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的感觉,我竟为一个台湾作家写序,可是仔细一想,好像也不奇怪,因为我和原梦是朋友,纵使我人在香港。
以前原梦只会收到读者的支持信件,但自从改变写作风格之后,抗议的信件便如雪片般飞来,尤以《红发狂狮》最令人非议,甚至有人大骂她变态,几乎吓坏了原梦,也骇著了身处香港的我。
我必须承认,是我带坏了纯纯的原梦,虽然她也说过想改变,但实际上却和我脱不了关系,谁教我老是灌输一些奇怪的爱情观念给她,再强迫她看我那些被评为文辞太幽冷灰暗、情节太沉重压迫、主角太卑鄙无耻的作品,还要她写读后感,她不被我影响才是怪事。
我认为,原梦的故事没有变态,只能说每一个人的爱人方式不尽相同。我个人的观点是,被大部分人认同的爱人方武才是变态。
爱情可以淡如水,也可以烈如火,不相同的爱情方式,人们可以选择不接受,却不能否定它的存在。倘若原梦的创作是变态,我想有不少爱情小说作家的作品也叫变态吧!
虽说迎合读者是作家的工作之一,但要取悦每个人是不可能的事,有人失望是在所难免的。
虽然身为创作人,有点被虐倾向才是好事(因为写作要有人骂才会进步),但恶意的打击却非作者可以接受的范围,只有善意的批评,作者才会铭记在心,并对读者致上十二万分感激。
原梦最令我敬佩的,是她有选择性的受影响,她的故事开始游走於温馨与激狂、淡雅与邪魅之间,令人讶异她的吸收力和创作力,而我,亦在不知不觉间受了她的影响(梦,你若赡敢说我近期的作品仍是一样变态,我就……我就……就……就不再看你的书!怕了吧),而有了不少的改变,对她,我实在有太多的感谢。
记得原梦说过,很高兴认识我,并和我成为朋友,但我比原梦更贪心,我要的,不止是朋友那般简单,而是成为你一个只有空间距离的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