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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坏淑女 第一章

  位于北投一座气派非凡的毫宅内,风家独生女——风飘絮,正施展着她一零一套屡试不爽的独门功夫:撒娇兼赖皮,央求把她捧在手心的老爸答应让她“微服出巡”、“勘察民意”、“体验民间疾苦”。

  “好啦!老爸,人家会很小心照顾自己的,长这么大了,我还没有尝过以自己的能力赚钱的滋味,你就让人家玩玩嘛!”风飘絮坐在父亲的大腿上,一只纤织手臂勾住他的脖子,模样楚楚可怜的哀求着。

  风立言,一个在建筑界呼风唤雨、满腹心壮志的建筑界巨子,就算数亿的企划方案出问题也未曾令他失措过,唯独碰上他这个豆寇年华的美丽小女儿,他就完全没辙,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

  “小絮呀,你想折磨老爸也不能这个样子嘛!”他面有难色,“你明知道我和你妈都舍不得你,你还要我让你去做那种工作。”

  “什么‘那种工作’,老爸,你别讲得那么嗳昧好不好?当小妹有什么不好?至少也是凭自己的劳力赚钱啊!”

  “可是……”

  “你们父母俩又在争什么了?”打从厨房就听见你们的声音了。“一个柔和慈祥的女音加入他们的对话,端着一盘刚切好的西瓜走向他们。

  “燕容,你听听,你宝贝女儿不知道哪根筋出差错,好好的大小姐不当,居然说要到公司去当端茶水的小妹,当我的‘卧底’,打探民情!”风立言首先发难,他一向疼爱女儿,家事一概让佣人包办,总舍不得她动手去做,没想到这小妮子今儿个居然一反常态,说要到他的公司当小妹“服务人群”,体会自食其力的乐趣,差点没把他老人家吓晕。

  “妈,你瞧老爸这是什么表情,我又不是去杀人纵火!我都二十二岁了,怎么能永远做个养尊处优的娇娇女?人家不是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也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吗?所以罗——”

  “是哪个王八糕子说的,我要宰了他!”风立言咬牙切齿的宣布。

  风飘絮粲然一笑,笑得好得意。“是咱们那位已经做古,‘捡骨’了的至圣先师说的。”

  “算他死得早,否则就冲着他这样误导我女儿,我一定……”

  “好啦!”甘燕容出面将话题拉回重点,“小絮,你一定要当端茶扫地的小妹吗?公司里任何职务任你挑,再不,在你爸爸身边当个特别秘书帮忙也行,总之,没必要这么委屈自己。”

  “是啊、是啊!”风立言立刻点头附和爱妻的话,“在我身边我才放心,也好就近照顾你。”

  “人家就是不想这样嘛!你们还不明白吗?我想自我独立,不要你们任何的帮助,反正才两个月,暑假一过,我就回学校报到啦!”

  “可是……”

  “又可是!老爸,你别这样优柔寡断好不好?我会笑你的哟!端个茶又没什么,如果不行,我马上鸣金收兵不就得了?”

  甘燕容看女儿态度坚决,不忍令她失望,于是临阵倒戈劝起丈夫来了。“立言,我看你就让小絮试试好了,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

  连爱妻都这么说了,孤掌难鸣的风立言只好无条件投降罗!“好——吧!”

  在“好”字响起的同时,欢呼声及清脆悦耳的笑声立即回荡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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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甩下笑,沈安之捶了捶酸疼的颈项,往后靠在舒适的椅背上,轻吐了口气,打量着摊在桌上的计划图。

  一双细白如凝脂的修长手臂,柔情蜜意地自他身后悄悄环上他的颈子,在他耳畔轻吹着气:“累啦?休息一会儿,大美人陪着你,如何y”

  “好主意。”沈安之将摆在他胸前的手臂往后一拉,身后的人儿立即跌进他怀中,然后出其不意地吻上他的唇。

  对于她的“偷袭”,他早巳见怪不怪,立即以不下于她的热情回应着她,直到两人都快透不过气时,他们才慢慢分开。

  “雪媚啊!你要是不改掉这么热情如火的态度,我恐怕会没能力把持自己喔!”沈安之半戏谑的说。

  方雪媚愉快的笑着,将美艳的脸蛋埋进他怀中。“你的意思是,我可以挑战你的自制力?”

  “你想吗?”他满怀柔情的圈住方雪媚纤盈的娇躯,俯下头望着她。

  “说说赢了有什么奖品?”

  “沈太太的宝座,如何?”他笑着说。

  她噘了噘红唇,“满诱人的。”

  想恋四年,沈安之从未和她讨论过两人的未来,也从未向她许诺一辈子相守之类的话,虽然由他的表现中,她可以感觉出他对她的爱,而他也确实说过他爱她,但……或许是他本身的沉稳个性使然吧!所以他不愿说出“未来”这些谁也无法预料的承诺,但,只要现在他是爱她的,那么以后的一切,谁又在乎呢?

  她轻戳他的胸膛,一字一字慢慢地说:“你、知、道、吗?这是你第一次给我承诺也!以前你从来没有说过要娶我的话,我还以为我会为了等这句话而等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呢!”他淡笑置之。

  他和方雪媚是在他读研究所时相识,她亮丽耀眼的美丽容颜一度让他留下深刻印象,而她的爽朗大方是促使他们感情迅速发展,最后演变成人人称羡的爱侣。

  不可否认,她确实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胚子,就连他那个四处上猎艳、风流倜傥的花心小弟沈扬之都不免吹起响亮的口哨,竖起拇指夸他好眼光。

  想到他唯一的弟弟,唉!他不免要怀疑——他们究竟是不是亲手足?

  他的个性冷静沉着,是道地稳重成熟型的男人,在感情上的态度他向来是从一而终,沈扬之还因此笑他是王宝钏再世,他只要一认真执着的为对方付出感情,他就会终其一生,只为她付出、只为她心痛。只是,虽然四年多过去了,他依然不确定方雪媚是否是他生命中不变的唯一。

  而沈扬之和他一样,都遗传了父母的优良基因,生得一副‘祸害遗千年’的帅脸蛋,走到哪都无往不利,但沈安之懂得拒绝的技巧,懂得远离古人所谓的“祸水”,而沈扬之却十分懂得“珍惜”并充分运用上天赋予他的过人条件。一直以为他就是女人缘不断,怜香惜玉是他的座右铭,他深谙如何消受美人恩,却能技高一筹,全身而退的奥妙绝学。

  沈扬之常说:“上帝赐给我们这么出色的容貌就是要让我们‘造福人群’用的,怎么可以只给一个女人欣赏,太‘暴殄天物’了!”

  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气闷之余,沈安之更觉得好笑,他想,沈扬之这只是尚未碰到令他倾心的女子罢了,有一天,当他为某个女人心动时,他会叫他把这些话如数吞回去,绝对!

  他不如沈扬之的花心,会和方雪媚交往这么久是他真的对她动心了,但是他并不确定自己究竟能不能,和方雪媚牵手到老,他爱她是事实,但是一旦他们之间多了层婚姻关系,彼此胜任愉快吗?

  有些人适合谈一辈子恋爱,但是一旦踏进婚姻,彼此之间存在的许多现实问题却迫使走上分手一途,他不知道婚姻究竟适不适合他们,所以他迟迟不敢给她任何关于一生的诺言,他也以为她明白他的用意。

  我以为,你并不急着结婚。“好一会儿,他才慢吞吞的说出这句话,

  是不急,但是你不会不知道女人最需要的莫过于安全感,你什么都不说,怎能叫我不胡思乱想?而且,四年了,都四年了也!有谁交往了四年,连一句承诺也吝于给予的?只有你沈安之这个小器鬼!“她撒娇的赖在他的怀中,不满的抱怨着,模样俏丽生动。

  沈安之捏了她的鼻梁,宠溺的望着她。“你哟!真不明白你在想什么,我移情别恋的机率根本等于零,我对你的心意你又不是不知道,难道这样还不够?一定要我说什么天长地久、此情不渝的蠢话吗?不、不、打死我我也说不出口。”他连未来的老婆是不是她都不敢肯定了,怎么可能说出这种亘古不变的誓言?

  “没事这么老实干嘛?骗骗我也好嘛!我就知道,这辈子除了‘我爱你’之外,我可能再也听不到更美丽动人的情话了。”但是她就喜欢他这种沉稳内敛的笃定特性。

  “所以呀!老哥,我就叫你学学我嘛!”一阵促狭的男音蓦地在书房门口响起。

  沈安之没好气的瞄了眼门口,不屑的答道:“学你什么?拈花惹草?招蜂引蝶?”

  要我说几遍?这叫‘造福人群’。“沈扬之不满的更正。

  “是吗?那你那本‘造福人群’的猎艳手册有没有告诉你,打扰人家亲热是很不道德的行为?”

  “不,因为木头老哥你,需要我这个已经出师的小弟传授你几招恋爱哲学,免得你连动人的情话都不会说,气跑了雪媚。”沈扬之大言不惭的说,还明目张胆,大摇大摆的坐下来“观赏”。

  “我早就知道,”他无力地宜布:“要使脸皮比牛皮还厚的你兴起罪恶感,无异是痴人说梦话。”

  沈扬之回他一记气人的笑容。

  沈安之莫可奈何,只好拉起方雪媚,“雪媚,走,我送你回家,别理这个碍眼的家伙。”

  方雪媚温柔的一笑,她早习惯了他们兄弟唇枪舌剑的相处方式,笑笑骂骂的,但是彼此的感情却再深厚不过了。

  望着他们的背影,向来玩世不恭的沈扬之不期然朝沈安之喊道:“送完雪媚就快点回家啊!千万别顺水推舟的把人家给‘怎样’了哦!”

  沈安之闷闷的抛下一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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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罗!

  一早,风飘絮兴匆匆的跳下床梳洗一番,将一头及腰长发束成马尾固定在脑后,再挑了件白衬衫配着牛仔裤的朴素穿着,衬衫两角在腹前打了个简单的结,看起来活泼又充满朝气,加上她有着一张宜嗔宜喜的俏丽容颜,给人的感觉又年轻了许多。

  “加油!”她朝镜中的自己绽出一抹自信的微笑,然后哼着轻快的小调,踩着轻松的步伐和父母共进早餐去也!

  “早安,爸,妈。”

  “早安,小絮。”两老异口同声的回答,抬首看向她时,又不约而同地惊呼:“哇,好美的女孩儿。”

  “现在才知道你们的女儿美,太迟钝了吧!”她老实不客气的收下赞美。

  “有乃父之之风。”风立言的表情写明了:你是我的骄傲。

  前几天她的宝贝女儿坚持自己去公司应征——本来嘛,应征一个倒茶水的小妹,需要他动用到职权吗?太小题大作了,而且风飘絮坚决表示不让公司任何一个人知道她是总裁的掌上明珠的身分,所以他只好放手任由她搞。

  正如他事先所预料的,倔强如她,一旦下定决心的,事,绝不轻言放弃,而这等魄力正是承袭自他的真传、他最引以为傲的特性。

  甘燕容递给飘絮一杯鲜奶。“小絮,你要和你爸一道去公司吗?”

  “不要,我不想惊动公司里的人,不然大家面对我的时候哪会若无其事,谁敢让我做事?这还能叫自食其力吗?”

  “不然你打算怎么去上班?”

  飘絮展开一抹如花笑靥,开心地宣布答案:“骑机车。”

  “啊?你不是二十岁那年就考到汽车驾照了吗?”甘燕容迟早会被这个不按牌理出牌的女儿吓死。

  “亲爱的老妈,你该不会要我开一辆保时捷跑车去当个端茶水的小妹吧?”她要笑不笑地反问。

  “这……”好像真的不太妥当。

  “所以罗!”飘絮得意洋洋地宣布:“我买了一辆半旧的二手机车,准备当我这两个月的交通工具。

  “噢!”甘燕容拍着头呻吟。

  “安啦!老婆,没问题的。”风立言很体贴的安慰老婆。

  “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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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早上在忙碌中过去了,飘絮倒也没发生什么大问题,中午休息时间,她正准备出去买点东西填饱肚子时,一位小妹递给她一盒便当,说是有人送来,指名要给她的。

  她耸耸肩,发现里头夹了张宇条,写着:

  小絮,一定要吃完哦!

  你最最亲爱的老爸

  “这老爸!”她啼笑皆非。

  她好。她悠哉的坐在椅子上,享受着伟大的父爱,才吃两口,一个长相出奇俊挺,帅到令她目瞪口呆的男人走进宽敞的茶水间,对于她几乎失神的注视,他回以温文尔雅的一笑,从容的走到柜子前,从瓶瓶罐罐中取出咖啡罐。

  飘絮这才回过神来,匆匆走向他。“我来,这是我的工作。”

  沈安之淡淡一笑,“不用了,你慢慢吃,我自己来就行了。”

  飘絮听得好感动,这是她上班以来,碰到最和善的一个人。

  从她今天早上开始上班起,每一个人对她不是颐指气使就是一副理所当然的口吻,让她深深感觉到父母先前的反对不是没有道理的,而眼前这名俊到无法用帅形容的男子居然能以体贴的心对待她,她明白他没有必要走这一趟的,只要他电话拿起来,按一下通往,茶水间的按键,她就该冲好一杯香味扑鼻的咖啡送到他面前,但他没有,她想,他是不愿打扰别人用餐吧!

  对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尚且如此,他应该是个温柔的男人。

  “小女孩,在想什么,想得这么入神。”转眼间,他已冲好一杯热腾腾的咖啡,笑望着她。

  “我不是小女孩。”她抗议,二十二岁的女子,说什么也和小女孩划不上等号。

  沈安之上下打量她一下,“你看起来只有十八岁,不叫小女孩叫什么?”

  “我…”她嘟起嘴,算了,说了他也未必相信。

  这小女孩让他没来由的升起一股好感,一种让他想保护她的感觉,就像对个邻家小妹妹一样亲近她、疼惜她!

  他轻捏她红扑扑的小脸蛋,初次见面,他却不觉得和她之间有隔阂,能很自然的和她相处。“你呀!看起来瘦瘦弱弱的,快回去把便当吃完。”

  飘絮听话的坐回去,捧起了便当。“你可不可以陪我聊天帮助食物的消化,这样我的食欲才会增加,不然我吃不完。”既然他把她当成了孩子,她索性就赖皮给他看,也不晓得哪来的谬论,聊天居然能“帮助消化”。

  “好。”出乎意料的,他居然一口答应了。

  天晓得他发什么疯,放着他牺牲午餐赶的工程设计图不管,跑来这里陪一个小丫头聊天——就为了让她多吃几口饭?!

  “小女孩,你叫什么名字?”

  “不要叫我小女孩。”她再度声明。“我叫风飘絮,爸妈都叫我小絮。”

  “风飘絮?好古典飘逸的名字。”人如其名——如果她再大一点的话。

  “这可是有来由的喔!”说到她博学多闻的老爸,她就一脸骄傲。

  “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他不太确定,哪有人用这么凄凉的诗给女儿命名的?

  “宾果!你好聪明,你是第一个猜出我的名字来由的人喔!”

  “什么?不会吧!文天祥这首过零丁洋的意境很悲哀也!”

  她还是满不在乎的耸耸纤肩。“这是很悲哀。我爸说我出生那一天,有一位略懂什么命理玄学的朋友刚好来拜访他,告诉他说我将会是他唯一的子息,事实上到目前为止,这点是应验了。然后又说我的情路很坎坷,有一度会为情离乡背井,有如风中飘零的柳絮,最后那句更绝!你知不知道他把文天祥的诗改成怎样?”

  沈安之学着她耸了耸肩,笑看着她,他爱看她充满年轻朝气的笑容。

  “他说‘人生自古谁无情,留取真心托安之”’她没发现沈安之瞬息间的呆怔,继续说道:“真搞不懂他说的这是哪一国的话,我想了好久就是猜不透后面那一句,其实我也不是很相信他那套什么‘红颜历劫’的说法啦!我相信事在人为,可是老爸总说他那个朋友很有一套,这些年来一直把他的话奉为真理,我想,他是爱,女心切,不愿意我遭受任何可能发生的伤害,不过,我一直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解说完,她还顽皮的加上一句:“更夸张的是,我老爸有了个风飘絮还不够,他说要是我妈再生个女儿,他可能会由‘身世浮沉雨打萍’中抓两个字出来命名,就叫雨萍,够鲜吧!”

  安之先前的惊愕已被飘絮绝妙的言论所带给他的趣意取代。“是很鲜,不过还好这个名字很典雅,取得很好,我也跟着叫你小絮好了。”

  “好啊!那你呢?我该怎么称呼你?”

  方才的困惑再度笼罩着他,他从没想到也会有这么一天,报上自己的名字时,竟有心虚不安的感觉。“我叫沈……安之。”

  “安之?”她偏着头,状似沉思,而他则不断祈求老天别让她联想到那句莫名其妙的留取真心托“安之”。

  “啊!”她想到什么似的叫出声来。“我忽然想起一句话。”

  “什……么话?”他几乎没勇气问了,见鬼,他的手心居然在冒冷汗!

  “既来之,则安之。你是不是也有个哥哥或弟弟叫‘来之’?她眨了眨眼,十足像个俏皮小精灵。

  他吁了口气,渐渐展露笑容。“你猜对了一大半,我父母确实是以这句话为我命名没错,而我也有个弟弟,但不叫来之,叫扬之,神采飞扬的扬。”

  “但是我很好奇,你爸爸哪句话不好取,偏偏用这句话?”她向来是个好奇心旺盛的好奇宝宝,凡事总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因为我来得不是时候。本来我爸妈是打算经济基础稳固点的时候再生孩子,没想到意外有了我,于是我爸就说:”天意如此,既来之,则安之吧!“结果我妈却断章取义,误以为既来之,则为‘安之’,搞到最后,大家也乐于将错就错,将我取名为安之。”他啜了口咖啡,慢条;斯理的说。

  “好有趣喔!”

  他笑了笑,轻拍她的头,“快点吃啦!休息时间快结束了,我得回去赶设计图了。”

  好一个敬业的男人!

  “沈……大哥!”她迟疑的唤住她。

  “嗯?”安之回过头,笑看着她。

  “没——事,再见。”她腼腆羞涩地说。

  “再见。”留下温柔的微笑后,他消失在门扉的另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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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班回家后,飘絮那一脸甜蜜的灿烂笑容并没有躲过父亲锐利的法眼,晚餐过后,风立言终于压抑不住,出言调侃:“我说,小天使啊!你那一脸如诗如梦的醉人笑容是怎么回事?该不是上班第一天就找到自己的白马王子了吧?”

  飘絮回他一记恶作剧的笑容。“怎么,你不为我高兴吗?”

  “那是真的罗?”风立言大吃一惊,忧喜参半。“是哪个幸运的小子?说出来让老爸评鉴—。番。”

  二十多年前那位对命理研究颇深的朋友说的话,至今他仍不能释怀,身为人父的他,只能想办法降低女儿受伤害的可能性,为免她识人不清,付出一生惨疼的代价。

  飘絮沉吟了一会儿,开口问:“公司里有一位叫沈安之的人,你清不清楚?”

  “沈安之!清楚,当然清楚!”开玩笑,他是公司数一数二的人才,身为老板哪有不清楚的道理?“安之,不错,我的女儿的确好眼光,他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要女人不对他心动好像不太可能,而且——”

  “怎么样?”飘絮急急迫问。

  “他是我十分重用的人才,凡是他所赶出来的工程设计图我都很满意,他的能力是全公司上下肯定的。为人又敦厚诚恳,够资格当我的女婿。”他悬浮不定的心总算稍微定了下来,他相信安之是个可靠的男人。

  “爸!你想到哪去了?我只是喜欢他而已,况且我和他认识还不超过二十四个小时,我只是把他当成大哥哥而已嘛,你居然以为……我会爱上他?天啊!人家还把我当成半大不小的丫头呢!”飘絮大惊失色,连忙澄清。

  “哦!真是可惜。”本着“肥水不落外人田”的至理名言,他还真是希望飘絮和安之能有个“什么?”呢!

  父亲那一脸惋惜的表情,真的让飘絮差点笑出声来。本来一直不是很赞成她太早谈感情的爸爸,今儿个居然一反常态,急着把她推销出去。

  不过,她还真的有点想念安之那暖如朝阳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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