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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前世 第二章

  说书人是错的,瓦敕族人眼睛和大家一样、头发和中原人一样,因为长期在草原上奔跑,所以体型剽悍,说话中气十足。

  原则上,他们不吃人肉,只不过他们有种残酷祭典,就是在战后砍下敌人的首级祭拜神明,一颗颗头颅堆成小山一座,在夜里燃起的火焰照耀下,显得诡谲恐怖。

  后来人们以讹传讹,使得中土士兵末交战,先胆寒,士气已挫,如何再谈战役?自然是每战必败。

  所以,煜宸领军后,破除谣言是第一件要紧事务。

  「鬼神之说是假的、巫术也是假的,他们习惯在脸颊涂上各色颜料,期待祖先灵魂保佑族人战胜敌人。」

  郜煜宸很少说话,对他而言,嘴巴是为了传达命令而存在,他从不多做解释,更何况是对一个好奇心人到让人无法理解的小女孩。

  「要是换成我,行啊!你在脸上画画,我就做个更可怖的面具戴上,要吓人嘛,谁不会。」

  小鱼儿很聪明,举一反三是她常做的事情,尤其是和一个见闻广阔、学富行车的男人聊天,满脑子乱七八糟念头,还能不溢出来吗?

  「古时有个兰陵王也是这样的,因为他的长相过度风流俊美,上战场打仗,缺乏威严,于是做了狰狞面具,让敌人一见便心寒胆颤,每战必捷。」煜宸说。

  聊天是种需要训练的活动,从开始的支支吾吾,到后来的顺畅流利,他不再觉得和小女生聊天是件伤脑筋的事情。

  「幸好。」

  她笑瞇眼,绕着他,上上下下打量,左看右看,前评量后评量。然后在他面前站定,拍拍胸脯,一脸庆幸表情。

  「幸好?」挑起浓浓的剑眉,他不解她的「幸好」所为何来。

  「幸好你长得很威严,敌人看到你士气消褪一半,未打仗先自乱阵脚。百姓都说你是天上的神仙,是辟公下凡,皇帝老爷有你,还怕保不了百年江山?只要你在,就没有打不胜的仗!」

  「这些话太夸张,每一仗、每次出征,我都没有必胜把握。」

  「是吗?不过,你若是再丑点就更好了。」

  嫌他不够丑?这是什么结论?

  「要是你更丑,敌军看见你,立刻吓得跪地求饶,派出军师谈和,那么仗不用打了,士兵也不必牺牲生命换取和平。」

  「妳不喜欢战争?」

  「谁喜欢?汪王爷的大公子战死沙场。风风光光下了葬,死后加谧许多封号,表面风光,事实上呢?你愿意当一只死神龟供人膜拜,还是当一只自由自在,在海里生活的小海龟?」

  她的比喻很好,他不得不承认,她是个聪明的小女孩。

  「妳不喜欢死亡。」

  「当然不喜欢,王大婶死了儿子,一夜之间,她白了头发,她口口声声唤着儿子的小名,可是,千唤万唤怎么都唤不同她的心肝宝贝。」

  「在战场上,死伤无法避免,不是你死就是敌人亡,当死亡和生存两者必须择其一时,大部分的人选择生存。」

  「一定要杀死敌人,才能让自己生存吗?」

  「是的,如果是妳,妳怎么选择?」他丢给她难题。

  「我选……」

  假设大娘是敌人,她的存在让自己活得好难堪,那么她要她死吗?不!她还是希望大娘活着,活得好好,无病无痛。

  「选什么?」他居然期待起她的答案,有意思吧!

  「选择我和敌人都活下来。」

  「那是没办法的,他的刀子架在妳脖子上,除非妳肯把刀子刺进他胸膛才能求生,妳无法选择两个人都活下来。」

  「我会拿起刀子虚晃一招,分散他的注意力,然后……逃跑。」

  「妳想当逃兵?」他失笑。

  「不行吗?我死了,娘会伤心、涴茹姊姊会哭泣,为了爱我的人,我当然不可以让自己死掉啊!」

  「如果所有人都为妳的怯懦取笑妳,妳怎么办?」

  「笑就笑吧,活着很重要,就是忍受讥嘲也没关系。」

  「幸好。」他学她的语气。

  「幸好什么?」

  「幸好妳不是我的部下,否则我常胜王爷的封号,很快会换成常败王爷。」

  「封号很重要吗?不!你活着才重要,记住我的话,哪一天,你发生最危急的状况时,要想想身边的人、想想我,或者其他真心喜欢你的人,对于我们,你的生命比封号更重要。」

  多么震撼人心的一番话,他从没想过生命比封号更重要,没想过有谁是真心喜欢他。可是,这个小女生,才见过三面的女孩,居然告诉他,他的生命比封号更重要。

  「人死留名,虎死留皮,这是所有男人的愿望。」

  「你想把名气留给谁?三灶清香难道比眼前的快乐重要?我还以为你头脑清醒呢,原来你只是看起来聪明,其实不然。」

  批评他?小丫头转变真快,前一刻才用充满崇拜的眼神看他,这一刻居然觉得他的聪明不过是虚有其表。

  他不同她计较,转身,双手背在后面,眼看垂杨细柳,风阵阵,涟漪浅浅,这是她口中的「快乐」吗?

  不知道,他未曾花心思去体验快乐,从有记忆开始,他就在追求功名利禄,现在,他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往后,他将向前更迈进。

  这条路是没有尽头的,他不知道登峰造极的限度在哪里,只知道,他必须一步步往上爬,直到……再没力气攀高为止。

  他的安静拧了她的眉头,秀气柳眉皱皱,红滟小嘴嘟起,她凑到他身边,又是一个「自然而然」--握住他的手。

  「你生气了?」

  他默然,回复原貌--不擅说话的郜王爷。

  「对不起,我不是想骂你?可是,人要懂得保护自己啊!就是偶尔低头也没关系。比如我大娘好了,她特别讨厌我,心情不好,打!看我不顺眼,打!有事烦心,打!她拿我当箭靶,专用来消除胸中怨恨。

  我呕死了,可是我很聪明的不和她正面冲突,她修理我,我就巴结她,她打得越凶,我的好话说得越多,这样子才能让她心甘情愿放下藤条。

  我想,前辈子自己一定欠她很多,要是可以这样子一点一滴还清,未尝不是好事情?这么一想,海阔天空,我保护了自己,也保护娘,是不是一举两得?大丈夫能屈能伸,为了活命,你应该学习这层道理,」

  身为军人,只能勇往直前,相形之下,活命不是重要事情,他没理会她的歪理,转身向她,用手指勾起她的下巴,拨开她的刘海。

  「这些伤,就是妳委曲求全的结果?」

  从一见面,采青颊边的伤痕就吸引了他全部注意,他忍着不问,是担心伤她自尊,她既然主动提起,他不再避讳。

  「比较起死亡,这个结果算是不错。」

  他的手指在她伤口上轻触。「不痛吗?」

  「放心,我一点都不怕痛。」她伸出两手抓住他的手,袖子往下滑一截,更多的伤痕显露出来,他的脸变了色,反手抓住她的。

  「这是……」

  「没问题、没问题,明天红肿就会消失,相信我,这种伤我很有经验,难不倒我的。」

  不解释还好,越解释越糟糕,他脸色铁青,憋在胸口的怒气沸腾。

  「放心,我真的不怕痛,那是我的特异功能,谁都没有的。」

  拉起她的手,他走得又急又快,釆青跟得好辛苦,还要忙着解释,一不小心,脚步踉跄,差点摔倒在地。

  他停下脚,手横过她的腰,足蹬,他施展轻功,飞掠大半庭园。

  「哇!」

  她的叫声充满惊喜,是的,是的,她最喜欢这种感觉,凌空飞跃,小鱼儿哎了小雀儿。「哇哇哇……棒极了!」

  她的好心情牵动他的心,铁青的脸恢复一点点红润,抿直的嘴唇拉出弧线,不经意的笑不经意出现,不知不觉,他体会了人生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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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常到他家里,做什么呢?说穿了,也没什么,不过是说说话、聊聊天,讲一些似对非对的道理,时间个多,不过两人都很满意。

  「知不知道皇帝老爷在帮你挑选新娘?」她绕过大桌子,凑到他身旁,同他一起看布兵图。

  「知道。」他没抬盾,彷佛新娘是别人家的,和他一点关系都没。

  「知不知道,圣旨这几大就要下来,到时不管你高不高兴,都要把新娘子娶进门?」

  「知道。」

  「如果皇帝选了个你不喜欢的女人,怎么办?」

  「没有怎么办。」他的反应冷淡得过分。

  「什么叫作没有怎么办?要是皇帝要你娶个像我大娘一样的妻子。你会辛苦一辈子的。」她要求他正视问题。

  「为什么?」他终于正眼瞧她,带着似笑非笑表情。

  「我大娘善妒,她对爹娶进门的四个小妾都很坏,成天想办法整人,尤其是我娘,很多时候,爹是无可奈何的。」

  「为什么她对妳娘尤其坏?」煜宸凝视她,一点点的疼惜沁入心间。

  「因为我娘没有生儿子呀!」她随口塞个答案。

  「她重男轻女?」他扬扬眉,把视线放到采青身上,她很漂亮、很可爱,就算没儿子,有她这种女儿,他已心满意足。

  「也许吧,别把重点放在这里,重点是你娶到妒妇,怎么办?」把主题拧回。小鱼儿一跃,坐上他桌间。

  「没有怎么办,我不好女色,妻子一个就够,我不替自己找麻烦,所以妻子是否善妒,对我没影响。」双手横胸,他往后仰靠在椅背上。

  「是啊是啊,没事娶一大堆妻,把她们关在同个屋檐下,吵吵闹闹有何乐趣可言?」她的两只小腿在他张开的腿问晃荡,她爱坐边边儿,爱两条腿东晃西晃,也爱一不小心摔下,那种凌空感觉。

  浅绿色的绣花鞋有些些灰旧,小小的两条腿在他眼前晃荡,严格而言,她这样的举动可以被冠上无数个难听的形容,比方淫荡轻佻、比方轻浮无耻,可是他……许是习惯对她宠溺包庇吧,他觉得这种动作,并无不妥。

  「万一你娶到金枝玉叶的公主,娇生惯养,事事都要你依从她,怎么办?若是皇帝逼你娶宰相千金,听说她脾气不好,常拿下人们当箭靶射飞镖,所以宰相家常常征管家婢女,到时,你怎么办?」

  这女孩子到底懂不懂温婉含蓄?她靠得他很近,近到热热的气息喷上他鼻翼,只不过她的表情太天真,无邪地让人做不出过度联想。

  「我想谁都会怕杀人不眨眼的军人,再骄纵的女人都不敢在我面前过分。」他否决她的担心。

  「是吗?我就不怕你。唉……你真的不想娶个真心喜欢的女生?」

  「什么叫作真心喜欢?」

  郜煜宸被她的认真感染,双手抓起她的腰,将她整个人往右方挪动五吋,卷起兵图,结东公事,专心和她讨论。

  「有的男人喜欢聪明女人,喜欢和她们说古论今;有的男人喜欢貌美如花的女子,喜欢欣赏她们皎好面容;当然,但有男人喜欢勇敢的女生,喜欢带着她们去冒险。我想,所有男生都有自己特别喜欢的女人,你呢?你喜欢什么样的?」

  「妳忘记了,我的婚姻由皇帝指定,我的喜欢与否不重要。」

  「至少你可以拥有自己的意见啊!娶妻子的人是你,有意见,不过分。」

  「如果我的拒绝伤害了哪家的小姐,岂不是过分?何况,不管娶进门的是谁,只要恪守妇道,我想,相敬如宾不难做到。」

  采青总是有办法让不爱说话的他滔滔不绝,摇头,他个晓得自己怎么那么容易受她摆布。

  「婚姻是一辈子大事,单是『各尊其分』岂能满足你的要求?」

  「对婚姻,我没有任何要求,倒是妳,妳到底想说服我什么?拒绝皇上的赐婚?」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想、想……」她语顿。

  想什么呢?她不太确定,只是想……啊,对了!她想问问他,会不会喜欢他们家的涴茹姊姊,若是配成对,大娘开心、涴茹姊姊快乐,她也、也……也会和她们一起快乐,是了,一定是这样,她心底肯定这样想的。

  决定了,为涴茹姊姊将来着想,她决定向他好言劝说。

  采青双手搭起他的肩膀,态度慎重。

  「我是认真的,娶妻子一定要娶我家涴茹姊姊,她温柔体贴、娴淑端庄,我保证,京城里,你再找不到比她更好的女人。」

  她的动作比亲昵更进一级,他该抗议,只不过……算了,反正她不是大家闺秀,她是一只自由自在、不受礼教拘束的小鱼儿。

  「涴茹?」

  为着她的拍胸脯保证,煜宸认真回想,自己是否听过这个女人。

  「你见过她的,忘记了吗?你回京那天,我从楼上摔下来,她慌忙走到我身边向你说抱歉。她是我大娘的女儿,琴棋书画样样通,尤其她的刺绣,可是京城一绝,没几个人及得上她。」

  「她是妳大娘的女儿?不怕她传承妳大娘的善妒偏狭?」

  「不会的,她是个很棒的姊姊呢!家里的姊姊妹妹知道大娘特讨厌我,落井下石的人有人在,就算不落井下石,躲都来不及了,没人像她,一知道我有难,马上想办法从虎牙下把我救出来。偷偷告诉你一个秘密哦,涴茹姊姊很喜欢你,每次长辈们谈到你,她都偷偷脸红。」

  采青没发觉自己的手一直搭在煜宸身上,没发觉她的秘密把两个人拉到过度亲密的距离,更没发觉她的举动已属不合宜。

  她率性、她自在,她觉得靠在他身上没什么不可以,就比如、比如她也常捞起自个儿养的小金鱼,把脸贴上它的背鳍。

  煜宸看着门口的何总管,欲进不敢进,他也觉得采青这摸样儿太没家教吧?莞尔,他轻轻拉开采青的手,把她整个人抓回地面。

  女孩子坐桌子已是缺乏教养,更何况,她大剌刺坐着的,是别人家的桌子。

  「有事吗?」他提高音量。

  「给王爷送点心来了,」何总管回答,眼睛看往地板,不敢直视王爷。

  「进来吧!」

  总管低头,领来一名婢女,捧着托盘进门,她在桌上放两碗甜汤,不知道什么名堂,但红红绿绿的煞是漂亮。

  见采青眼睛直盯甜汤,煜宸将汤碗推到她面前,用眼神示意她自便。

  她老实不客气地端起碗,大口大口吃将起来。

  这个吃相不能怪他爱批评,所有人都会觉得她不够端庄,不过没关系,反正端庄从来都不是她的正字标记。

  「好吃吗?」见她一碗下肚。仍意犹未尽,他笑问,

  「好吃极了。」在她眼睛盯向第二碗时,煜宸大方地把甜汤往她面前送。他不晓得自己聘到一名好厨子,他提醒自己,别忘记要何总管帮做甜汤的厨子加薪。

  不客气地再灌下第二碗,就是她家里,都没这么好吃的东西呢!难怪每个女人都想嫁进王爷府,光天天吃这么好吃的东西,幸福都幸福死了。

  「我天生爱吃甜、不吃苦,加上我不怕痛,娘常说,我这种人天生下来是享福的,不苦、不痛,专挑好的吃,成天悠游自乐,天皇老子都没我好命。」

  「妳不怕痛?」

  这句话他听了几次,老觉得是她硬撑,可是眼前,她的过度认真,教他半信半疑起来。

  「嗯,要不要试试?」她笑问。

  「试痛?」有这种测试吗?他怀疑。

  「对啊。」

  她从他书案后面,抽出一柄小刀,他不晓得她的用意,只见她拔出刀子,毫无预警地往自己手背插进去。

  来不及惊呼,他夺下刀子,点下她几处穴道,用最快速度替她敷上金创药。

  敷好药,他不说话,狠狠盯着她。

  她被他盯得全身不自在,噤若寒蝉,尴尬地扯扯笑,他不理她。

  半响,他背过她,大步走出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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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呆片刻,采青追出书房,东奔西走。一见到人就问。她拿这里当自己家,自在得很。

  终于,她在花园里找到煜宸。

  「你为什么不发一言跑出来?我是客人,你把客人独自丢下不管,很没有礼貌,知不知道?」

  他没甩她,一次两次,在她绕到自己面前时,背过她。

  说不出的感觉涌上,在见到她伤害自己的同时,胸口闷痛阵阵,一阵比一阵强烈,彷佛她老在做这种举动,彷佛只要一个不小心,她将从这个世界脱离、更彷佛,他曾经眼睁睁看着她在眼前痛苦死去……

  他没分析自己的怪心情,光是抽痛,就让他痛得发不出声音。

  「你在生气吗?」

  采青又绕到他面前,既然她坚持不愿意他背过身,他就抬高下巴,不看她。

  生气?才不!他是恐惧,恐惧一些不明所以的东西。

  他是军人,身为军人,很清楚怎样的伤口真的会让人死亡,也明白她手上的伤至多是几天休养,无伤,可是他忧惧焦慌,真真实实的心凉。

  「你生气什么嘛!我又没开痛你。」

  她也火大了,哪有男生这么讨人厌,有事说说清楚不就好了,干嘛老是不理人?搞得她一颗心七上八下,不舒服得紧。

  谁说没弄痛,他就是痛了,心痛、胸痛、腹痛、胃痛,全身从头到脚,痛到想死掉!

  煜宸头还是抬得高高的,他坚持不看她,坚持当个讨人厌的怪男人。

  「你是不是觉得我太过分,吓着你了?我只想向你证明,我不怕痛,是真的,不是哄人。」

  何止太过分?她的形容未免轻描淡写,谁会为了证明不怕痛,划自己一个刀口?那么要证明自己勇敢,岂不是要活生生从身上切几两肉?

  「你还是不信我对个?刚开始大家也觉得我发疯,根本不可能有人不怕痛,连京城里最有名的吴大夫也告诉爹爹,我在说谎。我把自己掐得红肿,我划出几道伤口,他们还是不信,直到我从屋顶上跳下来,两条腿断掉,大夫在替我接续断腿时,才相信我根本感觉不到痛苦,否则一个十岁的女娃儿,哪有那么大的本领,哼都不哼一声。」

  也是从那时候起,她迷上从高高的地方往下跳,享受短暂的飞跃快乐。

  她的话勾引住他的注意力,不过,他还是不看她。

  「你看看我嘛,看一下,就一下子,拜托!」她一面说,一面把手抬高,在他面前用力压自己的伤口。

  这下子,他更火大了,用力扯住她的手臂,制止她近乎愚蠢的动作。

  「都叫妳不要做这种蠢事了,妳还做!」

  他口气严厉,吓出她半晌呆滞,不过,一下子,她恢复笑容,灿烂的娇颜在他面前闪烁。

  被骂还那么开心,她是一只有病的鱼。

  「第一,你没有叫我不可以做蠢事,如果有的话,一定是你自己在心里想的,根本没有讲出口。第二,你的确在生气,你生气我伤害自己,我想,这种生气是不是代表你关心?」

  见鬼的关心!这种小伤,在战场上,哪一天他不见个几回合?不说话,他抓起她的伤口检视,幸好,血没渗出来。

  她笑着让他检查伤口,她笑着勾住他的手臂,她笑着把自己的脸贴到他手心。

  「谢谢你,很少人关心我,除了娘之外,家里的哥哥姊姊对于我的表演,多半带着刺激新鲜的趣味态度,涴茹姊姊老骂我笨,说我干嘛把自己当成耍把式的戏子,供人观赏,我知道自己笨,老想从他们讶异的眼神当中寻找关心。」

  什么?她拿伤害自己当把式供人观赏?疯了疯了,她一定疯得严重!

  捧住她的脸,他用严肃表示自己的愤怒。「把我的话听清楚,以后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准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不会了,当我需要关心的时候,我会来找你,我不再需要从哥哥姊姊眼底寻找关心。」

  反握住他的手,采青把脸偎得更近,他的掌心暖暧热热,窝心的滋味倾巢而出。

  「对,需要任何东西来找我,不要企图用蠢方式,获得妳想得到的东西。」

  「记住了!」他再次叮嘱。

  她用力点头,用力把他说过的话剧进脑袋瓜中央。

  揉揉她的头,他奖赏她的听话。

  采青靠在他手臂上,仰头看着他冒出青髭的下巴,他是巨人呢!

  「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她问。

  「妳说!」

  煜宸没忘记自己允过她,想要任何东西都可以找他,不过是一个答案,有什么不可以?

  「大婚后,你要带着新娘子回边塞吗?」

  「当然,我一去三年五载,总不成把妻子留在中原。」

  「是啊,真是这样,新娘子太可怜,才大婚就离开夫婿,一分手三年五年,几百个日子的相思谁受得了?不过,能和你一起到边塞,一定棒透了!」

  「那里不比京城舒服。」会用「棒透了」形容边塞生活的人,大概只有这条笨鱼儿。

  「在边塞可以见识到不同于中土的风情,可以知道许许多多从来不知道的事情,亲身体验,肯定比听说书先生的错误连篇,来得精采有趣多了。」

  「妳很好奇。」他笑着将她揽近身边。

  「好奇是坏事?不!好奇是知识来源,若是每个人都抱持着不求甚解的态度,对任何事情都视为理所当然,就个会有新发现。」

  「新发现之于妳,有什么意义?」

  「涴茹姊姊说,我的新发现只会害死自己,一点帮助都没有。」

  「我同意她的话。」

  「可是我的新发现很有意思。」

  「比如?」

  「比如燕子一到下雨前,会飞得特别低。我本以为它们是忙着躲雨,后来仔细观察才知道不是,它们是为了吃虫子。」

  「不下雨它们就不吃虫子吗?」

  「当然吃,只不过下雨前虫子会飞得特别低。」

  这个下午,采青说了许多个新发现,像鱼儿要是常冒上水面吐气,过不多久就会有鱼儿翻肚子;若是大娘快发脾气,涴茹姊姊带碗糖水给大娘喝,大娘的气焰会消减许多,所以喝糖水会让人心情舒畅;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面对面,通常脸红的是女人,若是。大群女人把男人夹在中间,会脸红的肯定是男人,所以害羞不是女人的专有情绪……

  她的新发现果然是没有什么大意义,但个可否认的是的确有趣,于是他的唇角向上掀,整整一个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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