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出头的崔姨娘面皮光滑,肤白胜雪,眼角一条细纹也没有,乍看之下有如二十四、五岁的美妇,颜容妩媚,双眸带了点桃花,唇色艳如染红的丹枫,丰厚而诱人。
即使生了两个孩子,她还是美若春花,艳光照人,举手投足间散发她这年纪的迷人风情。
这要在普通人家,肯定是夫婿捧在手心上的娇妻美眷,爱不释手的缱绻恋慕,一生难以离弃的只为卿狂。可惜她进入宁平侯府的后院,在看遍无数娇花美女的侯爷面前,她的美只能吸引他一时,却绊不了他的脚,男人眼中永远只有更娇嫩的花朵儿。
不算太受宠也未完全失宠是她目前的处境,不上不下的犹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幸好她还有个儿子,为了来瞧瞧长得和侯爷有九分像的小儿子,侯爷成平城每个月会夜宿崔姨娘这儿三、四回,算是替她固宠,也让眼高手低的下人们不致苛待母子俩。
而女儿嘛!他只看重嫡出的仪姐儿,其他两个庶女就交给妻子,不求她们为家族带来什么荣耀,只要年岁到了嫁出去就好,一人一副嫁妆,也就是两人最好的出路了。
在他眼中,庶女只是用来结交姻亲的工具,不必重视,但也不能轻忽,重要是两家的往来,藉由儿女亲事联合在一起,在朝政上相互出力,私底下也能互通有无。
正值壮年的皇上虽已立下太子,但谁知道坐上那个位置的人会是谁,当今皇上当年可不是太子,而那位太子爷早已是一堆白骨。
“我是说你在城外的那个庄子又用不上,还不如给我,我帮你生银子。”别人给的不如自己有的来得丰衣足食。
“就凭你?”崔姨娘一把拍掉女儿想抚摸儿子头顶的手,在她眼中,赔钱货的女儿还不如儿子一根毛金贵。
“就凭我。”成清宁拍拍小胸脯。
“不给。”她要留给儿子,虽然不值两个钱。
“为什么不给?你那座庄子实打实的不过三十亩地,一年的收成不到二十两,扣掉给庄头和庄子上的人,到你手中最多十两银子,还不够你打支钗子呢!”未加善用便是浪费,她是跟银子过不去。
崔姨娘出嫁时,虽是为妾,但她的姨娘仍大手笔地塞给她五千两压箱银、一座庄子和两间铺子。
铺子租出去一年能得银四百两,平时开销不小的崔姨娘便用这些银两贴补日常所需,一个姨娘的月银只有三十两。
而庄子是崔姨娘的姨娘担心她遇人不淑,受大妇苛待,因此才给她一个产粮的庄子,日后真在侯府过不下去了,起码还有个退路,有粮就不怕饿死。
可是崔姨娘只着重铺子的租金,对庄子的管理压根不上心,任庄头去侍弄,收成好就多几两银子买盒胭脂,反之少了也无所谓,她不指望庄子上那点生产,她在侯府有吃有喝,还怕饿着了不成?
主家的不重视,底下的人也跟着偷奸耍滑,不用心在作物上,因此收成一年比一年少,如今几乎快要变成长满杂草的废地了。
成清宁无意间得知崔姨娘有这么个庄子,崔姨娘也从不瞒女儿她有多少身家,所以她便打起这块土地的主意,与其让它废了还不如她拿来用,省得长草养蚊子。
“给你有什么用,瞧瞧你的个头还没柜子高,还能废土变黄金不成。”瞎折腾罢了,何必麻烦。崔姨娘一句话戳中她的痛处,个子矮是她的心伤。
不过不怕,她还没开始发育,等一进到抽个子时期,多喝点汤药补补,她不信长不到一米六七。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有本事的人不在外表,我还会长高。”根据基因学,父母都是高个的,想必她矮不到哪里去,姑娘家的变化很快。
“呵!还本事了,你才几岁呀!就想学人当泥腿子了,也不想想自己是什么身分,侯府的小姐能轻易到外面抛头露面吗?”她想得太天真了,以为遍地是拾不完的黄金。
“又不是我自己出面,你身边那个刘长寿家的就很不错,我听说她那口子以前是种田的好手,最会侍弄土地了,你让他来帮我。”她可是做了几年观察,确定了人选才开口。
微微一怔的崔姨娘忽地笑出声,抱着她当成命根子的儿子,睡得正沉的成弘武是好吃好睡的好命孩子,打雷也吓不醒他。“你连我的人都打探清楚了,还真是用心良苦。”
“给不给,一句话。”成清宁实在没法把崔姨娘当生母看待,她穿越前的年纪还比崔姨娘大上几岁。虽然她努力的扮小,但心态上仍是三十而未婚的芳疗师,对她来说在她面前是同辈人,怎么会是娘呢?
“那是我的陪嫁,为什么要给你?即使你是我的亲生女儿,将来要给我养老送终的人不是你,不过你要是想买,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她本质上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只为自己着想。
“我是你女儿呐!你居然要跟我讨银子?”这是什么亲娘呀!一毛钱也算得清清楚楚。她气闷。
相较成清宁的臭脸,崔姨娘倒是笑得很乐。“嫁出去的女儿如泼出去的水,谁晓得夫人要把你嫁到哪个犄角旮旯,若是一去好几年见不着人,我有女儿也等同没有,等你抽出空回来看我一眼,说不定我头发都白了。”她说的是有几分道理,嫁了人的女儿是别人家的,不怎么牢靠,凡事有公婆做主,轮不到媳妇。“可是父母在儿女不能有私产,我怎么拿银子买你的庄子?而且我也没钱。”
“三百两,不能少,最多你私下给,我跟夫人说一声是我提早给你添妆,让你先练手打理。”能做到这种地步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要不是看在她是她肚皮生出来的分上,不然她才不管这事。
“你……”算得真精。“先欠着,头两年肯定还不了,到了第三年我再给你银子,这总成了吧?”
崔姨娘想了一下,又看看眉眼间长得和她有几分相像的小脸,她勉为其难的点头,“那庄子不大,也就二、三十来亩地,你就算种上几年也没你的月银多,何苦来哉?”
自己生的自己心疼,虽说不指望她养老,但终究是肚里的一块肉,还是舍不得她吃苦受累。
“我打算种香药。”这年头的香料很值钱。
“香药?”她一愕。
“这时节刚入秋,让人整整地约三天光景,然后种甘菊、绣线菊、益母草、黄芩等等,入冬前就能采收了,趁着下雪前先晒干,然后卖到香料铺子或药铺。”量不多应该很好销货,过年前铺子里正好能采购一批备用。成清宁大致盘算一番,三十亩地的香草、药草产量并不丰,尤其是第一次栽种,铁定收成有限,那一点点香草、药草晒干后最多几百斤,一间香药铺子就能吃得下,无须多费心。
京城的香料铺子和药铺要买香草、药草得到几百里外的南方,甚至是关外,还品质良莠不齐,运送方面又很麻烦,价格偏高,若有本地产的香草、药草还不趋之若鹜的抢购一空?所以她一点也不担心销不出去、囤积成山,只怕供不应求,明年还多买些地种呢。
不过她也做比较坏的打算,若真没人要,她就自己动手做成香药成品,甘菊温和,有镇静和松弛效果,能治焦虑、紧张和失眠,对于大肠炎、消化不良、下痢和胃溃疡也有极大的疗效,用来泡茶整肠健胃很好,还能缓和结膜炎和气喘。
益母草顾名思义对妇人有疗效,用来通经、催生、镇静、利尿、滋养心脏、暂时降低血压。绣线菊止吐、抑酸、抗风湿症、消炎解毒;黄岑止痛、助消化,能治溃疡、烫灼伤和瘀伤。
这些香草、药草的作用相当广泛,目前她先种来医疗用,等到她能大量生产时,她便要提炼出香精和精油,用吸、用抹,滴两滴用于泡澡也非常适合,做为筋络的推拿疗效更大。
先是香草田,然后是芳疗馆,自给自足成一条龙,不受香药商人的掌控,也能自行调配想要的香草,她的芳香制品是独一无二,无法仿制,谁也盗取不了配方,全在她的脑子里。
成清宁没想到之后的事会进行得那么顺利,崔姨娘只到夫人跟前说一声,忙着为女儿选婿的董氏没有一丝为难,她反而感谢崔姨娘的到来,免得她得为庶女的理家能力操心。
放任着由她去跌、去撞,不经事的人不知管家的难处,何况那是她姨娘的陪嫁,当主母的岂有插手之理,又不是眼皮子浅的小户人家,还会贪那几百两银子吗?
就当是给孩子练练手,以后才晓得怎么打理妆奁,娘家的人帮不上忙,唯有靠自己。
因此,成清宁成了这一代第一个拥有私产的小辈,董氏不知道她们母女俩私底下的交易,只欣慰崔姨娘真想得开,是个疼女儿的好姨娘,老早备好了嫁妆怕女儿吃亏。
“二哥哥,庄子是我的,你跟去干什么?”多了这号小祖宗,很多事她都没法明目张胆的做。
咬着麦秆的成弘文十分得意的扬眉,“我给你壮壮胆呀!若是谁敢欺负到我妹妹头上,我打得他满地找牙!”
是想出来玩吧!在府里被夫人管得太严,都快蔫了,这才找了个理由开溜,以好哥哥之名行逃课之实。成清宁在心里腹诽,对于这个比她大三个月的哥哥,她比谁都了解。
“二哥哥,不是做妹妹的要打击你,成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个个腰粗膀壮,一只胳膀有树干粗,你小胳臂,小细腿的,还是别逞强了。”爱说大话是人的天性。
被她一堵,原本想跟来凑热闹的成弘文当场涨红了脸,很不服气的抡臂膀。“谁说我不行?蚍蜉能撼大树,我人小能顶千斤,千军万马也不及我铁臂神弓,等哪天我从军……”
“爹不会允许你入军营。”文人子弟打什么仗,她爹头一个先捶死他,大骂不自量力。
先祖先辈马上挣来的功勋只是让这些后辈子孙顶着个爵位享受荣华富贵,前几代开始便都以文官自居,摇笔杆子比挥刀舞剑好。
一听到只想他走仕途的亲爹,万般雄心壮志都萎了。“三妹妹,我前辈子跟你有仇是不是?”
成清宁笑着摇头。“我没有二哥哥不行,你若是从军去,以后谁来保护我?谁带芙蓉卷、云片糕给我吃?”这话让小小儿郎的心瞬间膨胀了好几倍,面有得意的拍着小胸脯。“三妹妹不是想养只兔子吗?哥哥帮你捉。”
说风就是雨的成弘文是个急性子的,为了在妹妹面前显摆,他兴匆匆的从行进中的马车纵身一跃,把跟在马车后头的几名侍卫吓得胆子都快破了,赶紧上前查看他有没有事。
只见没事人似的成弘文咧开嘴在原地跳了几下,向侍卫要来他常用的小弓,马车停下的地方有处林子,位置离庄子并不远,大概还有十里,更过去还有个小山头,看来有点高度,应该有不少野兽在林子深处窜行。侍卫们不放心他一人独行,亦步亦趋的跟在身后,偏偏他嫌人多会吓跑了猎物,不许人跟得太近。
“二哥哥,不要走得太远,妹妹会怕。”看他越走越远,车上的成清宁赶紧下车跟上一喊。
她有个什么意外不打紧,庶女的命本来就低贱,不会有人当一回事,可是成弘文是个哥儿,又是嫡出,真要发生不测,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别想有活路,即使她是侯府家的小姐,一样会死得无声无息,给哥儿陪葬。
“喔!我捉只兔子就回来。”听见妹妹的叫唤,成弘文不走远,就在林子的边缘游走。
他是好哥哥,不能放着妹妹不管。
其实林子里有几处不见天日的暗处,他自个儿看了也心惶惶,正好妹妹一喊让他借驴下坡,他只装模作样的找兔子。
兔子?那儿不就有一只。“二哥哥,兔子。”
顺着圆胖指头一看,果真在靠里边的大树下,有只肥硕的兔子在啃草,它身躯过胖,好像很饿了,拼命的吃、拼命的吃,一点也没察觉危险悄悄靠近,圆滚滚的肚子往前一顶。
“嘘!小声点,哥哥要过去了。”蹑手蹑脚地,他小心的接近,两手做向前扑捉样。
这只兔子不是聋的便是瞎的,人都到了它后面还不知道要逃,两只前足捉着一丛嫩草,啃得好不欢快,把成弘文、成清宁兄妹俩看傻了,两人睁着眼看着它不断吃草,忘了要捉它,只觉兔子在吃饭,干么要打扰它呀,等它吃饱再说。
谁知这一等竟等来一支飞箭,一箭穿过兔脑,将兔子带起钉在树干上,翎羽箭尾还在颤动。
“二哥哥,我们的兔子……”死了?
怎么会,那么可爱的兔子,前一刻还与世无争的吃着野草,下一刻却死于非命,连杀它的人都没瞧见。
“谁?谁杀了我们的兔子,快给小爷滚出来!”没逮到兔子又看见红着眼眶的妹妹,成弘文气得暴跳如雷的想找人算帐。
“兔子是你们的?”
一道清冷的声音从林子深处传来,几乎无声的马蹄轻巧的跃过几个石头,几匹高壮的黑马扬颈一嘶。
其中领头的是一名十七、八岁的锦衣男子,他目光如炬,面色冷淡,长得俊美无俦,腰上配了把短刀,刀身缀着七星排列的七色宝石,箭袋斜挂在马身侧边,一把看起来很重的黑色大弓就拿在手上。
他实在太好看了,让侯府的两个土包子看得傻眼,久久回不了神,直到他身侧的黑脸大汉重复问了三遍,两兄妹才眼一眨,回过神来。
“是我们先看……”
没等他说完,成清宁伸手扯拉了兄长一下,飞快的把话补上,“是我们放出来吃草,它怀孕了,要补一补。”
“真是你们的兔子?”黑脸大汉不信的问。
“不信你摸摸它的肚子,还鼓鼓地,动来动去。”她前世养过一阵子兔子,但是太难照顾了,后来送了人。成清宁在现代时是住在饭店管理式的公寓里,大楼禁止养小动物,她偷养了三个月,因工作太忙常忘了要喂兔子,怕成了害死宠物的刽子手,因此赶紧换个新主人。
不过也有兔子长大了的关系,小小一只时很可爱,见了就欢喜,可是等到长到又肥又壮的时候,圆睁兔眼的可爱模样就不见了,让人一见只想着红烧兔肉、炒兔肉、三杯兔肉、炖兔肉汤……
“不是吃太多的缘故?”另一名长相俊秀的削瘦男子下了马,摸着兔子的肚子,果真在动。
“你快把它的肚子剖开,说不定还能救出小兔子。”母兔死了,崽兔还有一线生机。
“王……主子,你看呢?”男子向领头的美男子请示。
“你不怕吗?”高坐马背上、美得有如一幅画的俊美男子看向眼神清亮的成清宁,想从她眼中看出惧意。
“救命又不是杀人,有什么好怕的。”成清宁很想回他一句,女人每个月都会看到经血,她才不会见血就晕。
冷目掠过一丝赞赏。“动手。”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