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宜之感觉马车走的路线不对,不由好奇地用眼神询问自家夫君。
谢雍原本与她分坐在马车的两侧,这对却移到了她的身边,紧接着她坐下,大手挽起了她柔嫩的纤纤玉手,低声道:“咱们先去拜访一位故人。”
原宜之点点头,既然已经成为谢家媳妇,她自然就要逐渐熟悉谢府的亲威朋友,担负起人情往来的责任。
谢雍却道:“这位故人有点特殊,她曾经身在勾栏。”
原宜之瞪大了眼晴,惊讶地看着谢雍,同时心有一点点向下沉——妓女?夫君居然带她这么一位新婚妻子去见一个烟花女子?何故?
难道打算纳她进门?可是这也太心急了吧?她才刚刚进门啊!
就算连中三元的状元公才华傲视群雄,风流不羁,可是这不羁得也有点过了头吧?置她于何地?置原府的脸面于何地?
见小妻子的脸色变得发白,眼底有着受伤的惊痛,谢雍便知道她误会了,轻轻拍了拍她的手心,道:“别乱想,我和她没什么关系。只是当年我刚中状元时,一起喝过几场酒,仅此而已。”
原宜之眨眨眼晴,原来已经认识十多年了?!
不过,她愿意相信谢雍的解释,没关糸就是没关糸。如果说喝花酒,但凡官场中人恐怕都难免俗,她自己的父亲和兄长也经常要面临这样的应酬呢。
世俗风气如此,足不出户的内宅女子又能奈何?
谢雍拿了个背引枕为原宜之垫在身后,然后才慢条斯理地道:“说起来话长了,当年我中了状元后,同期中榜的同年为了拉拢关系,免不了就多有应酬,其中就包括喝花酒。”
谢雍笑了笑,有点嘲讽的意味,继续道:“意气风发的进士,烟视媚行的名妓,才子佳人互相吹捧,时人很爱这一套,每届大考之后,烟花之地都会大捞一笔,我们那一年亦不能免俗。苏白梅当时还是清馆,因为琴棋书画俱迩,又生得美丽,所以很被推崇,被誉为花中魁首,大家就起哄将她与我这个状元魁首凑一起,我虽然无意与烟花之女交往,却也难免得意忘形,同时也怕被同年看低,就赠送了苏白梅一首诗,大概就是这首诗惹下了麻烦。”
“什么诗?”听着丈夫讲迤她所不了解的男人的生活,原宜之虽然心底有点不是滋味,却也有着几分好奇。
“当时大家都以苏白梅的名字为题作诗,就是‘白梅’。”谢雍随即轻声吟咏道:“冰雪林中着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万里春。”(‘白梅’元,王冕)
“冰雪林中着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春。”原宜之喃喃重复着这首诗,原本轻松了一些的心情再次沉重起来,而且是更加沉重了,她勉强笑道:“想必这位苏白梅很是美丽不凡呢,能得夫君如此绝佳的诗句相赠。”
谢雍摇摇头,“和她本人没多少关系,只是争强好胜之作而已。”
人不风流枉少年,当年年方十九岁,连中三元的谢状元,确实也曾经意气风发、得意洋洋过,被众人吹捧得浑身骨头都轻了三斤。和同年到青楼喝花酒,又被众多美女仰慕、崇拜、火辣的目光所围绕,在众人的起哄下,随笔就写下了这样一首脍炙人口,其实也算是抒发胸襟抱负的诗,并不只是赠送一个名妓那么简单。
此诗一出,自然风靡一时,被士子们口耳相传称赞,极为推崇,果然不愧是连中三元的大才子。
“因为这样一首诗,所有人都以为我对苏白梅情有独钟,可是我甚至没有单独和她会面过。”谢雍叹了口气,神情有点沉重。“其实我对青楼向来没有好印象,你既然已经是谢家媳妇,也不怕告诉你咱们家的家丑。咱们谢家原本也算是荆州的名门世家,只是接连几代都是单传,男丁在读书进学上也没有什么出息,就渐渐式微没落了,到了父亲这一辈,原本也还有良田数百顷,五进大宅院一座,可是父亲考了秀才之后,考举人几次落第,便渐渐丧心,转而沉迷于青楼,醉生梦死。他厌恶母亲对他期望的目光,而青楼女子为着他的钱财自然一味吹捧他,后来他迷恋上一位所谓的花魁,情愿为她散尽家财赎她,可惜钱花光了,花魁却转身做了荆州刺史的小妾。父亲当时已在青楼染了一身的病,又气又急之下很快就病逝了,那时我才十三岁,刚刚考中秀才。”
原宜之反握住谢雍的手,向他传递自己的温暖。
她知道孤儿寡母的生活应该很艰难,没想到谢家还有过这样耻辱难堪的过去。
原宜之刚嫁进谢府,听到下人们称呼年纪轻轻的谢雍‘老爷’,还曾经觉得好笑不已,可是现在想想当年刚刚十三岁的稚龄少年,就因为父亲的过世,不得不被迫从‘少爷’升格成为‘老爷’,不得不担负起一家之主的重任,那又是何等惶惑不安与辛酸?
谢雍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还能连中三元,独中魁首,或许天分有之,但付出的心血恐怕更是数倍干他人。
谢雍伸手讲她拥进怀里,道:“为父亲办完丧事,家里只剩下三间漏风飘雨的茅草屋,田地也早被父亲典当光了,为了让我能够继续念书,母亲没日没夜地为人家做绣活,现在她的眼晴不太好,就是那时熬得太过了。”
原宜之轻声道:“娘真的很不容易,也很有志气,令人敬佩。”
有一个那样的丈夫,之后还能咬牙供养儿子考取了功名,作为一名势单力薄的女人,真的需要极为坚强的毅力和付出。
在那个年代,供养一个读书人是非常辛苦的事,而谢母在家庭败落之后,凭藉一己之力供养了谢雍,她确实很伟大。
也因为这个缘故,谢雍侍母至孝,除非万不得已,他绝不会做触怒母亲的事。
这也是在他与丁锦绣的婚姻中,有时候他明知道是丁锦绣受了委屈,却最终还是保持了沉默的最大原因。
现在他才明白自己的孝顺方式不对,愚孝不仅害人,也害了自己。
原宜之明白他的沉默,柔声道:“以后我会孝顺娘亲的,让她能够安度晚年。”
谢雍拥紧她,“宜之,我说这些是让你了解咱们家的详细情况,不是让你无止境地退让。我知道娘有时候太偏执了,脾气也不好,你不要与她当面冲突,我会帮你处理的。”
原宜之在心底小小地惊讶了一下,没想到夫君与嫡母居然有着一样的看法,都认为她不应该与谢母正面起冲突,看来谢雍是真的为她着想呢。她甜美一笑,道:
“出嫁从夫,为妻自然都听夫君的。”
既然他真心为她着想,她又何不做个乖顺听话的小媳妇?
嫡母说过,太好强太特立独行的女人其实并不怎么受男人喜爱,男人或许敬佩这样的女人,发自内心的怜爱就很少很少了。就像丁锦绣,前车之监。
谢雍喜爱原宜之柔顺中带着些许调皮的样子,如此知情识趣又甜美可人的小女人,让他那颗被前段婚姻给弄得伤痕累累疲惫不堪的心,终于得到了细细的修补,再度焕发了生机。
他曾经视婚姻为畏途,现在却开始依恋有着原宜之坐镇的‘家’,因着这个女人,他才重新感受到了家的温馨与轻松惬意。与原宜之相处是如此的轻松自在,即使不说话,也让他觉得很舒适。
“那,怎么今天又提到苏白梅呢?”原宜之还是对这个女人有点介意。
“刚才四弟和我说的,苏白梅似乎又有了打着我的幌子做生意的打算,我想过去看看。”
其实谢雍更介意的是,苏白梅怎么就那么巧找到了他的小舅子原平之,还故意通过原平之向他传话,这一切都像个阴谋。
而这阴谋就发生在他刚刚迎娶了原宜之的新婚大喜之时,怎么看都像不怀好意,而且很可能是针对原宜之的,这让他不能不认真对待,如临大敌。
妓女属于下九流,地位非常低贱,可是名妓却不然,被名人与金钱吹捧出来的名妓,往往交际能力惊人,甚至可能通天,引皇帝做入幕之宾的名妓自古就不少,她们或许做不了上面正经的于国于民有益的大事,但是她们如果想坏事,却是相当容易。
在官场混了十一年,谢雍早已学会不要看低任何一个人,哪怕她只是一个地位卑贱的妓女。
苏白梅的住宅位干金陵富人区的边缘,是一个三进院落,花草树木错落剧致,房舍干净整洁,看起来过得很不错。
她见到谢雍有些惊喜,在看到牵着谢雍的手,随后从马车里下来的原宜之时,却错愕了好一会儿。
不过她毕竟是见识过各种人物的花魁,很快就恢复了镇定自若的微笑,向谢雍和原宜之行礼后,道:“奴家一早就见到喜鹊在枝头喳喳叫,还想着能有什么好事儿,没想到这会儿就见到了贵夫妇,可真是贵客迎门,蓬荜生辉啊。”
谢雍面无表情地点点头,“久违了。”
原宜之则迅速打量了这位前任花魅一眼,见她身段窈窕,秾纤有度,一头乌鸦鸦的秀发随意挽了一下,松松地垂在脑后,只斜插了一根双股金钗,贴身的鸭青薄袄,月白色绫罗裙,裙角绣了几枝白梅,将这个鹅蛋脸的美人衬托得宛如大家闺秀,并不见一丝风尘之色。
原宜之忍不住暗自叹息,难怪夫君能够为她写出那样一首诗,果然不落凡俗。
而苏白梅也在打量原宜之,见她眉似远山,目若秋水,肌肤盈盈如玉,身段曼妙诱人,浓密乌发高高盘起,斜插凤点头翡翠步摇,鬓角一朵精巧的红色水晶珠花,更衬托得新娘子娇媚可人。身上是大红色金花缎袄裙,上面绣着石榴,寓意多子,领口、衣襟则滚着蝙蝠图案,寓意多福。艳艳的大红色,衬托着新娘子的妩媚动人,可是又因为原宜之身段高挑,仪态万千,夺目的红色竟然也被她穿出了几许华贵,非寻常女子所能比。
苏白梅在心底暗暗叹息,这才是几百年世家所孕育教育处来的贵女啊,这种华贵优雅、闲适自在的感觉,又哪里是她这种出身风尘的女子刻意学习模仿能够得到的?
而原宜之那种从骨子里参透散逸出的干净、清新、华贵,那种从没有为柴米油盐酱醋茶发愁过的舒适忧闲劲儿,那种从没有被生活的风刀霜剑摩砺过的纯洁柔嫩,更是她想学也学不来的。
看着这样的原宜之,苏白梅除了羡慕、嫉妒,就是深深地愤慨命运之不公,凭藉她的责质,如果她出身在富贵之家,她相信自己会比原宜之更优秀。可是,事实却是她出身贫寒,为了养活她下面的弟弟,她早早就被亲生父亲卖到了青楼。
但是更让苏白梅心生不甘的是,谢雍居然带了原宜之来见她!
丈夫竟然亲自带着新婚妻子去见一位传闻中的青楼红颜知己,这说明了什么?
或者这个丈夫太愚蠢,太混蛋,太没脑子,太不把妻子当一回事;或者就是这个丈夫太坦诚,太真挚,太把妻子当一回事,并且同时完全不把那传闻里的红颇知己当一回事。
百年难得一遇的大才子自然不是蠢人,那么谢雍的来意自然就是后者。
自己居然成了人家夫妻之间感情的催化剂,苏白梅觉得自己简直成了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