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小姐抬起脸,看了看眼前艳光四射的女人,想都不多想,便低下刚抬起的脸,快速说道:“选美会在隔壁大楼。”
真是的!怎么台北市到处都是空有一副好长相,大脑却空荡荡、连根杂草都没有的女人?明明那个什么鬼选美会的初选,地点是在隔壁十一楼,这女人却跑到这边的十一楼来了!
正当接待小姐在心里暗暗妒忌访客的惊人美貌时,反问的声音缓缓扬起:
“隔壁有选美会吗?”
来的时候,丁玫蓉全副精神,都放在待会跟飞天法律事务所的人见面一事上,根本没留意到,隔壁大楼墙上的超大型选美宣传海报。
“你不是要去参加选美的?”接待小姐再度抬起脸,脸上挂著明显的诧异,语气也净是疑惑,
“选美?”丁玫蓉微愕,“不!我不是!我是今天来报到的实习生。”
“实习生?”接待小姐睁圆一双眼睛,瞳孔净是不置信,“你?”
这美得令同性觉得火大、想大喊老天爷偏心的女人,竟是那个破例招收的实习生?
“对。”丁玫蓉点头,并由新买的公事包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文件。“这是贵公司寄给我,通知实习录取的通知书。请过目。”
仔细端详过通知书上的公司印监,接待小姐这才不得不信——眼前这个犹胜鲜艳红玫瑰的大美人,的确是连过三关,方能得到跻身飞天机会的法律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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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长得太漂亮,除了会招人妒忌外,更容易让人先入为主地认为,她应该没多大的能力。
丁玫蓉在飞天的情况,正是这样。
虽然她很聪明,但毕竟还是个学生,初次真实接触到法律上的工作,动作、反应难免没有资深的老手来得快,这实属平常,旁人亦应明白她的处境。
然而,不幸的是,因为丁玫蓉长得非常漂亮,令飞天的人不约而同都产生了偏见——认定漂亮的女人九成九没大脑。
加上众人见丁玫蓉到飞天实习的前三天,没有什么突出表现,办事速度亦没有他们那么快,所以,飞天的人很快便苛刻地认为——
她,只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美丽花瓶!
这样的偏见不但在飞天生了根,甚而越演越烈,说什么丁玫蓉是为了容易跟上流社会人士打交道,所以才选择当律师。
众口铄金、积非成是、一人传虚,万人传实——才在飞天法律事务所待了一个星期,丁玫蓉便深深体会到,什么叫作人言可畏!
心里的不平飘到顶点,丁玫蓉霍地起身,往负责指导她、安排她工作的陈有义律师的办公室走去。
礼貌敲过门,得到首肯,她这才推门进去。
见是她,陈有义脸上闪过明显的不快,问:“有事?”
“陈律师,很抱歉打扰你办公,但有些话,我实在不吐不快。”
忍了整整七天,她已经无法再忍了!
“如果可能的话,请你别再分派打字、存档、影印、购买茶水间物品等等和当执业律师无关的工作给我。我想,我能做其他更有建设性、更有挑战性的工作。”
她尽量把积压了一星期的怒气,以最婉转,但又能表达己愿的字句,诉之于口。
“假如你要求做挑战性的工作,那你可就没空和不住送你花的仰慕者约会了!这样——也没问题吗?”陈有义嘴巴一向不饶人,当对象是丁玫蓉,他的讥讽本领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
没错!他讨厌丁玫蓉!
原因有二——
一,当他一想到这个脑袋空空的花瓶,居然跟他同样是台大出身,他便觉得母校的威信被削弱了一大截,连带同样出身台大的他,评价也被拉低!
二,亦是陈有义讨厌丁玫蓉的最主要原因——丁玫蓉的长相,跟他大学时曾苦苦追求,但最终却追求不到的校花有四分相像。
当年追求失败的痛苦以及椎心的回忆,本来随著时光的流逝而慢慢淡化,可丁玫蓉的出现,却彻底勾起他那段青涩的灰色记忆!
所以,每每陈有义看到丁玫蓉,总没好脸色给她看。
一提起那些困扰她的鲜花,丁玫蓉便一肚子火。
她很想咆哮,但理智还没彻底消失,她努力压下胸口那团怒火,维持心平气和的语调:“陈律师,我想,这幢商业大楼的男人们对我展开追求,并非我所愿,亦不是我的错。”
拜那些痴心男所赐,她花瓶的形象,更是牢不可破。而她当律师的动机,亦被严重扭曲成——拜金、钓金龟婿、嫁入豪门!
过分的美丽,加上众人异口同声的不实流言,使在飞天法律事务所实习的宝贵机会,顿时变成无聊到家的琐事工作!
她已经浪费了七天!浪费了一百六十八个小时!她——不能坐以待毙!
“学生必须遵守实习机构之规定,并接受指导,除非发生特殊情事且经授课教师同意,不得转换实习单位或停止实习。违反规定者,除依破坏校誉论处外,实习成绩亦以零分计算,涉及刑责部分亦将移送法办——我有说错吗?学妹。”陈律师扬起胜券在握的得意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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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杯威士忌!”丁玫蓉重重放下见底的酒杯,桌面因而发出一声猛烈声响。
“小姐,”酒保好心相劝,“今晚你喝了好多,还是别再喝的好,醉了可就麻烦了……”
闻言,丁玫蓉横他一眼,高声道:“这里不是专门卖酒卖醉的PUB吗?我喝酒,喝个烂醉,不正是你们最乐见的吗?我买酒,你卖酒,就这么简单!其余的,你少给我啰嗦!”
心里非常明白酒保纯粹是出于一番好意,但丁玫蓉就是控制不了嘴巴。没办法,谁教她现在心情极度糟糕!
等她火烧大脑的超级怒意稍过,她会马上跟这位酒保道歉的。
现在,就让她发一下飙,宣泄一下满腔的不甘。
见惯了心情恶劣的客人,酒保只是耸耸肩,对丁玫蓉的恶言相向,予以无声的体谅。
“酒!我要酒!”
自小开始,她便是品学兼优、运动万能、容貌出众、完美无瑕的高材生典范。
可,现在,竟沦落到在台湾首屈一指的飞天法律事务所,做最琐碎、最微不足道的小事!
她以为有扭转劣势的机会,但,原来,一切是她想得太美了。那个由始至终看她不顺眼的陈有义,根本不会给她展露才华的机会!
今晚,她不醉不归!醉了,就不会生气、不会愤怒、不会不甘心!
“我要酒!快!”丁玫蓉催促。
无法拒绝,酒保无奈地递上另一杯威士忌。
拿起杯子,丁玫蓉正想仰头一饮而尽时,玉手却被人握住了。
“看你喝得这么起劲,老子的酒劲也来了,来!咱们一起喝!”像是已喝了不少酒,脸上呈现醉态的大汉,扯动脸皮,露出一口黄牙。
她真是背到家了!在飞天法律事务所,不但被流言缠得透不过气来,还得被那姓陈的混帐压得死死的;如今来PUB散散心,却又碰上醉汉纠缠!
“走开!”使力一挥,醉汉的毛手便被她给甩开。
“性子够烈!老子喜欢!”醉汉再度伸手,可这一次狼爪,半途便被另一只健壮手臂给拦住,
醉汉瞥著坏他好事的高大男子,一脸不悦,“小子,你谁啊?”
“我?”雷逸东耸耸肩,“我只是路见不平的路人甲。”
“哼!想做英雄?小心老子教训你一顿!”醉汉啐了一声,一副瞧不起他的样子。
“教训?”雷逸东嘴角漾出一抹迷倒天下女子的淡淡笑意。
他随手勾起邻近的实木椅子,单腿一屈,瞬间,椅子便断成一根又一根的可怜木枝。
“谁教训谁,恐怕还是未知数!”雷逸东笑得淡然,笑得自信。
近距离目睹这一幕,醉汉大脑里的酒虫瞬间跑了九分。
“哼!小子,这次老子就先放过你!”醉汉边说边迅速往后退,很快便逃逸无踪。
赶掉烦人苍蝇,雷逸东转而看著丁玫蓉,瞬间有种惊为天人的感觉。
“嗨!我叫雷逸东。你名字是?”
像是没听到他的介绍,丁玫蓉兀自瞥了瞥地上的椅子残骸,回头,看著他,淡淡道:“一千八百元。”
他挑一挑眉,装出一脸惊愕,“你叫‘一千八百元’?好奇特的名字!”
“一千八百元是初步估价,实际赔偿金额,问他。”丁玫蓉指了指酒保。
雷逸东倒也干脆,掏出皮夹,扔到吧台上,示意酒保:“要多少,自己拿,别客气。”视线随即又回到她脸上去。
钱,他不在乎,现在这一刻,他只在乎跟前这个个性烈如火的美女。
丁玫蓉禁不住打量起雷逸东的打扮——一身名牌衣装、纯手工制真皮皮鞋、高级古龙水味,这一切在在显示,他是个有钱男人,而且还是个迷人、有品味的有钱男人。
“我告诉你,钱,不是万能的。”她转过头,避开跟他视线相触,并刻意吐出冷淡非常的话。
“如果钱是万能的话,那该有多好,至少,我可以用钱买到你的注视。”
人不风流枉少年——活了三十年,雷逸东一直都这么想。是以,他是上流社会,无人不知,有“逸公子”称号的钻石级单身汉。
刚脱口而出的甜言蜜语,他对许多许多女人说过,但每一次,话中都没有半分真心存在,唯独这次例外。
“恶心。”丁玫蓉冷评一句。
“你到底叫什么名字?”没理会她的恶意,他只想知道伊人芳名,万一人走了,有名字,要找她,一切好办。
在过去三十年的人生中,只有女人找他,从没他主动找某个特定女人的记录及欲望,可她不同。
他想认识她,想知道她的事情,想了解她的一切!别问他为什么,因为他也不知道。
丁玫蓉漠视他,对待狂蜂浪蝶,她一向采取不理会的态度。
清静喝酒的雅兴已然消失,她扬手招来酒保,“买单。”
见伊人打算离开,雷逸东下意识的抓住了她的手,“等一下!”
丁玫蓉回过头,而这一回头,两人的脸顿时靠得很近。
一道带著暧昧气息的电流,在两人四目之间急遽流窜著……
本来,雷逸东只是觉得丁玫蓉很漂亮,想认识她,可这一刻,感觉好像还有什么,让他的心脏因她而悸动起来,一种怪异的躁动让他更是想接近她……
而丁玫蓉当下感受到的冲击,并不比雷逸东来得少。
这……这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现在,她会觉得这个向她搭讪的男人很吸引人,甚而,令她有点动心?她是喝多了,以致产生幻觉了吗?
两人相触的视线像是被什么紧紧黏住一样,再也栘不开。
互相凝视对方好一会儿,雷逸东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脸,慢慢的拉近……
当嫩唇被他充满男性气味的唇覆盖住的时候,丁玫蓉才惊觉自己被吻了!
她的初吻,就这样被他夺去了!?
她用力推开他,二话不说,便赏他一记火辣辣的锅贴。
“你做什么!?”她一边厉声质问,一边用手背擦拭自己粉唇上他所留下来的独特味道。
雷逸东反应一向敏捷,他不是没机会闪开,但却硬生生吃下这一掌,只因刚才那一吻,也令他惊讶不已。
他交过无数女朋友,有过数不清的情爱经验,可他从来没有在对方没有首肯的情况下,情不自禁地吻了一个女子。
“下流!”狠瞪他一眼,丁玫蓉便迅速离开。
雷逸东有机会拦住她,但他没有,就这么看著她离开。
一手创办雷氏地产国际,操控台北市重要地段超过七成的产权,贵为地产业龙头霸主,有“地产之神”封号的他,事业如此有成,许多人都认为,雷逸东每天一定过得很如意、很快乐。
但,正因为他要什么就有什么,一切都太成功、太如意,反倒显得生活有点沉闷。
有时候,他会到PUB闲逛一下,就是为了抒发生活的闷气。
今晚,遇见丁玫蓉,对她,莫名的,雷逸东很感兴趣。
她,更破天荒的打了他一巴掌,让他体验到出乎意料的感觉到底是怎么样的。
雷逸东直觉认定,丁玫蓉就是结束他沉闷、无聊生活的人!
他——一定会找到她!
大手摸上被丁玫蓉掌掴的左脸颊,虽感疼痛,但回应痛楚的,却是一抹迷人的微笑。
原来,被女人打,是这种滋味啊!这一掌,更为挑起他对她的兴趣。
正在笑的当儿,眼角余光发现刚才丁玫蓉坐著的位子旁边,放著一个女用皮包。
俊逸的笑脸,顿时染上几分更深层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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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丁玫蓉再度到PUB去。
甫踏进去,一道颀长的身影,便翩然来到她身边。
“嗨!你找我?”雷逸东笑问。
好一个自大狂!
丁玫蓉恶狠狠地瞪他一眼,不理会,越过他,往吧台处走去。
她向酒保询问:“请问,你们昨晚有没有捡到一个深褐色的女用皮包?”
酒保还没作答,雷逸东已抢先道:“你要找的东西,在我这里。”
昨晚捡到的皮包,果然是她的!今天在这等她,果然是对的。
此言一出,丁玫蓉立时回过头,“在你那里?”
“如果,昨晚只有你一个冒失鬼在这遗失皮包,我想,我捡到的,就是你的吧!”雷逸东笑得灿烂。
没空介意他语中的调侃,丁玫蓉朝他伸出手,“还我!”
“相信你应该知道,这世上没有免费午餐这回事吧?”
“那是我的皮包!”她强调。
“那又怎样?”雷逸东继续笑。
“你好无赖!”美丽水瞳中,泛满强烈的怒意。
“适时无赖一下,对商人而言是必要的。”
丁玫蓉盯著他,虽然和他认识不深,但心底也明白,若没他首肯,她是不可能从他手中拿回皮包的。
皮包里所有东西她都可以补回、买回,唯独一样不能。
她一定得拿回皮包!
无可奈何,丁玫蓉只得道:“你要怎样,才肯归还皮包?”
“我要怎样……待我想一想。”他故作思量。
“少卖关子。”她没什么耐性给他,“是男人就爽快点!”
“要爽快吗?好,那你吻我。”
“什么?”吻他?
“只要吻我,就能拿回皮包,非常划算吧?能跟我这种超级大帅哥接吻,这种机会可不是随处有的耶!”
目光扫过他薄而性感的唇瓣,昨晚被他夺去初吻的记忆,迅速袭上她的心头,羞赧、怒气,一瞬间席卷她整个人,
丁玫蓉不由得提高声调:“鬼才要这种机会!”
“你不要?怎么,你不要皮包了吗?”
丁玫蓉不语,咬牙切齿的模样,无声传递著一个讯息——她十分重视那个皮包。
皮包里到底有什么东西,能让她这么在乎?
雷逸东没看过皮包里的东西,这一刻,他好奇了。
“姓雷的,我警告你,你最好立即把皮包还我,不然我对你不客气!”丁玫蓉不能接受自己跟这个天杀的登徒子接吻,但皮包又十分重要……
“如果一个女人想成功威胁一个明显比她强的男人,比较有效的方法是手拿武器,或是在威吓的言词里,加入足以令人胆颤心惊的用词。‘对你不客气’不是很有威力,下次威胁人时,记得换别的。以你的智慧,要想个能令人觉得惊慌的威吓宣言,应该不是太难,还是——”他扬起一抹带点戏谑的笑,“你舍不得对我撂下狠话?”
一听,丁玫蓉原已十分难看的脸色,更趋难看。
玉指指著他,咬牙切齿,一字一句地声明:“姓雷的,你给我听清楚——我对你一点意思也没有!我严重警告你,你别再擅自吻我,你敢再偷吻我,我一定打烂你的嘴!还有,你少自作多情!我绝对不会喜欢你,现在不会,将来亦不会!”
“是吗?”雷逸东笑得更兴起,笑意中净是无比的自信。“现在,你记得我姓雷;将来,你会记得我更多、更多的事。”
面对他满满的自信,丁玫蓉很想回他一句“该死的自大狂”,但不知为何,她就是说不出口。
也许,是被他自然散发的自信气势所震慑住了吧!
狠狠瞪他一眼,丁玫蓉旋身走人。
再对著他,她一定会气到内出血,送医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