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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征服王夫 第一章

  那个男人在做什么,杀人弃尸?

  叶梓嫔倒抽一口寒气,火速蹲在小march的另一侧,期望对方不会看见她。

  别自己吓自己,一定是她想太多了!她拍拍胸口。

  这种地点──阳明山的荒郊野外──怎么可能有人弃尸呢?

  这种时候──深夜一点,四下无人──也不可能有人敢乱来!

  呃,好吧!或许现在的条件还挺适合凶手弃尸的。

  她探出小半颗头,从车窗悄悄地望出去。她的小march才停在一排树丛之后,从对方的角度应该看不到。小树丛有个V字型的微凹,正好就是她直视出去的视角。

  在五十公尺的前方,一辆深色轿车停在路旁,后车门开着。夜色让她看不清楚司机的相貌,只能从剪影推断,他非常高大,体格颇为壮硕。

  那个男人走进草丛里,窸窸窣窣不晓得在做些什么。

  不一会儿──

  喝!他赫然从草丛里抱出一具软瘫的人体。

  他他他……他不是要弃尸,而是要换弃尸地点?

  那具人体似乎有些沉重,隐隐听他低喝一声,把整具尸体扛到肩上来,那个「人」软软的挂在他肩头,手脚随着他行进的动作摆荡,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在呼吸的人类……

  「天哪!我该怎么办?」叶梓嫔缩回车厢后面,一颗心怦怦地狂动。

  对方应该要离开现场了,她必须保持冷静,不要让他发现她的存在。

  身后响起一些闷钝的碰撞声,她止不住好奇,又探出头来偷看。

  公路在他们后方,路灯的势力无法及于山道旁的畸零草丛,她只能就着微亮的月与星,看见隐约的形影。

  高大男人把尸体扔进后座里,然后直起身,渴望地看着后车厢……有一瞬间,叶梓嫔以为他会把尸体抱起来,改塞进行李厢里,最后他只是摇摇头咕噜几声,把车门关上。

  行李厢不是比后座更适合搬运这种「违禁品」吗?

  「或许他扛的还是一个活人!」她低声自我安慰。

  可是,看高大男人把那人抓起来又扔又摔的,对方一点声息都没有,除非是死人,才能忍得下对这种粗鲁待遇的抗议才对。

  她心中天人交战,又刺激又害怕又紧张。

  男人来回几趟,把草丛里的鞋衬皮夹捡回来,随便就往后座扔,不管东西摔到哪个角落去──人都死了,大体还要被他这样折辱,真是可怜。

  他还很悠哉,一点都不急着离开犯罪现场,径自靠在车门上,点了根烟,意态闲散地快乐似神仙起来。

  火光短暂照亮他半边的脸庞,叶梓嫔心中一凛,这男人好眼熟哦!可是她来不及看真切,他又侧身转过去,她只能看见他的背影了。嗯,身材倒是不错,宽背紧腰窄臀,可惜是杀人弃尸之徒!

  半晌,他捻熄了烟头,确定火光已经消失后,弹进草丛里。

  「乱丢烟蒂,没公德心,火烧山怎么办?」她撇撇嘴。

  烟抽完了,尸体也抱上车了,他应该要走了吧?叶梓嫔紧张地想。

  高大男人打开后座再检查一眼,一只绵软无力的脚丫子顺势滑出来──尽管她很努力想要说服自己,后座的人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还活着,但是……那只脚丫能扭成那样的角度挂着,实在很难让人相信它属于活人。

  男人用过分粗率的力道把脚丫子塞回去,终于转身走向驾驶座。

  ……慢着,他为什么停下来?他为什么转过来?他在看哪里?叶梓嫔以为自己迎上他的视线。

  「喝!」她火速躲回车子后。

  身后突然响起细碎但明确的脚步声,朝她藏身的这排树丛走来。

  惨了惨了,不会被他发现了吧?光线如此之暗,能见度如此之差,他应该不会「感觉」到第三者在场。

  早知道她就不该上山!可惜,现在后悔为时已晚。

  可是她八点上山的时候,人迹还很多啊!尤其时序正值初夏,美妙的薄短衣衫正式上场,将整个台北城带进一种若有似无的动情氛围里。光是在山路上绕一趟,她就看到不少对相依相偎的爱情鸟。

  一个刚结束新恋情的女人,跑上山来看人家卿卿我我,无疑是自讨没趣。然而,最近让她烦心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公事和私事全选在同一个时间陷入瓶颈,再不跑上山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她快要发疯了!

  原本她只计划在山上找个空地坐一下,看看夜景就走。谁知,她的冷气如此舒爽,吹着吹着竟然睡着了;再醒来时,数字钟竟然映着凌晨一点。迫切的自然召唤让她来不及开车找厕所,只好趁四下无人时,很丢脸地找一块草地迅速解放,没想到她还来不及回到车上,就亲眼撞见歹徒前来移尸的画面。

  她天生八字重,倒是不怎么怕那些魔神鬼怪,坏人还比较可怕。

  脚步声走到树丛后停住!

  好吧,这下子他一定看见她的小march了!但是,没关系,车上没人,他或许会以为只是空车停在这里。毕竟,这附近一入了夜就乌漆抹黑,很多小情侣会跑来「体验大自然」,草丛里停着车子并不奇怪。

  慢着,为什么树丛的声音越来越响,这位凶手该不会是想……

  刷!一个黑影猛然跳到她身后。

  「啊!」她火速转身,举起包包对准那个人的脸。「你不要过来!我身上有防狼喷雾、电击棒和口哨!你敢过来我就大声吹哨子,把附近的情侣全都吵起来!我的朋友都知道我人在哪里,如果我半个小时之后还没回家,他们会立刻报警!」

  歹徒保持沉默。

  新暑的蝉声鸣唱得格外卖力,唧、唧、唧、唧──便连轻手慢脚的夜风,也都被牠们催得急了。

  风头呼啸一声,从她的肩上滑过,遁入暗沉沉的山野里,薄薄一层的鸡皮疙瘩迅速在颈臂之间成形。

  今天是出来散心的,所以她带的不是那种美女专用的「精致秀气小提包」,而是超大登山背包,举久了手很酸的

  叶梓嫔冒险把包包往下栘两公分,先看到光整的前额,之下,是一双粗犷帅气的浓眉,再下移──

  「喷啧啧,这不是我们的叶专员吗?」低音鼓般的男性嗓音,在她耳中有如恶魔在讽笑。

  全世界只有一个人会用这种令人讨厌的口气对她说话。她放下包包,错愕地望进业务部课长陆议的眼底。

  「姓陆的,是你!」让她每天都一肚子气回家的万恶祸首。

  「叶专员,一个女人家三更半夜跑到荒山野地来,似乎不是个明智之举。」陆议侵入她的安全距离以内。

  叶梓嫔下意识退后一步。那件松开两颗钮扣的衬衫让她一如以往的看不顺眼,哦不!她看不顺眼的其实是套在衣服底下的那个男人。

  「小姐我艺高人胆大,不用你操心!」

  「女人天生在体能上吃亏,难以抵挡歹徒的骚扰,更何况是在这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山区里?」白亮的牙齿在月色下闪动。

  「我看是你跑来荒郊野外做坏事,心虚了吧?」她想起他后座的那具「尸体」。

  姓陆的虽然讨她的嫌,又是个靠女人关系往上爬的差劲家伙,却不像会杀人弃尸的人,那具尸体八成真的是活人──可惜!

  陆议回头看自己车子一眼,也不解释,亮晃晃的牙齿仍然碍眼的闪动着。

  「怎么,车坏了?需要人载一程吗?」

  「不必。」她轻哼一声,径自坐进驾驶座,发动引擎。

  车头灯大亮的那一刻,一只被惊动的夜鸟扑簌簌地拍动翅膀,飞进林荫深处。

  她迅速倒车,连正眼都不想瞄向眼中钉的方位──虽然陆议其实是个挺好看的男人,抱歉,她和他就是不对盘。

  「叶子冰小姐……」他戏嘲的声音追上来。

  嘎吱!车子紧急煞停。

  「你叫我什么?」她探出头来,猫眸充满危险性地微瞇。

  「叶小姐……」

  「不,你叫我叶子冰。」她打断他。

  「不对吗?」他挑了挑眉。

  「不对!本人名字的发音叫『紫频』,叶梓嫔,请不叫错了,谢谢!」国文程度真差!

  「好吧,叶『紫频』小姐,」他故意把她的名字咬得特别清晰。「明天请记得把业务部上个星期就交代你们做的公关稿拟出来。阁下长袖善舞,号称司公关部第一人,不会连这样一件小事都办不好吧?」

  叶梓嫔气得银牙乱咬。他明明知道,她「公关部第一人」的称号是怎么来的,说来还是拜他老兄所赐呢!呸!

  嘎吱!轮胎尖锐地摩擦柏油路面,小march才在公路上狂怒地喷吼,彷佛有极短的一刻,考虑冲到他的Astra,给它一点颜色瞧瞧。最后闷吼了两、三声,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冲进黑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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