  唉!台湾的卖场没事盖这么大做什么?害她们一层层买下来,重都重死了!

  “你敢?”

  葛红艳从齿缝进出一句,一个旋身,仿若化身为母夜又,只差鲜红十指没恶狠狠地招上楚琳白皙的颈项。

  当、当然是不敢罗!

  楚琳在心中很没胆地答腔。

  呜,她向来没胆,最怕坏人了。这下子,什么伸张公理、维护正义的更是全都抛话脑后了。

  呜,她就是没用嘛!

  “可、可是,人家真的觉得很重嘛!你不帮我提,要怎么办?”楚琳可怜兮兮地诉苦。

  “你可以把柔柔扔掉。”  转过身,葛红艳面不改色地说道。

  什么?

  这怎么可以?

  陷入苦恼的楚琳完全没发现身旁的艳丽人儿正努力愍着笑。

  半晌后——

  “小艳,你以前到底有没有好好念过书?”楚琳猛然问道。

  闻言,葛红艳一僵,肩膀随即忍不住地剧烈抖动起来。

  天呐!她真是服了她,这是什么思考逻辑?

  来不及寻找隐蔽处,葛红艳摆起招牌擦腰姿势,无法抑止地狂笑起来,笑声教人退避三舍。

  找到了!

  既然有人要把她扔掉,那么,就由他接收吧!

  属于他的猎物,终究会是他的。

  卖场一角,一个挺拔的身影伫立已久,太阳眼镜下流露出一抹兴味,以及跃跃欲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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