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霜点头,两人并肩走出啤酒屋。
这一刻,雾霜才发现,身边的男子长得真俊──
只有“帅”字可以形容,他很健硕,而且看起来很酷,他不笑时,脸上的表情,倒似希腊神话里的太阳神。
尤其,他特立独行,脑后扎了一绺马尾,给人一种放荡不羁、时髦流行之感。
留着长发的男人!?
平心而论,那一头长发总是让人无法接受,雾霜也是其中之一。她为他感到可惜,如果他不留长发,铁定会成为众多女人追求的对象。
因为外表粗犷的他,带给女人一种特殊的安全感。不过雾霜也不否认,留着长发的他,也散发着迷人的魅力。
“你是不是很喜欢音乐?”她猜着。
“你怎么知道?”他眉开眼笑。“简直是爱死了!在美国时,摇滚及蓝调总是伴着我。”
这完全与雾霜相同,她也是个“乐痴”。看着他欣喜若狂的神情,雾霜也笑了,她猜得一点也不错;留着长发的男子多半是音乐狂徒。
或许,他们都喜欢标新立异,走在时代的尖端。
雾霜很喜爱音乐,但她喜欢的是贝多芬、莫扎特、萧邦、柴可夫斯基、孟德尔颂等古典音乐家的演奏曲。祁家风光时,她还是大学音乐系的高材生哩!
但是现在的她,再也不会如此想了。自祁家垮后,她才深深明白,自己不是什么“音乐才女”,一切都是显赫的家世、金钱的堆积,造就出她的名气。她一直被蒙在鼓里,背后不知有多少人在嘲笑她的天真与无知。
“看你的马尾,还有新潮的打扮,我就猜到了。”雾霜告诉他。
“嗯!聪明的女孩。虽然我们并不熟,但我们真的满投缘的。”姚毅认同道。
※※※
“送到这里就好了吗?”他们到了台南车站,正是清晨七点。
“是的,我可以自己搭火车到高雄。”她感激道。“无论如何,我还是要再说一次,谢谢你救了我,我才能再次站在这块土地上。”
“没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姚毅想再次确定道:“你──不反悔?”
“不!”她莞尔一笑。“我才不会像你那样拋妻弃父。我会好好地侍奉“他”,陪“他”度过“他”的余生。”
这里的“他”,姚毅当然知道指的是她的肺痨先生。
“你这样勇敢,反让我惭愧不已,觉得自己好懦弱。”他实在羞愧。“我不是个大丈夫。”
“你有你的选择,我没话说。”雾霜抬头望着铁轨,火车正从远方缓缓驶来,她道:“火车来了,我要走了!”
“祝你幸福!”这是他仅能说的。“再见!”
“再见!”她跃上火车的阶梯。
她很想问他的姓名,却迟迟不好意思开口。
他也想进一步认识她,但是却不敢有所行动。
因为一切都是“偶然”。
他有属于自己的世界,他相信这女子只是他这辈子一个美好的回忆,她不会再出现在他的生命中。
他凝视着她,她也注视着他。
火车鸣声响起,两人相视一笑。
姚毅正好瞥见一个卖花的欧巴桑,她蹲在角落旁,花篮里有各式各样的花,其中有一簇是铃兰花。
姚毅跑到欧巴桑面前,俯身拿了几朵铃兰,付了钱,他交到雾霜的手中。“送给你,我觉得这花很适合你。”
“铃兰花?”这花真适合我?它代表了什么意思。她不吭声。“谢谢你,再见!”
“再见!”
看着火车走得不见踪影,姚毅才若有所思地离开。
※※※
到了傍晚,姚毅才回到高雄。
这一趟台南之行,可把他搞得全身无力。尤其在大热天里骑摩托车,真是把他整惨了。
机车是佣人老吴的,姚毅使了些手段才借到的。他骗老吴说要帮他带礼品回他台南老家,老吴不疑有诈,乖乖地把车子借给他,姚毅才得以有“离家出走”的机会。
但他确实履行了诺言,真的用二轮车跑了好远,礼品安全送达后,才回他私人小窝。
当然,在旅途中,他万万也想不到,竟发生一段小插曲──在无名桥上救了一位美女。
他走进一幢气派的名人华厦,按了电梯十楼。
这层二房一厅的房子,可是他私底下背着老爹偷偷买下的,为的是安娜。当初,他很怕与安娜在美国结婚后,若回到台湾老爸不接受安娜,把她赶出家门,这间房子将是他们爱的小屋。
这就是所谓的未雨绸缪,以备不时之需。
但是他绝对没有想到,这是多此一举。因为安娜居然离开他。而现在,两年后的今天,他居然又会利用它来遮风避雨,这可真是太讽刺了,当初是为了“结婚”,却在“逃婚”时派上用场。
世事本难预料!
人们见姚毅整日无所事事,行为放浪不拘小节,扎马尾,穿著内衣外出。他毫不在乎让人嘲笑他是个“米虫”。
但他的背景,可不容许任何人忽略。
因为连锁店遍及全省的“高雄乳品大王”,就是他的父亲姚金。
姚金据说有数不尽的祖产,包括土地、山地、农地,像木栅有名的猫空,那好几座山就是他的。
姚毅是姚金的独生子,也是将来产业的继承人。所以,姚毅从小就被严格训练,他大学毕业后,便到美国念书及工作。
学习是首要的,这包括读书及打工。姚毅选择到工作最辛苦的餐厅去打工吸取经验。凭他的聪明及姚金的资助,他在美国搞过豆腐冰淇淋,不但弄得有声有色,也赚了不少钱。
所以,这房子也是他自己挣来的。
这房子并没有花姚毅多少钱,因为南部人不习惯这种大厦房子,还是喜欢住在透天厝,说是脚踏实地,所以才便宜卖给他。
与安娜分手后,今年三十二岁的他,过去二年的生活,宛若活在炼狱里。
想着两年来的生活,他用力甩甩头试图忘掉。他拿起话筒,拨电话给他的好友--宋耀。
宋耀的身世背景更是显赫,不但事业遍布全世界,而且宋家的每个人都是极其神秘的人物。
“喂!我是姚毅。”
“姚毅,好小子,你跑哪去了?”宋耀不明白地问。“我打了好几次电话找你,你家的人都说你不在。”
“我──在我家。”他困窘道。
“你──在你家?”宋耀恍然大悟。“你跟你爸闹翻了?离家出走了?”对方又一尖叫。“哇!你准备逃婚?”
“是的。”他坚定地说。“我只爱安娜,除了她,我再也不会爱上其它的女人。”
“你真的很爱她?”宋耀再次问道。
“是的。”他十分肯定地宣告。
“那真是你的不幸。”宋耀无情道。“人家都不要你了,而且现在不知道躺在哪个男人的床上,只有你这个傻瓜,还对她念念不忘,也只有你这种白痴,才会要那种下贱的女人。”他一点也不觉得姚毅失去安娜是个损失。
“住口!我不准你批评她!”姚毅光火道。
唉!每次都这样,稍微“点醒”他,他就反应激烈,真是个无药可救的爱情傻瓜,宋耀思忖着。“好,就当我没说过好了。”他识趣道。
宋耀可不愿意为了一个坏女人,毁了他与姚毅多年的友谊。
“算了,不跟你计较。”姚毅讪讪道。
“你不告而别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你当真要把你未过门的妻子,狠狠丢在礼堂门口?”宋耀担心着。
“为什么不?我要等安娜回来。”
“疯子!”宋耀实在受不了姚毅的“滥情”。“搞清楚,她已经跟人跑了!”他吼叫着。
“她这么爱我,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才会弃我而去。”姚毅为自己编织“谎言”。
实在是不能小看女人的力量,宋耀感叹着。
女人这种可怕的动物,只要略施伎俩,多少英雄豪杰真会栽在她们手中,永无翻身之日。姚毅就是最好的例子。
一个安娜,就把他搞得形容枯槁,甘愿过着非人的生活。现在的他,只有个“烂”字可形容。
谁会想到以前的姚毅是个风度翩翩、意气风发、器宇轩昂、事业有成的青年才俊。
哎!只有一句话,女人真是祸水。
“我无话可说。”宋耀讲得很简单。“有空时我再去高雄找你,好自为之吧!朋友!”
※※※
雾霜回到高雄的饭店,首先去好好冲了个澡。
除去了一身恶臭,再换上一套简单的休闲服,她觉得自己已是一个新人。
她看着放在外套上的铃兰花,竟不自觉发起呆来。
那个陌生男子一定不晓得,他是第一个送花给她的男人。
俊仁从不送花给她。他总是说:花儿容易凋谢,不能够象征我俩天长地久的爱情。所以,俊仁永远只送她永恒的珠宝──钻戒。
但是,收到花儿的她,心里却别有一番滋味,暖暖温馨上心头。雾霜情不自禁地想着:铃兰花!一朵铃兰花,能给她什么启示?
哎!再想,又能想出什么?
这个未曾谋面,一身都是病的丈夫,他好吗?
他长得如何?
他会对我好吗?
雾霜就这样茶不思,饭不想。铃兰花在她的眼前渐渐模糊,又渐渐清晰,时间就这样流逝。
※※※
她想开了!
起码,她认为她想开了!
为了道义,她的决定,绝对!绝对!不会改变。
为了“契约”,她嘲讽一笑──
她会是个好妻子!好媳妇!
如果,来得及的话,她会为他生下一个小孩。
反正,只有二年的时间而已。
※※※
现在,任何形容词都不足以解释雾霜的心情。她注视着镜中的自己,她穿著一袭粉红色的套装,看起来高贵而典雅。她用力在柔细的秀发上刷了好多下,把头发梳得发亮,又猛地扯着发梢,以遮掩她混乱的心情。
镜中的她,看起来苍白憔悴。她看着手上的表,只剩三十分钟,她的命运就决定了。
姚金,这位富豪,在与她通过电话得知她人在高雄之后,立即说要把她接回家,而婚礼呢?就是明天。
但她却一口回绝,她道:就今天下午好吗?
因为多一刻的等待,对她而言,就如多一刻的折磨。她害怕自己会做出“不应该”的举动。
她绝不容许自己有反悔的余地,绝对不行。
姚金并未多言,只说:我会派人与你联络,婚礼一切事宜完全由我一人负责。
不久,一辆黑色的奔驰车就在饭店的门口停下,司机小王及佣人老吴,带着雾霜离开。
离开饭店直接到了摄影礼服公司,雾霜才恍然大悟,来接她的人不止两个,车子的后头还跟着三台奔驰车,上面有好多人,应该有十来人吧!这些下人都很恭敬地称呼她:“少奶奶!”
之后,她洗头、上妆、换礼服,她没有一般新娘特有的欣喜笑容,她忧郁、悲伤,好象要参加丧礼似的。
她的心思一直处于恍惚中,但一些嘲讽的话语却不时飘入她耳中。
“想不到她竟是姚金的媳妇?”
“她就是少爷的妻子?”
“真是个傻瓜,进得了礼堂才怪!?丈夫都……”
“你看她一点笑容都没有,好象在守丧。”
左一句,右一句的,但是当雾霜回头时,每个人都假装在忙碌。
为什么进不了礼堂?难不成肺痨鬼已……
雾霜不懂,不过她心底倒真是盼望这婚礼举行不了。
※※※
逃婚?
这两个字让雾霜失去一切知觉。她一个人站在礼堂上,靠仅有的意志力让自己不昏倒。
她的脑中只重复一件事──她的新郎官居然“逃婚”?
礼堂上,每个来宾都对她投以幸灾乐祸的眼光,他们全是一副嘲笑的脸。
她立即告诉自己:祁雾霜冷静一点,别让那些存心看笑话的人称心如意。
她恨死了那个肺痨鬼。
她一直不知道她丈夫的名字是什么,只知道他姓姚。
到了婚礼上,她才清清楚楚看见红联上的字──姚毅。
姚毅!姚毅!你真够狠!竟弃我于不顾!
这种羞辱使她发誓──今生绝不会饶恕他。
应该过很久了吧!礼堂彩绘玻璃的光芒没有了,换来的是黑阗阗的星空。
雾霜的耐力真是惊人,她依然佯装对一切无动于衷,睫毛连眨也不眨一下。
姚金坐在角落里,对于这个媳妇的表现,他打一百分,他相当相当地满意。
他不是不知道姚毅早就“跑”了,可是为了要得到雾霜,也为了试探她,他只好来个知而不告。
他倚着拐杖,缓缓欠身面向大家,铿锵有力道:“很抱歉!今天的婚礼让大家失望了。新郎官临时有事无法出席,所以,姚家的婚事择日再办,对不起!”
众人一阵喧哗,这原是预料中的结果,他们没有异议地逐一散去。最后,只剩下姚金及雾霜,连神父也离开了。
雾霜从头到尾没有掉一滴眼泪,她的勇气着实令人钦佩。姚金伴着她步出礼堂,坐进车厢里。
“你──好吗?”姚金小心地开口。
雾霜闷不吭声,她的拗脾气在此时完全表露无遗。
“我明白你一定很恨我。不过,我真的不知道姚毅居然──”他虚心道。
雾霜三缄其口,沉默地抗议。
“不管如何,当初契约就写得很清楚,反正这两年你就是姚家的人,我不管姚毅心里怎么想。”
雾霜怒目瞪视着姚金,心里却在盘算如何“复仇”。
“我不会限制你的生活及行动,你可以做一切你想做的事,比如念书或出去工作──”
“工作?”她的双眼发亮,心思快速转动。
“但是,一切都要以姚家少奶奶身分出现,以你是姚毅的妻子身分出现。”姚金深沉狡猾地看她一眼。“原谅我,我必须如此做,因为我不允许你败坏姚家门风,或者让我和姚毅丢脸。”
“是吗?请问,今天到底是谁丢脸?”她反唇相稽。“是你儿子不要我的,姚先生。”
姚金咧嘴一笑。“说错了,该叫我爸爸。”
雾霜脸色铁青,双拳微握,她有丝愠怒,但又莫可奈何。
“对于姚毅的荒唐,我在此向你说声对不起。他若回来,我铁定打断他的狗腿,让他跪在地上向你忏悔。如何?”姚金道。
雾霜并不在意他的话,她只关心自己的未来。“只要我待在这里两年,过了两年,我是不是真的就自由了?”她再次询问着。
“我不是说过了吗?不要管我儿子,你就好好过这两年,之后你就可以走了。”他再次保证。
“如果,姚毅──”她说到“姚毅”两字时,神情实在是骇人。“如果他两年内都不回来呢?是不是我依然单身?这个婚姻就不成立,我也不用为他生孩子?”
“是的,但是,记住,无论如何,这两年,你是姚家的人,你要以已婚的身分出现在任何场合。”他再三叮咛。
从现在开始,她会每天祈祷,希望姚毅永远不要回来,至少在这两年内。
雾霜灿烂一笑。对着姚金,恭敬柔声说:“爸爸!我们就这么说定了!”看着这甜美的笑容,姚金一定想不到,雾霜是笑里藏刀;因为姚毅今天太令她难堪了,雾霜决心报复。
姚金露出慈爱愉快的笑容。“是的,我的乖媳妇。”
※※※
姚家很有钱,可以媲美祁家风光时。罗马式的别墅,上千坪的草地,精心修剪成各种动物的树木,以及花园中间一个人工喷水池,这里使南台湾的夏日,不再令人感到炎热烦闷,反而如置身于幽雅的度假山庄。
三辆奔驰车在花圃前停下,司机立即下车,礼貌地为老爷及少奶奶开车门。
“少奶奶,这边请。”小王道。
越过长廊,仆人们整齐地排列着,表示欢迎雾霜。姚金一一介绍仆人的名字,大约有十来个,她根本无法完全记得,倒是一个自称王嫂的妇人,以仇恨的眼光看她,令雾霜印象特别深刻。
我见过她吗?还是,我得罪过她?不然,为何她如此仇视我?雾霜敏感地思忖着。
女仆们带她到一间宽敞的更衣室,为雾霜褪下衣服,又为她卸妆,她看着她们把新娘礼服吊在衣柜里,雾霜迟疑道:“这礼服不是租的吗?应该要退回去才是,何必挂在上头?”
“不!少奶奶!”一个名叫小花的佣人开口了。“这是老爷买来送你的,听说是法国进口的,一件要好几十万呢!”小花以极羡慕的口吻说。
原来,是老爷买来送她的。姚金对她真是好,只可惜,这礼服只能穿一次。讽刺的是,她的丈夫姚毅,却无缘见这“飘洋过海”的昂贵礼服。
走进浴室,女仆已为她放好热水,她躺在浴槽中,让热水温润她的肌肤,这还是按摩浴缸呢!水气弥漫中,她彷佛回到了往日集众人宠爱于一身的娇贵生活中。
这阵子,所有的不幸、所有的折磨,好象都不存在了,她还是众人所欣羡的公主。
不!雾霜猛摇头,现在的她不再是千金了,她现在应该算是“贵妇人”了。喔!也不是“贵妇人”,说是“寡妇”还差不多。因为,她根本没有老公。
一般人会因没有丈夫而伤心落泪,而雾霜,她巴不得她的肺痨丈夫能病入膏肓,一命呜呼哀哉!
她保证,她一定会额手称庆、拍手叫好,以泄他对她所造成的伤害。
她披了件浴袍,用头巾包里她一头长发,走出浴室,遣走了女佣,独自一人面对这空空荡荡的卧室。
她看见一件低胸透明的蕾丝睡衣,正放在那张豪华双人床上。
雾霜自嘲着,看样子姚金什么都为她准备好了,只差……也许他自己也万万想不到,半途居然会杀出个程咬金──新郎官演出一场“逃婚记”。
既然是“爸爸”的一番心意,她也不好拒绝,既来之,则安之。她换上这件透明的睡衣,在隐约晕黄的灯光下,她不知道自己此刻是多么地诱人!
她傻里傻气地望着镜中的自己,不觉扮了个鬼脸,突然爆笑出来。
今天是她的新婚之夜?
只有她孤独一人?
也许她应该要伤心,记得看过电视演的一出“鬼丈夫”,剧中的女主角嫁给“牌位”。新婚之夜,她就是垂泪到天明。但是,雾霜却完全相反,她跳到床上,在上头发疯似的弹跳,直到她笑歪了肚子,又差点摔下床为止。
睡觉前,她不忘祷告──姚毅,希望你的肺赶快烂掉,赶快蒙天父的召唤;唯有你死,我才能重见天日。如果,可能的话──
让我回到俞俊仁的怀中。
在睡眼朦胧之际,她还是念念有词,脑中还滑过了许多“计谋”。
※※※
她是最晚下床的人。
当她盥洗完毕,慵懒地走下楼,佣人早已各自回归工作岗位上。在大厅落地窗前,雾霜看到了姚金,他正欣赏窗外的风景。
“爸爸!早安!”她羞愧一笑。“对不起,我睡太晚了!”
“没关系。”姚金沉沉开口。“你昨晚是累坏了!”
“真是满累的!化妆、试穿、又站在礼堂上看尽人家的笑脸,更不幸的是,还被丈夫放鸽子。这辈子,我第一次感到心力交瘁,无地自容是何滋味了,这全拜姚毅之赐了!”管他三七二十一,雾霜一股脑儿把不满一泄而尽。末了,她竟然脱口而出:“我恨死他了!”
想不到,姚金反而哈哈大笑,一点火气都没有。“小霜,这是人生的不如意;也将会是你一生中都难以忘怀的记忆,是不是?”
“直到我死,我都不会忘记──”她信誓旦旦。“我一定要报复。”
“哈哈哈,看样子姚毅有危险了。”姚金格格直笑。
“没错。所以,从今以后我每天都会向上帝祷告──”她嘻皮笑脸着。
“祷告什么?”姚金很好奇。
“你想听吗?”她一副贼样。
“当然,为什么不?”他催促她。“快点说吧!”
“我祈祷姚毅永远不要回来,或者异死他乡,这样我就自由了。”她的祷告内容真的很可怕。
结果,姚金居然还大笑,宏亮的笑声充满整个房子,显得一切事物都洋溢着生气。
雾霜铁青的脸,姚金并没有忽视,他洋洋得意道:“小霜,你故意想惹我生气,这招对我是没用的,我这人常学习弥勒佛的“肚大能容天下事”,所以笑口常开。“生气”这二字,是不会出现在我的字典中。”
接着,他甚至吟了一首“莫生气”的打油诗:
“……为了小事发脾气,回头想想又何必。别人气死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我若气死谁如意,况且伤神又费力……”
她的诡计,看样子是发挥不了任何效力。
原本以为,只要能与姚金关系破裂,姚金一定会赶她出门,她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离开,根本不用等到两年。
但是,她的“诡计”显然被看穿了,未能得逞,雾霜忿忿不平地想。
“吃饭吧!小霜!”姚金招呼着,根本无视于雾霜的横眉竖眼。
姚金就这样看着她用餐,他的双眸是慈祥而柔和的。
雾霜心浮气躁地哼着,冲口道:“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好?你知道吗?我甚至诅咒你那肺痨儿子快点死!”
姚金闷笑一声。“是我儿子对不起你,你当然有理由生气,甚至咒骂!”他耸耸肩,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雾霜一听,反而有些心虚,也许,她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他岔开话题。“你现在是姚家长媳,这里就是你的家,待会儿带你去四处看看,熟悉一下环境。”
基于礼貌,雾霜表面是应允,实际上,她可是意兴阑珊。姚金手持拐杖,一跛一摆,雾霜跟随在后,他们走遍这幢富丽堂皇的宅子。
到了三楼,大理石地板上铺着红色的地毯,穿越长廊,他们进入一间透明玻璃屋。
这个玻璃屋被太阳光照射着,显得无比宽敞清静,中间一架演奏用的超大型钢琴,令雾霜双眸发亮。
“钢琴?”她低喃着,她努力克制自己跃跃欲试的心情。
“这是我儿子的,他是个音乐迷。”老人意有所指道。
雾霜没有答腔,她的注意力全集中在那架钢琴上。
姚金对雾霜的反应,是瞧在眼里,笑在心底。“我的儿子既然不在,以后,这里的一切全都属于你;你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
“我──”她的眼中噙着泪水,她太感动了!这阵子的苦难与折磨,把她对音乐的执着与热爱消磨殆尽。而这一刻,她彷佛身在梦中,她又可以再度与音乐为伍了,老天!这对她无异是天大的恩赐。
“谢……谢……你。”她泪流满面。
“应该的。”姚金道。“都已经是一家人了,我不会让你把你的兴趣与天赋埋没,那对你太不公平了。”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明知道这是“白痴”问题,但在这节骨眼,她不死心地再问一次。
结果,答案还是相同的──“你是我的媳妇,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雾霜觉得事情没有那么单纯,可是,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或许,她被这玻璃屋给迷惑了,根本无心去追根究底。
她迫不及待地坐在钢琴椅上,打开琴盖,她完全沉醉于音乐世界中。她的手指伶俐地舞动,乐声就这样飘散出来。时而幽幽哀怨,时而磅礡云天,音乐在这玻璃屋里萦绕、回旋。
雾霜弹得浑然忘我,忘了一切烦恼、一切仇恨。阳光洒在她身上,巴哈的“船歌”,德尔拉多的“回忆”,柴可夫斯基的“胡桃钳”华尔滋,一一在她的手指弹奏下,跳跃、飘舞。
她不知道姚金什么时候离去,不知道姚金伫立在门外倾听音乐时泪水不住滑落。她更不知道,躲在暗处里,有一双怀恨怨怼的双眸在注视着她……
※※※
直至十指发麻,动不了了,雾霜才回过神来,回到苦闷的现实世界里。
几点了?她抬头凝视墙上的猫头鹰时钟。
天啊!晚上九点,她居然弹了整整九个钟头的钢琴?
这真是破天荒的事,雾霜爱不释手地抚摸着琴,今天真的把过去两个多月来,没有接触音乐的日子通通弥补回来。
“我爱你!”她情不自禁地低头轻吻钢琴,傻傻地笑着。
从今以后,她一定要“加强”祷告,只要姚毅一直不出现,她就能“永远”地待在这玻璃室里。
神经!雾霜又骂自己,别忘了,你只能在这里待两年。之后,你就要离开了。
哎!多想无益。不过,她真是爱死了这钢琴。
肚子咕噜咕噜地叫,她发现自己好饿!好饿!她全身无力,昏昏沉沉的下楼,她看到一桌热腾腾的佳肴己摆在餐桌上,姚金正等候着她。
姚老爷等着她,等到九点多都尚未用饭,雾霜很过意不去。“对不起!您没叫我,我──”她支支吾吾。“让您饿着了!”
“没关系,你弹得很好,我听得很高兴。”姚金道。“快坐下来吃饭。”
两人默默地吃着饭。雾霜实在无法置信,在这里的生活与她所想象的,真有天壤之别。
她一直以为会被囚禁?被虐待?被公公及丈夫欺侮?
而今,在现实中,丈夫跑掉了,公公对她却好得不得了!她甚至保有属于自己的世界,这一切都超乎她想象。
“小霜。”姚金沉沉开口了。“那间玻璃屋全是我儿子设计的,那里是他的天地。姚毅的思想、情感,全都放在里面,我想──”老人似乎有所保留道。“透过音乐,你应该可以了解姚毅的特质及感情世界。”
“我干么了解他的世界?”她讪讪地放下碗筷。“他不回来就算了!我何必要对一个只有灵魂,而无实形的男人费心研究?”她直言不讳。
“小霜,你认为,音乐只有灵魂,而无形体?”姚金的话很玄。
“我──”她傻住了。
音乐,是什么?爱情,又是什么?两者之间又存在什么奥妙的关系?雾霜不想讨论。
“姚毅是个很棒的男人,在音乐的领域里,我敢打包票,他绝不会输你。而且,他经商的头脑,不是我自夸,他可是一级棒的!”老人夸赞着。
“你的话我才不相信。”雾霜讥讽道。“一个病恹恹的男人,事业会有成?”她瞪大眼睛。“爸爸,常言道:“有健康的身心,才能拥有成功的事业”,您的儿子,姚毅──”她慧黠一笑。“他的身体──”她嘴角下垂,表明不以为然。
“从没见过这种妻子,开口闭口都不忘损自己的丈夫。”他笑着。
我是故意挑衅,但是,却从未能如愿地激起他的怒火。为何他总是不生气?雾霜沮丧极了。
“好吧!我也不多说了,姚毅的人生,全在玻璃屋里,一切就靠你多多挖掘了。”
“我没兴趣!”她一口回绝。“这种连家都不要的男人,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我绝不会想去认识他的。”她气冲冲地欠身。“对不起,我要休息了。”
“小霜。”姚金叫住她。“不管你对姚毅或这个家有什么成见,你还是可以去玻璃屋内弹钢琴。”
雾霜实在很想大声对姚金说:我──不──会──再──进──那──一──扇──门。但是,她并没有勇气说出这句话。因为,可以欺骗别人,却骗不了自己,她再也离不开那间玻璃屋了,因为那里有她最心爱的钢琴。
※※※
每天除了与姚金聊聊天、散散步,她几乎足不出户,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音乐上面。
音乐伴她度日,伴她入眠,每天临睡前,她几乎都是抱着音乐书籍才能安然入睡。
玻璃屋内的音乐藏书,令她目不暇给,爱不释手。也许姚金真的说对了,她的肺痨丈夫与她相同,都是音乐痴,这种微妙的感觉使她越来越好奇──姚毅,到底是怎样的人?
两人的嗜好相同,对音乐的执着与狂热完全不谋而合;他们一定会是很好的音乐伙伴,雾霜万般肯定地思忖。她当然不会觉得他们是丈夫与妻子。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曾偷偷翻箱倒柜地找寻有关姚毅的照片,无奈一无所获。她不死心地在有意无意间向下人们“打听”,但他们口风紧得很,一律推说不知道。
雾霜更觉得诡异,姚家的大少爷,下人岂有不知晓的道理?但在姚金面前.她还是装着一副漠不关心的德性。
姚金当然是得到下人的“情报”,但他佯装不知情,以免雾霜觉得尴尬,又会暴跳如雷,口出“狂言”──要置姚毅于死地,像这之类的恶毒话语,姚金可是吃不消。毕竟,他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若姚毅真出啥差错,他可无法想象。
就这样,两人都在“演戏”,日子就这样流逝了……而雾霜浮动的心也愈发地高涨、难耐。
每晚,雾霜当然是孤枕而眠。大床上,只有一边有着被褥的睡痕;而另外一边永远是那么平整、冷寂。
这种单调,乏善可陈的夜晚,使她更怀念与俞俊仁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她越来越无法遏止地想念他。
她不是不知道,自己早已嫁作他人妇,俊仁也不再属于她了。可是,她又不甘心。
你不是早就料到这样可怜无助的结果?雾霜告诉自己。但是,她却万万没有想到,她竟是一个人孤独无依地生活,过着宛如寡妇般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