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使用簪子时终于明白了那两条链子的作用,它们是用来套在绾起的发髻上的,这样可以使发髻更稳当,也更漂亮。
“嗯,很好看。”他欣赏地注视着她,而他的目光并没在她的发髻上,而在她娇羞美丽的脸庞上。
他惊讶地想,美丽的女人其实并不需要特意打扮,尤其是这个在阳光和泥土中长大的女人。当她绑着大辫子或垂着散发时,美丽清纯得犹如含苞欲放的花蕾,亭亭玉立,娇艳中带着稚气和清香;当她将头发盘起时,却美得如同全然绽放的牡丹,丰姿绰约,仪态万千,一颦一笑无不带着成熟女人的风韵。
“真的好看吗?”她羞涩地问,柔柔的声音让他的心头窜过一种难以抑制的激情,他忽然觉得很想为眼前这个美人赋诗作画。
“你自己看。”他走近拉起她,将她带到一面铜镜前。
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林紫萱惊喜地张大了眼睛,她从来没有注意过自己有这么漂亮,这都是这支簪子的功劳。“啊,真的很好看。”她赞美着自己,更赞美簪子。
“是的,你本来就很好看。”
“我是说簪子。”她不好意思地纠正。
“没错,簪子也很好看,明天上路时你就这样装扮。”
他的话让她想起了他们悬而未决的话题。
“公子真的不愿意带我去吗?”想到终得独自上路,她深感忧虑和旁徨,笑容消失,喜悦退去,她转过身来面对他。
“不是不愿,是不能……”
“少爷、少爷。”
就在他的话说到一半时,门外传来惊慌的喊叫声。
走到敞开的房门边,一看到满头大汗跑来的竟是车夫小阿金,管家则紧跟在他身后,林紫萱感到很惊讶。
“怎么了,你不是回去了吗?为何又跑来?”谭步平神情自然地问,但从他紧蹙的眉峰可看出他的紧绷。
“是,可在半途发现来了许多官兵,那是吴胖子的小舅子带来的。我想他们是来抓林姑娘的,所以特地赶回来通报少爷。”小阿金急切地说。
“别慌,你赶快去把车藏进山洞里,你也不能现身。”
“哦,知道了。”车夫连连点头,转身向外走去。
谭步平又对管家说:“衡叔,官兵不知这里的内情,你能应付他们吧?”
管家立刻点头。“少爷放心,衡宗能应付。”
“那好,你快收拾,别留下我们来过的痕迹,我带林姑娘上山避一避。”
管家连连点头,随即离去。
谭步平转身进屋抓起一个包袱挂在臂膀上,笑着对林紫萱说道:“走吧,美人儿,跟我上山看月亮去。”
见他在如此紧张的时刻还能谈笑风生,林紫萱慌乱的心平静了。
她跟随着他离开了竹林。
清月照明,夜露沐衣,月光下的九华山,峰石奇峭,环境幽雅,他们沿着崎岖的山路往山上走去。
初行时,山势和缓,一路林木扶疏,清泉潺湲,走得虽匆忙却很顺利,可是不久,他们身后的山下随即传来了此起彼落的狗吠声和敲门呐喊声。
“噢,他们怎么来得这么快?”林紫萱惊慌地往身后看,可是树环石绕,视线被阻挡,她什么都看不见。
“别担心,他们一时还走不到这里。不过,那是群被烤肉诱惑着的饿犬,我们得加快脚步甩开他们。”谭步平安慰她,并加大步伐往山上走。
林紫萱紧紧跟上他,担心地问:“你的管家和竹苑不会有事吧!”
“不会,衡叔可是深藏不露的高人呢!”
“高人?你是说他也是读书人吗?”在林紫萱的心里,读书人是最厉害的人。
可谭步平却说:“不光是读书人,还是一流的‘梁上飞’。”
“梁上飞?”林紫萱的兴趣一下子被挑起了,身后的追兵被她暂时遗忘,她从林五娘口中听来的很多轶闻趣事中,很多都与被称为“梁上飞”的裨偷大盗有关。“那个瘦小的衡叔真的是神偷吗?”
“曾经是。”走在前面的人懒懒地回答。
“他可一点都不像小偷呢!”她兴奋地追上他,并发出感叹。
他笑望着她。“以姑娘看,翻墙越壁的人该是啥模样?”
“我没见过,大概是贼眉鼠眼吧!”林紫萱不确定地说。
谭步平低声笑了。“要真是那么容易识别的话,宵小早就灭迹了。”
为了跟上他的步伐,林紫萱已经开始喘气了,于是顾不上说话,直到走入稍微平缓的路段后,她才又问:“他怎么成了你的管家呢?”
谭步平看看她,并没有回答。
林紫萱以为触及了他的隐私,急忙道:“公子不方便说就不说吧!”
可他还是回答了她。“他风靡京城多年,三年前在一个权臣家中失手被擒,虽然逃走了,但仍被官府紧追,他潜入官府偷出讼状,找我替他改讼词赢了官司,从此他金盆洗手,跟随我返乡,后来我买下竹苑,他就负责看管那里。”
听到是他的状子帮“梁上飞”打赢了官司,林紫萱追问:“你怎么改状子?”
谭步平眉梢飞扬,露出得意的笑容。“我将状子中写他‘从大门而入行窃’中的“大”字添上一点,再让他将状子放回原处,自己则于次日上官府自首,因此他的罪名减轻了,只罚了几文钱了事。”
“大字加一点是什么字?”林紫萱有趣又急切地问,真希望自己识得字,能明白其中的奥妙。
他想起她不识字,于是用手比划着解释给她看,在“大”字的肩头加上一点,就是“犬”字。
这下她明白了。“我知道了,你将‘从大门而入’改为‘从犬门而入’,他的罪名就轻了许多,对不对?”
“没错,正是这样。”
林紫萱心里默默想着这一字之别带来的不同结果,不觉为他的才华倾倒。“你真行,我要是也能识字就好了,就不会被人当面欺骗,签下自己的卖身契。”
“认字并不难,你可以学嘛!”他鼓励她。
她的心跃跃欲试,但也觉得是做梦。“真的吗?怎么可能呢?”
“只要愿意,什么事都是可能的。”
她抬头,与他的目光相遇,这次她没有逃避他,望着月光下他闪闪发亮的眼睛时,她跃跃欲试的心平静了,明白自己再如何想成为识字的人都太迟了。“算了,我还是先逃过今夜,想法子救我爹吧!”
说完,她继续往前走,可是觉得脚步沉重,因为现实中的一切提醒了她,要救爹爹,她还有很多的路要走。
谭步平也不再说话,因为他开始担心身后的追逐者不会放弃,因为那些狗吠声渐渐平息了,但人群的吵杂声却更加清楚,显然那群追逐者正往山上追来。
林紫萱很快也发现了这点。
“他们追来了?”她指指山下。“他们看见我们了吗?”
“也许,他们可不是善男信女,我们快走吧!”
两人沉默地往山上走,山路越来越陡,危岩险峰与翠林修竹相间,溪流浅滩与香藤相缠,给他们的行走带来了困难,特别是九华山的夜晚雾霭环绕,当夜深时,秋雾寒露弥漫群峰,皎洁的月光透过白雾将山林染成一片白色,渐渐阻碍了他们的视线。
“谭公子,我们要去哪儿?”经过一段长而陡峭的山坡时,山下的人声犬吠骤然消失,山林显得格外安静,林紫萱小声地问,生怕大声说话惊动了沉睡的山林。
谭步平同样将声音放得低低的回答。“到安全的地方。”
“还有多远?”她仰头看看前方望不到顶的山峰。
谭步平停住脚步回头看着她。“怎么?走不动了吗?”
林紫萱立刻否认。“没有,只是没有目的地的行走让人想睡觉。”
“快了,就在前面。”谭步平对她伸出手。“来吧,让我拉住你,要是你打瞌睡,准会坠入千仞绝壁。”
原不想把手给他的林紫萱一听最后一句话,急忙将手放进他的大掌中,并往身侧绝壁看了看,可是那漆黑的山谷中只有白雾在飘荡。
又走了很久,见谭步平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林紫萱忍不住想知道他的“快了”到底有多快,但最后还是忍住了,她可不是个爱抱怨的女人。
她唯一作出的本能反应是用力攥住他修长的手指,在这样特殊的情形下,拉着他的手似乎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既能节省体力,也能发泄情绪。
她相信她这一握一定让他感觉到了痛。不然,他不会眼带疑问地看她一眼。
可是他只是匆匆看她一眼,再以与她同等的手劲握了握她的手后,就不再有其他反应,只是迈开大步往上走,弄得她也不敢再使小性子。
崎岖的山路如同永无止境一般,直到两人都走得汗流浃背、呼呼喘气,一间庙宇似的小屋终于出现在前方。可是一靠近林紫萱才发现,这不过是间供香客和出外化缘的僧人小憩的简易茅屋。
“啊,终于到了。”她一声轻喟,想甩开谭步平的手坐下来休息,可是那只手并没有放开她。
“再走几步。”他低声说。
“为什么还要走?”
“你想休息的地方,正是每个上山的人都想得到的地方。”
他话不多,却让林紫萱明白了,这里同样是追赶他们的人会注意到的地方,于是她跟随地继续穿过小屋后的树林,来到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坡。
“好了,我们就待在这里吧!”
谭步平放开她,让她坐下来休息,自己则走到峭壁边往下眺望。
一路赶得急,来不及欣赏九华山的夜景.此刻静坐山腰,林紫萱才细细端详起夜色中的佛寺古刹。
身前不远处是个深谷,放眼望去,浮动在谷中的白雾彷佛一块轻纱,透过它,她看到松涛顺着山势倾泄而下,筛漏似的月光穿过树影给山林披上了斑驳的衣衫,清凉的冷风扑面而来,刚才还冒着热气的身子竟挡不住那顿生的寒意,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赶紧往石头后缩缩身子,避免迎面而来的风。
林紫萱再次伸手模摸胸前,感觉到那张折叠得硬硬的纸后,她安了心。
“只要有它在就好!”心里想着,她屈身抱住自己,让身体保持暖和。
“哈——啾。”一个被压抑的喷嚏闷闷地从山崖边的谭步平口中发出。
“喔,这里真冷。”他低声嘟嚷着走回来,将身上的包袱抓下来,从里面扯出一个东西扔给林紫萱。“穿上这个挡挡寒。”
林紫萱抖开一看,是件又大又厚实的男人夹袍,绣花缎面在月光下发出柔和悦人的光辉。
“这么好的料子,还是你穿吧!”摸着那光滑柔软的织物,林紫萱不敢穿。她的一生中别说穿这种东西,就是见也没见过多少回。
他揉揉鼻子说:“教你穿你就穿,不就是多层保暖衣,干嘛推来推去?再说我们也许要等到天亮,你想冻出病来吗?那可就没人救你爹了。”
“那你呢?”林紫萱犹豫地看着他。
“唉,女人就是罗唆。”他抖抖手中的包袱布巾,往身上一披。“瞧,这不是很好吗?所以,你不要多话了,快穿上吧!”
见那块包袱布巾虽然很大,却御不了寒,她想再推让,可他已经走到悬崖边去了。“快穿上,小声说话,留神他们已经追来了。”
林紫萱不再拒绝他的好意,因为她确实很冷,于是顺从地穿上了那件夹袍。又大又暖的衣服将她包裹得严严实实,寒冷离她而去,她靠在身后的石头上,看着斜倚在山崖边大树下的谭步平。
她知道自己对他的好感正在迅速增加,但那不是因为他俊美的长相、雄辩的口才和出众的才气,而是他谐戏荒唐的表相下,小心保护她的态度和给她梳子梳头、为她找盘头发的簪子,让她穿上夹袍御寒这样一些细小的贴心举动。
笼罩着雾气的迷蒙月光,让她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但从他的坐姿看,他还是她初次见到时那吊儿郎当的样子,可是此刻他斜踏在对面树干上摇晃不停的双腿不再让她反感,他半躺半坐的懒散身躯不再给她不端庄严谨的感觉,甚至他披着一块床单似的包袱布巾,瑟缩的模样也别具风格。
总之,他所表现出来的一切都那么自然,细想,如果硬要将薛绍春那种正襟危坐、不苟言笑的神态放到他身上,那一定会给人不伦不类的感觉,也会将他机敏善辩、活泼好动的特质扼杀,而她,已经开始喜欢上他自然随意的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