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朱碧“使妇有君”这早已不是秘密,浅谈一下那个“良人”倒也无不可。
由于朱碧嗜吃,也相当热中下厨,因此对会作一手好料理的男生当然就本能的会稍加注意。但如果要说我是因为这样才误入情网,那就错了。朱碧之所以心甘情愿被套牢,那完全是肇因于“美色”。
从很早很早以前,我即已明白自己对美的事物缺乏免疫力,其中包括美景、美服、和美色。
相中了喜爱的目标,朱碧通常会不遗有余力的积极追求,一如本书的女主角多侬格格。
没错,我的阿娜答就是我费尽千辛万苦追来的(这句话一点地不夸张,当年在学校他可是“号称”白马王子的哟骑着白马的王二麻子?呵呵呵!)。
其实女生追男生没什么了不起,重点在于“他”值不值得?
倘使对方的确是一个新好男人,你又坚持非要以辞制动,最后的结果百分之九十九是梦里寻他千百回,那人却已作新郎。到时候欲哭无泪再来投诉朱碧,一切可就为时晚矣。
猜对了吗?这个问题有点没头没脑,但也不无蛛丝马迹可享。
对了,这本小说里谈的就是我的爱情观。
说到爱情,我们马上会想起,从小到大听到的童话故事,男主角都是英俊潇洒,女主角也都是美丽大方。长大以后看电影、读小说、电视上的连绩剧,统统是不漂亮不要钱,好象咱们这些以气质取胜的中等美女就活该倒霉,一辈子配不到帅哥了。
非也,美貌之外遗得有智能来相帮衬,否则充其量只能算是个“弓马烂熟的爱匠”,是很难找到如意郎君,好让她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的。
须知,想当一个人儿人爱的好女人,皮相已是其次,假使你不懂如何驾驭男人,又没有能耐激励委靡、安慰儒弱、饰制专横、取悦忠良、让形形色也的异性为之俯首称臣;那么咱们起码得俊猫一样,静静傍着心仪的人,和他同呼吸共心跳,为它的心奸营造一种氛围,感官带来一种陶醉,要适时适它的出现,如一股芳馨的气息在他四周飘漾,让他看得着碰不着。
若即若离,不给压力,也不作承诺,只让他(她)意识到你(你)约存在,但永远掌握不了你(你)。
这是标准猫科动物的天性。能心领神会吗?
朱碧恋爱经验丰富(被拋弃大多次了嘛!),堪称大师级人物,不要怀疑,信我者得幸福。
每次编辑小姐跟我要后记时,我总是十分为难,因为不知遣要同各位谈些什么聊聊个人的家庭、生活、感情世界嘛,经常一不小心就被误会是在展示自己的肚脐眼,出书后马上会有些比较不耐烦的读者写信来,要求木姑娘不要口水步过墨水。
那么谈点国际大事,或政治议题好了。
谁看哪?
影剧圈的八卦消息?
报章杂志写得还不够多?没营养!
那……哪……那各位英雄美人告诉朱碧好了。
希望遣木“侬本多情”你们会喜欢,咱们下回再聊。
祝暑期愉快!
朱碧于曙色喜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