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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副作用 第六章

  席明嘉是第一个起床的,她不是不累,只是因为太过兴奋,所以反而早起。她简单梳洗过后来到厨房,想要表现贤慧的一面,没想到范文森比她更早起,而且她还看见他竟然在抽烟。

  “你会抽烟?”她的语气简直像看到外星怪物。

  他仿佛这才回过神来,对着她笑一笑,然后把烟按熄丢进垃圾筒里。“我不常抽,只有心情烦闷的时候才抽。”

  她相信他的话,因为他的嘴巴没有味道,牙齿也雪白整齐。

  “哦?你在烦什么?”身为女朋友,她有关心的义务。

  他只是笑笑,没有回答。“要吃早餐吗?我做给你吃。”

  她点点头,在餐台前的高脚凳坐下,忘了她早起其实是想为大家做早餐的。

  “你要咖啡、牛奶,还是果汁?”他问。

  “牛奶。”

  他先倒一杯牛奶给她,然后再拿出鸡蛋、土司和培根,想做炒蛋、煎培根和烤士司,再切一块乳酪佐土司。

  “你还没告诉我,你在烦什么?”她看着他忙碌的背影问。

  “其实也没什么。”他将炒蛋和盐罐端给她,然后回去煎培根。“只是在想一些事。”

  “什么事?”她舀起一口炒蛋送进嘴里,竟然没味道,总算明白为什么他还要给她盐罐。

  “不重要的。”很快的,培根的香味在空气中飘散开,他将培根盛到盘子里。

  她看着他好一会儿。“你是不是瞒了我什么?”

  “你想太多了。”他轻轻一笑。

  “是吗?”她年纪虽小,但也是女人,女人的直觉告诉她,他心底有事。

  “元旦我们去看电影好吗?”

  “看电影?好啊!”她点头如捣蒜。他们不是第一次约会了,但却是他第一次主动约她。

  “你想看什么电影?”

  “都可以,你决定就好。”她笑得开心,已经忘记刚刚要问他的事。

  “那我决定好时间和片子再告诉你。”

  “好。”

  之后,大家陆续起床,周宇伦一起床就忙着到圣诞树下拆礼物,拆得顺手之际,连其他人的也一并代劳了。

  因为是学生,所以买不起什么昂贵的礼物,男生都送布娃娃、抱枕之类的填充礼物;女生则送了毛衣、围巾之类的实用性礼物,拆完礼物、交换完毕,大家皆大欢喜,圣诞节快乐落幕。



  圣诞节过后,席明嘉去配了一副隐形眼镜,花了她三千元。

  “你终于想开了。”杏子对她的新造型显然很满意。“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啊?”

  “没有啊。”她摇摇头,打死也不敢说出,她配隐型眼镜是因为觉得戴眼镜接吻很不方便,每次都得把眼镜戴上又拔下的,实在麻烦。

  “你们两个进展得很顺利吧?”杏子三八地问。

  “还好啦。”她笑得甜蜜,腊烛魔法果然有用。

  “加油啊!你和范文森可是我们班第一对班对,不能漏气哦!”

  杏子这样一说,她突然觉得压力大起来。

  “班对的成功机率是不是都不太大啊?”她担心地问。

  “不会啦,如果对象是范文森,你大可放心,他那么老实,绝对不会做出对不起你的事。”

  “说的也是。”他虽然不会拒绝别人,幸好也总是与人保持一种礼貌的距离。

  “不过你还是要小心点,注意有哪个不识相的女生来勾引他。”

  “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她决定,要回去好好调教他,路边的野花不可采,自己送上门的花更加不能碰。



  一月一日一早醒来,她就觉得很开心,开心地球没有被彗星撞到,也没有恐怖大王降临,更没有什么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二○○一年平平安安地来报到,世界仍然完好无缺,她也就可以开开心心地去约会了。

  吃过中饭,戴上安全帽、骑着摩托车赴约去。

  来到戏院,停好车,她先去买一包盐酥鸡,然后在戏院门口等。

  约定时间快到了,可是范文森还不见踪影。

  “怎么还不来?”她看着手表,就快到开演时间了。

  “席明嘉!”一个男生的声音叫着她的名字。

  “是你!好巧,你也来看电影?”她看着董致谦,觉得这个巧合真是有点不巧。

  “嗯!范文森约我来的。”

  “他约你?可是他明明约了我……”她的声音消失在空气中。

  这个范文森到底在搞什么鬼?为什么约了她,又约了董致谦?最可恶的是他竟然到现在还没出现!

  董致谦却有点明白了。“我想他是不会来了。”

  “为什么?”她反问。

  “因为他要撮合我们两个约会。”他说得脸不红、气不喘。

  席明嘉却气死了!怪不得他说不能来接她,说他早上有事要她在戏院门口见,还一直向她道歉,原来他早就打好主意了,要帮董致谦约她,他到底把她当成什么了?她是他的女朋友耶!

  “你要不要看?我已经买好票了。”董致谦掏出票来,他刚到时看不到范文森,为节省时间,就先去排队买好了两张票。

  看着他手里的票,就算想拒绝也开不了口,大家同学一场,她不想将气氛弄僵。

  “好吧。”她只好点头答应。

  进场后,灯光转暗,电影开演,她两眼盯着银幕却完全不知道电影在演些什么,只是跟着笑、跟着哇哇叫,脑袋里却是一团火,根本无法思考。

  电影散场后,董致谦约她再去逛逛、喝下午茶,她推说有事拒绝了。她现在哪有空去逛街、喝下午茶?她有比这更重要的事得做!

  和董致谦道过再见,骑着摩托车,她火速飘到范文森家,坐上电梯直冲十楼,用力地槌着他家的门。

  “范文森,你在不在?”他最好在,因为她现在很想杀人!

  门开了,范文森一脸的睡眼惺忪,头发凌乱,穿着一件T恤和系带长裤,显然刚从床上起来。她推开他,走进屋里,在客厅站定后,她瞪着他不发一语。

  “发生什么事了吗?”他轻轻问。

  “你说呢?”还跟她装傻,原来他并不呆嘛。

  “电影不好看吗?对不起,我选错片子了。”他认真地向她道歉。

  她有股想尖叫的冲动。“你这个大笨蛋!”

  “对不起。”他又道了一次歉。

  “你到底明不明白我在气什么?”他是不是还没睡醒?也许她该甩他两巴掌看他会不会清醒点。“为什么安排我和董致谦约会?”

  他沉默半晌,才开口:“因为他喜欢你。”

  “所以?”

  他没有说话,垂着双眼看着地板,她没有多加考虑地上前就给了他一巴掌。

  “范文森!算你狠!”她头也不回地冲出范家。



  回到家,她把埋在花盆里的蜡烛挖出来,用力地丢进垃圾筒。

  一月一日,天气非常好,心情非常糟。

  长到这么大,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生气过,就连王佩茹用球砸我那时,我也没这么生气!

  范文森这个大混帐!他那样做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不想和我交往,又怕我难过,所以先帮我找好后补吗?可恶的王八蛋!他脑袋里究竟在想什么?我做错什么事让他这样对我?是我太积极吗?可是我不主动,要指望他有行动,那可能等太阳打西边出来还比较容易些!无论加何,他真的伤到我了,我恨死他了!

  恨死了!恨死了!恨死了!恨死了……



  席明嘉下定决心不理范文森,对他求和的眼光视若无睹,谁教他做了那么过分的事,她心里不痛快,也不能让他好受。

  她看得出来,他并不是因为想分手所以才把她塞给董致谦,如果他真想分手就不会用那种哀求的眼光看她,所以这更令她生气!

  他以为她是什么?一只小狗或小猫吗?别人看了可爱、喜欢,他就可以大大方方地转送出去?有没有搞错?她是有感情、有思想的人耶!她可以自己决定喜欢谁、想和谁在一起,而不是任人随便安排。

  既然打定主意不理他,她也不坐他的车上下学了;幸好再两个礼拜就期末考了,她不用忍受公车太久,而且一到学期末就有交不完的报告和频繁的小考让她没时间去想他。她在脑子里装满单字、片语、三角函数、折旧方法和复杂的程式语言,就是不装“范文森”这三个字,除了日记之外——她在日记本上写满“范文森!大笨蛋!混蛋!宇宙无敌超级乌龟王八蛋!”

  “你们两个还没和好?”杏子问。“他没向你道歉吗?”

  “别提他。”她板起一张脸。

  杏子聪明地不再追问。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旁观者最好不要多嘴。



  期末考后,学期结束了,寒假一开始,农历春节紧跟着来,帮着妈妈大扫除完,爆竹一声除旧岁,告别青涩的十七岁,她终于踏入十八岁。

  过完年,没有事让她忙碌,她的脑子又重新被“范文森”这三个字占据。她还是生气,生他自作主张的气,但更生气的是他还不来找她道歉!

  很好,他要比耐心,她就奉陪!

  心下虽这么打着主意,但是两天后,她就按捺不住先拨电话给他,她告诉自己,她不是主动求和,只是要问他为什么。

  电话接通了,她“喂”一声才发现是答录机。

  “我现在不在家,有事请留言。”一个机器女声平板地说。

  她甩上电话。她才不要和机器说话。

  接下来她又打了好几次电话,可是还是答录机。该死的答录机!

  “他到底在搞什么?”她焦躁不安地胡思乱想起来。已经三天了,他不可能一直不在家啊?她早也打、晚也打,不信邪地半夜一点爬起来打,回答她的却依然是那句“我现在不在家,有事请留言”,终于她按捺不住,直接跑到他家找他。

  “十楼的范先生?他回美国去了。”一楼大厅的管理员有礼又亲切地回答她。

  “回美国去了?”

  “学校放寒假的第二天就走了。”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对不起,我不知道,范先生没有交代。”

  “我能上去看看吗?”

  “很抱歉,没有屋主的同意,我不可以让你进去。”管理员对她抱歉地微笑。



  她失望地回家,无法相信他竟然会不辞而别,什么都没说、没有留下只字片语、也没有任何解释,就这样“咻”地一声飞走了,飞回美国去了。

  她生气地将脸埋进枕头里,用力捶着床出气,直到手酸了才停下来,翻过身瞪着天花板,开始想……

  为什么呢?是不是因为她一直不肯原谅他、一直给他脸色看,所以他觉得他们两个完了,伤心之下就回美国去了?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会不会永远不回来了?

  一思及此,她一阵心慌。不行!她得马上对他解释,她只是生气,并不是要分手,她还是爱他,纵使他真的很愚蠢!

  她迅速拿起电话又颓丧地放下。她忘记了自己没有他美国的电话,上次他抄给她的行动电话也早就丢掉了,她根本联络不上他……

  “笨蛋!笨蛋!大笨蛋!”她好气自己,然后突然想到,她还可以问Sophie呀!Sophie是他在美国的朋友,一定可以告诉她他的电话。



  “对不起,Sophie小姐不在,她到日本去了。”画展的工作人员客气地告诉她。

  “那你可以告诉我她的联络电话吗?”

  “抱歉。”工作人员爱莫能助地看着她。

  她只好失望地回家。

  回到家,她回房间用被子把自己蒙起来,狠狠地哭了起来!哭他的狠心、哭他的绝情,竟然放下她一个人,就这样回美国,让她连找他的机会都不给……

  她愈哭愈伤心,愈伤心就愈生气,她突然抛开被子气呼呼地站起来,冲到墙边将他为她画的火斗像画取下,生气得要将它砸烂。

  她拿着画举高双手,犹豫一会又把手放下来,打开画框的玻璃将画取出来,她毫不留情地将画揉成一团丢进垃圾筒,刹那间,心里有种痛快,可是三十秒后她就后悔了,她赶紧将画从垃圾筒里捞出来,在床上摊平。

  画纸被她揉得皱巴巴的,画里的她,脸上都是皱纹,好像一下子老了好几岁……

  “糟糕!”她用手将画纸摊平,却弄巧成拙地将炭笔画给抹成一片模糊。“怎么办?”

  她站起来,到奶奶房里取来熨斗,然后将浴巾对折,再把画放中间,用熨斗将画烫平,可是“菲利普”过后,还是无法恢复原来的平坦,看着画,她忍不住又掉下眼泪,眼泪滴在签名上,她赶紧用袖子把水渍压干,心疼地看着有点糊掉的签名。

  “奇怪……”她看着签名。

  以前没怎么留意,现在却觉得他在她画作上的签名似曾相识,她一定在哪里看过这个签名,是在哪里呢?

  脑袋里灵光一闪,她霍然起身,将书架上Morrison画展的参观指南取来,翻到“杂交派对”那一页,再找来一副放大镜——

  果然,这两个签名是一样的!

  “怎么可能?”她揉揉自己的眼睛。又确定一次,果真是一样的签名,疑团在她心里慢慢扩大,为什么一样的签名会出现在范文森为她画的素描上呢?签名是她亲眼看着他签上去的,所以没有作假的可能,那么……Morrison的签名又该作何解释?

  她想来想去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他崇拜Morrison,恰巧他的名字Van  Vincent的英文缩写和Victor  Van一样,所以他将签名练得和Morrison一模一样;二是有没有可能,Morrison后期的那些画,全是范文森画的?所以签名自然一模一样,那也解释了为何Morrisoni的画里会有两种不同的签名……

  究竟哪一个推论是正确的?她不肯定,除了她的肖像,她不曾看过范文森其它的画,所以无法得知Morrison后期那些画是不是他画的,而且画家改变签名的方式其实并不稀奇;再说范文森对Victor  Van  Morrison的画了若指掌,可以见得他崇拜这个画家,所以模仿画家的画风,甚至签名,这对学画的人来说也是很普遍的情形!

  但是要说模仿,这未免也太以假乱真了吧?难道他有个秘密副业,伪造名画?

  太多问题在她脑海里打转,却没一个答案能满足她,这让她愈来愈苦恼。

  “对了!”她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她找出之前为写美术鉴赏的报告而收集的剪报资料,然后打电话去报社。“请转艺文版的林茂仁先生。”

  “请稍等。”总机转接的嘟嘟声之后,一个男人接起电话。“喂,你好。”

  “林先生吗?”

  “我是。你哪位?”

  “对不起,你不认识我,我是你的读者,我看过你之前写的有关之Victor  Van  Morrison的报导,可不可以请问你一些事呢?”

  “好啊。”

  “你报导上说Morrison没有结婚,但是有收养一个小男孩,请问你知道这个小男孩叫什么名字吗?”

  “等等,我查一下。”一阵敲打键盘的声音之后。“这个小男孩叫Victor  Van  Morrison。”

  一样的Vincent让她心跳加速。“那再请问,这个小男孩是不是东方人?”

  “咦?你怎么知道他是东方人?”他报导里并没有写啊。

  “我猜的。”她觉得自己的声音有点颤抖。“你知道这个小男孩今年几岁吗?”

  “他被收养的时候是十一、二岁,算算年纪,今年应该快二十岁了吧。”

  “那Morrison死后,他的遗产是不是全由这个男孩继承了?”

  “理论上来说应该是的。”

  “理论上来说?”

  “因为Morrison的遗族有意见。你也知道的,这笔遗产可不是个小数目,Morrison的遗族没有拿到半毛钱,自然不甘心……”

  “我知道了,谢谢你。”

  挂上电话,她似乎看到混沌之中一点微光了。

  困苦的童年和一大笔遗产……原来他并不是开玩笑,只是有那么一大笔遗产,他何必还要来台湾念五专?而且还挑中她的学校,他究竟在想什么?



  每天一早醒来,梳洗完毕之后,席明嘉第一件事就是去范文森的公寓,看他回来了没;然后每天一早,她都等到管理员对她摇头和一个抱歉的微笑。

  “也许他真的不回来了……”她这样想,也努力说服自己相信,仿佛做好最坏的打算之后,就算真的发生了也不会太难过。

  “你要不要留个电话给我?等范先生一回来,我就打电话告诉你,那你就不用每天跑来问了。”管理员热心地提议。

  她摇摇头。“谢谢你,不过我想自己来问。”

  每天往返于席家、范家和店里之间,时间过得飞快,寒假过了大半,为期两个月的Morrison画展也即将到尾声。

  她又去看了画展,闭幕当天正是星期天,展览场内依旧是人潮汹涌的盛况。她想,晚上灯光熄灭之后,这些画就要被封箱装柜,运往日本继续展出了……

  她仔细地看着每一幅画,尤其是Morrison后期的画作,她在“杂交派对”前伫足良久,看着画的右下角那个熟悉的签名,心里波涛起伏。

  “是他画的吗?”看着画,她自己问自己。

  如果这幅画真是他画的,那画这幅画时,他心里在想什么?听说这画表现的是画家的灵魂、内心的想法,那这些扭曲的线条和错乱的颜色是否也反应了他的不安?又代表着什么意义呢?

  她真遗憾自己没有美术天分,上课时又没仔细听课过,所以无法体会这幅画的意境,如果她知道,也许就可以多了解他一点。

  “咦?你不是……董妈妈吗?”她眼尖地发现,身边和她一样伫足停留的人是张君红。

  “你是……”

  “我叫席明嘉,是董致谦的同学,我们上次也是在画展巧遇。”

  “哦!对了,你是阿谦的同学。”张君红想起来了。

  “好巧,我们在开幕和闭幕都碰在一起。”

  “是呀。”张君红小声地回答,双眼看着画。

  她小心地看着张君红,觉得她气色不是很好,看来似乎生病了。

  “今天另一个同学没陪你来吗?”张君红突然问。

  “他回美国过寒假了。”她说出心中希望的答案。

  “回美国?”张君红喃喃念着。“对了?我该回家了,阿谦还等着我回家做晚饭。”

  说完,张君红连声再见都没说就走了;席明嘉看着张君红离去的背影,一头雾水。



  日子继续向前推进,汤姆克鲁斯宣布与妮可基曼分居,三天后又宣布离婚,再次印证世事多变。

  寒假已近尾声,情人节即将来临,经济不景气,每一家花店都拉上红布条,布条上写着“满一千送小熊”、“满一千送皮包”等等的促销手法;电视新闻报导一个男人买了一束三万元的玫瑰花送老婆,就见那个男人在电视里捧着那束玫瑰,对着麦克风傻笑个不停。

  “不贵,我完全没有考虑到价钱的问题,只觉得这个玫瑰的颜色很漂亮、很特别,就买下来了。”

  记者开始介绍这个玫瑰多稀有,全世界只有几百朵,是多么地珍贵又美丽。

  “丑死了,好像万寿菊!”席明嘉对着男人傻笑的脸吐槽。

  “范哥一定还没有回来吧。”席明远不客气地点中姐姐的死穴。

  席明嘉瞪了弟弟一眼。如果不是有血缘关系,她会把他凌迟处死。

  “姐,范哥哥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啊?”席明芳问着。“我好想他喔!”

  “我怎么知道?脚长在他身上,又不在我身上。”丢下弟、妹,她跑回房间。

  她一夜无眠,睁着大眼看着情人节的日出。

  太阳从房子与房子之间出现,慢慢爬到天空中。原来太阳和她一样孤单……她难过得落下眼泪。

  抹掉眼泪,她略微梳洗,又出门到范文森的公寓,管理员一见到她来,就笑眯眯的。

  “范先生回来了哦!”

  “真的?”

  管理员点点头。“昨天半夜到的。”

  她立刻搭电梯上楼,在按电铃时,她觉得自己的心跳声比电铃还大声。

  门打开了,她终于看到那张她日思夜想的脸。

  他看着她,好一会儿没有说话,然后才侧身让她进屋。

  他变丑了。这是她再见到他时的第一印象。一个月不见,他似乎瘦了一点、也憔悴一些,原本干净秀气的脸庞,在下巴处长出了点点青色的胡渣,头发也有点太长,不变的是眼睛里的清澈。

  “对不起,我昨晚刚回来,所以房子有点乱。”他抱歉地指着客厅里的几只行李箱。其中两三个箱子已打开,整理一半的箱子让客厅显得有点凌乱。

  她摇摇头。

  “你到底去哪里了?”她虽然已知道答案,但仍要听他亲口说。

  “我回纽约了,然后去了一趟日本,再来台湾。”

  “为什么没有告诉我?你知道我担心死了,以为你再也不回来了!”她上前抱住他,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流。

  “对不起,对不起……”他也抱住她,在她耳畔喃喃道歉。

  “为什么回纽约?”

  “回我的画室完成一些画。”

  “在这里不能画吗?”

  “这里地方小,只能完成小型画作,没有办法画大型画作。”有一些大型画作比一个人还要高,小小的餐室是摆不下的。

  “你的画,为什么签名和Morrison的一样?”她的问题让他身子一僵。

  “你发现了?”他放开她,给她一个苦涩的笑容。“那是我的疏忽,忘了要改变签名的方式。你的出斗像是我最后一次用那个签名。”

  “你到底是谁?”她定定地看着他。

  “我自己也不知道。”他又给她一个苦涩的笑容,然后拉着她在沙发坐下。“现在在你眼前这个叫做Victor  Van  Morrison的人,今年只有九岁,因为——这个名字到现在为止,只跟了他九年而已。”

  “果然是你,那个被Victor  Van  Morrison收养的小男孩。”她的猜测终于由他的口中获得证实。

  “是我,没错。”

  “这么说那些画,是你画的没错喽?”

  “是我画的没错。Victor过世前几年就已经无法再拿笔作画,所以那些画其实都是我画的。”

  “为什么你的画要当成他的作品来发表?那是欺骗,你知不知道?”她想到那些评论家的称赞和花了大笔钞票买画的收藏家,结果他们买到的并不是Victor  Van  Morrison的真迹。

  “所以Victor才会画下那幅巨大的签名,人们在意的是画上的签名,而不是画本身,那也是他的最后一幅创作,由我完成底部的黑色,再由他签上名字,这幅画也是惟一一幅由我们两个共同合作完成的创作。”

  “所以把你的画以他的名义发表,是他的主意?”她如是猜测。

  “嗯。”他大方承认。

  “你不生气吗?他这样的行为是剽窃耶!你怎么可以答应让他这样做?”

  “你想得太严重了,这在艺文界其实很常见的,老师将弟子的作品以自己名义发表,有时比创作者自己发表更有利。”

  “那就是一种利益交换喽?所以你让他以他的名字发表你的作品,条件是继承他的遗产?”这样想,似乎比较卑劣的是他。

  “不是这样的,我并不是很想继承遗产,是Victor坚持。他说他那些亲戚全是一群混蛋,与其留给他们,不如留给我。再说我从没想过要当画家,当初我作画只是单纯地想里旦,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画得如何,是Victor喜欢,所以我就把画给他,恰巧我们名字的缩写一样,所以才让他以他的名义发表。”

  她看着他,清澈的眼睛证明他没有说谎。

  “告诉我,你的故事,还有你和Victor的关系。恍报纸写的不多、也不全然正确,她相信他不是Victoro叫的秘密情人。

  “我的故事,不怎么美妙的。”他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他自己觉得近二十年的人生,其实乏善可陈。

  “没关系,人家想知道。”她想要知道全部的他,而不是自己拼凑的,由瞎子摸出来的大象。

  他开始回想,他记忆中的起点——

  美国西部一个荒凉的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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