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多星期以来,他连续飞了美国、日本洽谈公事,晚一点回到公司后还有一个会议在等着他主持。
坐在旁边的麦廷耀悄悄打量了眼他那张出色的俊脸,他浓眉大眼,五官立体,轮廓深邃,三十二岁就成为丰裕集团的执行长,除了因为他是创办人阎震的孙子,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确实拥有足够的能力胜任这个职位。
麦廷耀接着将眼神移向他搁在手把上无意识轻敲着的手指,知道这位顶头上司即使是阖着眼在休息,他的脑袋瓜只怕仍在高速运转着。
阎子烈是个工作狂,一旦全心投入工作,常常连饭都忘了吃,他可以从早上八点一直工作到半夜十二点都不休息,身为他的特助,麦廷耀当然被操翻了,但为了保住饭碗,他不敢喊累。
不过跟着阎子烈的这几年,他确实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如果将人的能力区分为十级,那么刚进入丰裕集团的他大概只有一级左右的能力,但经过这几年来的训练,他现在起码到达七级了。
至于十级,那是像阎子烈这样的魔王才拥有的能力,他不敢妄想,现在这样他已经很满意了。
身边的行动电话响起,麦廷耀赶紧接起电话,为免吵到自家的魔王上司,他小声的交谈,片刻后挂断电话,瞄了仍闭眼休息的阎子烈一眼,瞥见他那张刚阳的俊脸微微透出一抹疲惫之色,犹豫须臾,他轻声吩咐司机几句话。
闭着眼的魔王霍地张开那双锐利的眼,睨向麦廷耀,低沉的嗓音流露出一抹危险的讯息,“小麦,你刚才说什么?”
跟了他几年,麦廷耀很清楚这位顶头上司的脾气一向不好,从他的话里听出怒意,他连忙把责任推给另一个人。
“是总裁交代我先送你回家,他说你这趟出差辛苦了,所以希望你先回家休息,明天再到公司。”阎子烈是丰裕集团的执行长,而他叔叔阎竞凯则是丰裕集团的总裁。
原本的总裁是丰裕集团的创办人阎震,但三个多星期前在办完了孙子阎子烈的婚事后,他便将总裁之位交给自己的二儿子阎竞凯,偕妻飞往加拿大,探望刚生了个曾孙的孙女,暂时不打算回来。
“我不累,到公司去。”阎子烈不容置疑的命令。
“可是总裁说……”要你先回家看老婆。但这句话来不及出口便被打断。
“你听我的还是听他的?”阎子烈冷横他一眼。
“当然是……听你的。”新上任不久的总裁阎竞凯脾气比较温和,麦廷耀宁愿得罪他,也不敢惹火自己的顶头上司。
不久,车子来到丰裕集团,阎子烈直接搭专用电梯抵达顶楼去见叔叔。
麦廷耀战战兢兢的跟在他身后,阎子烈身高一百八十几公分,腿长,走路步伐又大又快,他只能尽量加快脚步才能追上他。
不等办公室外的秘书通报,阎子烈直接开门走了进去。
正埋头在批阅公文的阎竞凯抬起头,两道与阎子烈相似的浓眉微蹙。
“我不是交代小麦直接送你回家吗?”他觑了眼跟在后面的麦廷耀。
接收到总裁投过来的责备眼神,麦廷耀赶紧申明,“总裁,执行长坚持要先回公司。”
阎子烈走到办公桌前,拉来一张椅子坐下,“我回来开会。”他用简单的一句话表达自己回公司的原因。
“那个会议我替你延到明天了。”看向侄儿,阎竞凯放缓语气劝道:“你结婚当天晚上就飞到美国,算算离开都已经三个多星期了,你应该先回去看看陶乐。”
这个侄儿从结婚那天到现在一直把新娘子晾在家里,不理不睬,实在说不过去。
“她有什么好看的。”提起新婚三个多星期的妻子,阎子烈语气很冷淡。
“你们结婚那天她遭雷击昏倒,你忙着要出国洽公无法陪在她身边,这事不怪你,现在你好不容易回来了,怎么说也该先回去看看她。”阎竞凯和颜悦色地想说服侄子。
“她不是没事了吗?”
“但她失忆了,完全不记得以前的事……”
阎子烈不耐烦地打断叔叔的话,“她身体没事就好,至于她记不记得以前的事,干我屁事。”
听他说得这么冷漠,阎竞凯板起脸,语气里罕见的透着一丝斥责,“子烈,你和陶乐的婚姻是你自己亲口答应的,既然娶了她,就该好好对待她,你现在这样对她不闻不问算什么?”
“是陶家硬要把她塞给我,可不是我自己乐意娶她!”阎子烈脸上露出一抹嫌恶。
听见侄子的话,阎竞凯动怒了,“但这桩婚事是你自己亲口答应的,没有人逼你,当初我还一再要你考虑清楚,不要为了生意上的利益就牺牲自己的婚姻,你还记得你当时是怎么对我说的吗?”
阎家人丁单薄,不像长桦集团的陶家是个庞大的家族,阎震夫妻只生了两个儿子,阎竞权和阎竞凯,长子夫妇在十几年前的一场飞机失事中不幸过世,留下一儿一女,女儿两年前嫁到加拿大,儿子便是阎子烈。
阎竞凯年逾五十却仍单身未婚,因此把大哥留下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
当初得知侄子打算为了公司的利益答应娶陶家千金时,他很不赞同,一再要求他三思,原以为父亲必然也不会认同子烈这桩婚事,结果出乎他意料,父亲竟然同意,还向子烈提议,若是要娶,最好娶陶乐。
而原因是,她是陶家几个女儿里最聪慧精明的。
在祖父不反对的情况下,子烈听从了建议娶了陶乐。
现在婚都结了,此时却说出这么不负责任的话,这让阎竞凯很生气。
面对叔叔的责问,阎子烈把头撇到一边去,没有答腔。
没错,婚是他自己答应要结的,但这桩婚姻对他而言,只是一场利益交换罢了,他根本没当一回事。
在他眼里最重要的只有两件事,事业和家人,其它的他都没放在心上,连婚姻他都不怎么在乎。
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对他而言就只是个外人,即使是他的妻子也一样,他没有多余的关心可以分给她。
陶家要求联姻才愿意投资他筹设的3C电子卖场,他也不吝于把身分证字段上妻子的头衔赏给陶家的女人。
既然他们那么希罕,他就给他们,他们高兴,他也没损失。
因为他从不认为区区一个名分能束缚得了他。
“怎么不说话了?”见侄子沉默以对,阎竞凯喝斥。
阎子烈转过头来,十分不满叔叔为这件事责备他,“陶家当初只要求我娶陶家的女人,我娶了,我已经履行约定,其它的就不干我的事了。”
自从父母双双过世后,叔叔就扮演起父母的角色,照顾教导他们兄妹,因此他一直跟叔叔很亲,两人之间的感情亲如父子,在他面前他从不掩饰自己真正的心情。
听见他这番话,阎竞凯语重心长的开口说:“子烈,我知道你当初只是把婚姻当成一种利益交换而已,但你既然娶了陶乐,就该好好对她,再怎么说她已经是你的妻子,也算是阎家的一分子,回去看看她,尽到做丈夫的责任,就当是叔叔拜托你好不好?”
心知叔叔说这些话,本意都是为了他好,阎子烈不情不愿的起身。
“叔叔都这么说了,我要是再不回去只怕会被你唠叨死。”他慢吞吞的走出办公室,打算回去见那个自结婚后就不曾再见过面的新婚妻子。
阎家宽敞明亮典雅的客厅里,此刻正坐着三名女子。
这三人全都姓陶,是长桦集团总经理陶纪安的女儿,三人是同父异母的姊妹。
按照年纪来排,陶琳是老大,陶乐是老二,陶薇是老三。
若是按照身分来排,陶乐是大房元配所出,另外两人则是陶纪安二房和三房所生的女儿。
身为女主人的陶乐坐在单人沙发上,略嫌臃肿肥胖的身材填满了整张沙发,她蓄着一头微卷的短发,圆胖丰腴的脸上有一对杏形的大眼睛,眉形是优雅的柳眉,鼻子很挺,唇瓣是漂亮的菱形,饱满厚实,未施脂粉的肌肤晶莹剔透、白皙粉嫩。
据其它陶家姊妹私下的说法,她那吹弹可破的好肤质是她身上唯一的优点。
“这么说……阎子烈出国到现在连通电话都没有打给你?”陶薇优雅的端起红茶浅啜一口后出声。
“嗯。”陶乐轻轻颔首,将桌上的点心往两人前方的桌面移去,出声劝道:“你们太瘦了,多吃点。”
“怎么,你嫉妒我们这么瘦,所以想叫我们吃胖一点吗?”陶琳那张瓜子脸带着抹应酬般的假笑,瞟着同父异母的妹妹那身赘肉,眼里流露出一抹嘲笑。
心里恶意的想着,也不知道当初阎子烈是不是瞎了狗眼,竟然挑上这死胖子成为结婚的对象。
后来阎子烈八成是后悔了,所以结婚那天到美国洽公后,连通电话也没打给她。
陶薇则直接将点心推回给她,唇边挂着抹热络的笑容,话里却透着讽刺,“陶乐,你不是喜欢吃这种点心吗?你自己多吃一点,反正你就算吃得再胖,人家大概也看不出来你增加了多少肥肉。”
陶琳也一脸笑的附和,“就是呀,说不定阎子烈就是喜欢你这种肉多的女人,喏,你就多吃点,你身上的肉越多,他说不定看得越高兴。”
陶乐彷佛听不懂她们的嘲弄,低下头看着自己丰满的身子,圆胖的脸庞漾着微笑,语气很诚恳的说:“你们不用羡慕我,你们也多吃一点,也许就能长胖了。”
正喝着红茶的陶琳听见她的话,嘴里的红茶差点喷了出来,不敢置信的抬眼望向她,“你刚才说什么?”
“你们太瘦了,应该再吃胖一点才好看。”陶乐满脸真诚,看着姊姊瘦得连锁骨都清晰可见,她眼里甚至流露出一抹同情。
见鬼了,她眼神里的那抹同情是怎么回事?该被同情的人是她才对吧,她居然还嫌她们太瘦不好看,她是不是上次被雷劈到劈坏了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