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这事情好像有些不对劲。
裴静猛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雪白,她怔了怔,才意识到那是糊得雪白的楼板。
裴家老宅的楼板一年四季都泛着漏雨留下的水渍,怎么可能变得如此雪白?她该不会是在作梦吧?
裴静将手指放在齿间,正想用力咬下去,谁想牙齿还没碰到手指,耳边就传来一个男声──
「妳没有作梦。」
「呃?!」她受了惊吓,猛地弹起身,一双大眼不住的往四处搜寻。「谁?谁在那里?」
几声木头摩擦地板的声音,一张有轮子的木椅出现在她面前,一个陌生男子端坐其上。
他虽然不良于行,却有一种强者的风范,让人无法忽视他那种压迫人的气势。
「拓拔雷。」他的声音也有一种震慑人的力量。
「呃?」才刚醒来,裴静的脑子还有些胡涂。她一时无法跟上他的思路,只能怔怔的看他。
「我叫拓拔雷。」这次他多说了两个字。
「哦,是雷爷啊,」又过了好一会儿,裴静才有些清醒过来。「我怎么会在这里?」
她记得自己跟一个人进了客栈,后来好像不小心在大厅里睡着了……
「妳睡着了。」拓拔雷简单的道。
「哦,很抱歉占用了雷爷的床。」裴静胀红了脸,好不尴尬。
沉默笼罩着房间,拓拔雷只是一径看着她,好像在评估一只花瓶或是什么东西是否值钱般。
虽然暖暖的床褥很诱人,虽然外面的寒冷让人望而却步,虽然身上的破棉袄根本挡不住严寒,可是他那种专注的眼光实在看得她心里发毛。
裴静咬了咬唇,小声问道:「那──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他不置可否,而她自己将他的沉默解读成默许。
房门才打开一条缝,刺骨的寒风就钻了进来。
好冷哦~~裴静忍不住瑟缩起身子。
可家总是要回的!
她打起精神,挺直了瘦削的肩膀,正要迈步出去──
「怎么,就这么走了吗?」他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难道他还想要她交房钱不成?!
裴静煞白了一张小脸,僵立在那里动弹不得。
她的兜里确实还有一些银子,不过是准备去买粮食用的,若用它来支付房钱,够不够还是个问题。再说了,那些马肉早就吃完了,如果不买些粮食回家,他们就只能学那马儿吃草去了。
「还不过来?」拓拔雷命令。
「你──不可以!」她的手捂住了口袋,神情紧张极了,大有要为钱拚命的架式。
「什么不可以?」拓拔雷皱起了眉。
「不可以,那个房、房钱……」裴静口吃的说。
为了裴家牧场的存亡,她是打定主意要赖帐了,反正她既没要求他给她开房间,也没说她会付帐,一切都是他擅作主张。
再说,看他的衣着也算不错,应该不至于为了这区区一点房钱就破产吧?
她的小脑袋瓜子转过许多念头。
「喏,再不过来就要妳付房钱了。」拓拔雷看穿了她的心思,要挟道。
他这威胁比什么都管用,只见她快步来到离他最近的地方。
「哪,我们说好了哦,这房钱我是不会付的。」她丑话先说在前头。
「可以。」拓拔雷一开口就给了她一个定心丸。「不过……」
「不过什么?」她大为紧张。
「不过,我似乎听说妳有意用身上这件棉袄来交换我的四匹骏马?」他的语气戏谑。
「那……那时我是冻胡涂了,都、都是胡……胡言乱语的。」裴静的脸整个胀红了,语无伦次的解释道。「呃,那些胡言乱语怎么可以当真呢?」
「我可以给你四十匹骏马。」他好整以暇地道。
「四、四十匹?!」这、这怎么可能?他的话有如石破天惊一般,将裴静轰得晕头转向的。
「确切的说,是四十匹大宛种的骏马。」拓拔雷又道。
「呃──」
裴静的一双眼睛本是脸上最具有特色的地方,眼睛又长又深,占据了最醒目的位置。此刻惊愕之下,眼睛瞪得又大又圆,就像两粒圆滚滚的黑葡萄,一不留神就要滚下来似的。
「呵呵呵……」好可爱的反应哪!拓拔雷止不住嘴角的笑意。
可他的微笑看在裴静眼里,就是另外一层意思了。
看吧,人家果然是在耍妳呢!要真有这样好的事,这沙城人还不早抢破头了,哪论得到她们裴家?
「敬谢不敏了!」裴静气冲冲的丢出一句。
如此的喜怒形于色,如此的单纯可爱呀!拓拔雷忍不住感慨,嘴角的笑容也愈扯愈大。
可是看在裴静的眼里,这分明就是嘲笑的升级版了。
「告辞了。」她拔腿往门口冲去。
「等一等!」拓拔雷眼捷手快,一把抓住她的胳膊阻止她。
「你有完没完哪?」裴静气急了,嚷嚷道:「就算我们裴家再穷,也不代表你有权嘲笑我们!」
嘴里说得委屈,心里更是委屈,丰润的下唇硬生生被自己咬出一道齿痕。
据说厚唇的人大多比较多情。
莫名的,拓拔雷的脑海里忽然蹦出这么一句话。
「你究竟想说什么?」从一数到十,裴静终于控制住情绪。
「妳还没穿鞋呢。」拓拔雷指指她的脚,慢条斯理的回答。
「啊?!」顺着他的视线往下,裴静果然发现自己那双突兀的大脚正大剌剌的暴露在空气中。
原来之前她一心想着要逃离,竟然忘了先穿上靴子!
从李后主那曲有名的「金莲舞」之后,世人皆以女子「步若生莲」为美,自宋以来,女子缠足渐成风气,时至今日,更是连那些贫门小户的大闺女小媳妇也以缠足为美了。
就连媒婆说媒时,首先看的也不是女子的容貌,而是石榴裙下的这双纤足。
不过,裴氏姊妹由于得去牧场干活儿,为了方便起见,两人都不曾缠脚。
也因此,在这三寸金莲盛行之时,她俩从小就为这双大脚受尽他人的嘲笑。
「你……」看着裸露在外的一双大脚,裴静不由难过至极。
她低着头,蜷曲着十根脚趾头抠地,一下又一下。
拓拔雷看得分明,那弓起的足背上分明生起了晕红,衬着玉也似的肌肤显得分外娇媚,就连那新月状的疤痕也可爱极了。
「妳若再这么抠下去,这地板都快被妳抠裂了。」一向严肃低调的他,竟也不由生起了几分戏弄之心。
「呃?」裴静反射性的将双足藏进及地的裙襬里。
「妳这样赤着脚不觉得冷吗?」拓拔雷不禁莞尔。
「冷?」她一怔,这才感觉到地面就像一大块寒冰,丝丝寒意透过柔嫩的足心往身上窜来。
「啊……」她一个颤抖,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喏,妳的鞋,还是先穿上吧!」
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伸到她眼前,粗大的手指头正拎着她那双有些破旧的皮靴。
「呃……」她的脸瞬间胀成了大红色。
「莫非姑娘还需要我为妳服务?」拓拔雷迷上她脸红时的可爱模样了,忍不住戏谑道。
「告、告辞了!」她一把抢过他手里的皮靴,简直是落荒而逃。
「呵呵呵呵……」
裴静跑了好远好远,依然可以隐隐听见拓拔雷放肆的大笑声。
更要命的是,等碎石子弄痛了她的脚,她才意识到自己逃得太过匆忙,竟忘了将抓在手上的靴子套回脚上。
☆ ☆ ☆
好久不曾听见大哥如此畅快的大笑了呢!
申元躲在外面偷看,乐得差点没喊出声。
呵,这趟寻妻之旅还真是来对了呢!也不枉他花费了一番唇舌说服大哥了。
他愈想愈得意,只差没手舞足蹈起来。
「你还打算在外面站多久?」蓦地,屋里传来拓拔雷的声音。
「就来、就来。」申元立即冲进屋里。
反正他也知道凭自己那点小伎俩是瞒不过大哥的法眼啦,被当场逮到也是理所当然的。
「看样子,金乌城的副城主最近染上了躲在墙边偷听人家说话的坏习惯了。」拓拔雷淡淡的嘲弄道。
「我这也是关心大哥呀!」申元试图以傻笑蒙混过关。
「你最好有足够的理由,否则──」拓拔雷冷睨他一眼,神情再次恢复以往的冷峻。
「当然有了。」申元赶紧打哈哈,双手奉上一本大册子。「这些都是需要大哥亲自过目的。」
大册子的封皮上龙飞凤舞的写着「选妻册」三个字。拓拔雷随手翻开,发现里面记载的都是「周芳琼,芳龄十七岁,善琴、嗜辣,周大户之女」:「许瑶,芳龄十五,工刺绣,许铁匠之女」的内容。
林林总总的一大堆,甚至连人家闺女喜欢什么颜色、有没有口臭、睡觉打不打鼾之类的无聊事都出现了。最后一行则是申元的个人评鉴,总体说来也是属于废话。
「这是什么意思?」拓拔雷拧紧了眉。
「这都是未来大嫂的人选呀!」申元故作诧异状。「大哥不是说过选妻之事由小弟全权负责吗?」
「我不看,拿下去!」拓拔雷丢下选妻册。
「小弟明白大哥的意思了,」申元坏心眼的道:「大哥一定是想把这上面的十位姑娘都娶进门,对吧?」
「荒唐!」拓拔雷恼怒的斥责。
「是是是,大哥教训的是。」申元一脸的诚惶诚恐,可是若仔细看他的嘴角就可以发现那是上扬的。
本来嘛,大嫂的人选竟然要由他这个小叔子来决定,未免太过荒唐了,多亏这位破棉袄姑娘及时出现,让事情有了转机,真是万幸啊!
「你下去吧!」
「是。」申元乖乖抱着选妻册离开,走到一半忽然又回头道:「对了,我刚才好像看见有位姑娘从大哥房里走出来。」
「……」拓拔雷没有回应。
申元在心里叹气。唉,他本来还想乘机好好整整拓拔雷这闷骚的家伙,谁想他竟像老僧入定一样,一点反应也没有。
真是闷得可恨哪!
申元不甘心,脑里转着坏点子。
「我记得那位姑娘好像没穿鞋,一双脚冻得红通通的,看上去让人好不怜惜呀!」他故意道。
「哼!」拓拔雷哪会不知道他在打什么鬼主意,他重重一哼,暗示申元少作怪。
可想起裴静那双裸足红通通的诱人模样,他的心神竟不由得一荡。
以申元的老奸巨猾,怎会没看出他的眼神悄悄变得柔和,嘴角也泛起一抹笑影?
「唉,要是换作在我的家乡,被男人看过赤脚的小娘子,可是得一辈子跟着那男人啰!」
一辈子都跟着他吗?
拓拔雷不禁出神了。
「大哥你想,这一路上的行人那么多,会有多少人看见呀,那──这小女子得嫁多少个男人呀?」申元故意调侃道。
「住嘴!」拓拔雷训斥。
想到她赤足走过雪地,他的心中就忍不住升起怜惜之情,而想到那些男人色迷迷的盯着她的裸足,他更是觉得无法忍受。
他压根就忘了,世人都偏好三寸金莲,哪会懂得欣赏自然之美,更浑然不觉自己被这仅有一面之缘的女子搅乱了心湖。
「你负责去打听她姓啥名啥,家住哪里。」拓拔雷吩咐道。
「是,我这就去。」申元乐得应道。
「还有,记得先去沈记鞋铺买双皮靴,要这么大的。」拓拔雷想了想,伸出手来比画个大小。
「会不会太小了些?」申元诧异极了。
别说他们这些大男人穿不进,就算穿得进也没道理去那儿买呀,沈记鞋铺的皮靴如何比得上金乌城下属的鞋庄呢?大哥怎么会……
「怎么,你还有意见吗?」拓拔雷不悦的道。
「不、不敢。」申元不解的搔搔头道:「莫非大哥新收了一个小厮?」这样才能解释大哥要他买小皮靴的事。
申元自以为聪明,谁想拓拔雷竟狠狠瞪着他,凌厉的眼神盯得他心里直发毛。
「女靴!」良久,他才从齿缝里挤出两个字。
「女、女的啊?哦哦,大、大哥,我去了!」申元狼狈的落跑了。
唉,真是失策呀!没想到大哥和那破棉袄姑娘已经进展到买靴子送佳人的地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