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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言万语 第一章

  一八二○年,约克──

  潘妮坐在软椅上,她低垂著头,一头金发松松地垂在肩上,那俯首的姿势带著一种天生自然的优雅。

  她在读一封信。

  这是一封今天早晨才送来的信。今早他们全家人一起到教堂礼拜,等到回来时,管家何太太已经将信送到她房里来。没有人有印象是谁送来这封信。

  她经常收到许多从各地方寄来的邮件。因此大多数的人多是来信与她讨论一些专业知识,大多时候她会津津有味地读著那些信件,然后谨慎地回覆。但是没有一封信会像现在这封一样,引起她莫大的兴趣。她很好奇。

  信纸与信封都是天空般湛蓝的颜色,字迹相当漂亮,显然是出自于一双受过良好教养的手,字里行间充满著一股深沉而略带压抑的情感,引人遐思的文字就像四月的栀子花香般,萦绕著她的脑海,久久无法散去。

  一封神秘的来信。

  很短暂的困惑了潘妮一个下午。

  不过当她想到今天是什么日子后,她的困惑就在一声清脆的笑声中消失殆尽了。

  四月一日啊。

  想必这是个愚人节的玩笑吧。

  肯定是的。

  不过,究竟是谁会向她开这样的玩笑,她却不太能确定。

  克霖?不,克霖目前不在家里,应该不会是他,而且字迹也不像。那么,是凡恩了。但凡恩会开这样的玩笑吗?撇开字迹的问题不说,他的文笔有那样生动吗?看来似乎也不大可能是他,除非他找人代笔,或许就有可能。

  好啊,凡恩……她就先不拆穿,假装一下好了。

  等今天一过,写这封信的人一定会迫不及待地宣布真相,答案也就揭晓了。

  潘妮决定要耐心地等一等。

  不过这个想法在隔天立刻受到挑战。

  没有人承认写了这封信。

  而一个礼拜后,同样是星期日早晨。

  一封湛蓝色的信静静地躺在潘妮的信篮里,等著她拆开来,将她引进一团蓝紫色的迷雾中……

  潘妮拆开那封信,读著那优雅的字迹,困惑再度回到她自信美丽的脸庞上。

  是谁,写信给她?

  而这声称他的笔太羞涩而不能署名的神秘来信人,究竟想做什么呢?

  更令她无法释怀的是,当再一次毫无预料地看到信篮里那封带著淡淡栀子花香的信件时,她的心竟然忍不住轻颤了一下,仿佛、仿佛许久以前,她也曾经收过类似这样的信,而那时她的心是无比地期待著……

  期待?!

  多奇怪的想法啊。怎么可能会是期待呢?

  印象里,她不记得她曾经有过类似这样收到神秘信件的经验。而这样有趣又神秘的事情,如果曾经发生,是绝对不可能会被她所遗忘的。

  潘妮读著神秘来信人的第二封信,丝毫没有察觉到内心里,一股期待正在酝酿。

  她想知道究竟是谁给她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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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莱顿,费克庄园──

  欧亨利是费克庄园的总管,“总管”两个字听起来很有派头,但其实整个庄园里,除了厨娘麦玛丽、园丁老约翰、和照料马厩的鲍伯以外,剩下就只有他一名仆人。其他全被他的主人给遣散了。

  费克庄园医经是全英国,除了王室以外,最具有价值的庄园。然而从六年前那一场意外发生以后,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

  他,欧亨利,庄园的总管,竭尽所能地想维持住庄园的旧日风华。

  他定期请人来维护庄园里古老的建筑,敦促老约翰细心照料庄园里美丽的花园,马厩里的马也愈养愈肥,但还是无法阻止这座美丽的庄园日复一日地失去她旺盛的生命力。不管再怎么努力都没有用。

  死亡逼近了。

  他十分清楚,当六年前,他的主人失去脸上最后一抹笑容开始,费克庄园就跟著庄园的主人一起渐渐死去。

  不过现在,改变这命运的机会来了。

  欧亨利站在书房门前,轻轻叩响那扇实心的大门,然后恭敬地走了进去。“爵爷。”

  书房里,站在窗前的男人没有回过头。室外的光线在他脸上形成阴影,教人无法看清他脸上表情。不过任谁都无法忽视他挺拔的身形。唯一遗憾的是,那投射在地板上的长影旁,倒躺著一根手杖。

  亨利先将手上的托盘放置在小几上,然后为他的主人将桌前的一张椅子挪到窗前。

  男人不发一语地在椅子上坐下。然后看著他的总管亨利将托盘上的热毛巾取来,为他敷脚。

  是的。他跛了一条腿。

  每天都得花时间热敷大约半个小时。

  而即使能够站立行走,这时时抽痛的腿还是令他感到无比地愤怒,它提醒他,他不是永远无法被击败,他也有脆弱的一环。

  谁会料想的到,费雪公爵也会有站不起来的一日?

  他看著亨利熟练地将毛巾浸在热热的药汁里,扭干,再敷在他的左膝上。如此重复了许多次,就像昨天、前天、大前天一样,他以为亨利替他敷完脚之后就会自动离开书房。

  然而,亨利在敷完最后一条热毛巾后,却没有马上离开,像是在等候著什么。

  不知过了多久,翻著一本厚厚诗集的公爵终于抬起头。

  “还有什么事?”

  亨利看著公爵纠结的眉头,深吸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道:“爵爷,听说……费小姐回本土了,半个月前的船,从法国……”

  “砰!”地一声,公爵手中的诗集掉落在大理石地板上。

  他紧捉著桌沿,双膝忍不住颤抖起来。

  她,回英国了……是吗?

  亨利低垂下眼,悄悄地退了出去,将这消息所带来的震撼留在身后的房间,在公爵的内心里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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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潘妮在离开英国多年后又重新回到约克,在当地引起一场小骚动。

  从她回到约克后第一次与家人一起上教堂礼拜起,每天下午,费家的接待厅里都出现了许多不请自来的访客。大多是邻近的居民。

  这里是一个典型的乡村,居民多是纯朴的农民。他们对潘妮的法国之行感到十分好奇。

  潘妮和母亲一起准备点心亲切地招待这群邻人,并且在他们对她的法国生活透露出向往时,尽量满足他们的好奇心,为他们描述她在法国的生活。

  费家没有贵族身分,不过在当地颇受敬重。

  潘妮的父亲费锡安是当地教区的牧师,母亲玛莎则是主日学校的教师。

  凡恩在军队里已经得到上校的军阶。克霖则是一艘船的船长,曾经在拿破仑战争里取得英国海军的私掠状,不过既然战争已经落幕,那么这一段历史可以暂且不提。目前他人在前往东印度洋的海上,继续他的航海冒险。

  而潘妮则有一项密不外宣的秘密──每个人都知道费家的儿女受过良好的教育,但除了费家人以外,没有人知道潘妮对科学和天文学方面的知识十分专精。她的姨父安宾瑟正是法国法兰西学院的物理学教授。

  当她二十岁时以一篇匿名发表的“宇宙之谜”,被伦敦天文学会评选为当季杰出论文时,他们才惊觉到,如果潘妮是个男人,她的成就可能会超越过她的科学家姨父。

  不过,不幸的,潘妮不是男人。因此他们只能竭尽所能地保护她不被外面的世界所伤害。

  在英国的法律对妇女还谈不上什么保障以前,潘妮最好远离她的姨父,不要再涉足科学。

  然而这种出于爱与保护的限制,却阻止不了潘妮对天文的热爱。虽然她无法参加伦敦天文学会固定举办的沙龙,但是她的论文能引起科学界的注意,她已经十分高兴。

  然而也是在同一年,她匆匆离开英国,到法国与姨父一家人同住。外界都在猜测潘妮离开英国的原因,但是没有人能从口风严密的费家人嘴里探听到任何有趣的消息。

  事隔六年,她回来了。但也过了适婚年龄。或者,她其实早已在海外结过婚?

  谁知道?

  认识潘妮的人只确定一件事,那就是以费潘妮二十六岁的“高龄”,要想在约克附近找到一个愿意娶她的人,可能就只有住在三十哩外那个死了妻子的夏利安先生了。

  夏利安先生现年四十二岁,拥有一座丰饶的农场和两个孩子。他的妻子在前年过世后,他便一直想替他的两个儿子找一个继母。

  在潘妮回来后,许多人都认为潘妮会是合适的人选。显然夏先生也这么认为。因此在做完礼拜后,夏利安先生便到费家来作客。

  在法国的那几年,她的心一直不安稳。总觉得不能留在法国那么久,要回去、要快回去。但是每每在她想听清楚脑中那个催促著她的声音时,却总是无法成功。再加上姨父一家人极力地挽留她,要她安心疗养,她才会留在法国那么久。

  六年前,她伤的很重,几乎活不下去。而法国的气候适合休养,所以等她能够旅行时,她便被家人送到姨父家中。

  然而决定回来还是正确的。

  她一上船,就觉得英国在召唤著她。

  于是她回来了,回到她的家。梦中的、期盼的家。

  已经是第三个礼拜了,她还常常以为自己仍在法国。然而放眼望去,约克郡熟悉的街道、广大的旷野,都令她觉得安心。

  她喝著红茶,与人谈论伦敦多雾的天气、颓废的贵族,以及不公平的立法,她开始找回过去的生活习惯。在自己房里的落地窗前,架起姨父送她的望远镜,在晴朗的夜晚里,寻找天空上发光的星体。

  这一切一切、熟悉的一切,莫不代表著六年前那一场事故毕竟没有夺去她太多的东西。她想她应该是完全康复了。

  举个例来说,她就还记得眼前这位夏利安先生。

  不过六年前他的妻子还安然健在,潘妮从来没有想过她会成为夏先生的继任妻子人选。

  “强尼和乔瑟都还好吧?”潘妮还记得夏家两个孩子的名字。

  夏利安先生正大啖著费太太拿手的苹果派,心想:潘妮的厨艺如果能跟她的美貌成正比的话,那么娶她为妻就更加理想了。可惜大家都知道潘妮小姐的厨艺比她的脑袋更糟。她的脑袋里只有诗、哲学和科学那种不实际的东西,完全缺乏照料一个家庭的基本能力,不然也不会到现在还嫁不出去了。

  唯一令人欣慰的是费潘妮可说是整个约克郡里最美丽的女孩,六年前是如此,六年后依然还是如此,这令他愿意牺牲自己未来生活上的安适,娶她为妻。

  吞下最后一口派,再喝了一口茶后,夏利安先生才开口说:“他们两个都很好。强尼以后会继承我的土地和事业,乔瑟对马匹很有一套,我想他以后会是一个很好的马术训练师,我打算让他去为贵族工作。”

  可是……如果没记错的话,强屁今年才十二岁,而乔瑟年纪更小。需要这么早就决定他们以后一生的事业吗?次子难道真连一点东西都无法继承?她还以为这种继承制度只有贵族们才会如此呢。

  眼角悄悄飘向从侧门走进来的何太太。

  潘妮眼睛一亮,但很巧妙地掩饰住。

  一直等到夏利安先生终于决定离开,并邀潘妮改天一起骑马野餐,潘妮以尚未从旅途的疲倦里恢复为理由婉拒,他露出失望的表情,但依然表现出该有的绅士风度,礼貌告辞后,潘妮才松了一口气。将手中的针黹丢进篮里,调皮地跳了起来,引起费太太的侧目。

  但是玛莎太爱女儿,没有办法责备她。

  潘妮立刻走向何太太,低声问:“有我的信吗?”

  何太太看著她的潘妮小姐,仿佛在交换什么秘密似的道:“已经放在书桌上了。”

  潘妮立刻跑回房里,果然在她的桌上,看到那封湛蓝色的信。

  第三封。

  湛蓝色信纸,同色封缄,栀子花香。在在说明了这些信是出自同一人的手笔。

  她怀著忐忑又期待的心情打开它──



  亲爱的费小姐:

  或者您能准许我唤您的芳名?您是如此地慈悲,我假设您同意我低吟您如诗般美丽的名。我的女士,潘妮。

  在前一封信里,我曾提到我不应该再继续用这种方式来打扰您,然而时隔一周,我却依然无法控制住内心深处的渴望──在纸上相遇,与您。

  您机智聪慧的倩影已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中,我无法思想、无法思考,只能一再回味那一次我们短暂的相会。我还记得您美丽的秀发在阳光下是多么地耀眼,而您的双眸则许是夜里的星星掉进旅人最美的梦里。也掉进我的梦中。

  我的笔,您知道的,一向顽劣,如今它又犯了毛病,令我无法写出比您的声音更美妙的词句。

  潘妮,我亲爱的女士。我失眠了,是的,为了您……

  您想我能在这个失眠的夜里读完手中的诗集吗?

  我想我不能,因为当我读著那美丽的诗句时,我眼里始终挥不去那日您动人的回眸。

             您真诚的朋友



  潘妮要深吸好几口气才能将这封美丽又迷人的信读完。而读完后,她又一次接著一次地吞噬著信纸上的一字一句,仿佛想将那优雅乃劲的字迹烙印在心底,永志不忘……

  她想,任谁收到这么迷人的信,必然是一辈子也无法忘怀的吧。

  这神秘的来信人啊,如果他是想令她印象深刻,那么他是彻底地成功了。

  只是,他到底是什么人呢?

  从连续这三个礼拜以来所收到的信件里,潘妮可以知道,这个人认识她,而且见过她。

  否则他绝对形容不出来她的外貌。他不会知道她有一头金发、一双闪烁著琥珀色光芒的眼眸,白皙的皮肤,以及娇小却窈窕的身段。

  所以她肯定他见过她,问题是,潘妮不确定她是否见过这个人。因为他对他自己透露的很少。从他信中,她只知道他住在一个有著美丽花园的庄园里,春天时,花园绽放著芬芳的栀子花,而花园就在他的书房外。他还喜欢济慈这个年轻诗人的诗……

  另外他应该还有一双跟信纸一样,恍如天空般湛蓝的眸──

  等等。

  潘妮双眼突然睁大地瞪著手上湛蓝色的信纸。

  在脑海深处,一双如同晴空般的眸色自记忆里浮现出来。

  她屏息住。然而脑海深处的那双眼眸却消失的如同出现时一般突然,任凭潘妮再如何努力挖掘,都无法再唤起那份遥远的记忆。

  直到她的胸腔传来疼痛的感觉,她才惊醒过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而后,低头看向手中的信。

  眼前仍然一片空白。

  潘妮茫茫地在桌前坐下。她拉开抽屉,取出一叠雪白的常用信纸,然后拿起笔,沾了墨水后在纸上写下:



  亲爱的不具名先生──



  又是一个震惊!潘妮瞪著自己在纸上写下的寥寥数字,纳闷自己怎么会如此肯定写信给她的,是一个男人呢?她怎么能确定?

  不,她是确定的。她确定来信者是一个男人,但是她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如此确定?

  瞪著桌上雪白的信纸,潘妮不禁哑然失笑。

  在连来信者的身分都还不确定的情况下,她根本没有办法回信给他,以解心中的疑惑呀。

  亲爱的不具名先生,你,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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