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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齿蔷薇男 序

  怨念   黎孅

  今年过年时,我在家里看到第四台在重播「蔷薇之恋」,当时对郑元畅所扮演的葵这个角色感到非常的熟悉。

  咦?那骂人的样子有够像我一个国中同学,尤其是他机车的样子。

  征询共同朋友的意见,想下到那位朋友也说:「没错!就是像他!我也觉得很像在看XXX演戏!」她诡笑。「而且他好像也不喜欢女生哦--」

  那是题外话!

  所以在写这位蔷薇男时,不由自主把郑元畅在「蔷薇之恋」里的形象跟我同学两人合而为一,可我好像写不出我同学机车的千分之一!残念。

  电视连续剧跟漫画我都看过了,被电视里面深情的郑元畅感动到,觉得他没跟百合在一起好可惜,他们为什么有血缘关系呢?

  套一句「蔷薇之恋」中葵的台词:血缘这种关系真是暴力……

  我已经记不得漫画和连续剧中整句台词是什么了,但是这句台词让我印象深刻,脑子像被雷劈到一样,全身起鸡皮疙瘩,脑子里浮现好多场景和对话。

  看漫画时我心想:百合和堇在一起是对的!葵你闪一边去,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吧。

  多年后看了连续剧,我却哀嚎,为什么百合和葵是同父异母的姊弟?为什么、为什么?上天真是太不公平了啊!(泪)

  所以我决定要平反!

  好不容易,搞定了四个外国人,摆平三对情侣的第三者,我总算可以写这个故事了!

  有一些桥段我太喜欢了,所以我决定让我的男女主角「享受」一下那个过程,设定、场景那些当然要给它大修改,这都是为了要让他们结合,他们当然嘛不能有血缘关系。

  我心里暗自认定这本书是黎孅版的「蔷薇之恋」,这样说自己的作品很像在给自己脸上贴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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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本书上市的时候,我的小猫大概已经送到家里了吧?

  是的,这就是我所说的重大事件--我要养猫了!

  哇哈哈哈哈,光想到就好开心。

  我的小猫是折耳蓝波斯,是好心的猫奴阿方先生以及怡秀这对夫妻送我养的,名字已经取好了,叫小孟。

  原本我想叫牠黎小喵,但是猫奴团说,叫小喵的话小猫会很凶,只好作罢。

  小猫出生两周后,去阿方家看小猫,便提到小孟这个名宇的由来--

  怡秀说,孟母三迁算什么,他们家小蓝(母猫)比孟母还厉害,一天搬四次家,已经改名叫林四迁了,为了纪念伟大的孟子,所以小猫就叫小孟吧。

  不是漫画《火凤燎原》里的那个貂蝉小孟哦!

  而我越念就越觉得小孟这个名字好听,简单又明了,我也懒得取了,干脆就叫小孟吧!

  而那对夫妻要我出新书的时候,一定要在序上提到小孟这个名字的由来,加上我又很爱讲,所以小孟就在这出现啦,哈!

  就在小孟出生一个月左右,某个风雨交加的台风夜,在阿方、怡秀家打牌打到天亮……只因猫奴团要顺便教我打麻将。

  可是打完一圈我就不行了,跑到旁边玩猫。(当天我输的全部被阿方哥哥赢回来了!哈哈哈!)

  小孟好小,我根本不敢抱牠,连照相都不敢开闪光灯,而且那个林四迁实在太小器了,都不给人家看小孟,叼着小孟又给我搬家!这么不识相!以后妳儿子是要跟我住的耶!还不来巴结我?

  而且自从决定要养猫之后,我发现我对别人的宠物态度都变了。以前我总是会以「刺伤别人宠物自尊心」为乐趣,常常不自觉讲一些让小狗小猫生气难过的话,饲主都会骂我,「妳嘴巴真贱!」

  猫奴团的猫叫团团,每次牠被剔光光,我就会指着牠哈哈大笑,「团~你的毛咧?」还带牠去照镜子,疯狂的耻笑牠。

  还有我常去的租书店,白天班小姐养了一只小型犬,我夏天去的时候,看到牠被剃光光,大脑根本没运作,立即白目的大叫--

  「Jolin,妳怎么没有毛?哈哈哈哈~」

  结果我第二天再去,看到Jolin,我就被牠吠了,果然被牠讨厌了!

  可后来我决定要养猫时,也不自觉对Jolin超级温柔,连牠主人都吓到,怀疑我转性了。

  原来养宠物可以让我变得这么有气质哦?真是不错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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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子还没写完,我就偷偷的跑到垦丁去渡假散心,结果到垦丁第一天就被徐姊抓到。

  奇怪,为什么我每次出去玩都会被抓包咧?怎么会这样?

  专科同学在垦丁帆船石开了间风景很赞的民宿叫山海恋,开业已经快两年了,我到现在才有空去给人捧场,真是罪过。

  从念书的时候认识他们夫妻开始,我就是那个被照顾的人,想不到这么多年没见,我还是被照顾的那一个。

  我那两个同学的个性,还真是一点改变也没有。(笑)

  看到甜食就爽到不行,那个肚子里有小宝宝的大肚婆,看到我拎着Mister  Donut的甜甜圈时,眼睛一亮,嘴角不自觉的上扬。

  行李箱里摆了讲了N年要送她的签名书和托人买的羊羹,结果她看到那个羊羹又忘了自己的肚子,追着她老公说:「那个很好吃耶!」

  我快被笑死了。

  我去垦丁,根本就是当大爷!我也没想到我那个同学结了婚之后,会变成厨艺高超的家庭主妇,而且我也要当阿姨了耶!(其实我可以当姊姊的,一点也不会觉得委屈。)

  垦丁的海很漂亮,尤其我同学家面海的房间,View超好的,我说我想喝咖啡,男主人就跑去买工业酒精,用酒精灯煮给我喝。

  以前念书的时候我也是这样耶!说好要班游早上集合,我到了集合地方就有早餐可以吃了,也不用跟其他人一起准备烤肉要用的东西什么的,可能是因为我们班上女生少,而且我又住校的关系,大家都比较照顾我吧。

  而且,我也没有想到班上男同学会这么关心我,哈!

  记得有次我闹了个笑话,头一回去淡水就是跟班上同学一起去,当时我们正准备要坐渡轮到淡水,船还没开我就开始觉得怪怪的。

  「呃,我好像晕船了说……」我不知道我随口一说,让多少人「挫咧旦」。

  船开到淡水码头不过十分钟,船一停我就走在前面,还非常快乐的用跳的,结

  果身后某位男同学爆出一句--

  「嗄?妳好了哦?哇咧,害我这么担心!」

  阿我怎么知道在我吐之前,船就到了?我也不想让你们担心啊!

  这一趟垦丁行很有价值,因为让我想起了以前念书时的回忆,很开心,也很怀念。

  如今,很多同学都失去联络了,相较于念书时联络得很勤,近年来,我个性变了,变得不太喜欢主动跟同学联络,有可能是后来工作忙了,生活圈不一样了的关系,加上写作这个职业非常的自闭,哈哈。

  因为自闭才要养小猫嘛!

  最后,要说一件事。

  我把SINA的信箱取消掉了,因为太多垃圾信,我每次开都删到手软!

  所以说,要写信给我的读者,只能乖一点写手工信啦。

  来信请寄:100台北邮政33-3766号信箱  黎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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