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室里有黑白两架大钢琴,另一头大片落地窗前摆着造型可爱的布沙发和精巧的桌子。坐在这里往外看,可以将整座游泳池和外头的远山看得一清二楚,风景甚美。
此时,孙蓉茜在琴室里练琴,琴声幽幽,显示出她此刻不佳的心情。
她的心情,自然跟夏冠翔有关。
夏冠翔决定要进威宇上班的消息,让许多人跌破眼镜,无法置信。
他是认真的吧?
以往老是睡到七晚八晚的夏冠翔,在早上八点十分打理整齐后准时出现,他修剪了略长的头发,剃掉了满脸的鬅髭,穿上衬衫和西装,还规矩地打了领带,手上还拎着一只公事包。
夏家上下都在谈论这件事,包括孙明珠,她最初听佣人提起,还以为是谁在恶作剧造谣,后来发现夏冠翔的改变,她惊愕得差点吓掉下巴。
“茜茜,你说我们家二少爷是怎么回事,居然说要去威宇上班?真是不可思议,我还以为最近太阳是打从西边出来。”孙明珠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她不喜欢夏冠翔,一直在讨好夏冠宇,这是众所皆知的事。
虽然夏冠翔看在孙蓉茜的面子上,对她非常好,出国回来也会带礼物给她,比起对她温文有礼却疏离的夏冠宇要亲热多了,但她心里很清楚,谁才是夏家的正主儿。
夏冠宇是威宇未来的接班人,而夏冠翔只是个叛逆小子,两相比较之下,孰重孰轻,高下立见。
再说夏冠宇每天忙于公事,没空买礼物给她也是正常的,哪像夏冠翔那么闲,还可以四处爬爬走,对此她一点也不见怪,还会帮忙找理由。
孙蓉茜知道阿姨对夏冠翔的印象不好,但每次听见她这样说,她心里总是很不舒服。
“妈咪,二哥到公司工作,这是好事,至少他踏出了这一步,我们应该要鼓励他。我相信只要他肯去做,很快的他就能追上大哥,成为大哥的好帮手。”她对他很有信心。
“傻瓜。”孙明珠揶揄冷笑,“凭那游手好闲的家伙,我跟你打赌,他吃不了苦的,说不定过两天就走了。”
“妈咪,你怎么这样说?二哥人真的很不错,他对你也很好。”
练琴向来是孙蓉茜最快乐的时光,有些心事不好说出口,她总是利用琴声消化不好的情绪,等待情绪发泄完毕,她又能展开笑容面对大家。
夏冠翔也像是她的钢琴,在他面前,她可以自在地分享她的喜怒哀乐,不必有所忌讳,更好的是,他还会跟她互动,见她不开心,他会逗她,见她心情大好,他还会欠扁地亏她,在她心目中,他是她最好的知己。
她不喜欢任何人说他坏话。
可是她无能,以她渺小的地位,不管面对谁,她都无法为他多说点什么。
“哼,对我好有什么用,谁知道他有什么企图。”说不定他是知道自己在夏家的地位轻微,想要从她这边沾点什么好处。
孙明珠是个市侩的人,自然会用利益的角度去看所有事情。
“真可笑,他就算出身不怎样,好歹也是堂堂夏家的二少爷,但听说他竟然要求从基层做起,做个业务员,我看他是脑袋有问题,以他的身分,最少也要当个经理副理的才对,当什么业务员,真是笨得可以。”
“妈咪,二哥有自己的规画,这样很好,何况他对公司一点也不了解,从基层做起,对公司的状况会了解多一点,只要做出成绩,就可以慢慢往上升,这样不是很好吗?”
“好什么?我跟你说,人的命运就是大不同,有些人无财无能,但生来有个好父亲,不用辛苦努力,就可以当上总经理;有些人就算多才多艺,但没有背景和身家,想要出人头地,难!想要当上总经理,这更是难上加难。”孙明珠如果还不了解这种事,那就是白混这么多年了。
孙蓉茜知道阿姨说的一点也没错,就像她,空有一身才艺,她还是个假千金小姐。
“茜茜,我知道冠翔对你很好,但我跟你说,你最好离那小子远一点,免得被他带坏了,知道吗?”
“妈咪之前不是要我多亲近他?”
“那是因为他对你好,我以为他就算没办法像他大哥那样出色,至少也会不错,但是这些年看下来,我已经不抱希望,有些人就是无用,像那样的人,你当然要跟他保持距离。”
“可是妈咪……”
“听到没有?”
“……是。”在犹如再造恩人的阿姨面前,她能说什么?“我听——”
叩叩叩!琴室门外传来敲门声。
两人回头,看到从门口走进两名年轻女子,在她们身后的是一名打扮时尚的年轻女孩。
那是个花样般年纪的小美女,她芳唇轻扬,圆润娇甜的脸蛋上满是笑意。
孙明珠一见到她,立刻换上满脸笑意,讨好的迎上前去。
“蓝大小姐,什么风把你吹来?”
蓝青宁是旅馆界大亨的掌上明珠,每次出现身边总是有几个佣人随侍,宛如公主出巡,这样的人物当然得多多巴结。
“阿姨,你也在啊,我有事想找茜茜聊聊。”蓝青宁说话时,颊边浮现两个可爱的酒窝,让她更添甜美之姿。
“好好。”孙明珠开心地笑着,“我正好有事要走呢,那你们聊,我让佣人给你们送些茶点来。”
她边说边朝外甥女使眼色,要她好好的招待这位大小姐。
“不用了,我自己有带。”蓝青宁是父母捧在手心上珍宠的孩子,连茶和点心都有习惯的口味,挑食得很。
“呵呵,那你们聊吧。”孙明珠这才退出去。
待孙明珠走后,蓝青宁也遣走了身边的两个女佣,然后整个人就大刺刺地倒进沙发里。
“好舒服喔,还是你这里舒服。”蓝青宁把玩着身边的抱枕。“茜茜,这抱枕是你做的吧。”
她和孙蓉茜相反,孙蓉茜为了维持千金小姐之姿,很注重自己的外表和举止,而蓝青宁却很厌倦千金小姐这个身分,她最大的希望就是成为普通人,有一天能在路上邂逅自己的王子,然后跟着王子远走高飞——呃,这当然是她自己的幻想,以她走到哪里都有佣人跟随的情况来看,这个愿望不容易达成。
何况她心目中已经有了王子,“定情”的时间还很早,大约在她六岁那年,她当然不可能跟路人甲王子跑啰。
可惜啊可惜!
“是啊。”孙蓉茜可说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连裁缝都难不倒她。
“茜茜,你的手真巧,要是我有这么好,阿宇哥应该就不会每次看见我都像看见鬼一样,闪得比什么都快。”蓝青宁嘟唇假哭,好哀怨。
她心目中的王子,就是夏冠宇。
六岁那年第一次见到他,当他替她赶走一直对着她狂吠的狗狗后,她就对神勇的他一见钟情。
谁知他对她根本没半点意思——他们相差九岁,十五岁的少年当然对个六岁小女娃没兴趣,但她现在已经十八了,他看见她还是闪得老远,这怎不叫人伤心?
“别难过,大哥个性就是这样,冷冷酷酷的,他对谁都这样。”
蓝青宁喜欢夏冠宇,时常往夏家跑,孙蓉茜待谁都友善,两人年纪又相仿,便成了好朋友。
当然,她的身分不同,孙蓉茜对她还是有点距离感,不像在夏冠翔面前一样的轻松自在。
想起夏冠翔,她的心情突然有些闷。
不知道他好不好?工作顺不顺利?开不开心?
“胡说,我就觉得他对你超好,疼你疼得要命。”蓝青宁的口气有点酸。
“我是他妹妹。”孙蓉茜杏眼一瞥,揶揄着她,“难道你也想当他妹妹?”
“不不。”蓝青宁敬谢不敏,她才不要当妹妹,她的目标是——夏冠宇夫人的宝座,嘻!“不过说真的,我好羡慕你,你真的很棒,人见人爱,如果我也能像你这样,那该有多好?”
“有吗?”
“我听说阿翔哥为了你,决定放弃流浪的生活,进入威宇工作。”蓝青宁表情夸张地比手画脚。“你真的好有魅力,这是多不可思议的事,他就像个帅气的流浪者,最爱浪迹天涯,天为被,地为床,多潇洒。但为了美人,他宁可放弃一切,守在小小的办公室里。大心大心!多感人的情节,多动心的故事,他真的太让人感动了。”
“老天,你搞错了吧,我和他也是兄妹,你胡说什么?就叫你少看那些风花雪月的故事。”孙蓉茜忽然紧张地掩住嘴巴。
糟!她怎么又提到这个了?!
蓝青宁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疼宠得紧,每次出门都像公主出巡,她不是很喜欢出那样的锋头,不得已只好闹闹自闭,在家当起宅女。
她学着同学们看起言情小说,买了好几书柜的小说看,还兴起当作者的想法,只可惜她至今投稿两次,统统都没有过稿。
原因之一,她的故事总是浪漫得无可救药,男主角一见到女主角,只会说我爱你,你好可爱,你愿意嫁给我吗——这大概是生活上不如意的投射吧。
原因之二,她的女主角每回初登场,不是被狗追,就是被狗咬,神勇男主角及时出现拯救后,两人一见钟情,遇上男主角的求爱,她一定会说我愿意,接下来就是描写两人婚后如何如何的甜蜜。
没有曲折离奇——一开始女主角被狗追、被狗咬不算的话——没有扣人心弦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期待感,也难怪她老是被退稿。
当然也不能说“老是”,毕竟几年下来她只完成两本稿子,这也算是不容易。
她太懒散了,一本书要十万字,十万字耶,谈何容易,何况以她活泼的个性,能生出两本来投稿已经属于奇迹,她的断头稿真的多得不胜枚举。
问孙蓉茜为什么会这么清楚?
很简单,她是“受害者”,每每蓝青宁完成一本稿子,或者写完一个章节,就会迫不及待与她分享,她不想看都不行,看完还要说心得,分析书稿上的优劣……
唉,让她死了吧!本本差不多的情节到底有什么好说的,她该说什么呢?
但孙蓉茜不忍心打碎她的梦想,只好硬着头皮称赞,并鼓励她去投稿,她被退稿后,还要昧着良心跟她一起挞伐“没眼光”的编辑,真是辛苦至极。
为了不再发生这种事,从此孙蓉茜跟她说话变得小心翼翼,尽量提醒自己别提小说这件事,没想到这回又破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