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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花火节 第四章

  想要隐私?那么就别选择住在小镇。

  ——摘录自一篇小镇生活品质的调查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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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后的小夏岭山,蝉声聒絮,绿意盎然。

  一辆计程车停在山下,不久,通往山坡项的小径上,一个人影正缓缓地移动着。这人走得不快,但步伐很稳定,直走到山顶处才停下来。

  大橡树百年如一日地张着强壮的枝叶,守护着山岭下的夏日小镇。

  「我回来了。」树底下的男子轻轻抚着橡树的枝干。

  一阵微风吹拂过树梢,风中彷佛有个女子轻轻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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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踏上位于小镇边界的小夏岭山,过去曾经熟悉的许多感觉就一点一滴地回来了。像是曾被剥离的血肉再度附着在骨架上,身体内每一个细胞都为那剧痛发出无声的呐喊。

  他想像过很多次关于回来的场景,只是从没想到,当那股曾被自己强迫剥离的熟悉感一一回到身体中时,会痛得那样令人想要掉泪。

  他回来了。

  当年离开时,他曾以为自己再也无法回到这个地方。

  而日子一年一年地过去,睽违十年,他终究还是无法抵挡那股催促他回来的力量,终究还是回到了这个他曾经有些憎恨的地方。

  当然,在诸多的记忆里,不全是痛苦的。有时,他甚至怀疑是自己将那份不愉快的经验想像得太过,以致于失去了面对它的勇气。

  终于还是回来了。不过,会被揍得很惨吧?

  依他对她的了解,如果不把他扁成猪头,恐怕是不会轻易原谅他的。

  当年她说得很清楚,如果他真选择一个人离开,那么她绝对不会原谅他。

  那不是开玩笑的话。他一字也没忘,也很清楚自己将要面对的将是怎样巨大的风暴。

  天底下有哪个人会这样愚蠢,明明清楚会被扁得很惨,却还是回来受死?

  不止一次,他问自己,真有必要放弃所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回到这个多年前他曾经也是不止一次想要逃离的地方吗?

  他找不到答案。

  手掌下的大橡树与这片山岭,曾经是他的避难所。他喜欢来到这里,想像自己有一天会越过这座山,到山的另一边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世界。不需要太大,小小的就好。他只要一个小小的,能名正言顺属于他、也接纳他的地方。

  十年后,他得到了过去的他曾经想要拥有的一切。

  成就、财富、地位……可却不明白为何当夜阑人静时,他会为自己辛苦付出努力才拥有的一切感到心碎?

  当年他毅然决然离开这个属于别人的小镇,不就是为了换取那些梦想吗?

  为什么当他明明已经得到了所有过去想要拥有的一切时,却还是在那些回忆的梦里,梦见最后一次争吵之后,她对他说过的话?

  「我再问你最后一次,你真的要走?」她问。

  「我已经决定了。」他说。

  「如果你真的决定要走,那么就走吧,走得远远的,永远别再回来。」她最后告诉他。

  那不是他想听见的话,但是他还是走了。

  他以为他做得到。以为能忘掉这里的一切,从头开始,用自己的双手去建构长久以来的梦想,获得自由与归属,即使那意味着他必须忘掉一切,以免因为过去的阴影而失败。

  他真傻,竟然以为他真的做得到。首先他就无法忘掉她不是?

  当年他刚离开时,曾经陆续寄过几封信想要挽回己然决裂的友谊,但寄给她的信,全都石沉大海。

  怀疑她根本不看信,于是他改将信寄给她最好的姐妹淘,却在不久后收到一个回讯。信中,小月只提到,娃娃根本不愿意看他的信。那个回音像是一把刀,将他们唯一一条联系的线给彻底切断。他忘了自己为何不再试图与小镇保持联系,大概有一点赌气吧;他再一次告诉自己最好把过去的一切都忘记,毕竟他有新生活要适应,而一个人在国外过生活并不容易。

  日子久了,他以为自己总该可以忘了。

  但每当才出现这样的念头,记忆中那个女孩便又会出现,回旋不去。

  不管试过几次,她总是留在他最深的梦境。他的每个梦里都有她的存在,他甚至不确定自己想不想将之挥开,毕竟他只剩下在梦中才能忘情地思念。

  有时候,她会以六岁的孩童面貌出现。

  有时候则变成十来岁的少女。

  还有时候,他还彷佛梦见成年以后的她。

  虽然看不清楚脸孔,但他知道那仍然是她。

  尽管在梦里他时时见到她,但在现实生活里,他却不敢知道任何有关她的消息,深怕……怕些什么,他总不敢深入臆测。但他知道,若不是前些日子意外地在唐人街的书店里看见了一张不知怎么流传到小镇外的太阳报,报上刊登了一则租屋启事,他可能不会决定回来看看。

  这是一件十分突然的事,却又好像是一个等待了太久的机会终于来临。

  那是春花奶奶杂货店楼上空房的租屋启事,只有个大略地址,甚至没有附上电话。因为小时候常去那里买零食的缘故,所以他一眼就认出那地点是春花奶奶的杂货店。

  在脑袋还没能清楚思考之前,正巧电话就在旁边。

  他已经忘了当时他正准备打电话给谁,他只知道,他拨了一组脑海中依稀记得的号码。

  电话竟然接通了。

  电话那头传来春花奶奶年迈但依然精明的声音。

  那证明了他的恐惧。他真的从来没忘记过去十年在小镇所发生的「任何」事,甚至包括一位杂货店奶奶的电话号码。

  然后他就莫名其妙地租下了屋子,并在租下屋子后,觉得自己可能做对了这十年来唯一该做的一件事,因而松了口气,并傻笑了好半天。

  当年他曾天真地以为,离开小镇后或许会让自己变得更好、更值得被爱。可他花了十年的时间却终究发现,他只是变成了一个连自己都感到陌生的人;而那绝不是他离开小镇的初衷。

  花了整整十年的时间,他才了解他在追寻的过程里,可能找错了方向。

  于是,他决定再回来看看,回到这熟悉到深入他骨髓里的地方——有她所在的夏日小镇。

  过去他提不起勇气告诉她,当年他之所以必须离开的真正原因。

  只不知现在的她,是否仍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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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那辆这礼拜第二次故障的古董野狼125牵到「龙兄虎弟」机车修理行时,方心语压根儿没想到,今天会是个厄运连连的日子。

  远远的,阿龙——本名张天龙的修车行老板——远远地就看见娃娃辛苦地推着车子往这方向来,连忙放下手边的工作,奔上前去,帮她把机车推进修车行里。

  「老野狼又闹脾气啦?」

  「八成是。」娃娃喘了口气才说:「骑到一半突然就熄火了。阿虎呢,怎没看到人?」

  「去帮国雄叔的儿子修理机车啦。」

  「喔。那这辆老野狼就先放在你这里,我晚一点再过来拿。」

  「你赶时间吗?」

  「不赶。」

  「那我现在立刻帮你修。」

  「不用啦,你刚不是在修其他客人的车?」

  「那个等阿虎回来再弄就好了。」

  「插队要加钱吗?」

  「不用啦,大姐,哪敢收你的钱。」

  「不管。这次再不收,我就不准你动我的老野狼。」

  已经将车子放倒在地的阿龙面有难色地道:「阿姐,你别为难我啦,你明知道我真的不能收你的钱。」

  「为什么不能?」娃娃瞪大眼睛。「虽然以前你们兄弟俩老是被我打着玩,可那是以前嘛,现在你们都洗心革面当好好先生了,我又不会故意找人麻烦。」还老叫她「阿姐」勒。有没有搞错!她年纪比较小耶。

  阿龙搔搔剪得短短的头发。「话不是这样说的啦,大姐。以前都是我们兄弟俩不懂事。」

  才「出草」没几次就遇上这个抱着「必胜」决心的女战士,还每次都输,丢脸丢到太平洋不说,最后也只能摸摸鼻子承认不适合当坏人,洗心革面了。

  娃娃翻了个白眼。「没必要这么谦卑吧,张『机车』老板。说吧,是不是需要我帮什么忙?」

  「没、没啦。」说得吞吞吐吐的。

  那就是有喽。「到底什么事,就说咩。」

  「那个,听说……杜小姐最近在相亲……」

  「杜小姐……」哪个杜小姐?很有水准的样子。她认识的姓杜的也才一个。突然脑袋开窍。「你是说杜小月?」

  冷不防,阿龙居然脸红了。

  只提到名字就脸红,还问小月相亲的事?很可疑喔。

  「小月相亲的事,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耶。」起码有半年了吧。这家伙,到现在才敢问啊?「你问这做什么啊?」

  阿龙又搔了搔头,才说:「我听秀秀姨说,想帮她介绍……」

  「秀秀姨一直都想帮她介绍,这没什么啊。」不只小月,秀秀阿姨想帮镇上每一个单身女子介绍,当媒人婆可是她的终身副业兼兴趣咧。

  「我是想问一下,杜……小月小姐不知道比较钟意哪一型的男伦。」真是!他一紧张就会冒出台湾国语。「我有一些男的朋友,可能她会喜欢。」

  「然后呢?」娃娃又问。

  「然、然后……就没有什么然后了哇。」该说的暗示性的话,他都说了啊,难道真要他挑明了?不行啦,他会「歹势」。

  再不解风情的人,也不难看出阿龙对小月的情有独钟。

  娃娃决定先放他一马。「好吧,让我想想。小月喜欢的应该是那种很聪明、有书香气息、每天都会洗澡、不抽菸、不喝酒又老实的『男伦』吧。」故意停顿了下,等待着阿龙的反应。

  只见阿龙越听脸越白。很聪明?有书香气息?好像都是他不熟悉的事。但是他有每天洗澡,也早早戒了菸和酒。至于老实……呜,他天生一副坏人长相,要看起来老实……还真的有一点先天上的限制啊。

  将他的反应全看在眼底,娃娃插嘴安慰道:「当然那些条件都只是参考用的,我毕竟不是小月,也不能说百分之百了解她。不过如果你真的有适合介绍给小月的朋友,一定要鼓励他勇敢采取行动啊,要不然说再多都没用,不是吗?」

  永远不表白的暗恋,是不会有结果的。即使是电车男也要有勇气踏出第一步,才追得到人家爱玛仕吧。

  「嗯、嗯。」可他、他就是鼓不起勇气啊。

  看着阿龙百般挣扎的模样,令人忍不住乱同情一把的。

  「唉,我说张老板,你也真是好心,光想着『别人』的好事,那你自己勒,算一算,你也三十而立了吧,什么时候把巷口的阿珠娶回家呢?」

  阿龙连忙否认。「我、我没喜欢阿珠啦,你别乱说啊,阿姐。」

  她竖起眉毛,讶异道:「难不成,你喜欢的是我?」

  「我、我怎么敢!」

  「为什么不敢?怕我太凶?」

  「不是啦。」呜,虽说从小就被欺压的阴影,让他到现在对这小姑娘都还有点怕怕的。

  「真的吗?」她怀疑地看着他。「其实,说实在的,我也真该找个对象了,既然你认识那么多男性的朋友,不妨介绍一、两个给我吧。我跟小月不一样,我比较钟意那种爱在心里口难开,头好壮壮,跟喜欢的女生讲话会结巴的、可靠又顾家的好好先生。你没有没认识这样的『伦』呢?」

  「这、怎么好像在说我?」阿龙搔搔头发剪得短短的头。

  「怎样,不行哦?」还一副很嫌弃的样子溜,有没有搞错啊。

  阿龙猛烈地摇头。「不可以啦,我喜欢的是……」

  「是谁?」就说出来吧。

  唉,败给她了。「唉,阿姐啊,一定要我讲出来吗?」

  「你不讲出来谁知道啊,大哥。要小月真的嫁掉了,你可别哭给我看。」

  「唉,不、不会吧?」这样说会让人家很担心溜。

  「不想哭就要主动一点。」都多大了还要人教吗!

  「我、我怕她拒绝我。」他学历不高,脑筋也不好,条件实在不怎么样。

  「那你就等到她嫁人了,你再来包红包好了。」娃娃凉凉地说。

  「再、再给我一点时间啦,我还没准备好……」不想再继续讨论自己的感情问题,阿龙连忙转移话题到最近镇上当红的话题上。「对了,阿姐,听说那个人——」

  意识到阿龙想说什么,娃娃立刻阻止他。「闭嘴,不要再提醒我了好吗!」

  阿龙再度搔了搔短短的头发,突然有点替她担心的说:「可是你都不会好奇吗?也不想知道他现在有对象了没有?」

  一刀就砍进她的心里,好样的。「他有对象没有关我什么事?」装傻。

  「这样你会输给他呀。」他不是非常清楚他们两人之间的恩恩怨怨啦,可大家口耳相传之余,多少都会走漏一点风声。这在夏日镇上也算是人尽皆知吧。

  「为什么我会输给他?」她最讨厌输了。

  「这很正常啊。」阿龙说出一般人都会关切的事。「十年了耶,又不是三岁小孩,他现在也快三十岁了吧。」

  二十八,她悄悄更正。那个男人今年满二十八岁。

  「你相信我,阿姐,我也是男人啊,所以我知道男人到了这个时候,都会想成家立业,所以说要是他已经结婚了呢?」就说是生物本能吧。

  娃娃愣了一愣,才严肃地道:「那我就嫁给你。」

  手中的扳手「匡当」一声掉在地上。「阿姐,你、你不要开玩笑啦!」

  「谁在开玩笑了,我看就这样说定了。」娃娃脸上有着决绝的表情。「你说得对,我怎么可以输给那个背信忘义的小人。如果他真的带了老婆回来,你就跟我去结婚。」

  「阿姐,我、我心有所属啦!」刚刚不是才讨论过了吗?

  娃娃瞪他一眼。「那你最好在那之前赶快死会,不然我也是说真的。」

  阿龙开始后悔提醒这位姑娘了。「唉,不要说得这么恐怖啦——」

  「喂,有大消息!」外出修车的阿虎慌慌忙忙地跑回来,沿路还一直大喊:「哥啊,有大消息喔!」

  突然有不好的预感。娃娃肩膀一僵,还来不及把耳朵捣起来,就一字不漏的听到了。

  「我刚回来经过春花奶奶的杂货店,就看见『那个人』已经回来啦,现在大家都跑去看——」阿虎一路放送新闻,一路奔回修车行里,直到看见站在里头的人才突然煞车,以及,闭嘴。「阿、阿姐……」

  呼吸困难。她呼吸困难。尽管从前几天听到这消息起就明白,这一天迟早会来临,但当真的发生时,还是很难以面对。她竟然感到呼吸困难。

  猛吸了一口气,再吐出来。她镇定地从口袋里掏出两张千元大钞,塞进阿龙的上衣口袋里。

  「别再把钱退给我,要成家立业的,知道吗!老野狼放你这,修好了再通知我。再见阿虎,你今天看起来不像平常那么帅。」竟然给她带来坏消息。

  说完,她就转身走了。留下两兄弟在机车行里,嘴巴合不起来。

  「啊,啊,那个阿姐怎么会在这里?这么凑巧……」

  阿龙手脚俐落地换下火星塞,顺便再更换了一条老旧的皮带。

  为了避免这辆老爷车下回太快带着主人回到这里,他最好把车上能换的零件都给换新。说真的,短时间内,他不太想看见那个正在气头上的姑娘。尤其她气的对象还是当年那个白脸小伙子,倒楣才卷入他们两人掀起的风暴中。

  突然想到刚刚说过的事,阿龙赶紧问:「对了,阿虎,那个姓官的小子是一个人回来,还是带了女人回来?」

  阿虎努力从惊吓中恢复过来,试着回想当时的情况。想了半天,终于决定放弃。「我也不确定。当时那里人好多,哪能看得清楚谁是谁。」

  只除了看见一堆黑压压的人头和四处乱甩的拖鞋——当时杂货店外一堆人根本是拖鞋穿了就跑出来看热闹的吧。

  阿龙闻言,不禁担心地从沾满黑油的地板上跳了起来。「惨了我。」

  「怎么了?你怎么会惨?」阿虎摸不着头绪地问。

  「那个阿姐刚呛声说,如果姓官的那小子带老婆回来,输人不输阵,就要押我去结婚!」

  「啥米?你没跟她说,我阿虎愿意,我一百个愿意吗?」

  没空理会阿虎的少男心情,阿龙放下钳子,喃喃自问:「我是要先收拾行李落跑,还是要去杂货店探探究竟啊……」

  「走,我们去搞清楚状况!」阿虎一跃起身,准备为自己没希望的恋情而战。

  「也好。先去看看他到底有没有带女人回来。」

  不然,开玩笑,他张天龙真的已经心有所属了啦,他绝不接受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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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娃娃,我听说那个人回来了,这次是真的有看到人了,不是捕风捉影了说。」

  不该走路回家的。娃娃头痛地想。

  沿路上,每个遇见她的人,都停下来想告诉她镇上最新的「新闻快报」;而且报完新闻后,还围在她身边不走。

  已经嫁作人妇、目前有孕在身的高中排球队队长珍珍与一群年纪从二十到五十不等的妇运会成员在半路拦住她,劈口就骂道:

  「好可恶,居然敢这么大摇大摆的回来,好像这里是他的家乡一样!」

  「这里本来就是他的家乡啊。」尽管内心激动,但娃娃还是理智地陈述事实。

  「别再强颜欢笑了,其实你很想哭吧。」珍珍很有正义感的拍拍她的肩膀。「走,我们现在就陪你去找那个负心汉算帐!」

  「笑话!算、算什么帐啊。早八百年他就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了。」

  什么负心汉,真是笑话。充其量,她在他心中根本就是个微不足道、随时可以抛弃的朋友而已吧。他并没有负她的心。

  「别逞强了,娃娃。有我们给你当靠山,只要你一句话,我们大家马上就去海扁那个家伙。」

  「呴,真是越说越离谱了。我要回家了,不过还是谢谢各位的关心。」如果这份关心能少一点就更完美了。

  然而珍珍非但不走,甚至还决定要在今天展现她对朋友的「义气」。她转身号召镇上的妇女同胞。

  「姐妹们,咱们今天就为娃娃去讨个迟来的公道!」开什么玩笑,十年的青春耶!可不能白白等待。

  珍珍一呼百应,转瞬间,一支声势浩大的娘子军便气势高昂地准备去讨伐她们心中认定的负心汉了。

  娃娃立刻抗议。「拜托,你们该不会以为我在等他回来娶我吧?」真是误会大了。大家到底是怎么会有这种荒谬的想法的?

  珍珍眯起眼睛。「不然你为什么还没结婚?娃娃,你骗不了我。可还记得我高中跟你练习对打时,你想攻哪一边,我都看得出来。」

  「那是因为我没打排球的天分。」事隔十年,如今为了大局,终于不甘不愿地承认。

  然而这句供词并没有受到在场女性陪审团的「青睐」,而且现场还越来越多人加入陪审的阵容。这可不是一般快闪族的噱头。

  娃娃想跑,却被身材高挑的珍珍紧紧捉住,并在越来越多人的簇拥下,向春花奶奶杂货店全速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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