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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火」上身 第一章

  离别,

  日出,

  日落。

  这是今年暑假的第三个星期,时间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依然是循着正常的轨道运转着。

  靠窗角落的位置上坐着一位长发披肩的少女,二十岁左右年纪,虽是静静地坐在那儿撑住下巴望着窗外发呆,但浑身上下却散发着一股飞扬的青春气息。

  金黄色的夕阳从窗子斜斜落入一格格陈旧的药品架上,将十来坪大的实验室蒸腾出一股混含着化学药品与木材的陈腐味道。

  这种熟悉且带有几分亲切的味道,对她而言代表了更深一层的意义,那是她懵懵懂懂的初恋滋味……她在这里与他相遇,进而共度每个晨昏。

  然而令人遗憾的,她和大部分女孩子一样,所谓的「初恋」即将以「单恋」告结。因为她所爱恋的对象,在今天就即将离去,同时也告别了她历时两百七十五天的单恋日子。

  他,许明崇,研究所三年级的应届毕业生。人长得英俊挺拔、风流倜傥也就算了,偏偏还有一排足以拍牙膏广告的编贝皓齿,还很不吝惜地常露出来让大家瞧瞧,不知迷倒了多少女孩子。

  从第一眼见到他,她就恋上这个阳光般的学长。

  他的研究所同学大部分在前一年就毕业了,他却比人家晚一年,原因很复杂,他自己也说不清;但众多的原因当中就是少了他「比别人笨」这一条。

  他的确不笨,而且聪明得很。从念书以来就不晓得第一名以不是什么滋味,要拿奖学金缴学费都绰绰有余,还可当零用钱花:但,差就差在他的毕业论文没写出来。那一阵子据说他得了厌食症,整个人整整瘦了将近十公斤。

  除了他自己,没人知道原因。

  她,莫芷颉,自认绝不是那种长得「很抱歉」、「很爱国」,或是常常被称赞「很可爱」的那类型女生:她可是货真价实「天生丽质难自弃」的标准校园美少女,每天在她宿舍门口,排队等着邀约她的男孩子不计其数。

  纵然有如此傲人的身价,她还是单恋着长她七岁的明崇学长。因为,排着等待他青睐的女孩子,她的编号早已远远落后好大一截。

  她认为,与其明目张胆地表达对他的爱慕,让他又多了个备胎;不如让自己悄悄把这份爱放在心头来得踏实。所以,那位万人迷的明崇学长,一直不知道她对他的恋慕之心。

  一向乐观开朗的她已经下定决心,过了今天她就要停止对他的所有爱恋。两百七十五天够长了,她无法再负荷往后见不到他的日子里,她要如-何度过每个漫漫长夜……所以,她宁可选择遗忘。

  遗忘,然后找个人认真地谈一场恋爱。

  然而,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她同时也决定,给他一点临别赠言;让他晓得曾经他的牛仔裤底下,还有她这么一号拜倒他的人物。

  所以,她一早就塞了一封信在他的抽屉里,等待他随时发现。或许他会嗤之以鼻,但没关系;对于一份她想划上句点的恋情,她早已不期待会开花结果了。

  其实她也没写什么啦,不过是抄了一首她最喜爱的现代女诗人席慕蓉的新诗「昙花的秘密」给他瞧瞧而已;至于他懂不懂她的心意,就得看他的慧根了。

  总是

  要在凋谢后的清晨

  你才会走过

  才会发现  昨夜

  就在你的窗外

  我曾经是

  怎样美丽又怎样寂寞的

  一朵

  我爱  也只有我

  才知道

  你错过的昨夜

  曾有过  怎样皎洁的月

  小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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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下来,他从她身边走过下下七、八次了,除了几次没意义的交谈外,他几乎没有任何异常迹象,害得她一颗心七上八下的,整个心思都悬在那封信上,思忖着:他到底是看到没有?

  五点不到,实验室里的人几乎都走光了,只剩下她一人坐在那儿发呆。

  眼看四下无人,她快速地冲到学长的位置,拉开那个躺着那封「情书」的抽屉……干干净净,连一只蟑螂脚都没有!

  怎么会这样?莫非信是让别人拿去了?要不然明崇学长不该一点反应都没有呀!

  至少他该说:「谢谢妳曾经爱过我。」或者是:「妳的好意我心领了。」这类回韵她深情的话语才对呀!

  好尴尬喔,她还署名哩!

  她绝望地抬头看看这栋老旧的建筑物,竟可恨得连一根柱子都没有,就是想悬梁自尽都没有梁。这么丢脸的事万一传出去,她遗想在这里继续混下去吗?

  不过,她大可不必如此大费周章,实验室里有的是致命的毒液;她甚至可以选择一种比较「好死I的方式」。

  「妳在找这个?」低沉且富磁性的嗓音突然在她头顶响起。

  那声音让莫芷颉瞬间头皮发麻,鸡皮疙瘩爬满身,一股热流迅速冲向脸颊。

  「学--学长,你--还没走?」她抬起头,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他充满兴味的一对黑亮眸子,接着就是他手上那只蓝色信封。

  莫芷颉瞥见那道拆封过的痕迹,确定他已经看过了。

  「我以为若不是你没看到,就是早已经躺在垃圾桶里面了。」

  她决定坦然面对明崇学长的揶揄。以她对他的了解,她相信他会那么做的。

  「妳说我该怎么办?」他把信封收进胸前衬衫的口袋里,两手撑在桌面上,两眼直直瞅着她嫣红的俏脸问。

  「到系馆门口放炮,庆祝自己在入伍前又多了一名崇拜者。」

  说完,她也很佩服自己在这时候还能够开玩笑。

  「不错的建议!不过我有个更好的点子,妳想不想听看看?」他贼兮兮地问。

  莫芷颉原本白里透红的脸颊,此刻更加烧红得如同天边晚霞。

  「我不想听。」她是害怕的成分居多。

  「不想听就算了。」他无所谓地耸耸肩。

  这一来,她倒有几分失望。原先在送出那首诗的时候,她多少也是期望着能够得到一些响应,算是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吧!

  现在,他总算让她等到了,她却只想要逃走。

  她脚步才移动两三步,就让他的大掌从腰间拦截,然后像章鱼一样将她柔软的身躯卷入怀里,大手还不客气地沿着她胸前抚过,最后停留在她的俏臀上。

  怎么会这样?未免太猴急了吧!他连她的手都还没牵过哩!

  「脸蛋漂亮、屁股够翘,胸部虽不大,但还可以接受;身高不够却玲珑有致,抱起来质感还不错!」许明崇像检验货色一般地评论着。

  莫芷颉突然恼火地推开他,忿忿不平地对他说:

  「虽然我是暗恋你没错!不过,这并不代表你就有资格这样轻薄我!」

  这会儿,许明崇倒是开朗地笑了。

  「妳一点都不了解我,这样放下感情未免太过盲目;也许我是个大色狼也说不定。妳才二十岁,未来的机会还多着呢!」

  原来绕了一圈,只是为了拒绝她。

  经过刚刚的肢体接触,她也算体认到他的能耐了;如果他真要玩弄一个女孩子的感情简直易如反掌。她还是早早死心,免得身心俱失。

  「好了,我懂你的意思了,你用这招让我死心,的确达到目的了;就当我的眼睛让『牛屎』糊到,错看了你这只大色狼!」

  莫芷颉强烈的自尊心让她不得不自找退路。这还是她生平第一次向人家告白,没想到却惨遭滑铁卢。

  「我承认妳的诗让我震撼,也承认错过妳会教人遗憾。只是,对感情我已经失去那颗纯真的心了,我不知道还能不能爱一个人像过去那样义无反顾。所以,像妳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应该要得到一份完整的爱才算公平。我一点都不适合妳,懂吗?」

  许明崇坦白说出他内心不为人知的世界,她的心从刚刚的绝望转为揪痛……原来,他的真心早给了别人。

  心死了,所以他再也没有多余的心来给她。

  「我不知道你的过去,只是单纯地爱慕你;写那首诗给你,只是想结束掉这段让我长时间陷入迷惘的单恋。我知道过了今天,我们也许不会再见面;所以,我可以明白地告诉你我曾经有过的心情,不必在乎你会怎么看待我。」莫芷颉也坦然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妳很会隐藏,如果妳不明讲,我真的一点都看不出来。」许明崇眼底有着一丝丝失望。

  「我每天看着那些飞舞在你身边的花蝴蝶都觉得眼花撩乱,你又怎会看到默不作声的我?」她嘴角浮上一抹浅浅的自嘲笑容。

  「就是因为妳不多话,才显得特别。」他别具深意地说。

  「你用不着安慰我了,我懂你的意思。」

  她还知道自己的条件有多好,用不着他来锦上添花。

  「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小颉,我会回来看妳。」他的眼睛透露着不容置疑的真诚。

  「我可不保证我会一直爱慕着你。」莫芷颉慧黠一笑,总算扳回了一点面子。

  「我知道。妳一直有许多机会的,只要妳愿意,随时可以找到一卡车的男朋友。」

  他当然知道她的行情有多看涨,只是没想到她会爱慕着他,这让他多少有点受宠若惊,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处理她的深情。

  「知道就好,到时可别怪我没给过你机会。」莫芷颉掩住内心深深的失落感,俏皮地说。

  她告诉自己,就算明崇学长没能接受她的感情,那也不是因为她不好的关系,而是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无可取代的对象了。不过,既然他不说,她也不会问,毕竟那是很隐私的事。

  「妳的深情我铭记在心。」

  终究,他还是不能免俗地讲了一句颇令人失望的客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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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阳的余晖映在排球场上,球场上追逐的运动员身上映着金黄色阳光,个个显得精力充沛。那是一场农学院各系所间排球友谊赛的最后一场决赛,目前在球场上厮杀的两组人马,正是园艺系和土壤系。

  郑文凯和陈志伟是土壤系的主将,拥有高大身材的二人,天生就是一副打球的料子。最特别的是,土壤系球队上的唯一一名女将何馨逸,才一出场就教众男士跌破了眼镜。

  场外挤满了前来加油的各系所学生,许多人是因为好奇而驻足观看,也有一部分是慕名而来;因为何大美女不让须眉的精湛球技,早已在校园传遍了。整个球赛几乎成了一场精采的个人表演赛,有些男同学还忍不住吹起口哨,场面十分热闹。

  何馨逸的确出尽风头,太多的掌声激励着他们不得不打赢这场比赛。最后,土壤系以相当大的差距漂亮地赢得了这场决赛。

  身材高挑的何馨逸与郑文凯、陈志伟站一起就像哥儿们一样,她脸上漾着得意的笑容。

  「好久没如此痛快打一场球了!」她兴奋地说。

  「馨逸,妳好棒!」一直在场外帮她加油的莫芷颉快步地向她跑去,分享这光荣的一刻。

  「想当年,我还是国中排球校队的队长呢!」

  夕阳已经渐渐沉落,暮色不知不觉笼罩了四周,四个人一起拖着疲惫的步伐走回系馆。

  一路上他们讨论的不是刚刚的战局,而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

  「北侧门那家火鸡肉饭很好吃,我一次可以吃两碗!」陈志伟说。

  「不!是好口味的烩饭比较好吃!」何馨逸显然不同意陈志伟的提议。

  「我倒觉得铁板面好吃!」莫芷颉也跟着唱反调。

  「喔!天啊!饶了我吧!女人真是麻烦的动物!」陈志伟鬼叫道。

  莫芷颉不甘示弱地回了句:「麻烦?那你还是离女人远一点好了!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陈志伟最受不了她们两个女人,老是为了要吃什么而争执了老半天。一个想吃这个,一个想吃那个,让他们两个无辜的大男人常为了这种「皇帝大」的「小事」困扰不已。

  郑文凯讪笑着。他不是那种会要嘴皮子的男孩;就算偶尔有风趣的言谈,也是适可而止,大部分时间他都不太说话。

  陈志伟俊朗乐观,郑文凯沉稳内敛,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却成为无所不谈的好朋友。

  郑文凯和何馨逸是在大一下学期,渐渐地从原本的「爱你在心口难开」,转为「两情若是长久时,必须得朝朝暮暮」;所以两人的出双入对,着实羡煞了许多形单影只的同学们。

  莫芷颉念的是夜间部中文系,何馨逸是她的国中、高中同学兼死档;由于莫芷颉白天在土壤系工读当行政助理,四个人就这样好起来。

  陈志伟是莫芷颉认识的男孩子中外表最好看的一个,他们俩没事就爱斗嘴,俨然是一对小冤家。

  莫芷颉一直都不否认,陈志伟各方面条件都不在许明崇之下,但感情的事总是无理可循;她对许明崇一见钟情,却与朝夕相处的陈志伟擦不出一丁点爱的火花。

  可陈志伟这边就不一样了。

  他知道莫芷颉心上的秘密,但他一点都不介意。

  他一直以嘻笑怒骂的方式守候在她身旁,为的就是不要给她压力;他可以等她,就算莫芷颉从头到尾都不爱他,他也愿意为她默默付出,无怨无悔。

  「你们三人猜拳,谁赢了就去吃哪一家!」郑文凯出面解决了僵持不下的问题。

  三人边走边猜拳,陈志伟还大声吆喝着助兴,结果何馨逸赢了,大伙决定去吃好口味的烩饭和莫芷颉最爱喝的酸辣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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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晚餐后,郑文凯送何馨逸回家,落单的两人很自然地就走在一起。

  每当嘻闹声远离之后,莫芷颉就会感觉格外孤独,彷佛内心深处缺了一角……她很害怕这样的感觉;原以为自己很快就会遗忘,但越想遗忘她就越脆弱,有时她会忍不住一个人躲起来掉眼泪。

  分别之后,她才知道爱得那么深,不是她想故作潇洒就可以混过去了。

  他呢?走了之后就没有捎来任何音讯,就这样硬生生地消失在她生活里了,没有付出的人,往往不懂得付出的人内心有多苦……

  「志伟,陪我去看午夜场电影好不好?」她仰望满天星斗,眼前飘过一层薄雾,朦胧了视线。

  她从不知道陈志伟对她的感情,只当他是个好哥儿们,两人常一起去看学校附近的二轮电影,填补内心的孤寂与空虚。

  芷颉爱看电影,只要她没人作伴,他就会陪她;只要能待在她身边,就算只能远远地看着她,他也心满意足了。

  「好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陈志伟故作轻松地说。

  「我可是不随便邀男孩子看电影的!」她翻了翻白眼,受不了陈志伟的那种态度。

  「那么我该喜极而泣,感谢小颉小姐对我情有独钟喽!」他立即改口道。

  「这还差不多!」莫芷颉顽皮地敲敲他的头。

  每次看见她强颜欢笑,他都只有一种感觉--心痛。既然她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的感情世界,他也只好继续装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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